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务员培训特色及借鉴
2012-08-15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张俊峰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张俊峰
法国公务员培训特色及借鉴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张俊峰
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及工作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打造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水平,各国政府都尤为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其中法国公务员培训独具特色。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尤其是目前公务员培训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学习、借鉴法国公务员培训的成功经验,对于健全和完善我国公务员培训具有积极意义。
一、法国公务员培训的特色
法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并把公务员培训作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前提,将公务员培训作为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工作来抓。为了确保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法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培训制度、体系,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此外,政府还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经常调整和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具体而言,法国公务员培训具有以下特色。
1.明确的法律保障。法国政府把公务员培训当做一项管理战略,并从法律上给予必要的保障。《法国公务员总章程》规定,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享受经常性的职业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1971年7月,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继续教育法案》,对公务员的培训和进修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在此后的实践中,法国政府又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公务员培训和进修的专门规定,从法律上确定了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有关法律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法令对机关的培训职责、培训机构的设立和职能权限、培训经费等都作了规定。
法律、法规上的种种规定使培训成为公务员职业生涯中一种强制行为,在公务员的职业生涯中,一方面要服从所在部门定期安排的每三年至少接受一次更新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和进修,另一方面,个人可自愿要求参加培训和进修。凡以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全部费用均由国家负担;参加培训和进修还享受假期和保留晋升资格等一系列待遇。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使法国公务员培训走上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了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完善的培训体系。法国政府十分重视公务员的培训体系建设,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充分利用院校、学术研究团体、行政部门和私人企业等培训力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培训网络机构。各个培训机构分工明确,依法对公务员进行培训。行政学院系统由八所学校组成,都是依法组建的,各有分工,培训对象包括医疗公务职员和非技术性国家公务员。其中,国家行政学院负责培训新录用和在职的A类公务员;斯特拉斯堡的欧洲研究中心负责培训在职的A类公务员;国际行政学院负责培训国外学员;B类公务员由设在里昂、里尔、科西嘉等的五所地方行政学院负责培训,各学校还可进行委托培训。技术性国家公务员和医疗公职人员由专门技术院校培养。与公务员培训有关的技术院校有70余所,除巴黎综合工艺学院属总理领导外,其他院校分属政府各部领导。
全国的地方公务员由总部设在巴黎的全国领土公职中心系统专门培训,该公职中心在全国设立了四所学校和100多个分支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全国领土公职中心系统的领导机构是管理委员会,不受任何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的领导,各级政府依法交纳培训费用。
共有28个公务员备考中心构成了公务员备考中心系统。备考中心经国家公职和教育部批准,在大学成立,在组织和经济上完全独立,其职能是帮助无学历者取得报考公务员的资格,帮助有学历者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帮助在职公务员通过专门录用考试、积极考试和特殊晋级考试。
3.科学的管理机制。公职部是法国公务员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跨部门培训计划。各部门独立制订具体培训计划。政府要求各部门须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对公务员进行培训,并结合实际制订中、短期培训计划,经公职部审核和协调后付诸实施。凡享受培训假期的公务员在培训结束后,必须在本单位至少服务相当于参加培训时间3倍的年限,如不到期限离职,必须偿还学习期间所领工资;同时在部门内部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讲座或开办学校和培训中心组织公务员进修和培训,并对外委托高校代培公务员。
除国家和单位对培训工作进行管理和要求外,各培训机构也非常注重自身管理,不设或很少设专职教师或学生宿舍,也不开办食堂,内设机构十分精简。如,全国领土公职中心负责培训全国150万地方公务员,中心共有职工160人,教务人员350人。在聘任教师方面,除临时聘任外,一般为正式聘请。培训机构重视师资质量,并注重师资来源的多样性和比例的合理性(包括行政官员与大学教师的比例、行政官员的部门比例);积极吸收社会各界人士,以便取得“杂交优势”。
为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实施,政府每年从国库里面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公务员培训。据介绍,仅240多万名国家级公务员的培训费用就高达210亿法郎,其中基础培训费用为94亿法郎,继续教育费用为114亿法郎。为提高培训水平,增加公务员的职业吸引力,政府重视培训效用,建立并坚持实施了一套培训效用制度,以供培训评估和培训结果的使用。培训评估包括当即评估、长远评估、与公务员共同评估和培训后直接做业务计划,从中掌握培训情况和效用。培训成绩作为学员毕业分配的依据,建立培训卡,记录参加培训情况、考核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在以后参加培训、任职资格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为使培训收到实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政府提出了“依需培训”的要求,关于公务员在职培训方面,每年都向下属机构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由各单位和各公务员阐述自己的培训需求,通过汇总和综合分析,并结合年度预算后,制定下一年的培训目录。
4.灵活的培训方法。法国政府在公务员培训过程中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以适应不同的培训需求。教学方法上除正常讲授外,更注重实习、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分组讨论交流、专题调研和参观调查等实践教学。此外,模拟教学在国际行政学院被重点运用。如,外交专业的国际关系课有两种模拟,一种是模拟双边国际谈判,一种是模拟联合国的全球谈判。如,在联合国的全球谈判模拟中,由100多名学员分别扮演不同国家的代表,每天谈判数小时,共持续1周。教学过程中除了重视基础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外,更加重视以实践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培养学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政府还把实习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首要环节。初任培训班的学员通常要参加行政实习和企业实习,在职公务员进修只需参加企业实习。实习安排在教学之前或教学之中进行,和教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如,国家行政学院两年制的培训班,第一次实习安排在第一学年,通常把学员派到国家行政部门、地方行政机构或驻外使馆实习。第二次实习则在培训期间通常把学生派到公、私企业去。学生通过实习参与行政管理实践,了解政府运作,丰富了行政管理知识,增加了基层工作经验。近年来,政府还十分重视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如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教学等,加快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
二、法国公务员培训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时代呼唤我国尽快建立与当前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廉洁、高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其中,科学、完备的公务员培训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借鉴法国公务员培训的成功做法,对于推进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1.完善公务员培训法规和制度。公务员培训立法是实施公务员培训的根本依据,也是公务员在培训方面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保障。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具有良好的开端,努力促使公务员培训工作法制化、制度化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近年来,我国虽然已颁发若干关于公务员培训的法规文件,但并没有形成体系,且贯彻落实的力度不足。如,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专章就公务员培训进行了规定,但都是比较抽象的原则制度,缺乏具体的实施措施或保障措施;2008年颁布实施的《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虽对公务员培训对象、培训方法、培训保障、培训评估等作出了规定,但原则性太强。为此,需要在以上基础上尽快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与实施细则,以加强培训的法制化、制度化,进而确保培训工作有章可循。
2.完善公务员培训网络。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培训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应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目前,培训管理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也未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培训施教体系。复杂的国情和社会发展,要求公务员培训具有层次性、多样性和地区性,这样,多样性的培训网络是必然选择。行政学院和党校的培训应各有分工、有所侧重,形成不同级别行政学院、中央和地方党校、高等院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培训体系。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一些承担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行政学院,对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加大投资力度,帮助其办出特色。如,地方行政学院承担初任和中低级公务员的培训,党校、高校应侧重于理论培训。另外,还要优化培训资源,使资源向优势院校集中。也可委托私人机构和外国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
3.丰富培训内容。公务员的培训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培训目标、个人和社会的需求,不断改进本层次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丰富培训内容,满足公务员培训的多元化需求。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始终围绕提高公务员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开展培训工作。要求理论知识要既广博又新颖,涉及政治、经济、行政、社会等诸多方面;教学内容要根据需要和社会实际及时更新,以正确反映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的发展趋势;通过外语、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性知识培训和实例分析,提高公务员分析、概括、综合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还应包括到区域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实习,以便通过实习使学员获得行政实践的机会,了解企业运作、社会管理中的问题,利于的以后工作、学习和管理。
4.改革培训方式。我国公务员培训中,普遍存在教学方式以讲课为主,以获取知识为主,手段比较单一,缺乏实际操作和训练,缺乏具有一定实际经验的培训师资等问题。为此,应采用灵活的现代化培训方法,以满足公务员不同的培训需求,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可以采用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通过相互探讨、启发的方式,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发挥学员的指挥能力。同时,将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社会调研紧密结合,围绕政府管理的中心任务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调查、研讨、实习等手段,启发学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方案,培养、提高其观察、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开发高质量的影、音、图、文数字化培训软件和网络课程,利用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建立公务员远程培训网络。
5.加强培训管理。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整体领导,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公务员培训的整体目标和长远规划,重视资金的投入,加强对各行政单位、部门的监督。各培训机构在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开设培训课程,以实现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结合。同时,还要注意加强自身管理,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既要给专职教师宽松的学习提升环境,又要从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行政部门聘用一些兼职教师,并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公务员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结合。还要做好培训考核和成绩记录管理,为各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各级行政单位和部门内部也要强化培训管理,通过问卷调查、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务员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目标和培训计划,并注意培训评估,以确保培训取得预期效果。把培训同职位晋升、工资待遇、假期等福利结合起来,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培训与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相联系,更好地发挥培训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