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护模式”对有自杀行为患者心理健康的影响
2012-09-05王金爱
郭 佳,王金爱
(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 长沙 410007)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社会竟争日益激烈,人们承受来自社会、家庭、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压力与日俱增,对于那些对压力或“应激”缺乏正确的认知和良好应对的个体,就可能导致心理失衡,轻者产生焦虑、抑郁等情绪,重者采取自杀行为来了结人生。为了探讨奥瑞姆的“自护模式”对心理健康的影响,笔者对60例有自杀行为的患者,进行了自护模式护理系统理论的心理护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本组资料均来自本院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住院并有自杀行为的60例患者,排除因患精神疾病不能正确自评与合作者。其中,男性19例,女性41例,年龄15~83岁,平均(31±68)岁;文化:初中及以下文化18例,中专及以下23例,本科及以下12例,硕士及以上7例;婚姻:已婚9例,未婚21例,离婚或孤寡老人30例。自杀方式:院内自溢12例,割腕9例,跳楼17例,回家服药3例,服安眠药品12例,其他方式7例。病种:精神分裂症康复5例,焦虑症8例,抑郁症22例,恶性肿瘤9例,身患两种以上慢性(病期5年以上)疾病10例,其他6例。
1.2 评价方法 利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及湖南省精神心理专科患者一般资料评估表,在患者自杀行为发生24 h内,由责任护士与患者进行个别交流,取得配合后用统一导语,无记名问卷,对患者进行SCL-90表评估[1],并根据患者的个体心理特点与自护能力评定,运用奥瑞姆自护模式理论分别进行完全补偿系统、部分补偿系统与支持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护理。出院6个月后由责任护士通过电话回访进行SCL-90表评估。测试结果用DXC-IC多项心理测试仪处理,SPSS10.0 for windows进行统计学处理,用t检验比较。
1.3 “自护模式”的心理护理方法
1.3.1 全面仔细的评估患者的心理自护能力 心理自护能力是指个体从事自我心理照顾、自我心理管理、自我心理调节、自我心理实现的能力。心理自护能力包括:①重视和警惕心理危险因素的能力。②控制和利用心理体能的能力。③控制心态的平衡的能力。④正确认识、正确评估自我的能力。⑤心理动机。⑥对心理健康的判断能力。⑦学习和运用与疾病治疗和康复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能力。⑧与医护人员有效沟通的能力。⑨自我心理照顾的能力。⑩从个人家庭、社会和社会各方面寻求支持和帮助的能力[2]。
1.3.2 确定患者(自护体)需要提供的心理护理层级 通过以上评估,确定患者(自护体)需要提供的心理护理层级,即完全丧失心理自护调节能力,不能承担任何心理自我照顾者,给予完全心理补偿系统进行心理护理;对于有能力完成部分心理自护需要,但另一部分无法自我调失、自我照顾者,由护理人员代偿患者的心理自护不足,给予部分心理补偿系统进行心理护理;对于能够自己满足心理自护需要,但需要护理人员提供指导、信息教育者,即由护理人员提供心理支持教育系统,为患者提供心理咨询辅导与教育。
1.3.3 对完全不能心理自护者提供完全补偿系统的心理护理服务 (1)认知疗法:认知疗法是通过帮助自护体改变认知不合理成分调整其错误歪曲的思维、想像与信念,淡化消极观念,接受新的正确的思想,以消除不适应行为和不良情绪的反应。(2)帮助患者客观的评价自我:患者进入病区后,责任护师主动接近患者,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向患者说明,一个人对任何事物的看法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心情与行为,而这些看法有可能是不够客观或者不够全面、不够真实的。如果能将看问题的角度或程度进行适当调整,可能自己的心情就会大不相同,就能够客观而全面地评价客观事物与自己,就能重塑自我,重建自信,远离悲观。(3)帮助找出存在的问题:当患者情绪稳定,愿意袒露心声时,负责护士利用尽可能多的时间与患者沟通与交流,共同寻找患者目前的主要问题及问题带给患者的感受,尽量让患者自己诉说对问题的看法,并考量这些看法与态度与现实是否有差距,在认识上有无偏差以及这些偏差带给自己的压力与痛苦。从而启发其接受现实,重塑自我。(4)帮助找到负性自动思维:责任护师通过提问,指导患者想象来探寻其在负性情感反应和创伤之间起中介作用的歪曲认知,并让患者归纳出其中一般规律,自己找出认知上的错误,对于需要完全补偿系统护理者,负责护士帮助代替找出认知错误。同时告知自护体(患者)认知评价是如何导致不良情绪反应和行为表现,从而指导患者正性思维方式对个人心理与情绪的影响,从认知歪曲导致负性情感的关系中,让患者自行矫正这些认知上的偏差。
1.3.4 对有部份心理自护能力者提供部分补偿系统的心理护理服务 (1)教会患者管理焦虑的方法,以更好的应对应激。其主要的方法为:由责任护师对患者进行系统的肌肉放松训练,缓慢的腹式呼吸训练,自信训练,即用积极的想法替代消极的想法。压力释放训练,即主动向他人表达感受、意见和愿望。消极思维阻断训练,如用“停”默念来消除令人痛苦的想法。(2)帮助患者学习以问题解决法,处理压力情景 指患者对应激情景的模拟想象、实践、帮助患者学习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①明确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②提出各种可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③罗列并澄清各种可能方法的利弊及可行性;④选择最可取的方法并立即作出决定;⑤考虑并计划具体的完成步骤或方案;⑥付诸实践;⑦小结评价;⑧对能良好达到目的,较好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方法予以发扬,废弃那种既不解决问题,又对个人心理产生焦虑的方法或步骤[3]。(3)帮助患者运用社会支持系统应对应激。首先帮助患者知道哪些人现在或过去能关心、支持自己,以启发和帮助患者寻求适当的支持系统或社会资源,另外,指导患者重新调整或建立社会支持,鼓励其调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支持资源,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协助自已应对压力,以减轻应激反应,促进个人身心健康。
1.3.5 对需要提供信息与知识指导者提供支持教育系统的心理护理服务 (1)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心理自护”。护理人员针对患者的心理知识与信息的不同情况,帮助患者认识到保持心态平衡对个体健康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调动患者主动配合、主动调节的积极性,哲理云:“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让患者有意识有目的的主动自我调节,自我提高,是保持患者心态平衡的重要举措。(2)帮助掌握处理应邀与压力的方式与方法:一是主动宣泄,通过向朋友的言语描述、联想、回忆、表达及重新体验自已所面临的压力或应激,鼓励患者按可接受的方式表达激动情绪诸如哭泣、自我发泄等方式;二是选择性忽视,有意不去注意自已的挫折与精神痛苦,对创伤性事件不去感知,不去回忆;三是充实自已的精神生活,有意识选择参加自已喜爱的娱乐体育活动,达到既缓解压力、又休性养心的作用。(3)引导和帮助家属与朋友发挥支持保护系统的作用:一是帮助提高认识,认识到自杀是一种消极心理状态导致的悲观情绪,重视患者的心理情绪并试图改变才能有效防止自杀;二是帮助家属与朋友掌握相关心理学知识,避免不良的心理剌激;三是多与患者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并随时帮助化解矛盾,缓解压力,调节情绪;四是发挥支持作用,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让患者体会和感受到家人与朋友的温暖、照顾与支持[4]。
2 结 果
本组患者在自护模式护理前,SCL-90各因子分值与中国常模比较,在各项目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P<0.001),说明采取自杀行为患者在心理护理前存在严重的不良心境状态。采取过激自杀行为患者在干预后,SCL-90各因子除躯体化因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P>0.05),其余因子较护理前明显降低(P<0.05,P<0.01,P<0.001),表示经过自护模式理论心理护理后,患者的心理健康状态明显好转,许多症状得到改善,心理健康水平大大提高(见表 1)。
表1 “自护模式”理论护理后1388例患者SCL-90各因子分比较(X+S)
3 讨论
3.1 “自护模式”为有自杀行为的患者提供了有效的心理护理理论依据 1959年,美国著名的护理理论学家多萝西亚·E·奥瑞姆在《职业护理教育课程设置指南》一书提出了“自护模式”这一概念,指出当人的健康问题无法自我照顾时,就需要他人的帮助,护理就是提供自我照顾帮助的职业。奥瑞姆认为,每个人都有自护的需要,而且因不同的健康状况而不同。由此可见人的心理的健康问题无法自我照顾与管理时,也同样需要他人的帮助,需要护理人员提供心理的照顾、支持与帮助。自护模式强调护理的最终目标是恢复和增强人体的自护能力,其理论核心是自护不足,有自杀行为的患者就因为心理的自我管理、自我调节发生障碍,即自护不足,才导致了情绪低落,行为障碍,从而导致采取极端行为一自杀,为了帮助患者管理情绪,保持平衡心态,消除自杀念头和行为,就需要护士提供心理的援助、情绪的照顾和支持,从而提高患者的心理自护能力。因此,奥瑞姆的自护模式为护士对有自杀行为患者的护理供了良好的理论依据。
3.2 奥瑞姆自护模式的三个层级护理为护士对有自杀行为的患者提供了良好的心理护理服务模式 奥瑞姆的自护模式将护理系统分为完全心理补偿系统、部分心理补偿系统与支持教育系统。各护理系统的适用范围、护士和患者在各系统中所担负的职责不同。完全补偿系统:是患者完全丧失心理自护能力或自护能力绝对受限,不能担负自我照顾的责任,需要护士进行全面的帮助与照顾,以满足患者认知、情绪、意志与行为的调节。部分心理补偿系统是患者有能力完成部分心理调节自护需要,但部分心理管理、心理调节需要依靠护士来完成。支持教育系统是指患者能够自巳满足心理调节、心理管理与心理照顾,但必须在护士提供心理咨询、指导和健康教育下才能完成。
3.3 根据奥瑞姆护理系统的护理活动,明确本研究护士的护理活动内容 奥瑞姆护理系统中护士所进行的护理活动主要包括:先要明确患者是否需要帮助并确定如何帮助;其次在护理过程中及时反应并满足患者的自护需要;还要根据患者自护能力设计自护系统。在本研究中,通过评估患者的心理自护能力,分别采取了三个护理系统进行心理护理,在给予完全心理护理补偿系统中,护士分别给予了认知疗法、帮助客观的评价自我、帮助找出存在的问题、帮助找到负性自动思维等方法,帮助认识自已由于认知的偏差,导致自我评价的降低,从而带来负性的思考方式,最终使患者的情绪低落,从而导致自杀行为发生的不良情感。在部分心理补偿系统中,护士给予了:教会患者管理焦虑的方法,以更好的应对应激、帮助患者学习以问题解决法,处理压力情景、帮助患者运用社会支持系统应对应激。在支持教育心理护理系统中,护士的工作主要为: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主动“心理自护”、帮助掌握处理应邀与压力的方式与方法、引导和帮助家属与朋友发挥支持保护系统的作用等。
3.4 奥瑞姆自护模式对有自杀行为的患者的心理护理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 本研究结果显示:患者在自护模式护理前,SCL-90各因子分值与中国常模比较,在各项目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P<0.001),说明采取自杀行为患者在自护模式心理护理前存在严重的不良心境状态。采取过激自杀行为患者在自护模式心理护理后,SCL-90各因子除躯体化因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其余因子较护理前明显降低(P<0.05,P<0.01,P<0.001),表示经过自护模式理论心理护理后,患者的心理健康状态明显好转,许多症状得到改善,患者的人际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等情绪大大改善。因此,奥瑞姆的自护模式对有自杀行为的患者的心理护理有良好的指导与推动作用,值得广大护理人员进一步提倡与推广。
[1]陈志坤.临床心理护理指导[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178-180.
[2]李凌江.精神科护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64-166.
[3]黄 丽,罗 健.肿瘤心理治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18-133.
[4]王金爱.临床实用精神科护理学[M].长沙:湖南科技出版社,2010:31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