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探微
2012-08-15张强,孙杰
张 强,孙 杰
(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233030)
当代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探微
张 强,孙 杰
(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233030)
慈善是一种美德、善行、爱心,是人类最需要、最应当具备的基础性道德。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上的民营社会化保障事业,慈善基金特别是民间慈善基金理应成为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来源,慈善事业也理应因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而得到广泛提倡,近期以“黑孩子”——“壹基金”为代表的民间慈善组织一再陷入困境也因此成为各大媒体、舆论的头条。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现象,中国的民间慈善组织及慈善事业如何发展日益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本文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力图说明我国民间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弊端及为未来的发展趋向提出建议。
慈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会;捐赠
引言:如果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抽象,可以发现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机制,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首先需要有可供分配的社会财富,从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到分配社会保障资金,构成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主线,任何社会保障项目都是通过采取必要的(强制的)手段来筹集资金,然后再通过一定的方式将所筹集的资金分配给受保障者与有需要者。虽然说财政供款与社会保险费(税)的征收构成了整个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主体,但是慈善基金特别是民间慈善基金发挥的重要作用仍不可小觑,民间慈善事业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的直接反映和实践载体,不仅是官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公益事业民营化的典型代表,而且能够起到中国经济社会转型以来发展新的社会道德的基础作用,从而堪称现代社会的道德工程。
2007年4月份,由国际演员李连杰创立的“壹基金计划”正式启动,出于各种原因其与中国红十字会设有三年之约。三年的时间过去,“壹基金”在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灾难中发挥了其慈善的重要作用,但其发展的现状却是陷入危机,事实上壹基金也一直处于矛盾之中。“壹基金计划”2007年在京正式启动时全称叫做“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2008年10月份,非公募机制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才注册成立,作为“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的执行机构运作,由此可见,“壹基金”的身份混乱不清,其在众多媒体中也被形象地称为没有亲妈的“黑孩子”,模糊不清的身份使挂靠在中国红十字总会名下的“壹基金计划”没有真正的实权,也无法支配其公募所得的基金等等,种种约束让其创始人李连杰最初的设想及大有潜力的手机捐款等慈善捐赠新途径都难以充分施展,目前该基金组织也已陷入严重危机。
“壹基金计划”发展遭遇危机的事件绝非个例,以其为代表的众多个民间慈善组织由于受到中国政治体制、慈善体制、法制下的束缚现已多无法正常运营,而其背后实质上也折射出我国在慈善基金领域发展的重大缺失,慈善基金对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的作用毋庸置疑,反观中国过去的慈善发展历程,或许我们可以得到些什么,以为后来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道路。
一、我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在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确实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慈善捐助接收机构、慈善组织建设等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仍然存在众多问题。
(一)近二十年来,基于发展慈善事业,我国逐步推出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1.相关捐赠的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慈善组织、社团管理行政法规,如:《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3.涉及慈善基金的税收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救灾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办法》、《扶贫、慈善性捐赠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二)慈善组织和捐助工作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建立了2.9万多个社会捐助接收站,4100多个“慈善超市”,非营利组织29万多个,从事慈善活动的中华慈善总会和各级慈善协会400多家,还有部分义工协会组织、福利性的民办非企业。所有这些慈善机构和组织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虽然现阶段我国慈善事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众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与发达国家比较,慈善组织仍然较少,据统计,2009年中国基金会为1843个,美国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个,英国超过16万个,加拿大也有8万个以上,欧洲的德国、英国、瑞士也都有不下1万个基金会,与他们相比我国的慈善组织和机构数量有很大的差距。第二,我国慈善组织募捐资金数额有限,据调查显示,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有1000万多家,有捐赠纪录的却不超过10万家,也就是说有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2009年中国慈善捐赠总额数已达到509亿元,占当年30多万亿元GDP的0.17%,占中国财政收入6800亿元的比例,不到5%。比较一下,美国2008年的捐款3000亿美元,占当年14万亿美元GDP的2%左右,占美国财政收入3万亿美元的10%,要达到美国的水平,中国年度捐赠额应该是6000亿元。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明显落后,不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和西方国家相提并论。
二、分析与西方国家相比下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特点
我国民间慈善基金的发展困境实质上源于法制和政治体制等的约束,现行体制中限制民间慈善机构的进入权力,并且不对其开放公募权,致使民间慈善基金在创办运营等环节遭遇重重阻碍,而官办的具有政府背景的慈善机构由于有较强的政府后台支撑,且直接威信力较强,从而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一)具备发展潜力的慈善机构大多官方背景色彩浓厚
与当前很多领域一样,慈善机构实质上也被政府的官办机构所垄断,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创始基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创始基金不得低于400万元人民币。”此外,民间慈善组织的公募权力取决于其是否能找到相关政府部门并与其挂钩,而众多官方部门出去对自己风险的考虑都不愿接受,这就造成了官方垄断慈善机构的情形,而西方国家的慈善基金组织机构无此特点和规定,形式也相对更加灵活,政府对其限制较少。
(二)非公募的身份使得我国民间慈善机构融资困难
以壹基金为例,其为了能够融得更多的资金,只能挂靠于中国红十字会,这直接导致了该组织公募权力的缺失,而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如果给予民间基金会公募权,将对官办基金产生巨大冲击,故也是不易实施的。
(三)慈善组织所筹集的善款要经过政府
在我国,大部分具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会在运作上完全按照政府管理的流程,而按照相关规定民间慈善组织也同样如此,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助长了贪污腐败等恶劣行径的发生,相比较,国外的基金会的运作和政府完全分开,虽然它可以通过竞标的方式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但其具体款项的使用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四)我国相对于捐赠资金的税收优惠作用不突出,享受全额扣除的范围较小,这直接影响了相关企业捐赠的积极性,而国外如美国大部分慈善组织则属于美国国税局501(C)条款规定的机构,它们享有的税收优惠待遇具体包括:1.捐赠减税。在美国,个人和商业两者都可以出于税收的目的而将他们对慈善组织的捐赠从他们的收入中扣除。2.免税。对所有的慈善组织都免除销售税、财产税、增值税、关税和其它直接的税收形式。这一依据很简单,因为这些组织不带有为它们自己牟利的动机,而是创造了社会公益,它们应被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3.所得税豁免。通常,非营利慈善组织和基金会从各种各样的来源中获得收入,包括捐赠、权利授予、合同、服务费、投资收入和挣得的收入。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实际上可以也应该获利。显而易见,如果收入不超过支出,一个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将很快破产。
(五)缺乏专项慈善事业法律。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足以规范、保护和促进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而至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慈善事业组织法》,也尚未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程序、慈善活动的监督机制、慈善事务的主管部门,亟须规范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退出等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未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建议
(一)加强慈善法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慈善事业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慈善事业有序、快速发展,在时机成熟时制定专门的《慈善基金募集方法规定》《慈善基金管理办法》《慈善事业组织法》等,使得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真正获得法律的保障,纠正其身份不明的现状。
(二)相关慈善事业管理部门应提高办事效率,合理分工,加强民众监督。对于合法合理的慈善组织及其募捐活动应大力支持,简约程序审批程序,制定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媒体监督等办法,对所募捐的款项及借贷方向应及时予以公示,慈善组织也应聘请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杜绝公款挪用、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三)合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作用,逐步放开,引入市场运作。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差距是不现实的,但是也不能对西方国家的相关制度照搬照抄,应首先明确政府在该领域的主管部门,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合理发展,加强组织机构管理的“阳光工程”建设,使其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得到切实提高,在发展的时机成熟时,逐步减少政府对慈善事业管理的干预,采取宽松的政策,使其在市场的运作中得以创新、可持续的发展。
(四)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将营造慈善事业良好氛围作为重要项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政府、学校、各种媒体都应参与其中,大力宣传组织或个人的善事善举,多渠道开展“慈善宣传月”活动,建立“慈善宣传日”,积极普及慈善意识,宣扬慈善文化,营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慈善行为积极予以奖励。
综上所述,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可谓任重而道远,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政府主管部门应合理地对自己的职能进行定位,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自己的行为。与此同时,我们国人也应对慈善行为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大局的观念,积极的心态去看待,少一些批判和质疑,给予慈善事业一个合理发展的空间,只有这样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西方的差距才能有所减少。
[1]刘乃山.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民政部.
[2]吴培锋.网易财经解读[J].
[3]郑功成.社会保障学 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商务印书馆,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