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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毛泽东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的当代价值

2012-08-15刘蓉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共事党外人士共产党员

★ 刘蓉宝

一、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根据抗日战争的实际和需要提出并实施

(一)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的形成

在政权机关中实行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思想,是毛泽东根据抗日战争的实际和需要提出的。要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光靠国共两党远远不够,必须团结全民族广大爱国抗日力量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成立抗日民主政权的政府,大力号召和注意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政权。在第一次反共高潮期间,中国共产党确定了正确的统一战线政策,如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采取有斗争有团结,以斗争求团结的手段,和国民党顽固派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取得了打退第一次反共高潮的胜利。与此同时党内仍有不少人对怎样正确认识中间势力、如何尽量争取中间势力,特别是对尊重中间势力和党外人士的参政权利存在模糊认识。在边区政府第一次普选和第一届参议会的实践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共产党员“清一色”的现象。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这种情况非常重视。在对中国革命性质和规律进行深入探讨和总结的基础上,毛泽东于1939年12月和1940年1月相继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与《新民主主义论》两部著作中,阐明了抗日时期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的辩证关系,科学分析了中国社会性质、革命历史特点和革命发展基本规律,从理论上科学回答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和前途等问题,并对中间势力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毛泽东指出:“争取中间势力是我们在抗日统一战线时期的重要的任务,但是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争取中间势力,就是争取中等资产阶级,争取开明绅士,争取地方实力派。”

那么怎样才能把共产党员以外的人士尽可能团结起来?把中间势力争取过来呢?

中共中央于1940年3月6日颁布了《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决定在政权机关实行“三三制”。即在政权机关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

《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文件指出,对于共产党员以外的人员,只要是表示抗日并且愿意和共产党合作的,不论其是否有党派关系和属于哪个党派,都应以合作的态度对待他们。文件强调,在政权机关中给中间派三分之一的位置,目的是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孤立顽固派。

12月25日,毛泽东在《论政策》中进一步强调,“三三制”政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尽可能吸引广大非党人员参加政权。共产党人破坏买办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阶级的专政,但绝不是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要切忌共产党包办一切。

(二)党与党外人士合作思想的实践

毛泽东关于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思想,在1941年边区的第二次民主选举中得以成功实践。

选举前,边区中央局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1月30日发出《关于彻底实行“三三制”的选举运动给各级党委的指示》,强调“三三制”不仅要在民意机关实行,政府机关也要实行,必须选举保证非党进步人士到政府机关担任行政人员的比例。

5月1日,颁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纲领规定,“在共产党员被选入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指示和纲领的下发传达,在广大共产党员中宣传贯彻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思想,一方面为党外人士进入政权机关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再者也在共产党员中打下了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思想基础。

尽管有了这些前期工作,第二次民主选举初期还是有很多候选名单中的非党候选人未能顺利当选。为解决这个问题,西北局决定聘请落选的非党候选人作为边区参议会正式参议员,在10月15日向各县发出《关于边区政府聘请非党人士为边区参议员的通知》,要求“各县党委指定专人代表边区政府将此决定转达到各非党候选人,详细说明我党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决心和诚意”。

据统计这次共聘请了46名非党候选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开明绅士)担任边区参议员,各县相应聘请了一批落选的非党候选人担任参议会正式参议员。

种种措施保证了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得以较好落实,党外人士进入政权机关也因此有了组织上的保证。

为了进一步向共产党员宣传强调与党外人士合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解决在政权机关中怎样搞好合作共事关系的问题,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的开幕式上,作了《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他说:“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就是要团结全国一切抗日力量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要和全国一切抗日的党派、阶级、民族合作,只要不是汉奸,都要联合一致,共同奋斗。”“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所以,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别人说得对的,我们应该欢迎,并要跟别人的长处学习;别人说得不对,也应该让别人说完,然后慢慢加以解释。共产党员决不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以为自己什么都好,别人是什么都不好;决不可把自己关在小房里,自吹自擂,称王称霸。”最后,他强调:“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永固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只要社会上还有党存在,加入党的人总是少数,党外的人总是多数,所以党员总是要和党外的人合作,现在就应在参议会中好好实行起来。”

毛泽东的讲话使全党逐渐对党与党外人士合作思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统一的认识,使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政策得以全面落实。

二、毛泽东关于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的当代价值

延安时期党在陕甘宁边区政府中通过实行“三三制”实现毛泽东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的思想。解放战争时期,“三三制”政策仍然得以坚持。建国初期,是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得到较好发展的时期。历经文革浩劫,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在逐步恢复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继承延安时期的光荣传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989]14号文件和中发[2005]5号文件精神,党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取得较大的进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以史为鉴,服务现实。目前,中共中央颁发了[2012]4号文件。我们回顾总结延安时期毛泽东关于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思想和实践,对于学习贯彻文件,进一步搞好当前的合作共事仍具有现实意义。

(一)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蕴含着丰富的共生和谐理念

从毛泽东的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中我们可以挖掘出深远的和而不同、和谐共生的中国传统文化基因。

“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充满辩证思想的和谐理念,它强调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和谐统一。毛泽东关于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一系列论述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要互相包容、互补、协调、共济的观点。毛泽东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包容和吸纳党外人士的不同的见解、不同的观念、不同的利益诉求,要让党外人士的不同的见解、不同的观念、不同的利益诉求在合作共事中发挥作用。可以说“和而不同”这种文化理念,为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的确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二)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体现了开放性和合作性特点

毛泽东以和谐共生的理念为指导处理党与党外人士的关系,在“和而不同”中发展党与党外人士合作事业,使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在抗日战争乃至后来的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以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彼此“分工合作”、“统一运行”的政治格局,充分体现了开放性和合作性的特点。

毛泽东强调,“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权利,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无论是当年的抗日救国,还是当前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都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而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党外人士是抗日救国的重要力量,也是当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以开放的心胸和合作的思维处理好和党外人士的关系,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更好地去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而党外人士在合作共事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政能力,协助和支持共产党更好地执政,形成共产党和党外人士在更加互动互信、平等协商的政治氛围中共商国是,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思想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延安时期实施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思想,大批爱国民主人士被吸收进入边区政权机关,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长处,积极参政议政,为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获胜作出了贡献。当年的实践为当今进一步深化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党外人士参政议政有职有权。

安排党外人士在政权机关任职,为保证其履职,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职权与责任。延安时期在这一方面有过失败的教训,也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新形势下,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先后颁布的[1989]14号文件、[2005]5号文件和[2012]4号文件都对加强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政府机关中的党外干部,按分工在各自的领域参加行政领导,参与有关方针政策的制定执行,参与全局性事务和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在职权范围内与中共干部权力相等,在合作共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党组织,要继承发扬延安时期确保党外人士职权的传统,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五号文件”和[2012]4号文件精神,首先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保证党外人士有职有权,同时还要教育中共干部和群众尊重他们在职权范围内的领导,营造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

2.发扬传统,创新方式,虚心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

延安时期,探索民主政治的新形式,邀请党外民主人士定期举行座谈会。座谈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风格和特点,深受党内外欢迎。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这一传统并发扬光大。党外人士中人才济济,是统一战线的人才库和智囊团。中国共产党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广开言路谋良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当然,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过程中,不可能不出现意见和做法相佐的时候。在政府和有关部门任职的共产党员和党外干部,是同志,是朋友。问题出现时,要彼此尊重,以诚相待,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方面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同党外干部沟通思想,协商处事,善于通过平等的讨论、协商达到共识。同时在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的前提下,要允许党外人士保留自己的意见,鼓励党外干部大胆做“诤友”。另一方面,对党外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失误,也要真诚地实事求是地提出来,帮助他们改进工作。

3.注意方法,真诚热情,处理好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

在处理与党外人士关系时,毛泽东要求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积极性,虚心学习其长处,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照顾他们的生活,采取诚恳商量的态度对待他们的不同意见。同时要尊重党外人士的生活习惯。

毛泽东在总结延安时期党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经验时指出:“对参加我们政权的党外人士的生活习惯和言论行动,不能要求他们和共产党一样,否则将使他们感到不满和不安。”

不同的生活经历与社会阅历、所受教育的程度,决定人民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行为方式各不相同,中共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合作共事中要根据党外人士的特点,善于于细微之处以润物细无声式的方法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照顾他们的利益,做好做实凝心聚力的工作。

历史证明,延安时期毛泽东关于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思想是正确的,实践是成功的。这些思想和实践,对于指导我们今天贯彻落实[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搞好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仍有现实意义。

[1]师锐,李忠全.延安时期统一战线问题研究[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3.

[2]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党政干部统一战线知识读本[M].北京:华文出版社,1999,3.

[3]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问答[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1,1.

[4]陈忞.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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