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 《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2012-08-15郑畅
郑畅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重庆 401120)
□课程研究
试论 《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郑畅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重庆 401120)
《证券投资学》是金融专业重要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理论与实际结合得最为紧密的课程之一。该课程对学生创新意识、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后续课程的学习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此,此课程应从更新教学理念、选择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以推进高等院校 《证券投资学》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与质量。
《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
《证券投资学》是金融学专业最重要的核心基础课程之一,是本专业理论与实务课程的延伸,在整个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与应用性作用。从现实生活看,证券已经成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目前,仅我国沪深两市股票账户总数已经超过1.4亿户,截至2009年底,沪深A股市场总市值已恢复到24.27万亿元水平,增长100.88%,成功超越日本,成为列美国之后的全球第二大市值市场。因此,研究证券投资既是课堂教学的需要,更是社会实践的紧迫要求。基于此,我们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本门课程的特点、学生的要求以及向他人的虚心学习,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改革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 教学理念的改革与探索
在 《证券投资学》的教学中,传统教学理念与方法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传统的教学理念是以“教”为中心,主要以教师课堂讲述和书本为中心,封闭程度强,与现实社会联系不够紧密,知识更新速度过慢,学生自主支配时间过少,学生学习主动性得不到体现。在这种教学理念主导下,即使教师加强了与实际的联系,拓展了知识面,甚至进行了所谓案例教学的尝试,但是,学生依然感觉到灌输的知识过多、内容枯燥、缺乏兴趣。这严重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和主动性。
目前,以 “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并日渐成熟。以 “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其核心思想就是如何帮助学生 “学”,包括:如何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知识并将其展开,如何引导学生将课本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如何突出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如何使教师更好地成为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与促进者等。教学理念的转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挖掘他们的学习潜力,提高其创造力,使教与学更加融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学相长。这种以 “学”为中心,教学相长的教学理念是 《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的基础与依据,其他内容都将围绕它而展开。
二 教学内容的选择与设计
(一)突出课程重点,避免知识点的重复与遗漏
通常而言 《证券投资学》会开在 《金融学》与《金融市场学》之后,会与 《公司金融》同时开设,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课程重叠。课程重叠一方面会使学生觉得重复与枯燥,更严重的可能会出现知识的缺漏。例如,《金融市场学》中会讲有价证券的价格决定,但是,通常只讲股票、债券、基金的价格决定,对于股指、期货特别是期权的定价则基本上不会涉及,上该课程的老师会对学生说,《证券投资学》中会讲述这些内容。但是在上 《证券投资学》的时候,由于我国金融期货与期权场内交易的不活跃,为了与实际联系更紧密,通常也是以股票、债券、基金及股指为中心[1]。这就会造成期货及期权定价知识点的缺漏,给学生以后的学习带来麻烦。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实际教学中,《证券投资学》的教学内容需要进行重新选择与设计。不能仅仅只拘泥于某本教材,而是应该将相近学科的教材综合起来进行考虑。同时还要跟之前开课和同时开课的老师共同商讨,尽量避免重复和遗漏。我们的具体安排是,《金融市场学》中讲股票、债券、基金的价格决定,《证券投资学》中只讲股指的价格决定,在练习中加入前面讲过的其他证券价格的计算,通过练习达到复习与巩固提高的目的。将节约下来的时间放在基础分析与技术分析的讲授上。期货、期权、互换、远期等衍生产品的价格决定放在专门的 《金融衍生工具》课程中讲授,这既可以避免重复与遗漏,还能突出各门课程的重点,使得学科知识更系统、全面。
(二)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法学与金融学的结合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不成熟的,表现之一就是法治建设的不健全,例如大股东的非法套利、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立法与监管,而立法与监管仅仅靠法律人才或是金融人才是难以很好完成的,必须要有既懂金融知识又懂金融法规的人才,才能将之完成得更好。而我校是政法大学,法学类专业齐全,实力雄厚,因此,我们完全有基础在 《证券投资学》中加入一些与金融法规、金融监管相关的知识,突出学校特色,做到法学与金融学相结合。
三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教学法贯穿始终
启发式教学就是要教师启发学生自主积极思考,自觉地掌握知识。但是,问题是在教学过程中很多老师都反映学生启而不发,而学生则根本不愿意跟着老师的思路来思考,认为无趣枯燥。究其原因是这种所谓的启发式教学法,是以教师为主的启发式,学生被迫跟随教师的思维模式,所以学生没有兴趣,更谈不上去自觉学习知识。
早在几千年前,孔子告诉我们说:“不奋不启,不悱不发。”①出自《论语·述而》,其意为“不到他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程度不要去开导他;不到他心里明白却不能完善表达出来的程度不要去启发他”。所以,老师的启发式教育必须是以学生为中心,如果学生不感兴趣,当然就会启而不发。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尝试:在课程开始之初就将《证券投资学》课程内容分为不同的专题,让学生或组队,或单独的自由选择感兴趣内容,去阅读教材及查找相关资料。当课程内容涉及他选的专题时,他或他们就要代替教师到讲台上讲述,讲完之后老师一方面对他们提问,同时还要启发其他同学对他们提问,如果有回答不出的问题老师先进行启发再进行补充讲述。实践证明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教学,学生的学习气氛很浓,效果很好。
(二)以实际操作和主导式为中心的实验教学方法
1.转变观念,进行开放式[2]实验教学。实验是《证券投资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如果学生没有接触过实际的证券买卖,可能很难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同时实验课也是学生非常欢迎的课,因为在这里他们可以自己动手进行实践操作,可以学到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然而,大部分学校证券投资的实验课都是先安排固定的实验室,然后在实验室中装上模拟交易平台,再安排十几节课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固定的机房进行实践操作。这样做的弊端有二:第一是学生实践操作的时间难以保证;第二是证券价格每天都在变化,投资机会稍纵即逝,所以只能在上课时间交易会影响学生的操作。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进行证券投资实践,我们教学组尽一切办法来为学生的实验创造条件。我们申请上课教室的主机与互联网相连,上课的时候一边讲解,一边实际演示。例如,讲到竞价方式时,我们就可以马上联网,选择某支股票,输入买入或卖出价,让学生明白连续竞价的法则到底是如何运用的[3]。同时,通过各种渠道与证券公司进行联系与协商,让其将模拟操作系统进行升级,可以保证学生只要有电脑,电脑能上网就可以在任何交易时间内上网交易。这样一来既能保证学生的上网时间,又能让学生把握最优的投资机会。
2.积极引导,让学生明白操作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让学生能实际动手进行证券的买卖只是 《证券投资学》课程实验的一部分。还必须让学生学会怎么看报表,如何进行宏观经济分析,如何看K线图等技术分析,如果学生不能很好地掌握这些知识,那他们进行的操作就没有意义。所以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我们会要求学生说明进行每笔交易的原因,每月 (由于我们可以随时交易,所以实验课是贯穿整个学期的)选自己交易的一只股票进行全面分析,每两个月写一份行业报告。这样一来让学生有的放矢,明白操作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4]。
(三)增加课外实习教学
实验毕竟局限于学校范围内,到底证券从业人员是如何进行业务操作的?各券商日常工作有哪些?证券交易大厅到底是什么样子 (由于地域的限制,这一点难以解决)等问题还是时常困扰学生。基于此,我们安排了一周的课程实习时间,安排学生去不同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实习,并将实习的表现与成绩考核相联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 学生评价方法的改革
改革 《证券投资学》的考试方法,实行全面考核,打破以往以考试为主的单一考核方式,综合考查学生的表现,科学的考核学习成绩。
其一,平时成绩考核的改革。变平时成绩以考查学生到课率为主为以课前预习情况、课后复习情况、课堂表现和实习表现四者相结合考查。这样既考查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又考查了学生的学习质量,让学生不能人到心不到,上课应付了事。以上四项总的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其二,实验成绩考核的改革。实验成绩考核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将每个同学在模拟交易系统的盈亏进行排名,这个排名直接与成绩挂钩;第二是看每个同学每笔交易情况说明、公司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宏观分析报告。这两方面进行加权平均,权重为模拟交易排名40%,后一项60%,二者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其三,理论成绩考核的改革。理论成绩考核常用的方法是期末闭卷考试,但是我们认为仅靠一次考试成绩不能很好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所以我们引入了期中考试的机制,每学期两次期中考试,一次期末考试,并且将期末考试由闭卷改为开卷,加大试题的容量、拓宽试题的知识面。三次考核成绩进行加权平均,权重为:两次期中考试各占30%,期末考试占40%,最后的加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而言之, 《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是受多种因素制约和影响,它是一项科学、严谨、复杂的系统工程。教学要取得更有成效,需要每位教师不断的加强学习和提高,不断的和学生沟通,从而进行各种有益的改革与探索。
[1]谢白三.证券投资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鄂大辛,庞愉平.开放实验的研究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3,(2):27-2 9.
[3]赵锡军,李向科.证券投资分析[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4]林 玮,陈宝熙.证券投资实验[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G423.07
A
1674-3 652(2012)08-0 066-03
2012-07-04
郑 畅,女,湖南岳阳人,主要从事金融学与区域经济学专业教学与研究。
[责任编辑:赵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