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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公路工程施工中的索赔

2012-08-15李秀娥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2年6期
关键词:承包商工程师谈判

李秀娥

(新疆路桥汽车运输公司)

浅论公路工程施工中的索赔

李秀娥

(新疆路桥汽车运输公司)

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之中,有时会出现并非因为承包人所出现的过错而导致的损失,这时就需要向业主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施工索赔已成为维护本企业利益的一种重要方式。结合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分析了施工索赔的原因和施工索赔的证据收集方法,阐述了施工索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施工索赔的谈判策略。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

1 施工索赔的原因分析

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可以分成以下五类:一是业主因素。业主无法依据合同之规定来交付施工地点或者所交付的施工场地未完全具备进行施工的条件;业主尚未及时办理施工需要的各类证件;业主没有按照合同之规定来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因为业主的原因而导致延迟开工等。二是业主代表因素,没有依据合同之规定及时向承包商发出指令,所委派的管理人员未能依据合同之规定来提前通知承包商,因而对施工产生了影响。三是工程环境变化因素。业主所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和实际不相符;由于物价的大幅上涨而引发了材料价格与人员工资的大量上涨等第三方出现问题对本工程所造成的影响。四是合同因素。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因为非承包商因素而导致业主指令暂停或者终止工程施工的实施;合同文件存在缺陷;出现设计的错误等等。五是不可抗力因素。在异常的气候条件下,会因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之变更而造成的工程施工损失。

2 施工索赔的证据收集方法

索赔是否能够成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于索赔所作出的解释与具备相应的证明材料。所以,承包商在正式地提出索赔报告之前的资料准备显得十分重要。承包商在一旦发生事件之后就应当立即认识到有可能存在进行索赔之机会,因此会十分重视与事件有关的资料与记录整理。一是施工日记。要安排专人现场记录在公路工程施工当中所发生的各类情况,主要包括了天气、施工人数、设备种类与数量、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及安全情况等,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现场指示,是否存在特殊干扰,是否遇到了不利条件等。此类日志与记录有利于帮助承包商及时发现与合理分析索赔意向,有可能成为索赔的重要证明性材料。二是来往信件。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相关机构的来往信函一定要进行认真保存,并注明邮寄与收到的具体时间。三是会议记要。承包商、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等人在召开会议时一定要进行具体记录,对其中的主要问题要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相关各方进行签字确认。三是备忘录。承包商对于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所作出的口头指示与电话等,应当做到随时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以作出书面确认。四是工程照片与工程的声像资料。以上资料均为公路工程实际情况之实际写照,也是法律所承认的重要证据,所以应当拍摄相关资料并妥为保存。五是工程核算资料。全部人工与机械设备的使用均应建立台帐,各类用工合同、会计报表、施工期间相关费用的收付款票据等,均要分类进行装订成册,以上这些均为实施索赔费用进行计算的基础。在此,重点应当强调的是承包商在进行记录时应当做到不厌其烦,不管索赔是否能够成功,只要是和施工有关的事务,即使是点滴都应详细记录,并积极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沟通。以上全部记录均应争取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签字予以证明,从而避免因时间久远而遗忘。

3 施工索赔的谈判策略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在对报告实施评审之后,就会作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对于拒绝索赔或者及时进行了批复,但承包商依然觉得不够合理的,均应主动找到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开展谈判。要想谈判成功,应当实施以下谈判策略:一是建立有战斗力和相对较为稳定的索赔专业人员队伍。施工索赔作为一项十分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知识较为全面,具有丰富的施工索赔经验,结构又相对较为稳定的索赔人员队伍,这是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对于那些金额十分巨大,又非常复杂的施工索赔项目,应当临时建立起索赔小组,主要由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挂帅,由工程技术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构成,在必要之时还可邀请法律专家出席。二是明确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并抓住其重点进行各个击破。要认真分析对方之兴趣以及利益之所在,并依据先易后难的顺序加以排队,并确定近期与长远的目标。先要解决的是单项索赔。这是指承包商为了某一件事而提出的索赔,因为所涉及到的合同事件较为简单,责任分析和金额的计算并不算复杂,双方十分容易形成协议,并力争在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之后予以快速解决。在此基础上,应当解决一揽子索赔的问题。这主要是指承包商在企业竣工之前,应当将施工过程当中已经提出但是尚未解决的各类索赔汇总起来,并为业主提供总体索赔报告。该报告是因为在合同实施之中,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单项索赔,一部分业主甚至故意拖延时间。承包商为了尊重业主所提出的意见,只能认真地积累相关资料,从而为以后的处理加以准备。一揽子索赔因其受到诸多事件的干扰与交织,各种因素较为复杂,这就导致索赔处理的谈判变得更为艰难。有鉴于此,承包商在实施施工索赔的过程中必须抓住有利契机争取单项索赔,对于那些实在无法实施单项解决而迫切需要进行一揽子处理的,应当抓住要害而切勿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在谈判中应当做到讲事实与重证据,不仅要做到据理力争,而且又应当坚持原则。在双方各执已见以至于谈判陷入困境之时,承包商可以在不过多损害本方利益的状况下作出适当的退让,从而避免让谈判变得旷日持久。三是全力争取友好解决以避免出现对立的情绪。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争端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假如在遇到争端之时无法进行理智的协商,就会导致一些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承包商应当表现冷静的头脑,以防止出现对立情绪情况。四是依据经营战略而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一旦业主不断拒绝甚至拖延索赔,那些在工程的移交之后,承包商也就失去了约束业主的主要手段,同时业主赖账而导致索赔长期无法顺利解决。所以,在这一情况之下,应当着重分析业主与工程所在之状况。要考虑到是否有可能和业主继续进行合作,是否在本地积极拓展业务,假如对方拒绝移交,本方将提请仲裁。

[1]杨晓林.建筑工程索赔与案例分析[J].哈尔滨:黑龙江科学出版社,2003.

[2]黄万才.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基础[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U415.1

C

1008-3383(2012)06-0118-01

2012-04-06

李秀娥(1973-),女,工程师,研究方向: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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