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伏产业需要“财税阳光”
2012-08-15郑雪莲
郑雪莲,宋 杰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管理教研室,福建 厦门 361021)
福建光伏产业需要“财税阳光”
郑雪莲,宋 杰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管理教研室,福建 厦门 361021)
首先从优势和存在问题两方面梳理了福建省光伏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国内外较为典型的光伏产业发展政策,最后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对促进福建省光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进行了探索,以此为福建省政府培育新型产业提供发展思路。
光伏产业;现状;财税政策;借鉴
一、福建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随着电力、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频频告急,价格飞涨,能源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阳光计划”,开发太阳能资源,寻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福建省光伏产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启动并快速成长的,它将有力带动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闽台发展,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值得我们思考。
(一)福建光伏产业发展优势
福建省拥有丰富、优质的硅石资源,是国内乃至世界上品位、纯度最高的矿区之一,其硅矿资源产量约占全国的9.4%、世界的6.7%,这为福建省光伏产业提供了天然的资源优势。
目前,福建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500兆瓦。福建省以LED和太阳能光伏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区有12个,沿海与山区的产业梯度优势正逐步形成,区域性光电产业聚集效应显现。福建光伏产业链正逐步完善,发展规模也跃居全国前列。
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福建省在国内率先开展了物理冶金法提纯太阳能级硅材料的相关技术研究,且成效显著。物理冶金法提纯太阳能级硅材料,是目前可望突破硅材料供应紧张局面、降低太阳能电池成本的重要方法之一。福建光伏产业在原料、制造上都有一定的优势,光伏产业链正逐步完善。
(二)福建省光伏产业存在问题
福建光伏产业在原料、制造上都有一定的优势,光伏产业链正逐步完善,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1.技术短缺
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中,太阳能电池封装环节的技术和资金门槛最低,而利润较高的是多晶硅提取和太阳能电池制造。在多晶硅提纯上,福建省多数企业尚未完全掌握从工业硅到太阳能级高纯硅的生产技术,使发展硅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受到限制。在福建省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中,需要从国外高价进口太阳能级高纯硅,成为产业链中的“短板”。
2.设备国产化严重不足
由于光伏产业在福建发展速度很快,部分企业在投资时只讲究短、平、快,不求自身技术水平的提升,多晶硅仍有50%左右、银浆100%、装备20%等需要进口,绝大多数测试设备仪器依赖进口。
3.市场结构不合理
光伏产业的发展主要依赖国际市场,没有稳定的国内需求市场,约90%以上的太阳能电池用于出口,可能面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严峻挑战。
4.政府投入不足
太阳能光伏产业是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产业,也是易受市场和政策等影响的新兴产业,政府的政策扶持是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和推动力。目前福建省虽然已经出台了关于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一些政策,但还需要依据太阳能光伏产业规划完善产业的扶持政策,从税收、信贷、价格和补贴等方面鼓励、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5.人才缺乏
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含量要求高,需要一流的人才来支撑产业的发展。福建省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原料和研发基础,但产业规模还处在发展阶段,技术和人才储备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的技术人才,加强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培养创新型的人才团队,为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国内外支持光伏产业的财税政策
(一)国外光伏产业政策
目前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太阳能产业激励政策。
1.西班牙
西班牙是个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该国政府2004年开始实施“皇家太阳能计划”。2006年进行了修改,该计划提出了购电补偿法。除了电价补贴外,西班牙政府还对光伏系统实施税收优惠。“皇家太阳能计划”实施以来,西班牙一下成为欧洲发展最快的光伏市场。
2.美国
2005年8月,布什政府宣布《能源政策法》修正案,主要运用光伏投资税减免政策并主张对石油公司课征“暴利税”,希望藉由补助再生能源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对美国经济产生拉抬作用。
3.日本
日本政府在1993年制定了“新阳光计划”,该计划的基本目标是将新能源作为国家的重要能源供应方式加以支持。在该计划下,日本政府规定,自1994年起居民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由政府提供补贴,额度为50%(以后逐年递减至零),光伏系统所发的电力由政府以电网售电价格收购。
4.德国
在德国从事光伏系统生产或设备制造的企业,投资额的12.5%~27.5%可作为税收抵免;德国政府的开发银行专门为太阳能项目融资提供低息贷款,个人在私宅屋顶安装光电池或企业建设太阳能设施,均可申请长达10年的低息贷款,甚至无息贷款。针对小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新建和扩建,由银行提供设备投资全额的优惠贷款。
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的太阳能应用轨迹不难看出,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主要来自政府推动,破除太阳能发电高价“瓶颈”的主要办法是价格补贴,各国政府的政策补贴和各类屋顶计划都是以降低太阳能价格为目标的。制定并确立长远的光伏产业发展规则、遵循或建立保障机制、实施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是光伏产业发展与壮大的动力和源泉。
(二)国内其他省份光伏产业政策
中国已经形成了几个光伏聚集区域:中国光伏产业已经形成了浙江、江苏、河北、内蒙古和江西等几个重要的聚集区,其中内蒙古和江西等地以多晶硅原料为主,江苏,河北等地以下游组件为主,四川等地成为中国国内产业链相对完整的聚集区域。
1.浙江省
浙江省落实光伏产业推广应用的财税政策主要有: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要帮助企业积极向国家争取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补助;省电力公司要保证接纳新能源发电上网,并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2.江苏省
江苏省在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方面提出:设立省光伏发电专项资金;加大现有省级专项资金对新能源产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专项和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支持,对国家重大产业化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地方配套;加大国家和省已出台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用好国家鼓励进口设备的减免税政策。
3.江西
江西省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主要有:优先安排省级资金;优先争取国家扶持;落实税收减免;实行收费减免。
4.内蒙古
内蒙古有关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主要有: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补贴政策;电价优惠政策;用地优惠政策。
国内各省都是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点,选取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形成相对比较优势,然后采取运用省级资金、争取国家扶持、实施税收减免等政策积极推动上下游相关产业集群化发展。
三、借鉴国内外经验,完善财税政策
太阳能光伏产业是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而福建省支持光伏产业的财税政策框架还非常薄弱,如何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尤为必要。借鉴国内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经验和考虑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财税政策建议:
(一)促进福建省光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专项贷款和贴息贷款
(1)研究解决光伏产业的贷款担保机制问题,通过有效途径为光伏产业和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常规贷款。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对太阳能发电设备、零部件生产、设施安装以及运营提供专项贷款和贴息贷款,以减轻企业初期投资的资金负担。
(2)争取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贷款和贴息贷款。
(3)努力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国外赠款和国际组织的援助基金和投资资金,努力争取外国政府与我们一道开展中国光伏产业和全球环境变化的政府间合作项目。
(4)消费贷款。参照德国政府的开发银行专门为太阳能项目融资提供低息贷款,福建省可以考虑为个人在私宅屋顶安装光电池或企业建设太阳能设施的,均可申请长期的低息贷款,甚至无息贷款。
2.专项建设基金
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的基础上,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主要用于对光伏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的引导以及省级重点支持的光伏产业技术开发转化项目的资助。
3.补贴
补贴政策需要筹措大量资金,我国财政比较紧张,大量资金用于补贴有一定难度,一个有效的途径是建立光伏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来解决。
(1)消费者补贴
借鉴德国、日本通过“自用消费津贴”的方式补贴消费者,对居民住宅安装太阳能的按成本的合理比例进行补贴;对公共建筑及非盈利项目按安装系统总成本的合理比例予以补贴。
(2)生产者补贴
1)上网电价补贴
借鉴欧洲和北美一些太阳能领先的国家的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结合我国国情,制订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通过补贴缩小太阳能发电成本与常规上网电价的差额,使技术尚未成熟和开发运营成本仍然较高的太阳能供电企业能够有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从而吸引部件、系统和运营商及投资人的积极参与,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
2)项目补贴
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资助以项目形式进行,规定对光伏发电及太阳能新上项目予以30%的资金支持,项目可以通过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但项目承担者的出资比例不能低于20%。
3)设备补贴
一旦装备国产化的技术开发取得突破,国家对使用国产装备进行太阳能电池示范生产的企业,从产品市场准入、融资支持和补贴等方面给予全面扶持,创造出有利于国产化装备推广应用的良好环境。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采取优先支持光伏产业的措施,在政府实施城市亮化工程以及交通、环保等领域,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同等优先购买国产光伏技术产品或设备。
(二)促进福建省光伏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增值税
光伏行业产品的可抵扣税额非常有限,光伏相关企业供应成本中增值税的比例要比常规能源生产企业大,增加了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针对这一实际,在增值税政策方面应给予更大幅度的优惠。普遍降低光伏产业增值税税率,其实际税率起码应该与常规能源相等。
2.关税
对于某些光伏产业的关键设备与仪器,如国内供应紧张的硅片、太阳能电池片以及封装材料等,应建立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可通过科学技术研究设备清单报批程序,向福建省省科技厅与海关申请,免税入关。
3.企业所得税
在未来中国所得税并轨改革中,要从国家层面制定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措施,主要包括:目前国家已经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列为高新技术产业,这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能源生产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提供了依据,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产业可以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由于光伏产业技术含量要求较高,需要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较多,可以适当放宽光伏相关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限定条件,使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将光伏产业纳入节能节水项目,享受国家的所得税税收减免政策,即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将光伏产业的相关设备纳入我国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中,享受税收抵免,即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个人所得税
对光伏相关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可以作为奖励返还,以激励光伏产业的技术革新。
(注:本论文为福建省社科联B类项目:基于比较视角下的福建光伏产业财税政策研究的一部分,项目编号:SCZXH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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