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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与美学的会通——以C.S.路易斯为例

2012-08-15

关键词:神学路易斯言说

陈 影

(1.北京语言大学 英语教育中心,北京100083;2.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100872)

美学与神学的相遇,发端于“两希”传统的碰撞与交融。鲍姆嘉登将美学指向感性,并将感性认识的完善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其结果仍然逃脱不了苏格拉底对美的论断——“美是难的”①。造成“美是难的”,其原因错综复杂。但仅就视觉和听觉这两个重要的感性认识官能而言,不同文明传统在其孰优孰劣上,就表现了显著的不同。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视觉表意的传统从《易经》的“圣人立象以尽意”即已开始,这当中视觉表现抽象概念的功能是强于听觉的。在这一点上,古希腊文明与中国文明相似:赫拉克利特以降,古希腊文明对视觉的升扬一般是伴随着对听觉的贬低进行的。与此相反,希伯来人是以听觉为主要渠道进行形而上的抽象思维活动的。从希伯来《圣经》的开篇,上帝以言创世,到《以赛亚书》充满灵性的呼喊“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从《出埃及记》燃烧的荆棘中上帝发出昭示自身绝对属性的“我是自有永有的”呼声,到《申命记》中所载希伯来《圣经》中最大的诫命“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希伯来人希冀通过听觉来接近、认识至圣。希腊文明与希伯来文明的融合主要呈现在基督宗教这一载体之上。在早期基督宗教发展史中,来源于古希伯来的宗教性听觉与出自古希腊的哲学性视觉,在对话中找到了达成一致的契合点,使基督宗教在传承了犹太宗教神肃美的同时,保留了希腊哲学的崇高美。这使得美在通过视听二官能带来的感性认识中,潜移默化地融合了神学的因素。美学与神学的会通不但成为可能,更成为人们认识神学或美学时不可逾越的论域。

但是,从学理上思考神学与美学的关系,不难看出两者之间不仅有着契合的空间,更是充满着巨大的张力和悖论。当人们把两者结合在一起,以“神学美学”作为论说的核心概念的时候,人们不禁会提出“神学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审美化”或“审美领域的建构在多大程度上源自神学”的问题。换言之,至高神圣的太一与有限感官是否可以交通;人性视域中的美能否全然表征神性的奥秘?这些问题的提出使得神学美学作为一门具有学科间性的领域,从开始就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历史上的著名神学家或美学家(如奥古斯丁、阿奎那、爱任纽、克尔凯郭尔等)都或多或少谈及过神学中蕴含的审美或美学中的神学因素问题,其中神学美学的集大成者当属冯·巴尔塔萨。

瑞士天主教神学家、文化思想家、古典学者巴尔塔萨(Hans Urs Von Balthasar,1905-1988)在他的《神学美学导论》开篇就言明了将神学与美学结合在一起,这种悖论式的做法会让很多人“感到奇怪”,甚至“会产生一种深深的不快之感”[1](P1)。因此,在巴尔塔萨看来,神学美学是一种反体系的运思,是一种通过美学来深化大众对神学的认知,其落脚点在神学,而非美学。神学美学视域下美学自身的这种不确定性,连同神学与美学之间的张力,使得对神学美学的论说势必要借助一个完美的中保,巴尔塔萨的答案是耶稣的“自我倒空”(Kenosis,又称道成肉身或虚己)。耶稣自身神性与人性的完美结合,不但预表了神学美学论说的可能,“道成肉身”本质上还是用有限的人言对终极真理进行的悖论表述。道成肉身首先以其可见的形式成为神学获得美学观照的前提,其次它内在的经典性成为美学具体感性形象的判断标准。巴尔塔萨借助“道成肉身”,使神学美学的悖论性在很大程度上指向了有限与无限关系的界说,最后集中体现在降临到人自身的“爱”上。

C.S.路易斯(1898-1963年)的神学美学思路与巴氏十分相似,只是前者利用了文学家的身份,在诗性化的美学理念中,展现了贴近平信徒的神学观点。他时刻都是站在普通基督徒的角度,诉诸理性,使用贴近大众的语言。每每遇到稍难的概念,路易斯便会使用形象的类比、寓言童话来解释,化繁为简,让人读起来爱不释手。值得注意的是,路易斯对美的言说是寓于特定的神学话语体系中的:美与上帝的关系以上帝的纯一、完全为基点,以美的圣洁性和救赎性为特征,使上帝(或言上帝的荣耀)为美的彰显和预表。但神学语境下的审美问题最终的归指无疑是人类自身。

在路易斯著名的神学演讲“荣耀的重负”中,“欲望”被用作核心概念。路易斯并没有简单地排斥欲望,相反,他认为福音书中的上帝“发现我们的欲望不是太强大,而是太弱小”[2](P26)。就整体而言,人们对食色的欲求过于强大,而对美好良善的欲求则显得非常弱小。人类需要做的就是在满足最基本的人类本初欲望的同时,获得来自上帝的得享永生的渴求。其依据是欲望常常与一种“超越时间,超越有限性的善”关联在一起,这种善经由象征表现出来的欲望就是对进入彼岸世界的希冀[2](P29)。此类欲望不能被人们的生活经验所证实,但又同时被我们的生活经验所间接地呈现出来,故此,路易斯将这种欲望“权宜称之为美”[2](P29)。路易斯进一步指出,美不是音乐、绘画,而是经由这些载体的形式展现出来的(it was not in them,it only came through them)[2](P30)。这些形式展现出来的美,就本质而言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欲望(longing)。可以看出,欲望连接了路易斯论域中的神学和美学,使得经由形式展现的美与神性的超验同时获得彰显,并最终又归指到了人类本身。人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即路易斯的神学美学起点和终点都是人,路易斯是有着浓厚人本主义思想的神学家。

作为神学家,路易斯无论是在文学创作中还是神学演讲中,始终没有离弃自己的信仰,其神学思想中的护教维度也是长期被人们所讨论和援引的。从这个角度看,路易斯神学美学中的人本主义因素,其支点必然不会偏离基督教神学。事实上,作为基督教神学三德中的归宿,“爱”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神学美学的精髓。爱是美的居所,又是上帝创世的原因。正如巴尔塔萨所言,人们的爱“总是奇妙的、荣耀的……神圣逻各斯下降证明并解释他自己作为爱,并因此作为荣耀”[3](P64)。为此,路易斯不但将这个主旨贯穿到他所有的作品中,而且还撰写了《四种爱》一书,专门来探讨这一神学美学领域中的重要议题。

路易斯沿袭西方神学传统,将爱进行分类言说。依据爱的性质,爱分为需求之爱(need-love)、给予之爱(gift-love)和欣赏之爱(appreciative-love)。这3种类型的爱在路易斯看来都是指向上帝的:“需求之爱自贫乏中向上帝呼求;给予之爱渴望侍奉上帝,甚至为上帝忍受苦难;欣赏之爱说‘我们因为你无上的荣耀称谢你’。”[4](P4)其实,路易斯对爱的第二种分类才是他考量的重点,即通过爱的对象,将它分为对无生命的爱(对自然之爱和对国家之爱)、对有生命的爱(情爱、友爱和爱情)及上帝的圣爱(仁爱)。路易斯这里论及的爱,大部分类型都曾被古希腊先贤和基督教的神学巨擘们论说过:从友爱的“philia”,欲爱的“eros”,到圣爱的“apage”,它们似乎构成了西方神学界论说爱的范式。但路易斯的独特之处有二:首先,他引入了情爱“storge”这一爱的原初形式;其次,所有类型的爱都是指向并落实在最后一章的“圣爱”上。

在论说过程中,路易斯发现了圣爱的悖论性,当然这种圣爱(或曰大爱)的悖论性,也就是不可言说的言说之上帝的悖论性:“人在某种意义上最不像上帝时,最接近上帝。”[4](P6)“上帝还通过一个极大的悖论使人能够对他产生给予之爱。人给予上帝的东西,没有一样不已经是上帝的。”[4](P7)连“上帝就是爱”这种言说本身,倘若稍有不慎,变成了“爱是上帝”,其结果会是“爱一旦变成上帝,亦即沦为魔鬼”[4](112)。对这种圣爱悖论性的理解恐怕还应从“爱”的词源开始。“爱”在希腊文中常用“eros”表示,类似我们当今意义上的“欲爱”,这是一个具有浓厚希腊感官美学色彩的词汇。当圣经的新约作者用希腊文撰写新约的时候,他们使用了希腊文中极少使用的“apage”来指称来自上帝的爱,这一似乎为上帝之爱预留的词汇可以避免在使用“eros”时带来的混淆,亦可彰显一种不同于希腊精神品格的异质因素。在基督教神学话语体系下,欲爱与圣爱“会发生不可避免的相遇”[5](P3)。这种相遇在本质上讲,是美学与神学的会通。在《四种爱》的最后一章“仁爱”里,路易斯使用“charity”来言指这种上帝对人的爱。这无疑是源自奥古斯丁使用的“caritas”(charity的拉丁语源)一词来展现“eros”与“apage”的统合。换而言之,“charity”本身就是圣爱与欲爱的结合,并最终落在了一种具有全新本体论意义上的圣爱上。

综上所述,C.S.路易斯的神学美学思想蕴含着丰富的古希腊美学感性因素。其中,对欲望、对爱的言说深深地植根于希腊哲学的爱智传统。而其最终的归向仍是神学,一种人本主义的神学。路易斯独特的诗性言说和诗性智慧,让人们看到一种建基于大众的神学言说方式是如何“由诗入神”[6](P95),并在神学美学的语境里张扬人性的。神学与美学在路易斯这里借着人性的光辉与爱的力量,达成了和解与交融。两者会通产生的神学美学,以一种“1+1>2”的效果,向现实中的人们昭示,人类在意义的追寻过程中,只要保守着仰望得来的人性良善与爱,看似悖论式的问题与困境都会得到解决。

注 释:

① 参见《大希庇阿斯篇》。

② 虽然神学美学的概念最早并非由巴氏提出,而是由荷兰神学家范·德·略夫于1932年在《神圣与世俗之美》中提出,从而拉开现代意义上的神学美学体系建构的序幕。参见张俊,“神圣荣耀与尘世之美”,刘光耀、杨慧林主编.《神学美学(第2辑)》[M],上海:三联书店,2008,第54页。

③ 上帝就是爱(《约翰一书》)在《四种爱》里,路易斯用大写的Love将“上帝就是爱”表现出来。汪咏梅将这种大写的Love译为“大爱”。

[1] 巴尔塔萨.神学美学导论[M].刘小枫,选编.曹卫东,刁承俊,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2.

[2] Lewis CS.The Weight of Glory and Other Addresses[M].New York: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1980.

[3] 张俊.神圣荣耀与尘世之美[A].刘光耀,杨慧林.神学美学(第2辑)[C].上海:三联书店,2008.

[4] C.S.路易斯.四种爱[M].汪咏梅,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 王涛.圣爱与欲爱:保罗·蒂利希的爱观[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

[6] 杨慧林.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神学进路[A].刘光耀,杨慧林.神学美学(第1辑)[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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