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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顺欲成功”意义之辨析

2012-08-15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天帝天问楚辞

董 晨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天问》“顺欲成功”意义之辨析

董 晨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天问》屈原作品中的经典之作。其中“顺欲成功,帝何刑焉”一句中的“顺欲”一词从古至今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本文在罗列各家说法的基础上,试图结合相关材料进行一一辨析,以期探究《天问》中“顺欲”一词在屈原笔下的真正含义。

屈原;天问;顺欲成功;鲧禹治水

《天问》屈原作品中的经典之作。其中“顺欲成功,帝何刑焉”一句中的“顺欲”一词从古至今有各种不同的解释;而由于各家对“顺欲”二词的解释不同,故对“顺欲成功,帝何刑焉”一句究竟该如何理解,亦存在着差异。本文在罗列各家说法的基础上,试图结合相关材料进行一一辨析,以期探究《天问》中“顺欲”一词在屈原笔下的真正含义,并求教于方家。

一、关于“鲧禹治水”故事的各种记载

笔者认为,要想理清这一问题,首先应该关注的是这句话所涉及到的“鲧禹治水”的故事。这一故事在先秦典籍中多有记载,如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

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山海经》注云:“息壤者,言土自长息无限,故可以塞洪水也。”由此可见,鲧是由于“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才被斩杀,“帝”杀他的原因一是“窃息壤”,二是先斩后奏,“不待帝命”;这种说法应该是“鲧禹治水”故事中较早的记载之一。除此之外,《尚书·洪范》中所言“鲧禹治水”亦为此事较早的记载:

昔鲧堙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

支持这一说法最有力的旁证当属《史记·夏本纪》中的相关记载:

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尧求能治水者,群臣四岳皆曰鲧可。尧曰:“鲧为人负命毁族,不可。”四岳曰:“等之未有贤于鲧者,愿帝试之。”于是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于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

由此可见,如按以上所引《尚书·洪范》中的记载及《史记·夏本纪》中所言,鲧之所以为帝所杀,或因其治水无功,或因其出力虽多却不得要领,故帝怒而杀之。

除以上两种记载外,稍后的《吕氏春秋·行论篇》中亦记载鲧的故事,且《吕氏春秋》中对鲧的死因却有着和以上二者完全不同的记载:

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欲得三公,怒甚。……帝舜于是殛之于羽山,副之以吴刀。

若按以上所引材料之言,鲧之死应该是与帝位之争有关,因其出言不逊,与帝争位,最终招来杀身之祸。综上所述,对于鲧之治水及其遭殛之事,总结起来有三种说法,一为由于窃帝息壤以堙洪水,帝怒其“不待命”而杀之;二为治水无功或不得其法,帝怒其无功而杀之;三为与帝争位并最终失败,成为权利斗争的牺牲品。笔者认为,理清关于这一故事的不同记载,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屈原《天问》中“顺欲成功,帝何刑焉”一句的历史背景,亦有助于我们更好得辨析此句在屈原笔下的真正含义。

二、“顺欲成功”一句的各种释义

1.“顺欲”为“顺众人之欲”说。此说应最早见于王逸的《楚辞章句》:

顺欲成功,帝何刑焉?帝,谓尧也。言鲧设能顺众人之欲,而成其功,尧当为刑戮之乎?

后世如明唐顺之所著《稗编》等书多沿袭此说,认为鲧之死在于其“顺人谋而过听”;今人聂石樵先生的《楚辞选注》、刘永济先生的《屈赋音注详释》中亦认为“此问鲧本顺民欲,可成治水之功,尧何以降罪”;聂石樵先生在《楚辞选注》中亦认为“顺欲”为“符合要求,指众人之欲”,并指出“鲧治水并非丝毫不见功效,只是儒家完全否定其成绩,其他各家则不尽然”,故“顺欲成功,帝何刑焉”之意应为“鲧顺着众人的愿望想制服洪水,帝为什么加刑于他呢?”综上所述,若将“顺欲”按“顺众人之欲”解释,则鲧是由于未能“顺众人之欲”,引起帝尧震怒,并最终招致杀身之祸。

2.“顺欲”为“顺帝尧或天帝之欲” 说。此说的最早论述见于洪兴祖的《楚辞补注》:

补曰:《书》云:“方命圮族”,《国语》云:“鲧违帝命”,则所谓顺欲者,顺帝之欲也。《天对》云:盗堙息壤,招帝震怒,赋刑在下,投弃于羽。《山海经》云: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帝命祝融杀鲧于羽郊。

后世相关著作中如《管城硕记》中亦沿袭洪兴祖之说,认为鲧之死因在于其未能“顺帝之欲”:

“顺欲成功,帝何刑焉”言鲧所以致此者,负命毁族耳。若能顺帝之欲而成功,帝又何刑之乎?至旧说谓鲧死为鸱龟所食,鲧何以听而不争,此大悖也。夫既云鲧死,而又谁与之争乎?

《管城硕记》中之所以提出所谓“鲧负命毁族”之说,显然是受到了《史记·夏本纪》的影响;今人著作中如林庚先生亦持此论,但与洪兴祖所论的不同之处在于林庚先生认为这里的“帝”并不是指“帝尧”而是指“天帝”:

顺欲成功,帝何刑焉?顺,依计而行。帝,《天问》中的“帝”字均指天帝,此处指“不待帝命而窃帝之息壤”之帝。刑:杀。这两句话的意思是问:鲧由于“鸱龟曳衔”的启发,如何便采用了筑堤治水的方法,并因窃用天帝的息壤以行事而遭到刑罚。

综上所述可知,此说之核心意义在于鲧之死是由于未能“顺帝欲而为之”,与其治水是否成功无关。

3.“顺欲”为“顺鲧之欲”说。此说的最早论述见于清蒋骥的《山带阁注楚辞》:

鸱龟曳衔,鲧何听焉?顺欲成功,帝何刑焉?鸱龟曳衔,周孟侯云:鲧障水法也。徐友云云:语意似言有形如鸱鸟之龟,曳尾衔物,以导之耳。余按《山海经》怪水、毫水皆有旋,龟鸟首虺,尾岭海异,闻海龟鹰吻大者径丈。……顺欲成功,言顺鲧之意未必无成功,帝何为而刑之乎?

如按上文所引蒋骥之说解释,则鲧之死可以说是由于帝尧的急于看到治水成果而造成的——如顺鲧之意则治水“未必无成功”,但帝尧却对其加以刑罚,使其治水思想并未得到完整的实施。游国恩先生的《天问纂义》中认为“此说虽逆水性,不得为善策,然使其依意而行之,终有成功之日,故曰顺欲成功也”;此说另有“顺欲”为“禹顺从并继承鲧之遗愿”之解,如清王闿运《楚辞释》中则认为“顺欲者禹也,禹修鲧之功,顺鲧欲而欲成其功也”;此说亦释“顺欲”二字为“顺鲧之欲”,只是其“顺欲”的主体并非鲧自身而是其子禹——即鲧治水的思想为来得及完全实行便被处死,禹继承其遗志,最终平治水患。

4.“顺欲”为“顺鸱龟之欲”说。此说最早见于朱熹的《楚辞集注》:

鸱龟曳衘,鲧何听焉?顺欲成功,帝何刑焉?旧说谓鲧死为鸱龟所食,鲧何以听而不争乎?特以意言之耳。详其文势与下文应龙相类似谓。鲧听鸱龟曳衔之计而败其事,然若且顺彼之欲,未必不能成功,舜何以遽刑之乎?然若此类无稽之谈,亦无足答矣。

朱熹此论在驳斥旧说的基础上提出了鲧之死与其“听鸱龟曳衔之计而败其事”之说,但是亦认为此说系“无稽之谈”;对于“鲧禹治水”的故事,朱子则以“鲧窃帝息壤”之说为正,然其却以《山海经》与《淮南子》之说有所抵触为由,认为《天问》中“顺欲成功,帝何刑焉”一问为“俚俗相传之语”:

《补注》引山海经言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帝令祝融殛之羽郊。详其文意,所谓帝者,似指上帝。盖上帝欲息此壤,不欲使人干之,故鲧窃之而帝怒也。……而此问之言,特战国俚俗相传之语。

从朱子在“鲧禹治水”故事的诸多说法中取“鲧窃帝息壤”之说为正看,则可见朱子亦认为,鲧之死的关键在于其“窃帝息壤”而“触帝之怒”,与其治水成功与否似无太大关联。

5.“顺欲”为“顺水流、水性之欲”说。此说如明末学者黄文焕、王夫之皆持此说,黄、王二人说法虽略有不同,但其大意皆认为鲧治水之所以失败,原因就在于其未能“顺水流(或水性)之欲”,进而导致治水不成或无功,帝怒而加刑。后世学者中与其持相同观点者较少,而游国恩先生在《天问纂义》中亦以为其说“皆不合(屈原本意)”而加以批驳,故笔者此处不再加以详细论述。

三、“顺欲”二字含义之辨析

从古至今各家之所以会对“顺欲成功”一句有着不同的解释可见,各家分歧的关键主要是在“顺欲”二字含义的理解各有差异。要想辨析清楚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探究“顺”与“欲”二字的原初意义。二字的原初意义在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中亦早有相应的解释:

顺,理也。从頁从巛。

欲,贪欲也。从欠谷声。

《说文解字》云:“理,治玉也。从玉里声”,段玉裁注云:“《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玉虽质坚,而治之得其丝理以成器不难,谓之理。”因此若按《说文》之解释,则“顺”应为“顺从、依从”之意;至于“欲”字,此处显然不能按“贪欲”来理解,游国恩先生在《天问纂义》中认为“欲者,意志也”。故“顺欲”二字合起来应作“顺从意志”解释。而诸家在“顺欲”二字解释分歧关键的就在于“顺从意志”的主语究竟是何人。笔者综合以上所论各部分认为,此处“顺从意志”的主语应该就是鲧本人,即“顺欲”应为“顺鲧之欲”。理由如下:

1.“顺欲”为“顺众人之欲”说有误。按《史记》所载,鲧承担治水的任务为众人所荐,那么鲧自然也就是带领众人治水的领导人;从这个角度上讲,鲧治水之事是“顺从众人之欲”的。恰如游国恩先生在《天问纂义》中指出的那样:

章句以为顺众人之欲,固误……鲧之治水,固众人之所荐耳,曷为而顺众人之欲哉?

孙作云先生在《天问研究》一书中则更进一步指出鲧能够被推举为带领众人治水的领导人,可见其在当时的各部落之中应该是一位颇有势力的人物:

鲧、禹的部落大约在河南中部偏西,其活动的范围可能达到山西南部和山西东部。鲧是以龟为图腾的氏族酋长,同时又是蛇氏族、龟氏族、泥鳅氏族的部落联盟长,在当时是极有势力的一位人物。

综上所述,鲧之所以能够承担平治水患的任务,是众人一致推荐的结果,故不存在“因未能顺众人之欲而导致帝之震怒的”之说;由此可见,“顺欲”为“顺众人之欲”说有误。

2.“顺欲”为“顺帝之欲”说亦有误。因持此说者有“鲧未能顺帝尧(或舜)之欲”和“鲧未能顺天帝之意”两种说法,故需一一辨析其误:若以“顺欲”为“顺帝尧(或舜)之欲”解,则其失误在于忽略了帝尧之欲本身。游国恩先生在《天问纂义》中指出:

洪氏以为顺帝之欲,亦非。……若谓顺帝之欲,试问帝之所欲果如何?非亟以平水土为志乎?若治水成功,即为顺帝之欲,如此不惟免于刑殛,亦将食报无穷,此复何与问邪?

由此可见,此说之误在于忽略了帝尧本人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平治水患,而鲧为治水所付出的种种努力亦是为了平治水患,此说的另一谬误在于忽略了鲧治水已经取得的一些功绩。如聂石樵先生曾在《楚辞选注》中指出:“大概鲧治水并非丝毫不见功效,只是儒家完全否定其成绩,其他各家则不然。”按孙作云先生《天问研究》中所论,尧舜时代的九州之地尚处于部落并存时期,并未形成完整统一的国家,故鲧当时采用的“挡水”之法是其在当时已有条件下想出的最好办法,虽有“自扫门前雪”之弊,但实为条件所限,而非其主观过错。由此观之,将“顺欲”解释为“顺帝之欲”的诸家亦有以后人之思想臆测屈原本意之失。

若以“顺欲”为“未能顺天帝之欲”解释,则其主要依据在于鲧窃帝息壤,违抗帝命引来天帝震怒,与其治水本身并无太大的关联。联系屈原在其作品的其它篇章如《离骚》中称“鲧婞直以亡身”等同情之词来看,屈原已经看出鲧之被杀是有别的原因的,故此处所问应该是在指责天帝对鲧的处罚有失公允。然考察《天问》通篇可见,此段屈原重在于发问中叙述前代历史,则问中提及的“帝”与“鲧”应该是实有其人的,故将“帝”作“天帝”论亦不妥当。由此可见,“顺欲”二字的主语应该就是鲧本人,故“顺欲”作“顺鲧之欲”解应该是正确的。

综合前文所论可见,鲧之被杀更为可能的原因是其“婞直”的个性和“不待帝命”、我行我素的处事作风使其无可避免地卷入部落之间权利斗争之中,最终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故《天问》中“顺欲成功,帝何刑焉”一句中的“顺欲”如作“顺鲧之欲”解释,更符合屈原为鲧鸣不平之意,亦更暗示出鲧之被杀并非因其治水无功,而是因其“婞直”的个性而受到牵累所致。

[1] [汉]司马迁. 史记[M]. 北京:中华书局,1978.

[2] [汉]许慎. [清]段玉裁,注. 说文解字注[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 [宋]洪兴祖. 楚辞补注[M]. 北京:中华书局,2005.

[4] [宋]朱熹. 楚辞集注[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 [清]蒋骥. 山带阁注楚辞[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6] 游国恩. 天问纂义[M]. 北京:中华书局,1982.

[7] 刘永济. 屈赋音注详释[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8] 林庚. 天问论笺[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9] 聂石樵. 楚辞选注[M]. 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03.

[10] 孙作云. 天问研究[M]. 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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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427(2012)06-0057-02

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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