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士人的女性才德观与女性的历史形塑
——以西晋贾充妻郭槐为例
2012-08-15束莉
束 莉
(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中古士人的女性才德观与女性的历史形塑
——以西晋贾充妻郭槐为例
束 莉
(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中古士人的女性才德观对于女性在史书中的形塑有重要影响。以西晋时期有名的悍妒妇人郭槐为例,细加考辨,会发现史籍所载不无夸张、虚构之处,郭槐本身所具有的才德则有被湮没的迹象。这种现象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中古士人秉持重才学明鉴、轻经世之才,尚柔顺、反嫉妒的女性才德观,有选择性地对其人格的不同面相进行了凸显或遮蔽。
女性才德观;历史形塑;郭槐
历史书写与历史实相之间存在出入已近似常态,这是因为执笔者所秉有的观念往往左右着材料的拣择、人物的形塑和评述的公正。魏晋南北朝史籍多载悍妒妇人事略,西晋太宰贾充之妻郭槐可谓是其中的“佼佼者”,如史载不虚,则须称其为“恶妇”方显允当。但细加查考,会发现郭槐实有可资表彰之才德。史书曲笔的产生,正是缘于中古士人重才学明鉴、轻经世之才,崇尚柔顺、摒弃嫉妒的女性才德观。
一、“自毙其子”的疑案
《世说新语·惑溺》记郭槐悍妒以致无子事云:“贾公闾后妻郭氏酷妒,有男儿名黎民,生载周,充自外还,乳母抱儿在中庭,儿见充喜踊,充就乳母手中呜之。郭遥望见,谓充爱乳母,即杀之。儿悲思啼泣,不饮它乳,遂死。郭后终无子。”[1](p918-919)而在成书于东晋的王隐《晋书》中,黎民死后,此事尚有余波:“郭又生一男,四岁,乳母抱在中庭,充过拈儿颊。郭又疑之,复鞭杀乳母。儿又死,充遂无嗣。”[2](p259)唐修《晋书》即采此说。①郭槐既妒且悍,乃至自食其果的故事就此成形并流传开来。
然《世说》所载是否属实?南朝宋刘孝标作注时已疑其伪。他注引傅畅《晋诸公赞》云:“郭氏即贾后母也。为性高朗,知后无子,甚忧爱愍怀,每劝厉之。临亡,诲贾后,令尽意于太子,言甚切至。赵充华及贾谧母,并勿令出入宫中。又曰:‘此皆乱汝事!’后不能用,终至诛夷。”并进而表达了他的疑虑:“傅畅此言,则郭氏贤明妇人也。向令贾后抚爱愍怀,岂当纵其妒悍,自毙其子。”[1](p919)但他还是试图从人在不同年龄段的性情变化来为这两种行为的并存寻找理由:“然则物我不同,或老壮情异乎?”[1](p919)近代余嘉锡则认为,郭槐实为慈爱长者:“《晋书·愍怀太子传》言:贾后母郭槐欲以韩寿女为太子妃而寿妻贾午及后皆不听。又载太子被废后与妃书曰:‘……自宜城君亡,不见存恤,恒在空室中坐。’宜城君者,郭槐也。此书出自太子之手,固当可信。然则槐之抚爱愍怀,谅非虚语。”[1](p919)而伪说出现的社会心理基础正是,“晋人恶充父女者过甚之辞也”。[1](p919)
其实,王隐《晋书》及《世说新语》的叙事确有不通情理之处。首先,既然郭槐悍妒成性,她挑选的乳母必然缺乏异性吸引力。再者,乳母一般都已有生儿育女的经验,年龄不会太轻。洛阳现存有郭槐女贾南风(即晋惠帝贾皇后)乳母徐义的墓铭[3](p8-10),《晋贾皇后乳母美人徐氏之铭》),记载她入贾府的时间是甘露三年(266),当时已有“群子”,而她的卒年为元康八年(298),时年七十八,可见她为乳母时已经四十六岁。贾充中年得子,视若珍宝,所聘乳母应皆为成熟老到者。巧合的是,郭槐墓铭的拓本目前也尚存[3](p7-8),《宜成宣君郭氏墓铭》),可知她卒于元康六年(296),时年六十。那么她小徐义十六岁,徐义入府时,她年方三十。又据徐义墓铭,在她入贾府为乳母前:“宜城君郭(槐),每产辄不全育。”可见郭槐丧子时只有二十余岁。很难想象这位花样年华、养尊处优的年轻贵妇会对一位日夜操劳的中年仆妇产生难以自抑的妒意,置之死地方休。再者,子嗣一事,在古代家族传承中诚为荦荦大者,纵使郭槐第一次鞭死乳母为实,但随之而来的黎民因思慕夭亡之事也必然给她带来了无比的痛悔,岂能在此之后,又因疑忌而再肆暴行,使第二子又随之夭亡?另外,徐义墓铭对她入贾府的时机、缘由也有记载:“宜城君郭(槐),每产辄不全育。美人(徐义)有精诚笃爽之志,规立福祚,不顾尊贵之门。以甘露三年岁在戊寅,永保乳贾皇后及故骠骑将军南阳韩公夫人。”[3](p7-8)这里透露出的消息是,郭槐“每产辄不全育”,或与乳母照顾不周有关。故而她在二儿夭折后,更加精择乳母来抚育两个女儿,最后聘请的是出身良家、经验丰富的徐氏。更值得注意的是,贾南风对这位相伴三十余年的乳母感情很深,因此徐义墓铭笔蘸深情,细节翔实,必然是经过贾南风亲自授意撰写、刊刻的,如果郭槐的儿子都是“非正常死亡”,沦为笑料,必会十分避讳,怎么会把“每产辄不全育”堂而皇之的表述出来呢?
综上可知,郭槐悍妒自致无后说是难称信史的。然而史籍却言之凿凿,其中流露的是中古士人一种什么样的观念呢?笔者十分钦佩余嘉锡先生的眼光,他所言“晋人恶充父女者过甚”,已经点出了历史撰述者往往出于好恶,而有意识地对历史进行涂改。贾充“专以谄媚取容”,其女贾后的行为更是西晋祸乱之由,这足以让郭槐“连坐”。不过笔者认为,郭槐自身的行为也不无与当时士人的才德观相悖之处,这或许才是她遭到贬抑更为直接的原因。
二、悍妒的“后妻”
在与郭槐成婚之前,贾充曾有一位前妻,即流芳史册的才女李婉。其父李丰曾任魏中书令,后因密谋反对司马师而于嘉平六年(254)被诛,李婉也被迫与贾充离婚,流放辽东。二人依依惜别,并唱和了一首凄恻动人的联句诗。面对李氏“日月有合离”、“但恐大义亏”的忧虑,贾充信誓旦旦:“大义同胶漆,匪石心不移。”然而,坚贞的誓言并没有促成天长地久的守望。十一年后的泰始元年(265),晋武帝践祚,大赦天下,李氏也被放还。贾充却避而不见,“为李氏筑宅,而不往来”[1](p682)。其实,暂且撇开贾充是否薄情不论,他此时不迎李氏,也承受了非凡的压力。首先,晋武帝司马炎登基后,即赦李氏还京,是与安抚在司马氏与曹氏斗争中受到株连、迫害的群臣这一通盘考虑有关的。因此尽管贾充已再婚多年,武帝还是“特听置左右夫人”[1](p682),贾充不迎李氏,有违君命。其次,“充母柳(氏)亦敕充迎李”,在“以孝治天下”的西晋,母命的威严也不可小觑。此外,贾充与李婉育有二女,即贾荃与贾濬。贾荃已为齐献王司马攸的王妃,身份高贵。然“荃、濬每号泣请充(探视李氏),充竟不往。会充当镇关右,公卿供帐祖道,荃、濬惧充遂去,乃排幔出于坐中,叩头流血,向充及群僚陈母应还之意。众以荃王妃,皆惊起而散。充甚愧愕,遣黄门将宫人扶去……既而郭槐女为皇太子妃,帝乃下诏断如李比皆不得还,后荃恚愤而薨。”[4](p1172)他的母亲柳氏也含恨而亡,“充母柳氏将亡,充问所欲言者。柳曰:‘我教汝迎李新妇尚不肯,安问他事!’”[1](p683)那么,贾充坚意不肯迎归李婉,究竟是为什么呢?王隐《晋书》言之甚详:“李禁锢解,诏充置左右夫人。充母柳亦敕充迎李。槐怒,攘臂责充曰:‘刊定律令,为佐命之功,我有其分。李那得与我并?’充乃架屋永年里中以安李。槐晚乃知。充出,辄使人寻充。”[1](p683)可见,贾充之顾忌,全在郭槐一人。而郭槐为维护自己的婚姻,违全家之心意、君臣之伦理,置之现代伦理背景中,情有可原,而在当时,却不免被视为悍妒妇人。
如果说围绕着李氏发生的纷争还限于“家事”,那么贾充身后的“异性为嗣”之争就升级为“国事”了。《晋书》载:“及薨,槐辄以外孙韩谧(即贾谧)为黎民子,奉充后。”[4](p1171)在以父系亲属为本位的社会里,以外孙为后,的确骇人视听。于是,“郎中令韩咸、中尉曹轸谏槐曰:‘礼,大宗无后,以小宗支子后之,无异姓为后之文。无令先公怀腆后土,良史书过,岂不痛心。’”[4](p1171)面对士大夫们的质疑,身为太子妃之母的郭槐不以为然:“槐不从。”士大夫们转而寻求皇帝的支持:“咸等上书求改立嗣”,晋武帝却也采取了姑息的态度,“事寝不报”。不仅如此,他还在郭槐的请求下,予以决断:“槐遂表陈是充遗意。帝乃诏曰:‘太宰素取外孙韩谧为世子黎民后。吾退而断之,外孙骨肉至近,推恩计情,合于人心。其以谧为鲁公世孙,以嗣其国。’”[4](p1171)郭槐凭借与皇室的特殊关系而取得了完胜。
郭槐对士大夫伦理道德的最后一次触犯是在去世之后。《晋书·贾充传》载:“及郭氏亡,谥曰宣,特加殊礼。时人讥之,而莫敢言者。”[4](p1171)所谓“殊礼”,即加谥号,且“(丧葬)礼制依于武公。”[3](p8)据《晋书·贾充传》,贾充的葬礼颇为隆盛:“帝为之恸,使使持节、太常奉策追赠太宰,加衮冕之服、绿綟绶、御剑,赐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大鸿胪护丧事,假节钺、前后部羽葆、鼓吹、缇麾,大路、銮路、辒辌车、帐下司马大车,椎斧文衣武贲、轻车介士。葬礼依霍光及安平献王故事,给塋田一顷。”[4](p1170)郭槐的丧事若果真铺张如此,也难怪大臣们冷嘲热讽了。
三、“贤明妇人也”
(一)经世理物,襄赞夫君 上文已述,贾充不敢迎李氏,缘于忌惮郭槐一人,当然我们可以认为郭槐悍妒无比,着实可畏,但贾郭两人是不是也有一定感情基础呢?据《晋书·贾充传》,贾充卒于太康三年(282),时年六十六,那么他与郭槐于甘露二年(257)结婚时,已经四十一岁,而郭槐年方二十一,悬殊的年龄差距有可能会使他对郭槐颇为宠爱。另外,王隐《晋书》或许道出了更为切实的原因:“槐怒,攘臂责充曰:‘刊定律令,为佐命之功,我有其分。李那得与我并?”[1](p683)所谓“刊定律令”,指司马昭称晋王后,于咸熙元年(264)秋七月,“奏……中护军贾充正法律”[4](p44)。此奏可谓知人善任。《晋书·贾充传》云:“充有刀笔才。……雅长法理,有平反之称”[4](p1166)。此次修订法律,他“蠲其苛秽,存其清约,事从中典,归于益时”[4](p927),“班于天下,百姓便之。”[4](p1166)不过,律令是否公平合用,关键是在各种情境下,对不同身份的人如何裁定刑罚,这往往涉及到微妙复杂的情理权衡。郭槐之父曾为城阳太守,太守之职即为理民行政、执掌赏罚。郭槐耳闻目见,颇具见识,能够在贾充修订律令的时候给予中肯的建议并不奇怪。特别是当律令牵涉到女子成婚前后的身份变动,涉及到寡妇、奴婢等弱势群体时,男性很难设身处地考虑,参酌身边女性的意见在所难免。查《晋书·刑法志》的记载可知,对女性的保护、宽容构成了这部律令的一个鲜明特征,而这是不是正与郭氏的建言有关呢?②
相对“刊定律令”的易于落实,“佐命之勋”则需要更细致地查考。郭槐较有可能参与的,应是文帝立嗣一事。《晋书·贾充传》云:“初,文帝以景帝恢赞王业,方传位于舞阳侯攸。充称武帝宽仁,且又居长,有人君之德,宜奉社稷。及文帝寝疾,武帝请问后事。文帝曰:‘知汝者贾公闾也。’”[4](p1166)此事发生在咸熙元年(264)晋武帝司马炎被立为世子前不久。晋文帝举棋不定,群臣也议论纷纷,立嗣一度曾成为洛阳上流社会的焦点话题,夫妻相对,谈及于此,实属平常。魏晋女性多有智识,她们运筹闺阁,助夫君决胜于外的事例并不少见。郭槐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对贾充的“佐命之勋”“有分”,应该是有过有力的建议。父子相承本是惯例,晋武帝也确实是宽仁之君,郭槐若有建言,堪称持平之论。特别是此事对贾充的政治生涯影响甚巨,晋武帝即位后,“拜充晋国卫将军、仪同三司、给事中,改封临颍侯。及受禅,充以建明大命,转车骑将军、散骑常侍、尚书仆射,更封鲁郡公,母柳氏为鲁国太夫人。”[4](p1166)郭槐以此事为筹码,确实足以震慑贾充。
(二)素朴晚年,持正以行 太康三年(282)贾充去世,郭槐四十六岁,此后直到去世,她“亲秉国政,敦风教,明褒贬,导德齐礼。十有余载,飨兹二邦,仍援妃后,而缟服素裳,颜不加饰”[3](p7)。所谓“亲秉国政”,当指监管贾充所受封的鲁国各项事务。而“敦风教,明褒贬,导德齐礼”这样的措辞,常常出现在史书礼赞地方行政官员的段落里,描写女性实不多见,可见郭槐颇有理民之能,这种才能或许也是一脉相承自其父城阳太守郭配。不过,尽管拥有“飨兹二邦”的富足,但她还是恪守传统女性寡居时的素朴风范,“缟服素裳,颜不加饰”,可见以“悍妒”著称的她与传统妇德的距离并没有那么远。
如果说对于夫君,郭槐有建言之功,对于晚辈,她则极尽规箴。由于贾后无子,因此郭槐常劝导她抚爱愍怀,上文已述。而“贾谧恃贵骄纵,不能推崇太子”,郭槐亦“恒切责之”[4](p1459)。另外,《晋书·愍怀太子传》云:“初,贾后母郭槐欲以韩寿女为太子妃,太子亦欲婚韩氏以自固。而寿妻贾午及后皆不听,而为太子聘王衍小女惠风。”[4](p1459)郭槐欲以韩寿女为太子妃,是希望能借婚姻关系,使愍怀太子得到贾后的顾惜。对于身后贾后等人或将为乱,她临终也无法释怀:“宜城临终执后手,令尽意于太子,言甚切至。又曰:‘赵粲及午必乱汝事,我死后,勿复听入,深忆吾言。’后不能遵之,遂专制天下,威服内外。更与粲、午专为奸谋,诬害太子,众恶彰著。”[4](p965)《晋书》编撰者详载此事,钦佩与惋惜并存之情均溢于言表。
四、中古士人的女性才德观与郭槐“悍妒”形象的定格
通过上述辨析可知,郭槐强悍、善妒是实,但史籍也不无失实、夸张之处,特别是有将她所秉有的才德刻意埋没,着重凸显她的某一面相之嫌,郭槐“悍妒”形象的定格与中古士人的女性才德观不无关系。
首先,在中古士人看来,不以俗务经怀是值得称道的风范。然而魏晋南北朝世族子弟之所以可与皇室分庭抗礼,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进可出将入相,退可养尊处优。丰厚的产业必须要付出心力去打理,既然士人们不屑于货殖,那么女性就势必要参与甚至主持家族经济事务的运作,但这往往为她们带来了嘲讽。如王衍妇郭氏便以“贪浊”三见于《世说新语·规箴》。如“王夷甫雅尚玄远,常嫉其妇贪浊,口未尝言‘钱’字。妇欲试之,令婢以钱绕床,不得行。夷甫晨起,见钱阂行,呼婢曰:‘举却阿堵物。’”[1](p557-558)王隐《晋书》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王衍高自标置的虚伪和依赖性:“夷甫求富贵得富贵,资财山积,用不能消,安须问钱乎?而世以不问为高,不亦惑乎!”[1](p557)可见名士的清高与妇人的“贪浊”实为共生。中古时期,对女性所具有的明识洞鉴、文化习得及对家族风仪的范导作用,士人们都给予了公允的评价和记述,但对于她们在理财和行政方面的才干,士人们却秉持了保留态度。
其次,魏晋南北朝是人性较为舒放的时代,与士人们的纵情任性相对应,女性也并不刻意掩饰自己对建立夫妻一元情感世界的渴望,善妒由此成风。但士人们对此却相当警惕、排斥。在历史书写中,善妒也往往被作为女性的恶德而受到抨击。同时,女性即使有才也必须深自谦卑,不可引为自满的资本。郭槐不仅善妒,又以襄助夫君而自傲,自然有违中古士人的妇德观。何况,她恰好与贾充前妻李氏形成了鲜明对照。《世说新语·贤媛》云:“郭氏语充:‘欲就省李。’充曰:‘彼刚介有才气,卿往不如不去。’郭氏於是盛威仪,多将侍婢。既至,入户,李氏起迎,郭不觉脚自屈,因跪再拜。既反,语充,充曰:‘语卿道何物?’”[1](p682)余嘉锡先生对此条记载亦不以为然:“郭槐强狠,岂能就李而为之拜乎? 皆为虚也。”[1](p682)但在《世说新语》中,悍妒的妇人被娴雅的“贤媛”折服的情节并非仅见,如《贤媛》篇又载:“桓宣武平蜀,以李势妹为妾,甚有宠,常著斋后。主(桓温妻南康长公主)始不知,既闻,与数十婢拔白刃袭之。正值李梳头,发委藉地,肤色玉曜,不为动容。徐曰:‘国破家亡,无心至此。今日若能见杀,乃是本怀。’主惭而退。”类似情节的屡现让人不由地怀疑,这是不是编撰者某种意识的外化?另外,《晋书》载,贾南风在惠帝即位之后肆意妄为,张华“惧后族之盛,作《女史箴》以为讽”[4](p1072),相映成趣的是,《世说新语·贤媛》载:“贾充妻李氏作《女训》,行於世。”[1](p685)《女训》又名《典式》,即宣扬传统妇德典范的篇章,郭槐母女自然相形见绌。
郭槐身后的沉埋在她去世后不久便开始了。“充卒,李、郭女各欲令其母合葬,经年不决。贾后废,李氏乃祔,葬遂定。”[1](p685)李氏,这个曾被弃绝于家门之外的女子,终于与夫君同穴而眠,而郭槐却丧失了与贾充合葬的资格。同时,历史对她不甚公允地形塑与评说,才刚刚开始。
注释:
①《晋书》流传至今的有多家,文中如无特别说明,即指唐修《晋书》。
②《晋书·刑法志》:“除谋反适养母出女嫁皆不复还坐父母弃市,省禁固相告之条,去捕亡、亡没为官奴婢之制。轻过误老小女人,当罚金杖罚者,皆令半之。重奸伯叔母之令,弃市。淫寡女,三岁刑。崇嫁娶之要,一以下娉为正,不理私约。”
[1]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汤球辑.严茜子点校.九家旧晋书辑本[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3]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
[4]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K203
A
1003-8078(2012)01-0075-04
2011-11-13
10.3969/j.issn.1003-8078.2012.01.24
束莉(1982-),女,安徽合肥人,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张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