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
2012-08-25杨洛新
韦 玮 杨洛新
一、内河运输成本核算的意义
内河航运是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的主要内容之一。合理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对于促进内河运输企业的系统化、规范化、合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内河运输行业持续高效发展的有效推动力。相比于航空、陆路、远洋航运,内河运输行业有着十分明显的特点,从而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在范围、程序等方面也有着与行业特点相适应的独特性。
1.内河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
(1)营运过程具有流动性、分散性。运输生产的过程始终在一个广阔的空间内不断流动,并且流动方向较为分散。(2)营运过程以改变劳动对象(旅客、货物)的空间位置为目的,不改变劳动对象的属性和形态。(3)营运过程只消耗劳动工具(运输工具及设备)和人工,一般不消耗劳动对象。(4)营运和销售同时进行。营运过程同时又是销售过程,并且往往销售收入先行收到,而营运消耗发生于后。
2.内河运输成本的范围与构成
内河运输企业的成本、费用,按其用途、性质不同,分为运营成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的含义、构成与工业企业基本相同。内河运输企业的营运成本是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与运输、装卸、堆存、代理、港口管理等运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营运成本的内容包括:(1)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燃料、材料、润料、备品配件、专用工器具、动力照明、低值易耗品等物质性支出。(2)企业直接从事营运生产活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工资、福利性支出。(3)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保险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事故净损失等支出。
3.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特点
(1)成本计算对象的可选择性。运输企业营运过程的直接结果是转移客货的空间位置以及相关的业务,不存在对生产对象的直接加工、生产出各种具体产品。因而,运输企业的成本计算对象是其经营的各种业务以及构成各类业务的具体项目;另外,运输企业的运输工具及设备,由于厂牌、型号、吨位不同以及运行线路,船次等不同,对成本水平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加强成本管理、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除前述各种业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外,还要以运输工具及其运行情况等作为成本计算对象。(2)营运成本与应计入本期营业成本的费用一致,不存在在产品成本。运输企业由于营运过程和销售过程同时进行,不存在期初、期末在产品,也不存在独立的销售过程,应计入本期营运成本的费用即为本期的营运成本,汇集分配后直接转入本期损益。(3)成本计算方法单一。由于不涉及半成品结转,也不存在分步骤、分批别计算成本的问题,所以内河运输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较单一。(4)营运成本构成中,劳动对象方面的消耗所占比例较小。
4.内河运输成本核算的意义
首先,成本核算能如实的反映水路运输企业的耗费水平,为企业的宏观、微观决策提供可参考数据。其次,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实际中存在的成本问题,实行有效的成本控制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最后,成本核算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不同企业间成本核算的对比,可以明确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及劣势。
二、当前我国长江流域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确立,许多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助于加强成本控制的管理方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部分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比较落后,民营企业的成本核算问题尤为突出。具体而言,当前我国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一些:
1.成本核算对象不确定
一般的运输企业成本计算对象分为三种:一是以各类营运业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二是以运营工具的营运情况作为成本计算对象。三是以营运工具的运行情况作为成本计算对象。但一些企业未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存在一个成本计算期内,既采用以各类营运业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又采用以运营工具的营运情况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情况,成本计算对象不清导致成本核算错计、漏计、重复计算费用情况较严重。
2.成本核算内容与范围不明确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水路交通运输企业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可划分为营运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在计算营运成本时,只汇集和分配与营运生产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而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实际情况中,有一些民营企业未正确划分营运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这种形式的错计问题在一些小型的民营企业中屡见不鲜,因为很多小企业只有一个会计或者请人代账,运输过程中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在无法取得原始凭证时将费用随意记录,返航后向会计报账时凭证不齐全,造成成本核算内容出现错误。
3.成本核算的程序与方法不完善
在国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大部分有单独的成本核算体系,其核算程序也符合成本核算法则,虽然存在成本核算不便于监管等问题,但整体上较合理。相比之下,民营企业的成本核算程序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完整的成本核算项目。(2)成本核算时原始凭证不完整,甚至存在造假的问题(3)较大部分企业未设置单独的成本核算体系,日常会计记录、核算时并未进行成本方面的工作。一般是在半年、全年的会计报表的损益表中进行反映。以宜昌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2010年度会计账务进行说明:该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反映全年完成销售收入793861.42元,实现销售利润199924.24元,企业应交税金26592.27元,管理费用4980.00元,从而采用倒推法得出企业全年销售成本为562364.91元。在实际中,大部分运输企业都是采用倒推法得出企业的运营成本。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于企业成本核算并不重视,企业日常运营中未建立详细的成本核算明细账,而是在财务报表的损益报表中直接进行费用的加减算出成本,可见民营企业管理者注重收益,忽视成本。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上述情况在民营企业中较为普遍。
4.成本核算与管理未受到应有重视
国有企业一味寻求国家提供优惠政策来扶持,改制改组过程中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严重,而较少考虑建立健全成本管理运行机制,真正从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入手。另外,宏观成本管理体制不完善,检测不力,也影响到企业健全内部成本控制机制的主动性。民营企业忽视企业的成本核算,没有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体系,不重视成本核算的重要意义,因而成本管理没有成为管理者的管理重心。大部分民营企业管理者只注重收益,而未意识到:利润=收入-费用,成本是核算对象化的费用,对于企业十分重要,加强成本管理对企业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不当所造成的影响及改善建议
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成本核算不能如实的反映水路运输企业的耗费水平,企业的宏观、微观决策缺乏可参考数据,导致部分企业不能从一个宏观长远的角度进行企业规划。第二,管理者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实际中存在的成本问题,未能实行有效的成本控制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第三,由于成本核算的欠缺,,不同企业间成本核算对不能对比,无法明确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及劣势。第四,由于缺乏完善的成本核算和监管体系,内部管理漏洞百出,存在大量错报漏报账目甚至虚假账目的情况,严重危害了企业内部的健康成长,也为企业的长远持续发展留下隐患。
内河运输企业成本核算的改进建议:
1.关于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改进建议
在实际中,一些企业未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存在一个成本计算期内既采用以各类营运业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又采用以运营工具的营运情况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情况。成本计算对象不清导致成本核算错计、漏计、重复计算费用情况严重。企业应该严格依据最新的会计核算制度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计会计核算对象,如各类船舶或单船、航次的客运、货运及客货综合运输。保证企业能够有效的进行成本的归集和计算。
2.关于成本核算内容与范围的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企业中存在的成本核算内容和范围不明确的问题,企业会计人员应结合企业从事的运输业务和环境的情况,灵活设置符合企业实际的明细账,在保证无费用错计、漏计、重复计算的情况下使成本项目简单明了,主要是做好船舶航行费用、船舶维护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的记录和核算。
3.关于成本核算程序与方法的改进建议
按企业规模来分别制定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规程。内河运输的投资较小,经营灵活,在国家对水路运输放开搞活的政策激励下,出现了大量的小规模经营企业。这些企业治理结构简单,会计核算也比较简单。而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运输企业来说,则需要按照统一严格的要求来进行会计核算。为此对于小规模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制定有区别的会计核算规程,并采用按运载工具或吞吐能力大小为标准划分企业的规模。
4.关于加强成本管理的建议
(1)树立企业成本经营的概念;树立企业依靠成本竞争概念。(2)建立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制度(3)加快成本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企业应投入适当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统筹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规划,建立ERP系统,减少企业各自为战,盲目投入,重复浪费的现象。(4)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培养全员的成本意识。在成本管理中,对企业成本产生影响的主观动因包括职工的成本管理意识、综合素质、集体意识、企业主人翁地位意识、工作态度和责任感、工人之间以及工人与领导间的人际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