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建国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的和谐思想的探索和实践

2012-08-15成鸿飞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民主党派制度思想

成鸿飞 刘 川

(1.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河北石家庄 050061; 2.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石家庄 050021)

【党的建设】

建国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的和谐思想的探索和实践

成鸿飞1刘 川2

(1.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河北石家庄 050061; 2.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石家庄 050021)

本文通过论述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和谐”思想的探索与实践,深入挖掘我党“和谐”思想的宝贵财富和历史经验,对于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和谐”思想;中国共产党;理论探索;实践经验

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我党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执政实践,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党的“和谐”思想的理论探索和执政实践,期间党的“和谐”思想经历了从大放光芒到逐渐为“左”倾错误所遮掩,渐失光彩走向曲折的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全党,恢复党的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指导思想,通过拨乱反正,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可以说,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和谐”思想贯穿始终,在曲折中发展并结下了丰硕的成果。

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和谐”思想在党的执政实践中的宝贵经验

毛泽东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艰难的探索,创造性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并实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基本社会制度。其中,在社会主义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方面,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1.“和谐”思想在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体现。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实现了“互助合作”、“公私合营”的平稳过渡与和平赎买。在党的“和谐”思想指导下,我们党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的设想第一次变为现实。

2.“和谐”思想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在此基础上,党的和谐思想,为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政治基础。

3.“和谐”思想与依法维护公平和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精神。”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庭生活的一个伟大变革。1954年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其中,明确规定了人民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对公平、正义在制度上做了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4.“和谐”思想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提出了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在北京签订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写入了这些原则。1954年6月28日,中国周恩来总理和印度尼赫鲁总理在新德里发表声明,重申了这五项原则,并指出,“在我们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也应该适用这些原则。”同年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在发表的联合声明中也确认了这些原则。在党的“和谐”思想指导下,新中国在处理同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的关系中,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同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关系。

5.“和谐”思想催生《论十大关系》。1956年2月后,毛泽东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先后听取了中央34个部委的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是有关经济建设问题的调查研究。关于正确处理十大关系的思想,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经过中央政治局的几次讨论,由毛泽东集中概括出来的。同年4月25日,毛泽东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充分运用了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深入分析中国国情,处处闪耀着“和谐”思想的光芒,尤其是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党与非党关系、革命和反革命关系、是非关系和中国与外国的关系等方面都提出了若干新思想、新方针,是我党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始,为党的八大召开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二、党的“和谐”思想探索与实践中的曲折过程

1.党的八大前后,党的“和谐”思想在实践中获得较大成果。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路线,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获得了一批丰硕成果。对国内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的科学判断;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把我国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的提出;强调必须加强执政党建设等,处处闪现着党的和谐思想耀眼的光芒。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之后,东欧一些国家政局动荡,同时也波及我国。如何正确认识和区分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仍然存在着的阶级斗争,成为摆在我党面前的重大而迫切的课题。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经济上实行对全国城乡各阶层人民“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方针;在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处,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科学文化方面,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肃反问题上,强调“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在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上,强调要处理好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等等。可以说,在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中,中国共产党的这些方针政策独树一帜,党的“和谐”思想大放异彩。

2.党内“左”倾思想的蔓延,使“和谐”思想渐失光芒。从1957年整风反右,党的指导思想开始急速左转,逐步偏离八大所制定的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发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强迫命令、浮夸风和共产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尤其是1959年7月庐山会议的“反右倾”斗争,实际上否定了从经济恢复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党和人民所积累并由八大所总结的宝贵成功经验,提倡和助长了脱离实际的臆想和冒进,同时破坏了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助长了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的发展,为接下来的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浩劫,埋下了伏笔。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主题则是阶级斗争问题,会上毛泽东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对当时国内的阶级斗争形势作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估计,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这些论断标志着政治思想上“左”倾错误的严重发展,全会接受了毛泽东的观点,使党越来越陷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迷误,造成了严重后果。会后,党中央决定在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了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拉开了“文革”的序幕,党的“和谐”思想逐渐失去光彩。

3.文革时期,党的“和谐”思想黯然失色。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在党的历史发展中是“左”倾错误占统治地位时间最长、危害最大的时期,是各种社会矛盾以尖锐形式充分暴露的时期,使党、国家和各族人民遭受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党的组织和国家政权受到极大削弱,大批干部和群众遭受残酷迫害,民主和法制被肆意践踏,全国陷入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科学教育文化事业遭到严重摧残;党和人民的优良传统和道德风尚在相当程度上被毁弃;形而上学猖獗,唯心主义盛行,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严重泛滥,党的“和谐”思想被长期压抑而黯然失色。

三、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党的“和谐”思想得弘扬和发展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结束了粉碎“四人帮”后两年来党的工作步履艰难、徘徊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结束了“左”倾错误长期干扰党的工作的历史,继承和发展了党的八大确定的正确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恢复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拉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1.党内民主生活走上制度化。邓小平深刻总结和反思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原因和教训,认为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党的制度建设没有搞好。他指出:“我们过去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明确指出,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修改受极“左”思潮影响的党章。在邓小平的指导下,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十一大党章作了很大的修改,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干部制度等作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彻底纠正了九大、十大党章中的错误,消除了“左”的影响。随着党内各项民主制度、领导制度、组织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党的政治生活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为党内和谐奠定了基础。

2.恢复了与各民主党派正常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我党没有照抄照搬苏联的“一党制”,而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多党合作制,并明确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方针。从根本上澄清了一些人对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地位和作用的模糊认识,解决了民主党派存在和发展的问题,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民主党派成员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热情。各民主党派制定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新的政治纲领,充分调动各自成员和所联系阶级阶层的群众,积极参加各项民主改革和建设实践。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民主党派的性质由阶级联盟转变为政治联盟,为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多党合作格局提供了重要前提条件。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在“文革”时期经受了考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各民主党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齐心协力促发展,共同谱写团结合作、和谐奋进的新篇章。

3.国家和社会走上了法制化道路。建国以来,我国的法制有了长足发展,但也曲折艰难。“十年动乱”使社会主义法制受到严重的破坏。痛定思痛,人民群众呼唤法制,国家长治久安呼唤法制。早在1979年6月,邓小平就强调:“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一个以宪法为基础、包括一系列重要法律在内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初具规模,改变了过去那种无法可依的局面,在依法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方面取得诸多成就,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社会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

D261

A

1009-6981(2012)02-0050-03

2012-03-10

成鸿飞(1968-)男,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从事党政关系、政权建设、统一战线和党史党建方面研究。刘 川(1984-),男,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责任编辑 赵秀忠]

猜你喜欢

民主党派制度思想
思想之光照耀奋进之路
思想与“剑”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
“思想是什么”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当稳立本位
发挥民主党派作用 多献务实良策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