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监管罚没收入“颗粒归仓”
2012-08-15赵界友
财政监督 2012年22期
湖北枣阳:监管罚没收入“颗粒归仓”
为了确保罚没收入“颗粒归仓”,今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不断加大罚没收入监管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共入库罚没收入1645万元,入库率达100%。
一是强化罚没票据源头控管。严把“两个环节”,即票据购领和缴销环节,坚持实行缴旧领新、票款同行,各单位罚没票据的申领与罚没收入缴户进度相结合;落实“四项制度”,即票据领用双向签批制度、专管员制度、属地管理制度、票据使用审核制度,严格各类罚没票据使用范围,各执收单位和基层所属单位之间不得横向、纵向、交叉供票,不得私借、转让票据,不得改变票据用途。通过这一严格的管理办法,截至目前,该市共发放各类罚没票据1209本,未出现一例票据违规使用事件。
二是强化罚没收入 “收支两条线”监管。一方面,按照政策规定,今年及时将枣阳市计生执法大队和划归地方管理的枣阳市药监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范围。目前全市39个有罚没收入的执罚单位全部进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笼子”;另一方面,与银行代收网点和执罚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对罚没收入专户实行每周一核查,每月一对账,并按要求及时足额入库。
(赵界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