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原则在理论课程案例教学中的运用
2012-08-20张雪梅
张雪梅
(仰恩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泉州 362014)
案例教学是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由教师事先选择、编制相关案例,指导学生对案例进行阅读、调查、分析、讨论、交流和总结等,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及运用,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现代案例教学于1870年出现在哈佛大学法学教育中,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1920年起美国哈佛商学院率先开始在商业管理类课程中大量运用案例教学。此后,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在西方教育领域得到充分重视,上世纪70年代后在法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教学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目前,哈佛商学院已有80%以上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1]我国教育界从上世纪90年代后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尽管近年来国内研究及实践不断升温,但在具体运用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开展案例教学存在的矛盾
由于案例教学着眼于学生思维创新能力以及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学生在学习中能通过案例教学掌握如何以更有效的方式获得知识,而不仅仅是获得教材上枯燥既定的原理和种种规则,因此深受广大师生认可。在高等教育中,其运用的领域也逐步扩大,适用的学科不断增多。除了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不少以理论研究为主的课程也开始尝试使用案例教学,以期更好地促进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结合。但因为理论研究课程的教学过程与案例教学的实施相比较,存在着一定差异,所以如何在理论课中较好地开展案例教学面临不少困难,效果常常不尽如人意。
教学目的存在差异。案例教学最突出的特点是案例的运用。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景的描述。在这个情景中,包含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案例教学就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的思考,启发学生的创造潜能,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等过程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而理论课程的教学目的常常是以学习理解已经成形的成熟理论体系中的具体理论结果为主,通过经典理论的学习来指导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其重视的是问题的结论及运用。
教学活动依据的基础存在差异。案例教学中所选择的案例要求具有真实性,对问题的分析也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不加入案例编写者对事件主观的评论和分析。而理论课程涉及的内容,却常常是学者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加入主观分析而得出的相对具有代表性的结论,特别是由于研究时期所限,不少经典理论都是建立在众多假设前提之上的。
教学实施对象的要求存在差异。案例教学所选择的案例要求综合性较强,因此对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也较为复杂,这就要求教学对象不仅需要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而且还应具有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灵活的技巧来处理问题的能力。而按照正常的教学规律,大多数理论课程,特别是专业基础理论课,一般设置在较低年级,该时期的学生大多尚不具备审时度势、灵活应变、果断决策的综合素质,过于复杂深奥的案例分析,有时甚至会引起学生学习的畏难情绪。
对教学研究对象的结论存在差异。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力图通过启发使学生能独立建立一套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为达到以上目的,在编制案例时,所提出的问题往往是开放性的,结果是多元化的。对于案例所提出的疑问,其答案并非唯一性,不存在绝对正确的答案,有的甚至具有明显的争议性。而理论课程的内容在历史沿革中尽管经过补充修订,甚至是否定,但绝大多数理论的研究最终已成为学术界所认可的相对肯定的结论,也就是说,问题的分析结果往往指向既定答案。
二、KISS原则与理论课程案例教学
既然理论课程与案例教学存在着种种矛盾,在哈佛商学院开展的案例教学中,纯知识或纯技术性的内容也极少出现,这是否意味着案例教学不适用于理论课的学习?其实也不尽然,哈佛商学院将其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一流的管理人才,因此没有把理论研究作为学习重点,对于相关的理论内容往往只通过设计录制精良的网上课程予以讲解,要求学生在课前自我学习掌握。[2]而我国不少高校培养目标为综合性应用型人才,在实践性课程学习之前,往往要先修大量理论性课程,理论课程在教育过程中所占比重较大。在教学实践中,如果能协调好两者间存在的问题,恰当运用KISS原则,还是可以尝试在理论课程中开展案例教学的。
KISS原则由一位飞机工程师兼航空发明家在飞机设计中首次提出,目前在工程、软件设计等领域运用较广。KISS是 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的缩写,即简化原则,最初是指在设计当中应当注重简约,或在编程中尽量使用明确而简单的指令。案例教学研究日益深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操作的复杂性,因此导致理论课程与案例教学存在的矛盾更为突出,如果能把问题分解归纳,把复杂的方案化繁为简,使得每一个方案、环节都成为实现最终目标的最优途径,案例教学的适用领域将得到进一步扩展。
以下对使用案例教学法的理论课程各个环节进行分析,通过与常规案例教学相比较,以探讨KISS原则在案例教学中具体运用所产生的影响。
课前准备。案例的编写在常规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而且对所编写的案例内容及格式要求严格,既要有现实性,是真实的事件,又注重实践性,可操作性要强。这就要求授课教师不仅要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对理论课程教师来说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每个案例的撰写往往会花费大量时间。如果运用简化原则,选择经典案例替代工作繁琐的自编案例,可以提高备课效率,节约时间。按照简化原理的思路,对于学生课前的小组讨论活动在选题时,也可以选择理论研究中常见的问题替代常规案例教学中多角度细化的问题。如可让学生集中思考案例中的3W问题(Why,what,where/when),即为什么要做,具体做什么,在什么地点或时机做。3W问题已能较好地概括案例所传递的主要信息。这一改变,一方面既与课堂教学理论部分相衔接,又能避免过于细致的问题设置与课堂教学内容相重复;另一方面,专业基础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为低年级学生,由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基础比较薄弱,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还比较欠缺,这一做法能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增加学生对理论学习的兴趣。
课堂教学。常规案例教学的课堂环节主要为组织开展学生大讨论,既考验了教师对课堂的驾驭能力,又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但理论课程的学习目的还在于帮助学生形成严谨周密的逻辑思维,充分运用KISS原则简化讨论层次,可以达到以上教学目标。教学中可重点组织学生进行三轮发言及讨论:第一轮以小组为单位,派学生代表围绕课前给出的讨论问题发言;第二轮以个人为单位自主发言,主要针对其他小组的结论提出不同的看法,但要求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补充证明资料;第三轮在之前发言的基础上,要求各组通过讨论对本组原有的观点做适当补充调整。
案例总结。最后阶段,常规案例教学往往是对所分析的案例进行全面归纳,其目的在于通过总结,增强学生将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但理论课程还要求学生在课内掌握相关的理论新知识。简化的重点在于处理好两者教学目的的差异,因此可以尝试用理论的讲解来代替对案例讨论的一般性总结。如先由教师简短概述理论的主要内容,引导学生将课堂案例研究中讨论形成的结论与学者的理论相比较,自发寻找差异。这样既使学生扎实地掌握了理论的内容,又鼓励了学生的创新思维,从而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比较(见下表1),说明运用简化原则能较好地协调理论课程与案例教学间的矛盾。当然除了上述环节,还可以适当调整理论学习中案例教学的比例。因此,要达到一个最优的简化结果,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删减,其难度不亚于编制一个复杂的教学案例。
表1 常规案例教学与KISS原则下案例教学之比较
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每一步骤,尽可能保持简单,这是一种难以养成的行为模式,可是一旦形成,KISS行为模式将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它能把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结合起来,把传统的理论讲授从填鸭式的灌输变成诱导式、启发式的自主学习,将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但在教学实践中,也必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在理论课程教学中运用KISS原则开展案例教学时,必须把握好简化原则的基本观点,寻求达到教学目的的捷径,而不是简单地删减案例教学的内容,否则案例教学就变成了实例教学、例子教学;二是由于学生对案例教学这一生动活跃的教学方式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容易疏忽相关理论的学习,教师应在课堂中予以充分的关注与正确的引导,也就是说在理论课程学习中,案例教学不能完全代替讲授式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三是处理好主次关系,理论课程中的案例教学与常规案例教学的差异客观存在,必须处理好以谁为主的问题。[3]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比重的多少,因不同国家、不同学校,甚至不同教师而异,没有具体的标准,只能在教学实践中摸索。
三、运用KISS原则的积极意义
运用KISS原则的案例教学有别于以教师讲授为主、课堂研讨为辅的实例教学,它虽然已不是传统上的原汁原味的案例教学法,但仍然保留了其主要的精髓部分,只不过通过案例教学方案的简化及优化,使其能够在充分保留案例教学优点的同时,协调案例教学与理论课程教学间的矛盾。首先,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础,用经典的案例替代案例编写,不仅保留了案例教学形象、直观、生动的特点,易于学生学习和理解,同时也减轻了教师编制案例的压力,大大节省了时间,使教师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对课程环节的设计中。其次,在课堂讨论阶段,教师既作为主导者,控制教学进程,引导学生思考,同时在教学中也参与分析总结,通过共同研讨,一样能达到案例教学所追求的教学相长、师生互动的目的,而通过制定讨论规则,简化、优化讨论层次,使讨论能更加有序高效地进行。[4]最后,在总结阶段,不再重复案例讨论的思路、讨论的难点重点等,而是在学生总结基础上,直接切入理论内容,即实现了案例教学充分调动学员学习主动性的目的,又引导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够通过个别现象观察到一般规律,从而探寻案例中蕴藏的原理和内在的规律。
[1]王青梅,赵革.国内外案例教学法研究综述[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
[2]刘建新,卢厚清.案例教学法的起源、特点与应用研究[J].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3]朱文.案例教学方法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10).
[4]郭忠兴.案例教学过程优化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