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华明镇牵手华润万家——专访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副主 任刘峰
2012-09-30
文/本刊记者李冰漪
冬至后的凌晨,天津郊区的华明镇冷得刺骨。这一天,当天刚蒙蒙亮,村民王明已经来到农户刘洋的地里准备装菜……
王明将大白菜一捆捆装上车,并不时地搓搓手……
农户刘洋一边帮着忙一边说:“王哥,俺这个月挣了小一万块钱呢,你们园区一定要跟超市长期合作下去,这样我每月都有固定收入了。”
“那还用说,都是有合同的,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嘛。凭良心说,你以前起早贪黑往市场跑,能有我们给你的菜价高吗?”王明一边说着,一边启动发动机准备开车了。
刘洋噗嗤一笑:“嘿嘿,当然你们给的价最高了。”
说话间,王明的车消失在黑暗中,他要赶在天亮之前,把这车新鲜的蔬菜运送到超市。
这就是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与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后的一个场景,作为东丽区的示范镇,他们的“农超对接”工作有哪些与众不同的地方?成功经验在哪里?为此,记者采访了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峰,请他介绍超市与农户之间对接的情况。
1 农超对接离不开政府支持
刘峰介绍说,东丽区已经于2010年开始农超对接项目,并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筹建华明示范镇宅基地复垦设施农业园区,它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壮大区县经济的总体战略,本着农村居住社区化、工业生产园区化、农业产业化,三区联动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下确定的农业发展项目。也是示范镇建设的延伸,是农业生产升级换代,农民增收的项目。园区规划占地2126.7亩,一期已开发1000亩,建设二代日光节能温室410间、办公楼1栋、仓储物流中心1栋、联栋智能温室1栋及相关水、电、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基于这种项目背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华润万家超市的支持下,我农业园区与华润万家超市积极开展“农超对接”项目,于2010年8月开始进驻华润万家东丽店、紫金山路店、王顶堤店、南楼北店和卫国道店。
农业园区主要对接农户和超市,让利于老百姓,合理的价格收购农产品,新鲜、快捷地供应给超市,方便消费者。我们与超市采用的是“联营销售”模式,即我们在超市设立蔬菜专柜,我们招聘销售员管理,超市按销售额进行扣点。
2 规模集约化创产增效
刘峰介绍说,园区建立以来,我们在积极探讨农超对接等合作模式,拓宽园区的销售渠道。从而减少交易流通环节,让农户受益,让消费者受益,企业盈利。同时,借助超市平台,既宣传华明蔬菜品牌又解决了一些人员就业问题。
据初步统计,自2010年8月起至2011年11月,华明设施农业园区超市展柜共实现销售量14.38万公斤,销售额126.67万元,均价8.81元/公斤,销售品种达70余种,并获得消费者一致好评。华明设施农业园区与华润万家超市合作以来,共解决就业岗位20余个,其中超市促销员每店1~2人,蔬菜包装工6~8人,物流运输工1~2人。
对于这种模式,刘峰十分赞成,他认为,这样有利于供需信息互动。园区每周可通过互联网下载超市农产品的销售清单,通过分析知道市场喜欢哪些农产品,于是,这些信息又通过园区调整轮作计划和种植结构被反馈到农民那里。产销信息及时沟通,产业也更添竞争力。
“农超对接”有利于扩大园区农产品市场。园区可以获得较大和相对稳定的农产品市场,因为超市对于农产品的需求是长期稳定均衡的。
“农超对接”有利于园区获得较高的农产品销售价格。“农超对接”减少了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中间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可以为超市节约采购费用,园区可获得较高的农产品销售价格。
“农超对接”有利于扩大园区的规模。可以获得可持续的农产品需求市场,而且,出售价格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利益分享机制可以成为吸引分散农户、扩大规模的手段。
“农超对接”有利于园区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超市要求每批农产品进入超市门店之前也必须经过抽样检测,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安全性。
“农超对接”有利于园区提高现代化管理和组织能力。园区在同超市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和引进现代化管理模式和经验,从而有利于迅速提高自身的现代化管理和组织能力。
“农超对接”有利于园区先进设备的采用。基于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超市对农产品包装、保鲜、运输环节有较高标准,这样就拉动了园区所需设备的投资,因而可以促进先进设备的采用。
“农超对接”有利于园区改变传统的生产意识。在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上,因为产品生产和消费相隔,生产者无法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不愿承担引进新品种的市场风险,农产品品种的扩散速度很慢。而超市的消费群体都是农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可以通过顾客信息和销售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为产品选择提供决策依据。因此,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中超市提供的供求数量和价格合同,有助于避免盲目生产,促使生产者及时对市场需求作出反应,减少资源浪费。
通过一年多的运作,刘峰也看到有些地方有待提高。值得一提的是超市的进场费还比较高。超市需求多样化与当前基地种植品种过少存在矛盾。超市普遍依赖农产品等生鲜食品聚集卖场人气。卖场农产品品种越丰富,产品周转程度越快,卖场人气也越足。因此,超市需求农产品的种类是十分多样化的,少则40~50个品种,多则上百个。当前,在园区,种植的是有机、绿色、G A P认证等特色农产品,不能保证均衡生产,难以满足超市多样化的需求。
3 面对难点积极应对
对此,刘峰也介绍了应对这些问题的好建议。他告诉记者,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是积极探索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一个兼顾了消除“近忧”和化解“远虑”的工程。“近忧”是农产品出售难、农民收入低等现实难题,“远虑”主要是居民食品安全、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园区与华润万家超市“农超对接”工作,下一步园区将建立定期会议磋商机制。由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定期召开“农超对接”专项会议,各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超市和园区加强沟通,就做好工作多做磋商。
超市总店也应对“农超对接”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要由超市总店与各门店负责人进行沟通,对华明设施农业园区驻超市门店展柜及派驻促销员给予大力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让促销员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做好宣传、销售工作。超市方应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菜品的防盗措施以及对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避免园区菜品丢失、物品损坏现象的出现。
园区应加强品牌宣传,强化管理,不断降低成本,努力提高销售业绩。园区产品要“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推广”,在超市众多商品中以地区品牌尽快脱颖而出,实现优质优价。园区借助超市的营销网络开起自己的品牌专柜,不仅能保证销量,还能保证更高的附加值,这将是农产品销售模式上的有益探索。合作能否长久关键在于农超双方能否建立起共享的盈利模式。园区将强化管理,联合产地特色农产品种植单位,将它们的产品积聚起来,再进行组织、分类、配送,统一对接超市,降低蔬菜的价格,保证消费者吃上新鲜廉价的蔬菜,不断提高销售业绩。
农超对接双方应探索建立紧密型合作方式。如超市免费提供种子,确定种植面积、品种、数量、标准和价格,全程参与基地的管理,按照议定的标准定价整体收购农产品。
要加快资金结算速度。园区以农业公司的名义在超市销售农产品,如能由农业公司直接结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税收可以享受直接减免的优惠,这样也大大加快了资金结算速度。
政府应加大对农超双方扶持力度。政府应该在农业公司、配送中心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政策照顾或者配套资金,帮助成立组织化程度高、经营规模大、能够储存和调运农产品的标准化大型配送中心。同时,扶持生产者要有自己的品牌,甚至可以深加工,提高产品的技术增加值。加大对超市补贴力度,打破“行规”,对特色农产品“零门槛”上柜,免收任何入场费,对特色农产品推行“现钱买现货”的经销模式,超市仅赚取进销价差的利润;“农超对接”项目扶持农产品流通,既促进了农民增收,又丰富了市民的“菜篮子”;园区要给超市最好的商品,最合理的价位,最有力的促销支持,从而兴旺超市的“人气”,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的好局面。
刘峰认为,农超对接指的是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市场需要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既可避免生产的盲目性,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同时,还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避免“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可以说是一个农民、商家、消费者三方共赢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具体地说,一是缩短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二是保障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实现质量可追溯,保障食品安全;四是提升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五是改善消费环境,方便居民消费。通过“农超对接”,消费者直接在超市购买农产品,改变了去菜市场购物模式,改善了农产品消费环境。目前,农超对接仍处于试点阶段,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销售的比例还比较低。随着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超市进场费和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规范和完善,农超对接的范围和效果将进一步扩大,作为园区来说,还希望能得到超市的更大支持,实现多方共赢。
最后刘峰说:“我认为农超对接应该由政府来组织,超市起引导作用,农民合作社参与的方式比较好。政府组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应该出台专门的“农超对接”财政支持政策,包括加大对超市企业兴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的支持力度等;超市企业应发挥引导作用,降低门槛,取消促销费、节庆费、条码费、销售返点等,缩短现金账期或者走现金采购的流程,同时还应该严格挑选“农超对接”的合作伙伴,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药化肥、耕种技术等多方面进行审核,从采摘到包装符合标准;设立保护价格,保护农户的利益,可实行订单生产模式;农户成立农民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同时政府应该起到监管和督导的作用,奖惩并施,对于积极开展和配合农超对接项目的给予政策、资金、税收上的大力支持和奖励,对于违规的要严厉处置,确保农超对接项目能真正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者受益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