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人士”称谓的由来
2016-05-30周志华
周志华
“党外人士”这一称谓,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提出来的。1940年3月6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对党内指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首次使用“党外人士”的称谓,指出要“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
抗日战争时期,除使用“党外人士”的称谓,还使用“民主人士”“爱国人士”和“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到解放战争时期,则更多使用的是“民主人士”的称谓。
新中国成立后,有许多非中共的社会各界人士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中任职。1951年6月16日,中央統战部在答复西北局统战部关于“民主人士”的定义问题时,明确指出:“‘民主人士是对参加人民民主运动的某些党外人士(包括有党派和无党派)的一种政治称号,一般的说‘民主人士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解放前多少参加过人民民主运动(包括起义在内)或在解放前采取善意中立态度而在解放后参加人民民主活动。(二)在中间阶层或民主党派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重心的转移,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民主人士”、“爱国人士”、“爱国民主人士”等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称谓,在中央文件和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中一般不再使用,对中共以外社会各界人士的称谓,通常使用“党外人士”。但党外人士到底具体指哪些人,却没有明确的界定。1984年6月,中央统战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湖南关于检查、清点党外人士档案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在《通知》中,就检查、清理党外人士档案的范围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其涉及的党外人士具体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爱国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干部,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爱国宗教领导人物,台湾同胞,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归国华侨、侨眷等。从中可以看出,党外人士包涵了新时期统一战线范围和对象的所有人士。
2005年12月15日,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统一战线工作中若干重要称谓的意见〉的通知》,对“党外人士”的称谓做了明确规定,指出“党外人士”是“特指中共党员以外的人士,是对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统称”。
目前,“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