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印度锡克教思想——与印度教思想比较的视角
2012-08-15张占顺
张占顺
(中央财经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081)
锡克教从创立至今只有500多年的历史。锡克教是在印度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独立宗教。相比较而言,印度教则是印度的传统宗教,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的吠陀教[1](P76),吠陀教被注入新的内容而演变为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在印度中世纪初期演变成新婆罗门教,即印度教。印度教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完善的宗教体系和宗教思想。锡克教宗教体系在印度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发展,成为了一个全新的、独立的宗教,其宗教思想与印度教思想有很大的不同。本文试图分析在印度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锡克教的宗教思想,以诠释锡克教的独特性和全新的特征。
一、纯粹的一神论思想
锡克教是严格的一神教,只崇拜一个神。印度教则是多神崇拜的宗教。锡克教的一神论思想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即一神信仰、神的无形、神无化身与神无形显现。
一神信仰是指锡克教徒只信仰惟一的真神。锡克教只有一个神,神的名字叫真理。这是锡克教最基本的宗教思想,锡克教经典《古鲁·格兰特·萨哈卜》中的起始篇《贾卜吉》①的起始段主颂就是对神的详细描述:“神只有一个,他的名字叫真理。他创造一切,无恐惧也无敌意,他是永恒无形的,无生无灭,自我存在,一切都是由于古鲁(神)的慈悲。”[2](P113)在主颂外的地方,对一神的诵念也多次出现。神的名字除被称为萨特古鲁外,还有阿卡尔·普尔克和格尔塔·普尔克,但在锡克教徒中最流行、最通俗的名字是哇呵古鲁②。哇呵古鲁名字的最初使用可以追溯到古鲁那纳克的个人传记中,后在锡克教经典《古鲁·格兰特·萨哈卜》中反复出现:“我的值得赞美的神啊,哇呵古鲁,哇呵古鲁,哇呵古鲁,你是永远公正的,你是永恒的真理,你是美德的寓所,你是最初的原人。”[3](P4635)锡克教信仰惟一的真神哇呵古鲁,与印度教的多神崇拜比较起来,锡克教的神更能显示出其独特性。在印度教的万神殿中,有着众多的神祇。印度教徒属于泛神论者,他们认为万事万物都具有神性。从世界的终极实在、三大主神以及他们的化身、配偶,到人格化了的自然物(太阳、地母、母牛、神猴、龙蛇、性器官等),印度教徒宣称宇宙有3亿3千万个神[4](P24)。印度教的这些神灵可以分为6大类[5](P34),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类别是三大主神,即梵天、毗湿奴和湿婆。这三大主神特别是毗湿奴和湿婆,受到群众最广泛的信仰,并由此形成了印度教的不同派别。但在印度教看来,这些众多神灵崇拜的背后还有一个最高的实在,称之为“梵”。梵既不表现为任何形式,也不具有任何属性,它超越一切时空,是万物的原因和根本,三大主神只不过是梵的具体形态。同样,其他诸神也是梵在宇宙不同层次中的形态而已。因此,对于印度教的神灵崇拜,可以认为是一神论的多神崇拜或一神崇拜与多神崇拜的有机结合[5](P34)。
神的无形是指锡克教中的真神哇呵古鲁,是无形的,是没有形态的。神的无形性,在锡克教圣典《古鲁·格兰特·萨哈卜》中多处地方出现。如:“通过观察精神现实的自然性,神是无形的”。[6](P1378)又如,“神没有形式,也没有特征”[7](P2445)。而印度教中的神除万神背后的绝对实在“梵”之外都是有形的,是以具体的形态存在的,可以说梵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石头是神,草木是神,鸟兽是神,池塘是神,河流是神,山川是神……”[5](P34)神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着。
神无化身是指锡克教的神是没有形体、没有化身的。第五位古鲁阿尔琼说:“对着石制的神像颂唱圣歌,审判一切罪恶的来源,如果说神有化身的话,那么说话的人的嘴将被烧焦。”[8](P3737)“神总是没有困难,没有生育,没有化身,神是完美的。”[9](P339)而印度教中的神却有各种各样的化身,创造之神梵天的妻子“辩才天女”,即印度教的文艺女神,是梵天本人所创造的,其实也是他的化身[10](P4)。保护之神毗湿奴的化身的数目从没有过确切的定论。湿婆神也有多种表现形式,它通常的形象是戴着骷髅项圈,手持三股叉,也以林伽形式接受崇拜,有时也表现为舞王[11](P178)。
神无形显现是指锡克教的神哇呵古鲁是自我存在、自我显现,但这种显现是无形显现。因为真神没有生,没有死,也没有化身,所以神不会以某个化身的形式显现出来。“神不是以某种形式建立的,也不是创造的,他是自我存在,自我显现的。”[2](P3)“神无生无死,自我存在,自我显现。”[7](P868)可见,锡克教的神是自我无形显现的。印度教的神与锡克教的神则正好相反,神显身时,是一种有形的显现。“在印度教徒看来,一切神灵都不过是无形之梵在时空中有形的显现。他们认为,印度教的三大主神——梵天、毗湿奴和湿婆只是梵在创造宇宙过程中的三种不同的力量或作用(创造、保护和破坏的三种作用),而其他诸神也是梵在宇宙不同层次的有形显现罢了。”[5](P35)
二、冥思与虔信的思想
古鲁那纳克认为:“神不会以神像或其偶像的形式建立在寺庙里,神是不能被创造的,神是纯洁、完美无瑕的。”[12](P254)对神的崇拜不能采用崇拜偶像的方式,而是应该采取对神冥思和虔信的方式。对神的冥思是达到与神融合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教徒通过古鲁的指引和启迪对神进行冥思,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神牢记于心,大脑要清除杂念,把精神集中于对神的赞美之上,这种对神的冥思只有在完全服从神的意志下才能实现。对神的冥思,主要表现为对纳姆③的冥思。“通过对纳姆的冥思,便能与神融为一体。”[9](P879)冥思神要对神虔信,对神的虔信植根于对神的深深的爱,他们总是不断地重复和默诵神名来表达对神的虔信。锡克教采取对神冥思和虔信方式表示对神的崇拜,这与印度教的偶像崇拜是不同的。印度教普遍流行对神的偶像崇拜。印度教崇拜的主要对象是“三位一体”的梵天、毗湿奴、湿婆及其无数的化身、配偶、子神、护神等;其次是人格化了的自然神(太阳神、月神、暴风神、地母神等),动植物(牝牛、神猿、龙蛇、菩提树、莲花等)以及木石和男女生殖器等;此外,还有被神化了的祖先和英雄的精灵,阿修罗、夜叉和罗刹等恶灵、恶魔。这些神在现实中都有具体的形象,比如毗湿奴的化身很多,神话中描写他为了拯救诸神和世人曾多次化为动物、人或神。对神的这些形象和偶像进行崇拜的方式也有很多,主要有:向神敬礼;抚摸神的脚;诵读印度教经典;喝洗过神足的水;给神供奉祭品等等方式[13](P86)。印度教的祭祀礼仪名目繁多,且有很长的历史。早在婆罗门教时期,“祭祀万能”就是它的根本宗旨。吠陀经典的基本内容都是以祭祀为中心,阐述祭祀的理论和礼仪。由于不断改革,印度教时期,祭祀礼仪虽有所减少,但仍数不胜数。祭祀方式大致分为家庭和公共两个方面。家庭祭在家庭中举行,主要有梵天祭、诸神祭、生灵祭、祖灵祭和人间祭等,祭祀的仪礼十分繁琐;公共祭祀一般在寺庙或宗教圣地举行,寺庙里每天都有日常的行事。在宗教圣地举办的庙会,有几千万人参加,场面宏大。面对印度教繁多的祭祀礼仪,古鲁阿尔琼说:“除了对神的虔诚和爱,一切礼仪都是没有用的。”[9](P714)锡克教反对繁多的祭祀和礼仪,抛弃繁杂的礼仪,锡克教徒们注重的礼仪是默念纳姆,诵唱古鲁的圣曲,对神虔信的冥思,祈祷神的佑助[14](P102)。
三、业报轮回与解脱的思想
“业报轮回”的思想是印度教的宗教思想之一。关于业报轮回说的起源,中国学者巫白慧进行过研究,他认为,轮回说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吠陀经的早期[15](P70)。对轮回解脱思想的论述出现在奥义书中,奥义书中的业报轮回思想被婆罗门教视作根本的信仰,印度教又进一步加以发挥。印度教宣称:每一种生命的物类(有情)包括人在内都有灵魂,灵魂附着一种不可见的业力,业力是有情的行为性质所引起的,当有情的躯体死后,这个有情的灵魂还可以在另一个躯体中复活,在复活过程中业力就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人来说,一个人转世的形态取决于他本人在世时的行为。这种轮回无始无终、周而复始、要经过一系列生死和苦难的循环过程,只有通过艰苦卓绝的修行,才能打破它的锁链,从而获得解脱[1](P82)。锡克教的创始人古鲁那纳克接受了印度教的业报轮回思想,但不是一成不变地继承吸收,而是向印度教的业报轮回思想注入了两个概念:神的意志和神的仁慈。印度教中的业报轮回是绝对的、无情的。“首陀罗不会因为他好的业力和好的行为而变为婆罗门,首陀罗将永远是首陀罗。”[16](P109)而在锡克教中,神的意志可以控制和调节业报轮回的规律,业报轮回并不是无情的、绝对的,是可以通过神的意志调节的。神是业报轮回的仲裁者,他的意志可以控制和调节万物。古鲁说:“一方面,一个人播种了什么,就会收获什么。另一方面,神宽恕某人,给某人以佑助,并不是因为某人的行为,而是由于神的仁慈。”[9](P923)因此神是能够控制和调节人们的业报轮回的。锡克教认为,业报轮回的存在是由于人们内心都有“自我”的存在,只要人们的内心自我完全服从于神的意志,那么,通过神的慈悲和佑助,神就会消除一切业的结果,业报轮回将不会存在。
印度教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精神的解脱,即灵魂的解脱。所谓“解脱”,就是使人的“精神”或灵魂从生死轮回中、从肉体束缚中彻底解放出来,达到永生不灭、无限福乐的境界。奥义书中解脱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修行者在世时获得解脱,即死前解脱;另一种是离身解脱,即死后获得解脱。无论哪一种解脱都是为了获得真谛。真谛把人从非真实带到真实,从黑暗引向光明,从死亡引向永生[17](P35)。商羯罗认为,欲达到解脱,人们需要“梵”的知识,也就是“最高我”,实现“梵我同一”就可以使人从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17](P148)。寻求“梵我同一”,达到解脱,成为了印度教徒一生追求的最高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印度教把瑜伽修行作为实现解脱的惟一途径。瑜伽分为4种:智瑜伽(知识的道路)、业瑜伽(行为的道路)、信瑜伽(虔信的道路)和王瑜伽(心理修炼的道路)。这4种瑜伽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梵我同一”,达到解脱[18](P65-70)。同时,为了实现解脱的人生目标,印度教对印度教徒的人生做出了理想的设计,把理想的人生分为4个时期,即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和遁世期[19](P71-86)。“四生活期”的设计解决了追求宗教超越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使追求“解脱”变得较为切实可行。
锡克教与印度教的解脱思想有相似之处,实现解脱也是锡克教的最终目的,但锡克教的解脱思想及其实现途径又与印度教有很大的不同。印度教实现解脱的途径是进行瑜伽修行,而在锡克教中,瑜伽修行是被严格禁止的,古鲁那纳克建教之始就拒绝接受瑜伽思想,更加排斥瑜伽修行。锡克教达到解脱的途径是纳姆冥思,即对神冥思,不断地重复和默念神名,表达对神的爱和虔诚。纳姆在锡克教圣典《古鲁·格兰特·萨哈卜》里多处出现:“纳姆无所不在”[2](P4),“冥思纳姆,一切困惑都将消除,痛苦也不将存在。冥思纳姆,诵唱对神的赞曲,罪恶的思想将得到净化”[8](P4096)。古鲁那纳克说:“反复默念纳姆,最终将得到神的甘露。”[20](P92)但冥思纳姆,并不只是简单地重复神名,而是通过实践,塑造人的品格的过程。只诵念神名,并不能达到与神的合一,要把神放在心中,获得神的仁慈,才能收获神赐的果实。锡克教中的解脱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死前的解脱或生活中解脱。二是死后的解脱。生活中解脱又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较低的层面,主要是指人们在生活中要消除内心的自我,消除无知和黑暗,消除一切罪恶,达到一种自我控制的理想状态。古鲁那纳克说:“说一个人在生活中达到了解脱,那么他已经消除了内心的自我。”[21](P3311)“他消除了内心的罪恶……就在生活中得到了解脱。”[21](P2950)二是较高的层面,通过内心利己主义的消除,表达对神的爱和虔诚,纳姆已经反映在内心,按照神的意志,在生活中工作,有所作为,实现解脱。“遵照古鲁的指导,一个人消除了内心的自我,向神表达他的爱和虔诚,他便在生活中得到了解脱,内心世界处于一种解脱的状态。”[21](P2948-2949)锡克教的这种在 生活中 的解脱与印度教徒的脱离生活、到森林中去修炼寻求解脱是截然不同的解脱途径。死后的解脱是指在锡克教徒死后,业报轮回已停止,他的灵魂与神融为一体,达到了最后的解脱。“他获得了神的仁慈,他的灵魂与神融合在一起,他获得了解脱。”[6](P1471)古鲁那纳克在晨歌《贾卜吉》中,把精神解脱的过程分成了5个阶段,即“法”阶段、“知识”阶段、“完美”阶段、“作为”阶段和“真理”阶段。在“法”阶段中,世界万物都由神创造,并且都遵循着由神制定的法、规则而存在。每个物种的发展都要受业报轮回规律的制约[6](P7)。在这些物种中,发展得最好的便是人,寻求解脱者在古鲁的指引下,进入第二个阶段,“知识”阶段。在知识阶段,他了解到多种多样的风、水和火,有多种多样的地理环境和多种不同的气候,有来自不同地区的人群。同时也了解到多样的宗教和神秘传统,还有许多圣人。在古鲁的指引下,他吸收丰富的知识,净化自己的心灵,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完美”阶段[6](P8)。他吸收了神圣般的美丽,在神的佑助下,进入了第四个阶段,“作为”阶段。在这个阶段,他被赋予了力量,成为了美丽和力量的综合体[22](P63)。通过神的仁慈,他进入了达到解脱的最后一个阶段,“真理”阶段。在这个阶段,寻求解脱者最后与神融合在一起,实现了目的。
锡克教的灵魂解脱思想与印度教是不一样的。虽然印度教为了实现人生的最高理想——解脱,为人生做了“四生活期”的理想设计,但这是为一个教徒整个一生的设计。而锡克教的“五个阶段”的安排,是对灵魂、精神解脱过程和状态的各个阶段的安排,而不是对锡克教徒一生的安排。印度教徒的理想人生设计,是为了避免在寻求解脱、进行修炼时与现实生活发生冲突而设计的,这种情况在锡克教中是不存在的。锡克教徒是在生活中寻求解脱,最终与神合二为一。
四、平等的思想
锡克教与印度教宗教思想中还存在一个相互对立的方面,那就是教徒在宗教和社会中的地位问题,也就是平等与不平等的问题。锡克教是一个崇尚平等的宗教,而印度教则与之恰恰相反。印度教的不平等最主要的表现是印度教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印度教社会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关于种姓制度的形成,印度最古老的婆罗门经典《梨俱吠陀》中是这样记载的:诸神将原人作供物祭祀,切割其身体而产生各种不同的种姓。原人的嘴变成了婆罗门,双臂变成了刹帝利,双腿变成了吠舍,双脚变成了首陀罗。雅利安人在征服印度的过程中,被征服的土著居民被沦为最低贱的种姓首陀罗。而征服者雅利安人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种姓。种姓制度赋予各种姓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教授吠陀、学习吠陀、祭祀、为他人祭祀、布施和接受布施是婆罗门的六业”[23](P210)。“从军是刹帝利的生计,经商、牧畜和务农是吠舍的生计。”[23](P211)首陀罗只有一种义务,即服役于上述种姓。除了这4个等级外还有一个“贱民”阶层,称作不可接触者,实际上是第五个等级。印度教的种姓世界是一个互相隔离和对立的世界,种种规定把人们禁锢于一个个自我封闭的集团之内。印度教中的不平等还表现在对待妇女的地位上。《摩奴法论》中对女子的地位作了规定:“无论在幼年、成年或者老年,女子即使在家里也绝不可自作主张。女子必须幼年从父、成年从夫、夫死从子;女子不得享有自主地位。”[23](P103)“她应该逆来顺受、意念清净、守节居贞、渴望着一夫之妻的无上功德直到死。”[23](P104)在《罗摩功行录》中甚至说:“丈夫就是妻子的天神,服侍丈夫是妇女最崇高的天职,没有丈夫的妇女等于没有生命的躯壳和无水的江河。”[5](P277)印度教的妇女地位低下,完全处于从属的地位。印度教对妇女的歧视,在社会上直接就产生了一些迫害、摧残妇女的陋习。这些陋习有嫁妆制度、寡妇殉夫制、杀女婴和童婚。印度的嫁妆是指女儿出嫁时,女方家里必须拿出丰厚的陪嫁,否则男方可以拒绝举行婚礼。如果印度教家庭生了一个女儿,那么就要一辈子为她的嫁妆操劳。嫁妆制度导致新娘被杀或自杀的现象在印度屡见不鲜。1961年印度政府曾颁布了《禁止嫁妆法》,并在1984年和1986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但在现实生活中嫁妆之风仍很盛行。寡妇殉夫制在印度又被称为“萨蒂”④,就是当丈夫死后,妻子也被放到火化她丈夫的柴堆上与丈夫一起火化,活活地烧死。萨蒂制虽然受到大多数人的反对,1829年印度就立法废除萨蒂制[24](P422),但在实际生活中,不仅寡妇受虐待的现象仍普遍存在,甚至残忍的萨蒂制度仍偶有实行。杀女婴现象在印度教社会已有久远的历史,一直到今天杀婴现象经常发生。再加上妇女的地位低下和嫁妆问题等原因,许多女婴一出生就被活活地杀死。关于童婚的制度,在《摩奴法论》中就有规定:“三十岁的男子应该娶十二岁的迷人的姑娘,或者二十四岁的应该娶八岁的;当法受到影响的时候,他应该立即娶。”[23](P182)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政府在法律上做了禁令,但童婚并未根绝,在一些地区仍很盛行。
锡克教是在反对传统印度教的基础上创建的,是对印度教种姓制度的挑战,因此可以说,在神面前人人平等是锡克教的基础,是锡克教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古鲁那纳克说:“种姓制度是荒谬的,种姓的光环是无用的。在神面前人人平等。”[2](P280)锡克教否认四种姓是由原人身体的不同部分变来的。在《古鲁·格兰特·萨哈卜》中有许多描述:“大家都说有四个种姓,但是大家都是由神创造的,没有人比另一个人多什么或少什么,大家都是一样的。”[8](P3711)“没有种姓区别,没有婆罗门,也没有刹帝利。”[21](P3401)为了消除种姓制度,古鲁那纳克建立了桑格特⑤和旁格特⑥,桑格特是指锡克教徒不分高低贵贱都集聚在古鲁面前,听古鲁传播宗教道义。旁格特是指任何人都可以坐在一起共食,这个制度便形成了锡克教中的免费公共食堂⑦。这些制度的建立是锡克教反对印度教种姓制度采取的实际行动,特别是公共饮食的制度,是对印度教种姓之间饮食隔离制度的直接挑战,免费公共食堂也就成为了锡克教寺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锡克教圣地哈尔曼蒂尔的设计⑧,也是反对种姓制度的一种象征。锡克教第十位古鲁戈宾德·辛格建立了一个互助的军事卡尔萨⑨团体,消除印度教种姓的名字,统一规定锡克教徒男性以辛格作为姓氏,辛格意为“狮子”;女性锡克教徒均以考尔作为姓氏,考尔意为“公主”。卡尔萨体制的建立,锡克教徒姓氏的统一,是锡克教追求平等、反对种姓制度的坚决行动。在对待妇女地位问题上,在锡克教中,妇女被给予了与男子平等的社会和宗教地位。古鲁那纳克是这样描述妇女的:“男人是在妇女身体里孕育,由妇女所生。他要同妇女订婚、结婚。妇女是男人的朋友,男人与妇女才能组建家庭,繁衍人类。如果一位妇女死去了,男人可以再找另一位,通过妇女世界才能继续。为什么说妇女是罪恶的?国王也是由妇女所生。没有了妇女,将没有了世界。”[6](P1562)在锡克教中,妇女享有受教育的自由,可以与男子一起务农,可以与男子肩并肩地征战沙场。妇女可以参加宗教活动,履行宗教仪式,同时也可以主持宗教仪式。凡是男子享有的权利,锡克教妇女也同样享有。与印度教妇女相比,锡克教妇女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印度教中的嫁妆制度、萨蒂和童婚都成了印度教社会的陋习,对这些陋习,锡克教坚决与之决裂并禁止在锡克教中流行。在锡克教中,接受嫁妆的人被称为曼姆克⑩,将来得不到解脱。一个接受古鲁指导的古鲁姆克,将不会要求父亲置办嫁妆,她只要求神的纳姆作为结婚的礼物和嫁妆。《古鲁·格兰特·萨哈卜》中对此有所描述:“哦,我的父亲!请给我纳姆作为结婚的礼物和嫁妆。请把纳姆给我作为我的结婚礼服,给我神的荣耀,我的嫁妆就置办完毕。通过对神的虔诚,婚礼将会充满幸福和美丽。伟大的古鲁给了我纳姆作为礼物。神的荣耀普照天宇,这份礼物永远不会消失。其他的礼物仅仅是为了满足曼姆克的利己虚荣进行展示,毫无意义和价值。哦,我的父亲,请给我纳姆作为结婚的礼物和嫁妆!”[2](P266)萨蒂在印度教中流行,但在锡克教中是绝对不允许的。古鲁那纳克指出,寡妇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权利再嫁。第三位古鲁阿马尔·达斯禁止萨蒂在锡克教中流行,他认为,生和死都是由神的意志控制的,如果丈夫死了,妻子可以再嫁。关于萨蒂,在《古鲁·格兰特·萨哈卜》中也有论述:“与丈夫的尸体一起梵烧自己的妇女,不能称为萨蒂。那些在丈夫死后,仍然遵守神的意志安排,忠心虔诚于神并过着有意义生活的妇女才是真正的萨蒂。”[7](P2563)锡克教反对杀害女婴,反对童婚。这些制度在《锡克教徒的行为规范》和《锡克教徒的行为指南》中都有所规定。在《锡克教徒的行为指南》中这样写道:“古鲁的锡克不准杀害自己的女儿;不准卖掉自己的女儿,他应该把女儿嫁给一位锡克教徒。”[25](P73)这是对不准杀害女婴的明确规定。《锡克教徒的行为规范》明确禁止童婚:“童婚是锡克教徒的禁忌。”[26](P26)
综上所述,锡克教的宗教思想与印度教有着天然的渊源关系,锡克教思想的形成基础也是印度教的宗教思想,但锡克教思想是在反对印度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与印度教思想迥异的宗教思想体系。锡克教一神信仰的思想核心,来源于印度教的最高神——梵,锡克教的神(真理,哇呵古鲁)与印度教的“梵”是同一个概念范畴。但二者的不同在于,“梵”有多种化身,哇呵古鲁则只有一个。在崇拜神的方式上,锡克教摒弃了印度教繁多的偶像崇拜和祭祀、礼仪,只表达内心对神的虔诚,以求神的佑助。锡克教发展了印度教的业报轮回和解脱思想,创立了锡克教的业报轮回和解脱学说。印度教思想中存在着不平等的宗教思想,而锡克教思想则是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由此或许可以认为,锡克教是在印度教的基础上独立发展起来的一个不同于印度教的独特宗教。
注 释:
① 贾卜吉(Japuji)是《古鲁·格兰特·萨哈卜》的首篇,是锡克教徒每天早晨必须晨诵和进行冥思的晨歌。Japu来自于Japana,意为口头上进行反复吟诵,同时并进行冥思。Ji是一种尊称。贾卜吉是锡克教的创始人古鲁那纳克的创作。
② 哇呵古鲁(Waahiguru)有两层含义:一是 Waahiguru是由Waahi(d)和guru合成的一个词,Waahid意为“一,惟一”;guru意为古鲁,神,开启者。二是 Waahi意为令人惊奇的、极好的、奇妙的。Waahiguru同时又表示对古鲁(神)的赞美。
③ 在锡克教中,纳姆(Naam)是一个十分关键和重要的术语,它体现着一个核心的概念,在它里面包含着神的存在,包含个人默祷的目标,包含着个人生活必须遵循的标准,包含着纯洁和解脱的基本方式。纳姆可以译成英语中的“name”,但“name”并不能表达锡克教中纳姆的含义。在古鲁的圣经中,纳姆被用来指神的所有属性。与神有关的任何事物都是神的属性的一部分,神是无所不能的,因为万能、全能是纳姆的一方面。神是无所不知的,因为无限知识、全知是纳姆的一个特征。神具有很多特征,永恒、无所不在、甚至神以时间和空间表现这个世界——都是纳姆特征的表现。
④ 萨蒂(satee)有两个含义,一为贞洁的、真正的、忠诚的妻子;二是指焚身殉夫的妇女。丈夫死后,妻子把自己与丈夫一起火化表示自己对丈夫的忠贞,同时希望能够有一个好的来生。萨蒂虽然很残酷,但在印度教传统中已根深蒂固。
⑤ 桑格特(Sangat)来自梵语词Sangti,意为伙伴、团体、集会。在锡克教中,桑格特是指人们宗教性地集聚在一起,特别是在锡克教圣典前面集聚。在古鲁那纳克时期,古鲁那纳克四处传播他的学说,每到一处,当地的人们便都集聚到他的周围来听他说教,因此桑格特也就流传下来成为了锡克教徒的一种习俗。
⑥ 旁格特(Pangat)来自梵语词Pankti,意为一排,一队,一群。在锡克教中,意指不分种姓、信仰、性别、年龄和社会地位的人们坐在一起共同分享食物。旁格特是同古鲁的免费食堂具有同样意义的一个词汇,成为了锡克教徒的一种习俗。
⑦ langar,字面意思为停泊地,是指准备好食物的地方。langar是锡克教中的一个基本原则,任何人进入锡克教寺庙,面见古鲁之前,都要与大家在一起共食。当然是不用付钱的,因此langar被称为免费公共食堂。
⑧ 哈尔曼蒂尔(Harimandir),Hari意为神,mandir意为庙宇,因此哈尔曼蒂尔意指神的庙宇,神居住的地方。哈尔曼蒂尔又名达尔巴尔·萨合卜(Darbar Sahib),崇高的、神圣的宫殿。在兰季特·辛格时期,兰季特·辛格对金庙进行了镀金,所以哈尔曼蒂尔又被称为金庙。金庙有4个门,分别朝向4个不同的方向,其意为可以接纳来自四面八方的朝圣者。
⑨ 卡尔萨(Khalsa)来源于阿拉伯语khalis和波斯阿拉伯语khalisah,khalis,意为纯洁的、清白的;khalisah意为纯洁的、税务官员、政府直接管理下的土地。在锡克教中,用来专指洗礼过的锡克教徒的总称。所以可以称Khalsa为卡尔萨组织、卡尔萨团体、卡尔萨社团等。
⑩ 曼姆克(Manmukh)意为以利己主义思想为导向的教徒。Man意为思想,自私。Mukh意为脸面。这个词与古鲁姆克(Gurmukh)相对,古鲁姆克意为接受古鲁指导的教徒。曼姆克不接受古鲁的指导,不对神进行冥想,将来不会得到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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