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现状及对策分析
——以丽水学院为例
2012-08-15梅慧娣
梅慧娣
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现状及对策分析
——以丽水学院为例
梅慧娣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高校中贫困生队伍迅速扩大,而当前已有的助学体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帮助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正日益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本文以丽水学院为例,分析了当前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现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现状;对策
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实行高校扩招之后,各高校的学费呈增长趋势,贫困生队伍随之迅速扩大,尤其是少数民族贫困生占很大比例。如何帮助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正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一、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现状分析
(一)少数民族贫困生队伍不断扩大
我国实行高校招生收费制度以后,与收费之前相比,高校学生缴纳的学杂费有较大的增长。经调查统计,无论是本科院校还是专科院校,除了少数国家补贴的个别专业之外,学生每年人均缴费一般都在5000-10000元,重点院校与热门专业则收费更高,再加上这几年国民有目共睹的物价涨幅,大学生的生活费用也不断攀升,此外还有通迅费、娱乐费等方面的开支,保守估算,培养一个大学生年均费用为15000元左右。国家为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对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比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培养和内地西藏班等;同等分数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对于新生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均采取“绿色通道”等形式让学生先报到学习,再交学费。这样一来,少数民族学生在高校中的比例增大,贫困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数量也相应增加。以丽水学院为例,12000多名在校生中就有649位少数民族学生,其中少数民族贫困生将近400位,占了少数民族学生的61.13%左右。这些学生不仅经济条件差,而且大多数学业基础也比较差,学习比较吃力,是经济与学业的“双困生”。
(二)目前已有的助学体系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助学工作及其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以往对于高校中贫困生的资助大部分都是笼统的,没有针对少数民族贫困生特点而专门制定的资助政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是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只能满足极少数贫困生的需求,面小、额少,如同杯水车薪。例如,丽水学院的助学金就是分一学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一学年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贫困生品学兼优,而这些少数民族贫困生由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落后了,所以在大学里他们往往学习成绩都相对薄弱,只能享受金额相对较少的国家助学金,很难获得一笔金额较高的助学金的帮助。
二是资助比例非常小,面不广。一般学校都限定5%的额度,这当然难以满足数量日益增加的贫困生的需要,学校方面也因为承担余下的学费而有一定的经济压力,往往实行“错开申报”的方法,就是上一年与下一年的学生轮换申报。
三是高校中勤工俭学岗位少、稳定性差。不少高校受实际条件限制,只能提供有限的工作岗位,不能满足大多数贫困生的需要。而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高校贫困生为赚取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到处搜寻招工信息。丽水学院有些少数民族学生去当家教,家教地点离学校距离较远,且时间一般都安排在晚上,长期以往,造成了沉重的身心负担,并影响到了学业。
(三)少数民族贫困生心理问题突出
少数民族学生经济困难带来的不仅仅是学费、生活费困难的问题,更多的是心理、精神发展方面的问题。
由于在经济、知识面等方面和其他同学有较明显的差距,少数民族贫困生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自卑心理,自信心的缺乏使他们在大多时候封闭自我,很少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思想。大部分少数民族贫困生勤奋好学,但性格较内向,不善言谈,他们长期专注于学习,不注重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缺乏沟通交流的技巧,不善于在众人面前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另外,他们一般来自经济基础、教育条件相对落后的农村,文体等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在各种文体社团活动中占劣势,因而使他们自卑心理加重,久而久之便脱离了集体,疏远了同学。
此外,随着近年高校毕业生人数的逐年增长,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越来越严峻,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议题,也成为多数大学生最担心的问题。相比一般贫困大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由于其民族、地域、家庭、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承受着更大的心理压力。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由于家境贫寒,经常向亲戚和邻居举债借款来缴纳学费维系学业,长期的经济压力使他们比一般学生承受了更多的心理压力。一方面,他们经常处于一种想安心学习又需要打工挣钱维持生计的矛盾冲突之中;另一方面,和其他同学相比,他们在表达能力、交际能力、组织能力、各种文体才能等方面都处于劣势,而这些能力恰恰也是在现今严峻的就业形势中大多就业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在这种形势下,少数民族贫困生为今后的就业问题担忧,常常处于极度紧张焦虑的情绪状态之下。
二、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对策探析
(一)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努力获取政策倾斜
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反映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的现实状况与实际困难,使其认识到解决少数民族贫困生问题的重要社会意义,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少数民族贫困生的资助方式与相关的政策,从各方面建立既独立又互补、操作性强的制度,并严格落实下去,保证政策制度的贯彻实施,确保贫困生在学习过程中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去。
首先,要通过班主任及学生了解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家庭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让有实际困难的学生能得到帮助。以往的助学金发放存在着一些盲区,学校有既定名额,班级有既定名额,不考虑实际人数,也不考虑差异性,并且在确定人员的时候有不少主观因素。应该从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家庭背景来确定该生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对少数民族贫困生的资助范围,加大资助力度。
其次,建立“奖学”与“助学”的双效机制。众所周知,助学与奖学的捆绑激励效应是十分强大有效的。对于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帮扶应该与激励学习、励志奋斗等因素结合起来,建立更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高校可以从不同学习领域设立相应的少数民族贫困生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基金。调查不同地域的少数民族贫困生问题,积极拓宽少数民族学生助贫基金的筹措渠道,加快资助的步伐。
最后,要尽快完善少数民族贫困生贷学金制度。奖学与助学解决的只是一部分资金问题,而贷学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更好地解决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后顾之忧。但是数据表明,在少数民族贫困生中,只有少数学生贷款助学。经过调查访谈,没有贷款的贫困生其贫困程度并不低,但是由于手续复杂繁琐、申报困难、申请时间周期长等原因而放弃。建议依照教育和经济规律,从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实际需要出发,简化贷款手续、缩短申贷时间,并设立不同类型的贷学金,提高贷款的资金额度,依据贫困生的实际困难延长还贷期限等等。同时,促进贫困生贷款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
(二)吸引社会广泛关注,加快缓解就业压力
对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帮扶不仅要考虑到他们在校学习期间,也要照顾到他们毕业以后的生活,即解决就业问题。就业问题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企业的积极响应。高校层面可以利用本校的资源或校外资源开设一些相关的培训课程,培养少数民族贫困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增加他们在就业中的优势。此外,学校在学生毕业之前一般都有提供学生就业的机会,或者举办招聘会,或者推荐向某些单位部分学生,情况不一而论,如果少数民族贫困生在就业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学校及社会的共同关心,那无疑会顺利很多。现在的社会动辄讲关系,或者讲钱、讲权,对于少数民族贫困生来说,他们的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少之又少,所以,国家应当鼓励和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解决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就业问题上来,让他们伸出援手,推动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这有着积极重要的社会意义。社会的参与是解决少数民族贫困生问题的重要因素。
(三)关注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心理健康
无论是国家的政策方针,还是社会的帮助支持,这些都是外界给予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帮助,这些帮助能让少数民族贫困生获得物质上的支持、就业的机会,点燃贫困生的希望之火,但是我们决不能忽视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心理健康问题。贫困往往引起少数民族学生自卑、自闭、怯懦等心理问题。我们知道,心理的磨练在青少年时期是一个关键期,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远大的目标,才能充满活力地投入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也才能克服和战胜人生道路上的各种苦难。要让贫困学生走出贫困带来的自闭自卑的心理,将目光放到更有意义、更有作为的各项学习活动中来,树立对未来的信心,相信凭借自己的努力,未来充满光明。
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可以利用学生励志案例来引导,也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在校报开设心理问题专栏、广播台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在校园BBS上设置网络心理论坛等信息交流平台等不同的方式来渲染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帮助少数民族贫困生增强认知调整和行为指导能力。对心理问题较重的少数民族贫困生采用个别辅导的方式,疏导他们的心理矛盾和情绪,解决心理问题。班主任要更多地关注问题贫困生,耐心开导。另外,要重视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让他们知道个人只有对社会做出贡献,社会才会尊重个人。贫困是不幸的,但是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自己的智慧去改变;磨难也是不幸的,但对于意志坚强的人来说却是一笔精神财富,美丽的彩虹总是出现在风雨之后,要做到“穷且益坚”。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应该直面自己家庭贫困现状,不逃避、不退缩、不气馁,只有这样才能将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精彩,才能在不远的将来笑谈自己的过去,才能获得比别人更多的精神财富。
总之,从政府到社会到学校,要重视少数民族贫困生相关资助政策的制定施行,关注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就业问题,用心关爱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温暖每一个少数民族贫困生,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将会充满阳光。
责任编辑:贺春健
G455
B
1671-6531(2012)02-0088-02
梅慧娣/丽水学院教育学院教师(浙江丽水323000)。
丽水学院科研项目 (编号:KY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