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宜昌川汉铁路建设小考
2012-08-15黄权生罗美洁
黄权生,罗美洁
(1.三峡大学长江三峡发展研究院,湖北宜昌 443002;2.三峡大学机械与材料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清末宜昌川汉铁路建设小考
黄权生1,罗美洁2
(1.三峡大学长江三峡发展研究院,湖北宜昌 443002;2.三峡大学机械与材料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首先,对百年前在宜昌开工的川汉铁路建设概况,工程所完成通车里程给予简单介绍;其次,对工程修建筹款金额、工程开支金额、停工所余金额给予探讨;最后,对清政府处理余款不当造成的巨大影响进行了总结分析。
清末川汉铁路; 通车里程; 建设经费
对于清末川汉铁路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保路运动和对辛亥革命的影响上面,而对具体商办川汉铁路修路工程本身的研究很少。辛亥革命百年以后,对于清末所修川汉铁路遗址本身,目前为止,除了宜昌地方《三峡晚报》报道,以及地方文史工作者博客有所反应外,没有任何正式研究性学术文章出现,本文所凭借文献主要是詹天佑之子詹文琮所编《川汉铁路过去及将来》一书以及主持修建该条铁路的驻宜总理(总经理)李稷勋所撰写《四川商办川汉铁路宜昌工场志痛(并序)》(简称《血泪碑》)一文①。
一、川汉铁路修建概况
1.修建原因
当清末帝国主义以路权控制中国的时候,整个中国各地“咸请自修干支等路,悉如所请。至是建造铁路之说,风行全国,自朝廷以逮士庶,咸以铁路为当务之急。”[1]《交通志》4436-4437当时主持修建该条铁路的驻宜总理(总经理)李稷勋撰写《四川商办川汉铁路宜昌工场志痛(并序)》(简称《血泪碑》)指出当时四川总督锡良具体上疏自办铁路时间是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四川总督锡良)疏请自办川路,严杜外资,权舆汉皋,绾毂华阳之野,首尾四千里,依京汉粤汉先例,定名川汉,是为川汉铁路,发名造端之始。”②而主持修建该路的总工程师是德高望重的粤人詹天佑。当时詹天佑“时方为政府任筑官路。三十四年十月,(四川总督)迺请于朝,任詹天佑为川路宜万段工程总工程师,颜德庆副之。宣统元年,詹天佑亲赴工段,勘定路线。”当得到詹天佑的支持后,当时奔丧丁忧四川老家秀山的李稷勋被四川家乡父老寄予厚望,其《血泪碑》)指出:“时余方以母丧在告,乡人既请于总督,奏任余为驻宜总理,复以公谊相绳迫,函电纷集,敦促上道,力辞弗获。”于是李稷勋“遂单装之宜昌,查视工状。”正式接受驻宜总理一职务。作为四川的一员,也作为主持交通工作的官员,李稷勋当时也是踌躇满志,对其开工的盛况给予了描写。“(宣统元年,即1909年)是年十月,举行正式开工礼,东西宾侣,联袂来观,诧为盛事,时方召集第一次正式股东会于成都,工作俶新,嘉谋如云,所在驩(欢)跂。于是攻金攻术攻石之工,铁泥沙土竹木陶埴之材,汽电机体鞄革钢镍钱鎛之器,银铜之货,骈填咽塞,自夷陵达秭归三百里间,同时兴作,徙夫万千,是为川路开工建筑之始。”②
2.修建情况总体概况
《血泪碑》指出:“大工初议自汉口始,旋改至宜昌,因金铁大木机体之器,避峡潬险,冀省烦费,故工场悬寄鄂境。”②重庆到成都段没有动工,汉口到宜昌段“除从事测量及在汉阳购地一片作为车站应用外别无举动,湖北铁路公司无他纪录。”②事实川汉铁路就只动工宜昌到秭归工段,《血泪碑》记载:“自东湖(今宜昌)、历兴山、抵归州,越三百里,版锸相属,受役之夫,数逾三万。”②也就是说川汉铁路就只是在今宜昌市内宜昌县、兴山县、秭归县三县动工过。光绪29年7月,四川总督锡良奏请自办川汉铁路,起湖北汉口,至于四川成都,定名川汉铁路,经兴山县境。宣统元年11月2日,川汉铁路全线动工③。
《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记载:“宜昌第一段土基,大致成立,于宣统二年六月初七日,由新码头起铺轨,用八五式钢轨,规制四尺八寸半,逐次铺至小溪塔止,计十五华里。其他设备,在宜昌方面者,工程总局,宜昌车站,材料厂,机车厂,库房,皆已盖好。机器厂动工未完,车辆设备项下,计有小号机车一辆,办公车一辆,除第五工段境内,地名花梨树,山洞长度计长六千余尺,不特工程艰险,且为宜昌至归州间一大关键,亦已开办外,其他各段,自小溪塔起,至黄家场,约三十余华里,路基桥沟,御水石堤等工,约完十分之五,张家口车站已全部竣工、七里峡山洞亦在开工轰凿,自七里峡以西,系工务第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段所辖,购地完成,土工、山洞、桥工、涵洞、房屋、改良路线,各项工程成绩,结至(截止)辛亥年八月鼎革时,大约完成十分之三四,各具基础,各段电报电话工程,亦经告竣,通讯无阻。”②
3.停工废弃原因
川汉铁路被迫中止,原因很多,《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指出:“由于清廷将汉粤川幹路收归国有,向四国银行团大借洋款筑路,川鄂人民以政府既经批准,成立有案之商办铁路,忽而推翻前案,殊背公道,于是设保路破约会,声之所播,人心惶惶。辛亥八月十九,武汉义师一起,川之军民,亦随之响应,宜昌于是月反正,川汉大工,遂告中止。”②《血泪碑》也指出:“(清政府)诏收川汉粤汉两干路,作为国有,取消商办。十七日,废除川路租股成案,廿一日,宣示回国借款签字合同,飚(飙)疾雷厉,中外震愕。”②由于清政府将川汉铁路收归国有,造成“是时保路破约之声,波荡千里”。由于四川保路运动,清政府镇压,然后造成四川起义,周边省份军队,尤其湖北军队调往四川,湖北军事空虚,造成“武昌军崛起,踞省城迫逐总督,人人狂走嚣謼,争攘臂,言革命。于是东南际海,西迄天山,南北所在军屯,十九噭应,往往飈(飙)起云合,分据城邑,国疆四裂,清以忽亡。”②在《血泪碑》看来确实是“一条路搞倒了一个王朝”。但《血泪碑》作者驻宜总理更关心的是革命造成了川汉铁路的停工,《血泪碑》记载的逻辑是由于“鄂军崛起,与蜀民相应和,革命之旗,连城相弥望。”造成“路工停辍,役夫雨散,工材亿千,沦于榛莽。”②当然川汉铁路的废弃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直接的逻辑关系看,当事人李稷勋的记载是比较中肯的。
4.川汉铁路修建耗费时间
《血泪碑》记载:“自光绪廿九年闰五月,川督创议自修川路,奏请立案,至卅(三十)二年七月宜昌设局,规定川路工场初基,凡三年有三月。自宜昌开局,经始测量,至宣统元年十月开工建筑,凡三年有四月。自开工至三年九月停工,凡二年。自宣统三年九月,四川商办宜万工程停办,至民国二年六月,交通部正式接收,改设宜夔工程局,凡一年有八月。”②由此可见该路从动议到建设共八年零七个月,加之民国停工等待时间,共十年零三个月。而修建的时间不足整两年,以两年计算。但这里所耗费的十年,等其真正打通已经是百年以后的事情了。进入21世纪,今宜昌到万县修建的宜万铁路已经打通,加之以前打通的万州到达州、成都到达州、达州到万州、重庆到成都;湖北的宜昌到武汉,宜昌到襄阳等铁路的开通,川汉铁路才事实上真正开通,说清朝川汉修路两年,准备到废弃花去十年,等到今天开通花去百年,该路算世界修通耗费时间最长的铁路毫不为过。
二、清末川汉铁路修建开通线路里程考
花了十年准备,修筑了两年的川汉铁路,当时到底修通了多少里程的道路,或能通工程车的道路,至今也是糊涂的,各种说法也不统一。
1.7.5 公里说
目前各种文献所记载的当时在停工后,宜昌到底修通了多少公里或里的可以通车的铁路,目前口径也是不一的。如《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记载:“宜昌第一段土基,大致成立,于宣统二年六月初七日,由新码头起铺轨,用八五式钢轨,规制四尺八寸半,逐次铺至小溪塔止,计十五华里。”②该记载由于是当时跟随川汉铁路总工程师詹天佑一起修路的邱鼎汾所记载的里程,此里程为各文献所引用。如《宜昌市志》“交通”记载:“宣统二年(1910年),宜昌(今宜昌市铁路坝广场)至晓溪塔段7.5公里线路铺轨通车,可为筑路送料。”[2]610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当时,并且是宣统二年六月初七日修通了7.5公里,或15华里是无疑的。
2.15 公里说
但同为《宜昌市志》,其在“交通”记载是7.5公里,但其《大事记》记载“(宣统二年)1910年,宜昌码头至小溪塔15公里铁路通车。”[2]12《宜昌市志》的“交通”和“大事记”记载的距离却出现了差异,路程相差一倍。《宜昌县志》“大事记”也记载宣统二年六月“已向西展筑30余公里,宜昌码头至小溪塔15公里通车。”[3]10《宜昌县志》卷八“交通”开篇记载:“宣统年间,筑铁路15公里,路轨前铺后拆。”《宜昌县志》卷八“交通”具体记载是“至宣统三年四月,又宣布国有。九月停建,耗银650万两,完成宜昌至小溪塔段,长15公里。民国2年6月,交通部派员接收,将所铺枕木、铁轨拆移至粤汉线。”[3]282都说完成15公里,这难道是将15华里,当成15公里之误。笔者认为《宜昌市志》和《宜昌县志》两者的差异,只是修路截止时间统计造成的。而《宜昌百年大事记》以时间编年统计就避免了这个问题。1910年(宣统二年)7月30日“铁路已由宜昌铁路坝车站修至晓曦塔,共长15华里,已铺轨和通车。”[4]691911年(宣统三年)5月9日:“清政府颁布铁路国有政策,宣布收回商办粤汉、川汉两铁路国有,并注销商办。至此,商办川汉铁路实收股本1670万两,铁路仅完成宜昌东湖县境内30余里。”[4]71也就是说整个川汉铁路通车里程由于宣统二年和宣统三年的统计口径不同,造成了说法不同。也就是说川汉铁路在宣统二年和宣统三年各修通了15华里或7.5公里。
3.1 7.3公里说
但是除了7.5公里和15公里的说法外,还有17.3公里的说法。《中国铁路史》记载:“至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路工中辍,仅筑成可通行工程列车的线路17.3公里及连工程列车都不能开行的线路46公里,而川路的全长达1300多公里。”[5]140此种说法甚是疑惑,笔者认为出现这些差异的除了前面修路统计的时间差外,可能与统计修路的起始点有差异。
《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记载:“新码头起铺轨,用八五式钢轨,规制四尺八寸半,逐次铺至小溪塔止,计十五华里。”②《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又记载:“自小溪塔起,至黄家场,约三十余华里,路基桥沟,御水石堤等工,约完十分之五。”②黄家场火车站至今保存完好,其中《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所说的该段路程解放后还被利用,如《宜昌县志》记载:“1953年10月为解决分乡、黄花场粮食外运,县人民政府用‘民办公助’办法,兴建宜昌至分乡公路,1954年4月完工。其中利用旧川汉铁路路基14.8公路(《宜昌县志》误将‘路’当为‘里’)皆沿丘陵山脚迂回而行,弯道较多。”[3]285这里14.8公里和30华里相差不大。由此可见《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的记载还是最为可信的。
这里所谓的15华里,即7.5公里笔者认为当时统计起点应该不用怀疑,就是小溪塔的终端在哪里,按照一般原则推断,笔者认为应当是当时建好的小溪塔火车站。这段路程为15华里。而今天小溪塔范围较大,听闻村民讲工程列车通到小溪塔到黄花场(原黄家场)之间的上风垭隧道,此地有驻宜总理李稷勋留下的墨宝。笔者和分乡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走今天原九码头(清末为新码头,今天为三码头)沿江公路到上风垭隧道路程约20到25公里之间(公路取道不同,里程差异大),车程计算22公里,火车道比汽车较为平直,即取直15公里较为合适,笔者认为从原小溪塔火车站到上风垭隧道口为约7.5公里,加之新码头到上风垭隧道为15公里。而火车通路里程从口传和上风垭隧道打通的现实情况看,这里15公里是比较合理的,笔者走今天铁路路程感觉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从新码头到上风垭当时通车里程是15公里。《中国铁路史》可通行工程列车的线路的17.3公里,是不是计算到黄家场,还是计算了隧道的长度,另外笔者步行从原新码头到铁路坝,即今天夷陵广场其路程也在2公里之间,而我们常说的15公里是从铁路坝计算的,如加上码头到铁路坝的距离,其也是具有合理性的,遗憾的是李稷勋《四川商办川汉铁路宜昌工场志痛之碑》没有给出修通道路里程,其自然比《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更为可靠,但这些都是要科学测量才能得出的结论。
三、川汉铁路修建经费考
1.收入总额
《清史稿·交通》记载:“川省以租股为大宗,数达千馀万元。”[1]《交通志》4442-4443《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记载:“后来集资仅到一千贰百万元。”②《宜昌市志》记载:“川汉铁路总耗银3000余万元。”[2]611《宜昌市志》所记载的铁路开支数据,耗银3000余万,恐有误。《宜昌百年大事记》记载1911年(宣统三年)5月9日:“清政府颁布铁路国有政策,宣布收回商办粤汉、川汉两铁路国有,并注销商办。至此,商办川汉铁路实收股本1670万两。”[4]71《宜昌百年大事记》记载所来源于《王人文呈内阁并致度支部等报告清查川汉铁路账款困难情形电》,该电文记载:“就十六日以前所查,实收租股九百五十万余,官、民购股二百六十余万,土药商、盐茶商股一百廿(二十)余万,灯捐、土厘,除抵补铜元局外,尚余十万余,此外尚有生息及杂收入约三百三十余万,大概入款为一千六百七十余万。”④也就是说商办川汉铁路实收股本1670万两,目前学界口径还是比较一致的。而《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记载“预定自宜昌修到万县,经费七千万元。”②川汉铁路收入和需要开支的差距还是很大的,故《清史稿》指出:宣统三年给事中石长信指出“至川汉集款,皆属取诸田间,其款确有一千馀万。绅士树党,各怀意见,上年始由宜昌开工至归州以东,此五百里工程,尚不及十分之二三,不知何年方能告竣。”[1]《交通志》4444此说也是实情,这也是清收川汉路为国有的理由之一,也是清因此事而逐渐被各种力量和因子所左右,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而倒下的第一块多米罗骨牌。
2.开支总额
《王人文呈内阁并致度支部等报告清查川汉铁路账款困难情形电》指出开支(时称支款):“除上海倒帐、险帐二百万,宜昌电报拨过四百四十万余;其四百万则自开办至今支付省、渝、汉、沪、京并各州县租股局费、建筑购置费、成都学堂费、出洋留学及调查费、勘路费、历年付息费,一切皆出于此。非各埠、各州县三月以前帐册列齐,此四百万之款,实难精确区别。即收款中之租股,亦非重庆及各州县截清报齐,不能据总公司帐册为定数。且收支之中,尚有重复纠葛,尤非合各处账册档卷,互证参稽,断难确定。”④而《清史稿·盛宣怀传》载:“川路宜昌实用工料之款四百余万(两)。”《清史稿》可能根据该电文得出支出总数。而当时驻宜总理李稷勋《血泪碑》记载“都计川路宜万工程,实支用股本合库平银六百五十万零二千四百七十六两有奇。”[1]《盛宣怀传》12812《清史稿·盛宣怀传》和《血泪碑》记载差异可能在于前者具体宜昌工场开支,后者是整个工程总的开支。另外由于四川官员王人文所说的:租股局费、建筑购置费、成都学堂费、出洋留学及调查费、勘路费、历年付息费等等费用的开支。《宜昌县志》记载:“九月停建,耗银650万两。”[3]285《宜昌县志》采用《血泪碑》总的工程开支数据和《血泪碑》来自同一书的《川汉铁路商办之经过》记载:“预定自宜昌修到万县,经费七千万元,后来集资仅到一千贰百万元。上项工程计花去八百零四万元。”《宜昌市志》记载:“宜昌至万县耗804万余元,最终成为废墟。”[2]611而如以这里川汉铁路耗804万两白银,实收股本1670万两,余下就是近870万两。如工料之款用400余万,实际修路就只有开支400万。有一半费用在其他如租股局费、建筑购置费、成都学堂费、出洋留学及调查费、勘路费等费用上,但至少驻宜总理李稷勋《血泪碑》所说650万为实际开支,有近150万出现了问题。如考虑上海倒帐、险帐200万两,1670万两余下1470万两,以李稷勋《血泪碑》所说650万两计算,就余下820万两。可见川汉铁路开支是一本糊涂账,但以李稷勋《血泪碑》所说650万两更为可信。
3.结余总额
以川汉铁路总收入1670万两计算,和目前最高开支804万两为准,当川汉铁路停工后,应当余下800万两。而《清史稿·交通》记载:“川路仍存七百馀万(两?)。”[1]《交通志》4447《清史稿·盛宣怀传》也记载:“其现存七百余万两。”[1]《盛宣怀传》12812就是说川汉铁路在停工后还余有七百余万两,而不是七百余万(银)元,其中有近100万两不翼而飞,考虑川汉后续问题解决及其呆账、倒账等因素。余下700万两数据异议不大。《度支部等致王人文请查报川汉铁路收支分类账目电》记载:“虞电所称存款七百余万,似已用之款较多,除倒帐外,别照所议全换给铁路股票,一面裁示处分存款办法。”④该电文体现了清政府急切知道川汉铁路的余款,便于控制,清政府想用一纸股票就将700万白银控制,事实酿成大祸,埋下祸根。
4.数据差额原因
川汉铁路收支总额差距较大,川汉铁路开支出现这样大的差异,除了银元和银两的换算关系以及各种统计口径差异外,主要还是财务混乱、贪污腐化以及停工后需要遣散工人开支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如宣统二年“川路司出纳者,亏倒路股百九十馀万,川人宦京者甘大璋等闻于上,查明饬追,徒讬空言而已。”[1]《交通志》4443《清史稿》在这里说一百九十万,在不同的地方却说“而施典章擅将川路租股之所入,倒帐竟至数百万之多。”[1]4444就《清史稿》而言,说法也不一致。遣散费用之前是需要给工人工资,《血泪碑》记载:“始各弭伏受遣。都凡用铜币一千四百九十四万八千余枚,遗散夫役二万七千有奇。至应给大小包工工价,该银币一百一十余万元,款巨猝无以应,人滋疑恐。”②这些款项的具体情况,非今人能理顺,但从历史上看,就是这些款项处理思路不清晰,没有照顾广大四川股民的利益,导致了局势的失控。看似是钱的问题,实则为民生、民权的事情。《清史稿》论曰:“辛亥革命,乱机久伏,特以铁路国有为发端耳。”[1]《盛宣怀传》12814学者也指出:“公利之股(川汉经费)的300余万两亏损成了清王朝和立宪派互相揭短、反目为仇,进而引起保路运动的导火线。清王朝的灭亡,保路运动是导火线;而保路运动的发生,公利之股(既川汉铁路的经费问题)是导火线。”[6]而造成清朝覆亡,并非铁路国有政策,而是宣布国有政策后,没有合理处理遗留及其贪污亏空的川汉铁路经费问题,最后导致局势失控。
四、川汉铁路经费处理不当造成的社会影响
1.对四川人民的影响
时人评价当时局势“辛亥之秋,猝然国变,兵火洶皇,工徒嚣讧,危机四伏。”②《血泪碑》开篇指出了川汉铁路因停办对人民的影响,“天弗康中国,媾孽于铁路,而蜀先告灾。有清末季,政柄厖歧。初以铁路许人民,得用私财趣兴,缮号曰商办公司。各省公司以什数,糜损金钱,无虑千忆。”②蜀告灾,对于四川人民而言,除了700余万款未能收回外,前期1670万两都打水漂了。
2.对宜昌当地人的影响
对于宜昌附近人民的影响在当时也是十分巨大的。《血泪碑》指出了三四万工人,由于“公司财罄,人心尯臲。”给当地治安带来了隐患,“哗言路工且变,中西商旅,一日数惊,妇稚流离,联艑东下。”笔者调查在雾渡河就有当地民众与工人发生流血冲突,原因就是工人无钱无粮,抢劫造成的社会治安问题。“以宜归距离远,土石铁冶锥凿之傭。赁输之夫,稂莠杂众,阗咽数百里,大工同时报罢,遐尔汗悸,而暴夫滑(猾?)徒,方倚众跳硠,意姿睢,图煽结,多方设词要挟,势尤汹汹。”驻宜总理李稷勋总理为之十分紧张,但忠于职守,“亟派员四出,分道抚慰,并请于宜昌军司令,骤以兵袭(慑?)胁之,始各弭伏受遣。”稳定局势后“遗散夫役二万七千有奇。至应给大小包工工价,该银币一百一十余万元……开诚譬解,约予抵保,定偿期。”②最终解决了三四万工人的回家安置问题,这样才保证了当地的社会治安问题。
3.对承包商和建设者的影响
但四川数百万银两不知所终,不少家庭当倾家荡产,不能考究。而四川省外当时承包、修建川汉铁路的人员也有倾家荡产者,如当阳县双莲人宋伯阶承包修筑川汉铁路小溪塔至姜家湾路段,为解决资金问题,变卖全部家产,并动员两个表弟卖掉百余亩良田给予资助,当铁路废止后,宋伯阶两手空空,出走异乡[7]7。而入宋伯阶的承包和建设者当不在少数,其也为川路停工,资金冻结的影响。
4.对李稷勋为代表的官员影响
李稷勋平息川汉工人问题后,再没有回到四川秀山老家,不过数年,年不过五旬而客死宜昌,而颇有作为的赵尔丰和端方身首异处。其他人员不能一一列举,但这些都是对个人和地方而言,而对当时的国家清王朝,则是亡国。
五、清政府对川汉铁路经费余额处理不当是清王朝覆亡的直接原因之一
辛亥革命领袖孙中山说:“若没有四川保路同志会的起义,武昌革命或者还要迟一年半载。”[8]国父的评价是非常中肯的,而当时四川保路同志会之所以起义,就是争夺川汉铁路的路权,争路权是保证四川人民路款回到四川人民手里的问题。但当时处理这件事情的清王朝盛宣怀是精明的商人,实业家,而非政治家。“其以经济手段处理政治事件的短视行为,终究使川汉铁路成为大清倾覆的导火索。”[9]由于朝廷具体处理路款的盛宣怀引起众怒,清朝御史陈善同上章,请罢斥邮传大臣盛宣怀,以弭巨变。疏言:“川患且日以加剧者,则以邮传大臣盛宣怀于此事之办理实有未善也。各路商办之局,其始皆历奉先皇帝谕旨,根据大清商律。如欲改归官办,自应统筹全局,划定年限,分期分段,量力遞收,于国于民,方为两利。今盛宣怀事前毫无预备,徒仰仗借款,突然将批准各案奏请一律取消。各路以十馀年之经营,千数百万之筹集,一旦尽取诸其怀而夺之。”[1]《交通志》4448盛宣怀为夺川汉铁路余款是有电文为证的,如盛宣怀让“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交旨著度支部、邮传部、线路大臣妥速议奏,万难再缓。”其急切之情,跃然纸上。电文又连续用排比反问形式追问款项情况。“希即查明川省实收数目,是否共收一千六、七百万两?闻租股居多数,其中究竟租股若干?土厘若干?官股若干?民股若干?必须分别清楚。其实支数目,是否只有宜昌支用四百四十余万两?闻成、渝、京局费甚少,其中究竟工料若干,局费若干?倒账若干?现款除存交通银行、汉阳铁厂生息二百万外,另存他处若干?务望迅速分别查明,详细电复,立待会议后奏,幸勿稍有遗漏,免致再有覆查。”④
清政府如此急切地需要控制四川的经费,而不听地方官员奏告实情。甚至扣发地方电报,不让信息传达。王人文指出:“次日即奉部咨合同,各界遂多疑惧而议局及公司十六日通电各处,成都电局皆以奉邮部元电,不得收发关于铁路电报,谢绝。群情于是大激,已发传单。”④四川群情激动,王人文还是建议北京清政府“禁止通电,虽为预防煽乱,而群情异常惶惑。可否饬知雹电照常收发”,“如此变通办法,庶弭隐患而安人心。是否之处,并候裁示!文肃叩。效。”④但清政府还是置地方官员恳切忠告于不顾,更是置四川人民利益不顾。
如果清政府此时重视,还是有机会平息四川保路运动的。因为作为四川人民投入的血汗钱,清政府没有处理妥当,当时四川人民,尤其立宪派领导者“只要政府承认和偿还人民股款,提出‘争款不争路’的主张。”⑤如四川《蜀报》主编四川奉节人邓孝可檄文“卖国邮传部!卖国盛宣怀!”指出:“此非将吾川人省衣缩食、忍痛节出造路现存之七、八百万金,欲一并横吞也哉!不然,则我未用之款,实有若干?现存何处?于卿底事而劳伊查!”④在邓孝可写该文之前曾著文盛赞铁路国有政策。当然前提是返还四川人民的修路款项[10]837。
学者指出“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后。四川远没有一向就对铁路问题比较敏感的两湘及广东人民反对强烈,相反却表现了极大的冷静,甚至是默许了这一政策。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与川民那时所关心的只是路款问题关系极大。”⑥但按盛宣怀的理解“川汉铁路的问题,实质是那700多万两剩余资金归四川还是归中央的问题,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争权的问题。”[9]盛宣怀没有考量川人省衣缩食、忍痛节约造路现存之七、八百万金对川人之重要,其欲一并横吞之,其不是捅破了五千万四川人的容忍底线。《度支部等致王人文请查报川汉铁路收支分类账目电》记载:“虞电所称存款七百余万,似已用之款较多,除倒帐外,别照所议全换给铁路股票,一面裁示处分存款办法。”④盛宣怀简单将七百万白银换成一纸铁路股票,这是不能被广大四川股民所能接受的。更为重要的是在具体操作中,清政府出尔反尔,慰藉四川人们“一纸空文”铁路股票也被四川人发现是空头支票。因为盛宣怀“复不能审慎临机,强令宜归工程每月工项仍由川款开支,实与五月二十一日上谕‘川路仍存七百馀万,原否入股,或办实业,并听其便’等语大相违背。”[1]《交通志》4447
当时保路运动初期四川人民,尤其立宪派,还是维护清为正统的。如“各户恭设先皇帝灵位,朝夕痛哭,人无乐生之心,士怀必死之志,愁惨萧条,如经大劫,至可怜念。”[1]4448民心关系国家危亡,陈善同上疏所言:“窃维国以民为本,自古未有得民心而国不兴者,即未有失民心而不危者。传曰:‘众怒难犯。’书曰:‘民可近,不可下。’”[1]4447可惜清政府对陈善同上疏置之不理,“疏入不省。”此时立宪派斗士邓孝可由盛赞铁路国有政,放弃“争款不争路”的主张,骂政府,写出争路檄文“卖国邮传部!卖国盛宣怀!”⑤即使在此时争路的目的还是路款。而清政府连安慰四川民心的罢免盛宣怀的小事都不愿意做,五千万四川人彻底失望了。
当清政府对包括四川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诉求,置若罔闻之时,保路运动发生偏移,革命党借机宣传,四川爆发起义,清朝就速亡。如《清史稿》指出:“川省温江等十馀州县民团,每起数千或万人,所至焚掠,势极猖獗。大军击退之,旋据崇庆、新津、彭山,而嘉定、灌县相继失陷。邛州军队譁变,汶川县署被毁,命湘、鄂、陕诸军赴援。会鄂事起,川乱愈亟,以岑春煊为川督,而川省旋为民军所据,端方、赵尔丰均及于难。乃罢盛宣怀以谢川人,而国事已不可为矣。”[1]《交通志》4444《血泪碑》指出:“夫川路谋始既艰,耗财糜日,言之绝痛,苟归国有,则应先示大信,祛释民疑。迺计度设施,至晻昧、不明白,不肯推诚心、以告吾民,况岁敝民财,为杜外资,今外资且输入,蜀民方震惊悲骇。迺转玩易其痛苦,日以空言相讋慴(慑),此尤背公道,伤人心。”②当失掉人心的清政府,面对因为川汉铁路引起的保路运动,因保路运动造成的辛亥革命,只能接受“一夫瓦解,百城土崩”的结果了②。正如清朝皇帝诏逊国书曰“人心所向,天命可知。”②
学者指出:“清王朝的灭亡,是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诸种矛盾发展激化的综合结果。但是,它的灭亡,却是由收归民间铁路公司的权利,直接伤害了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引发,须知,民间铁路公司的股东,是由广大的基层民众组成,这种伤害,牵动的是千家万户,激起的反抗强度,一定也是晚清政府始料未及的。”[11]而国以民为本,得民心国兴,一个国家贪人民小利而亡国者,清为例证也。清朝廷在当时为何贪小利呢?绝非盛宣怀个人问题,清朝在庚子赔款4.5亿两白银,年利息就高达2200万两,清末财政赤字高达7000万两,面对四川人民数百万两白银,清政府饥不择食,想控制甚至吞掉这笔经费。但缺钱的清政府,缺德,更缺民心。这笔经费就是启动清王朝轰然倒下的多米罗骨牌的诱因,或倒下的那第一块牌。
故当时有人说“一条路搞倒一个(清)王朝”,这话的背景是清朝政府贪恋于区区数百万银两,不归还四川人民,得到的是整个国家政权的丢失,正如清退位诏书所宣示中外那样:“前因(川汉铁路,后导致)民军起义,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岂不懿欤!”
注 释:
① 《宜昌市志》记载:“民国4年(1915年)10月,川汉铁路驻宜公司总理李稷勋刻石立碑,记述川汉铁路从倡修到夭折的始末。碑名《四川商办川汉铁路宜昌工场志痛碑文(并序)》,人称‘血泪碑’。”《宜昌百年大事记》记载1918年12月:“前川汉铁路宜昌总理、宜昌商务分会总理李稷勋去世葬于东山,宜昌县商会在墓前建‘铁英亭’和长廊,将其1915年撰写的《四川商办川汉铁路宜昌工场志痛碑(并序)》勒石碑立于亭内,时人称为‘血泪碑’。”
② 詹文琮、邱鼎汾编辑,邓思温校对:《川汉铁路过去及将来》,《四川商办川汉铁路宜昌工场志痛(并序)》,湘鄂路局工程处发行,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初版,第24页。
③ 湖北省兴山县交通局编:《兴山县交通志》(大事记)1995年,宜昌新华印刷厂印刷,第5页。(内部发行)。
④ 戴执礼编:《四川保路运动史料》,宣统三年五月一九日(1911,6,15)《王人文呈内阁并致度支部等报告清查川汉铁路账款困难情形电》,科学出版社,1959年1月第1版,第171页。
⑤ 政协四川省奉节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奉节文史资料》,第二辑,1991年2月,万地文出字011号,75页。
⑥ 参见张克宏《盛宣怀与四川保路运动》,《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1994年第2期。
[1] 赵尔巽.清史稿:卷一百四十九[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 宜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宜昌市志[Z].合肥:黄山书社,1999.
[3] 湖北省宜昌县地方志编制委员会.宜昌县志[Z].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3.
[4] 政协宜昌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宜昌百年大事记[M]//宜昌市文史资料总(第十五辑).北京:中国三峡出版社,1994.
[5] 李占才.中国铁路史(1876-1949)[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
[6] 刘会贵.试论川路公利之股——川汉铁路公司的再投资[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5).
[7] 当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当阳县志·大事记[Z].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1992:7.
[8] 冯玉祥.我所认识的蒋介石[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0:186.
[9] 文 晔.断了大清朝龙脉的铁路[J].中国新闻周刊,2011(29).
[10]奉节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奉节县志[Z].北京:方志出版社,1995:837.
[11]朱荫贵.川汉铁路:导致晚清王朝垮台的股票[N].经济参考报,2007-07-13(12).
[责任编辑:刘自兵]
K 2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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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6219(2012)04-0001-07
2012-02-10
2011年宜昌市科学技术与开发项目“宜昌市交通文化与宜昌社会发展关系研究”(A2011-302-33);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明清时期武陵民族走廊人口流动与生态变迁研究”(11CZS018)。
黄权生,男,三峡大学长江三峡发展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罗美洁,女,三峡大学机械与材料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