农超对接“力推”不如“自主”
2012-09-30王大可
文/王大可
从2008年末商务部、农业部首次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至今,在有关部门的力推之下,农超对接的概念在业内已经被普遍认可,农超对接的成果也经常见诸报端,成绩斐然。然而在老百姓的现实生活中,农超对接的反响却并不如理想中的那么大,据权威机构最新一个专项调查揭示,在北上广三地受访的万名市民中,有63%的市民倾向到农贸市场买菜,有75%的市民认为农贸市场价廉新鲜。
相对于传统的流通模式,农超对接的一站式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解决了农民卖菜难问题,增加了收入,也使消费者能够吃上价格适当的新鲜农产品,如此一举多得的方法,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之下,为什么发展还不尽如人意呢?
走得辛苦
津工超市总经理卢代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他认为目前农超对接发展得并不是很理想,“农超对接是流通模式上的一种创新,我们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那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在这个领域我们还是在摸索着做。国家同时还在抓菜市场建设,这二者是矛盾的,给农超对接的推进也带来了困难。”
山东省齐河县是当地重要的蔬菜供应地,齐河县蔬菜局局长崔洪亮告诉记者,齐河的蔬菜基本上都是经各级菜贩进入市民家,“农超对接”是个模糊的概念,实际上一直以来是代理商、配送商与超市对接。大黄乡益生园菌业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年产食用金针菇近5000公斤,销往北京、沈阳、济南、淄博等城市,全由代理商做,“到代理商手上后,再分解成小包装往超市送,我们公司图得是个单纯,省去了销售、结账、运输各个环节,效益较稳定。”
记者电话采访了天津的一些大型超市,问及蔬果的日销售额,皆未得到确切回答。卢代盛告诉记者,在超市这个行业有一个专业叫品类管理,为不同的品类确定不同的角色,有的品类是高盈利项目,有的品类就是为了吸引客流,大卖场的蔬果生鲜本身的作用就是吸引客流,并不是利润来源。某大型连锁超市的副总经理周先生也告诉记者,蔬果一直都是零利润,“能打平就不错。为什么那么多老人一大早就来排队买菜,是因为我们每天都有1~2样蔬菜水果打特价,其实这些特价商品都是赔钱卖的,我们只是为了吸引客流。在我们超市,蔬果区只占八分之一,我们的重点不能放在这里。农超对接是好事,可是我们只能尽力去做。”记者在金钟河蔬菜批发市场见到了批发商李先生,他说虽然市内某大型超市的散装蔬菜标示着各个产地,但实际上全是他一家配送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课题组报告也显示“农超对接在少数品种和小规模运行阶段,固然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进而降低农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作用,但由于对质量和标准化要求的提高,必然导致生产环节成本有所上升;同时进一步扩大对接规模也会大幅增加超市在物流设施、信息系统、劳动力、营销等领域的投入,加之目标消费群体和农贸市场有很大差异性,超市进一步增加低价‘大路菜’供应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所以‘减少环节——降低成本——降低价格’这一路径很难在更大规模的农超对接上实现。”
路在何方
对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当下国内的物流体系和运行机制,对“农超对接”的拓展起到极大的影响作用。“从菜地或养殖基地到城市中,农产品流通涉及物流对接、信息对接、人员对接等层层环节,一个环节处理不好就会增加流通成本。”
解读国务院课题组的调查报告,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大面积和大规模推广“农超对接”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首先,蔬菜种植组织化程度低影响“农超对接”进一步扩大规模,尽管不少地区在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等方面作出努力,但短期内依然难以满足超市的要求。其次,扩大“农超对接”对于超市来说后续投入成本过大,缺乏赢利模式。周先生的观点与报告中的内容不谋而合,“如果要做农超对接,超市需要在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冷链设施、检测设备、店面设施等方面进行大规模投入,同时还要承担日益提高的地租、劳动力和运营成本,这对于我们市场化运作的企业来说,投入和回报明显不对称。”
报告还指出,目前的税收政策也不适应“农超对接”的发展要求。一些合作社无法向超市开具免税发票,使超市作为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鼓励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合作社提供一般增值税发票增加了“农超对接”的成本。对此,卢代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有提到。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很多农户表示,之所以不把菜卖给超市原因在于超市太“牛”了。天津市静海县四小屯村农民李建勇说,农民直接把菜送去超市,即使比别人便宜几毛钱也被拒,麻烦多,要证书、要发票、要的品种多但每一种又数量少,咱们专业村及合作社品种少,单品种量大,不合超市要求。国务院调查组报告也显示,目前我国仅对8个农产品制定了国家标准,大量蔬果尚无标准可循。企业自己制定和实施标准的五花八门,不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在订单执行过程中也容易导致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因此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是农超对接的前提,“‘农超对接’流通方式的业务核心是订单,实施订单的前提基础是农产品的标准化。”
报告还指出“‘农超对接’的重要作用和目标应是强化产销衔接。”事实上,虽然近年来农超对接的推广力度大,成效多,但是在局部地区或个别品种还是出现了农产品“卖难”,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的原因造成的,对此,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会长、高级经济师戴中指出,农超对接缺乏一个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这使得农超对接在全国推广当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当前国内市场经济环境并不完善,而农民与农业组织相对弱小,无法得到充足充分的市场信息和对等的谈判地位,这也使得农超对接的优势并不能有效发挥;另外由于信息化程度偏低,无法控制农产品的来源与去向,没有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缺少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全产业链物联网平台。”
对此,裴亮秘书长认为,成果已经证明“农超对接”确有优势,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但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推进过程,它发展动力是否强劲的关键在于所涉及的政府多个部门、多个不同行业领域,能否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