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行业回顾与展望
2012-08-15王思睿
本刊记者 王思睿
刚刚过去的2011年,这一年世界经济在债务危机、美元危机的阴霾中艰难前行。中国经济在寻找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全球经济期待着复苏的机遇与转折。会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改革与发展继续向广度、深度扩展。回首一段刚刚走过的路,我们梳理行业重大事件,迎接新年新挑战,开启新年新希望。
“十二五”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
回顾:2011年9月,财政部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称《规划》)。在总结“十一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基本情况、分析“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资本市场的培育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对优化投资环境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保障经济信息质量和增强国内外投资者信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会计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和扩大,会计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内容、方式和范围等也不断创新和发展。同时,我国会计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会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全球各国围绕会计技术、会计标准、会计人才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我国会计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
2010年9月~10月,编制《规划》进入部署准备阶段,搜集相关资料;同年10月~12月为调查研究阶段,开展大量专题调研,就“十二五”时期会计工作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为研究起草阶段,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初步形成框架结构,确定“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2011年1月~8月为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先后组织征求了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部内相关司局的意见,并面向全社会充分采纳和吸收合理建议,不断丰富和完善《规划》内容,最终完成了编制工作。
展望:《规划》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动会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会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会计体系,具体包括会计管理体系、会计标准体系、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系、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体系、农村会计管理体系、会计理论方法体系。
《规划》与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紧密衔接。公开透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资金有效流动、推动产业升级、避免无效投资和资源浪费,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时期,需要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不断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规划》中的“完善企业会计标准,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完善内部控制规范,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等若干任务”,将最终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系统、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标准体系,在“十二五”时期,实现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全面提升,有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有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与行业规划和发展意见紧密衔接。《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确立战略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富于创新、乐于奉献的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国际一流的会计人才队伍,为在本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会计人才基础。《规划》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提出未来五年要健全以会计执业胜任能力框架为指导,能够全面提升会计队伍业务素质、诚信水平和结构优化的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体系,为实现会计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努力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显著改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了健全与发展现代服务业、国际服务贸易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适应,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执业领域不断拓展,能够持续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和诚信度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系的目标。
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紧密衔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新课题,是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农村会计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会计工作的价值和作用应体现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程中。《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有利于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会计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发挥积极作用。
实现“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将使我国会计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生命更加旺盛,活力更加充沛,魅力更加突显,发展更加和谐,将实现我国会计行业新一轮跨跃式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
回顾: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制定并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和附则十章。
国内目前通行的会计准则是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2008年鼓励大中型企业执行。
针对小企业另行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经营规模较小”指《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界定标准。根据该暂行规定,符合标准的企业既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两者只能择其一。该项制度也只是表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执行”,并无强制要求。此外,全国部分省市明确要求,2009年以后所有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将逐渐过渡至统一执行新准则,部分地区的税务部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也不予采用。
于是,许多中小企业选择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相当部分小企业为节省成本,对财务部门的设置十分简单,有的甚至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当它们按照以大型企业为目标定位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会计信息不得不付出大量编报成本。而进行简单生产、销售的企业参照复杂的新会计准则科目制作会计报表,这无形中增加了它们的负担。此外,聘请有业务经验的财务人员费用较高,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有限,要求过高会导致他们在财务上“无意犯错”,当小企业会计人员疲于应付填报各种没有多大意义的报表,也增加了不真实的信息提供的风险。
展望:《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称《准则》)为小企业提供了有序发展和有效管理的制度预期,既促进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又有利于落实国家针对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措施。
考虑到小企业业务简单、人力资源薄弱等特点,《准则》采用了简化核算和报告体体系,对资产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自行选择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降低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充分体现了成本效益的原则。发布实施《准则》,有利于强化相关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从“报税会计”的视角出发,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提供了更便捷、更有效、更具操作性的规范性指南,奠定了小企业会计信息精细化管理的坚实基础。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题的原因之一是信用,信用体系不健全阻碍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准则》在源头上破解融资“信用制约”,提高小企业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信用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银行对小企业风险评估的高成本瓶颈,为建立小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了必要前提。有利于推进国际动态趋同,无论是在会计目标、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方面,还是在会计机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水平等方面,小企业有不同于其他主体的原则、方法与系统。专门制定适用小企业的会计标准,减轻小企业提供财务报告的成本,已成为国际会计界的共识。准则制定机构嫁接国际通行做法,培育符合我国小企业实际的会计准则,结出了国际会计中国化的丰硕成果。
此外,《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划定了小企业会计信息要求的准则边界,另一方面改善了注册会计师对小企业审计的精准度。总体上看,将收到节约审计成本和合理保证小企业财务报告公允性的双重效果。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业务、企业秘书等财务外包服务也将惠及更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晒账
回顾:2011年4月到8月,中央94个部委公开“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出境、公车购置运行、公务招待)的大幕陆续拉开。直到当年8月22~23日,国家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最后三个部委宣布2011年暂不公开“三公”,至此,备受关注的中央各部委首次“三公”公开告一段落。各部门公开的“三公”实际内容与公众的评价,给正在拉开序幕的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带来诸多启示。
91家中央部委所公布的“三公”经费详略程度参差不齐,有的部门公布的数字、表格简单甚至粗糙,注释说明寥寥无几,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不清楚相关背景和标准的普通百姓而言,过于专业晦涩甚至含糊,有的部门则公布总数、明细数字并进行必要说明。最早公布“三公经费”的科技部仅公布数字,没有任何说明,而审计署则用3个表格和1000多字,不仅公布了总额,更有出国次数、人数、事由,买了多少车、平均每辆车的运行维护费用多少等等详细信息。从这些部门的解释来看,当前公布的“三公”经费,很可能是混杂了大量科研项目和业务开支的经费在内,公众难以判断具体的数字是否合理,而根本原因在于对三公经费还没有一个标准的政府会计设计与其对应。”
展望:“三公”经费仅是政府财务信息的冰山一角。需要透明的不仅仅是“三公”经费,还有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以外的整个政府的开支及其细节。总之,从根本解决政府财政透明度的问题,需要对财政透明度进行立法,还要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不仅要涉及财政事务支出,还涉及资产负债、现金流、成本、政府绩效等各方面,“政府财政透明度”应该是“一揽子”计划。
较为理想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应具备如下方面:全面,无论哪种资金来源导致的开支都应有所体现,包括付现还是非付现在内以及形成的债务;系统,从分类角度来讲,要与政府的某些绩效指标对应,最终挂钩是要与政府治理、资产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率对应;可理解性,目前政府披露信息还是粗线条,不知晓资金的来龙去脉,报表需要更加细化,增加辅助性信息,帮助报表的使用者更好理解数据,好比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附注。
未来公布的部门财务信息应细化分类,可以通过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更详细地反映收支情况。在保持现有的收入分类不变的情况下,可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改为支出预算表,新支出预算表的内容应包括部门预算的所有收入,对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支出功能分类的支出项目。新支出预算表应新增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的支出经济分类并细化到款级的最小科目,即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与支出经济分类中的款级科目相衔接。通过上述新增指标,可以有效揭示部门预算的具体资金用途,如基本支出可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费、邮电费等款级相衔接,从而使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从原先的一级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改变现行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结构,在已披露的当年预算指标的基础上,新增上年实际、上年预算指标。对存在可比口径的支出项目,通过对上年预算与上年实际的对比,可反映部门预算的执行完成情况,部门预算在年度中间的调整情况,其中,重要的变动项目需要解释和说明,部门预算年中调整的理由需要解释和说明,实际执行数超过原先人民代表大会批复的预算数需要解释和说明等。通过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的比较,可以反映政府部门预算的整体和个别项目的变动趋势,对预算变动较大的项目需要解释和说明。对不存在可比口径的支出项目,也需要作出详细解释和说明。通过新增的指标,使支出预算表变成多栏式的报表格式,并能够提供更多的分类信息指标。
而通过此次公开“三公”经费,对于正在拉开帷幕的政府会计改革的启示在于,如果在短期内不能彻底变化或改造会计系统,则可以选择一个切入点优化这个体系根据社会的关注程度,选择较低的改革成本,找准切入点,做好一块披露一块,通过撬动一个点带动一定范围的面。
增值税改革试点
回顾: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此次增值税改革首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我国目前的税收结构以增值税为主。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征税,与在最终产品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和在工资等方面征收的、作为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不同,增值税是间接税。就我国而言,间接税的收入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过大,而增值税又在间接税中占大部分比例;直接税的收入则比重过小,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更大程度依赖于增值税,除此之外,中国的企业还得缴纳所得税,进而造成企业税负偏重。
我国的增值税还是一种生产型增值税,进项税金不能充分扣除。比较全球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可作为进项税抵扣,且服务业也包括在抵扣范围内。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虽然有利于遏制投资需求,但不利于企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从而影响企业对采用新技术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决策,也影响到服务业的发展。另外,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免税规定,而内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得不到抵扣,无疑使内资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展望:此次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意义深远。从保证税制公平的角度,增值税扩围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为部分企业减负。从保增长、调结构的角度,增值税扩围为市场主体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保证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与国家目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匹配。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税负重、融资难、成本高的困难,此次增值税改革,对原增值税纳税人来说,由于抵扣范围扩大,税负势必降低。此次改革将明显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引导和帮助该类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对帮助小微企业克服困难,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产生的民生效应主要体现在通过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降低失业率和提高劳动报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缓解税收对资源配置的扭曲,但在考虑消除营业税弊端的同时,还应考虑税制改革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税负水平的设计和扩大课税范围的领域选择。
我国当前税制结构还产生了两种弊端:一是企业为保持竞争力,削减各种开支和福利,从而导致工资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用于劳动力再生产的资金减少,反过来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并形成恶性循环;二是政府税收主要来自生产和流通环节,来自于生产和贸易企业,各级政府关注的中心则是生产和流通类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和发展经济使得财政因此带有“建设财政”的色彩。
中耕的目的是缓解土壤板结现象,减少水分蒸发、提高土壤温度,促进空气流通等。通过中耕还能加快有机物质的分解,提高植物根系对营养物质的吸收效率,从而改善植物的生长环境。在中耕过程中还能兼顾除草,通常将中耕的深度控制在3~5 cm。在没有杂草的情况下,也会根据浇水及雨水情况进行中耕,在除草的同时保存土壤中的养分和水分,促进植株的生长发育。
增值税改革有助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回顾:2011年1月,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于近日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其中,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此次发布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包括:修订后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新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印发的《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除了年内启动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试点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也都于2011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其中,新医院会计制度的突破点有突出配比原则、协调财务管理、考虑了医院各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兼顾了成本核算、协调预算管理。
展望: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根据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新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强化了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在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体系、医院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等方面凸显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对于医院加强自身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并为今后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了参考依据。
新制度规定,根据收入按来源、支出按用途划分的原则,合理调整医院收支分类,配合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进程,弱化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将药品收支纳入医疗收支统一核算。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业务特点,又规范了医院的各项收支核算与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这五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预算约束和成本控制,规范业务活动,促使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监管,避免机构的盲目扩张,从供给方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缓解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利于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医院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推动医疗机构财务信息的阳光化;有利于推动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进程。
通过适当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增强医疗机构业务活动和成本构成的透明度,制约对患者的不合理收费和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缓解了为社会高度关注的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通过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财务管理体系,推动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引进医疗机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加快形成内外部监督相结合、全过程、全范围的监督体系,促进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
回顾:2011年1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根据行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总体目标,详细规划了未来五年内的工作进度。
为实现新战略目标,《实施意见》制定了具体任务:持续拓展审计鉴证服务,大力开发非审计服务,拓展产业结构调整专业服务,保障国家行业区域发展重点布局支持服务,创建一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
长期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依靠法定审计业务生存发展。在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时间中,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这一单一业务模式下,发展速度仍以每年20%甚至更大的比率增长。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此时,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走到拐点,迎来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注册会计师行业也面临严峻挑战。
在西方发达国家,通常注册会计师行业非传统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重约为60%,而中国目前整个注会行业的收入结构中,传统审计业务收入比例占84%,非审计业务只有16%,与国外同行的优化比例相差悬殊。
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用五年时间大幅度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推动大型事务所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碳排放审计、安全生产鉴定、财务总监外包、企业秘书服务、医院财务审计……成为行业内的热点亮点。
在2010年召开的中注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将新业务领域拓展上升到战略的高度,提出力争用8年左右的时间,使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收入比重达到5:5,使全行业的业务领域和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展望: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划,201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将实现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推介1000家执业质量好、专业素质强、能够提供高端服务的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的任务完成过半,使得行业服务国家、区域、企业发展战略与重点的综合能力显著增强。推动新型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快速增长,新型业务收入超过210亿元,占行业业务收入比重超过37%。新业务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过半,行业领军人才、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任务完成60~70%。事务所新业务领域重点服务任务得到落实,即形成10家左右大型事务所重点服务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领域、跨国公司和特大型企业集团,培育200家左右中型事务所重点服务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服务小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和“三农”领域。新业务拓展的保障措施全面建立,拓展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2015年,全面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各项目标和任务。通过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实施,使得行业发展结构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基本适应,行业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行业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带动行业发展的区域布局结构、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结构、国内与国际业务结构、人才结构、大中小事务所结构基本合理,事务所的内部治理、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显著加强,行业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明显提高,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
回顾:2011年12月23日,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成立。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规则与制度的全球化、趋同化。在信息技术、信息资源日益深刻影响全球产业分工和竞争格局的新形势下,包括会计信息技术标准在内的信息技术规则问题,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我国单纯的会计电算化或者形式上的系统改良、功能升级,已难以适应提高信息质量、满足信息需求、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监管效率的新要求。2008年11月12日,我国会计信息化委员会暨XBRL中国地区组织成立;2009年4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未来5~10年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法规体系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全力打造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基本实现大型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与经营管理信息化融合,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做到数出一门、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建立起我国会计信息化管理体系,使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展望:会计信息化建设作为“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重要方面,任重而道远。我国会计信息化管理体系尚需完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亟需健全,会计信息互联互通的平台还未搭建,会计信息化服务产业有待培育,会计信息化人才建设尤需加强。
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是促进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重要平台,是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要求,促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会计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的机制保障,是提升我国会计信息化水平,参与和影响国际规则制定的桥梁和纽带。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是不断完善会计信息化工作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会计信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的契机,对于夯实会计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全面深入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