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改革浅析
2012-08-15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黄 芳
一、合并高校基建与事业财务报表的必要性
(一)编制高校部门预算的合并需要 2000年初为了加强部门预算的编制,改革实行了将基本建设项目包含于部门支出预算中。为了强化部门预算的项目管理,需要将新部门预算统一编进不同性质的基建收支事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当前高校事业业务与基建业务分别独立核算形成两套会计体系,使许多高校新修建的校舍已投入使用多时但移交手续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办理.从而导致明明有实物资产但事业财务账上没有反映,使得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人为造成账实不相符。
二、合并高校基建与事业财务报表的前提条件
(一)统一会计核算制度 合并时先确定何种会计制度更适合合并需要。由于高校基建财务的运行遵循于《高校基建会计制度》,披露基本建设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事业财务的运行遵循于《高校会计制度》,核算高校收入、支出、资产、净资产、负债的情况。而基建资金实际是从事业财务转来的,其本质还是高校资产的一个整体,只不过是核算渠道发生了改变。可把《高校会计制度》作为合并的首选制度。将基建资金占用类科目并入资产类科目,来源类科目并入负债和净资产类科目。
(二)增加合并报表项目 在事业资产负债表内增加报表栏目,反映高校基建资金收入、使用及结余的情况。如为了反映基建的借款情况,可在“借入款项”栏的下一行增设“基建借款”明细项目栏;为了反映基建的在建工程,可在原“固定资产”栏的上一行增设“在建工程”项目栏;为了反映基建资金的结存情况,可在“事业基金”栏的下一行增设“基建结存”明细项目栏。需强调的是,形成资产的基建资金和余下的资金需移交事业财务。所以基建结余就是事业累计结存需并入事业财务净资产。
(三)增加合并报表附注披露 将高校基建财务的会计主体当作母公司控股下的子公司,并在报表附注中逐项反映当年转入事业财务的资产、已竣工结算及新开工的工程。从而真实反映高校的资产及资金流动情况。
三、合并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的具体步骤
(一)会计制度重新制定 将基建工作内容的资金筹集、收入、支出、竣工决算等直接并入原《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由于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就尝试着将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而为高校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合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财务管理体制调整 首先取消基建部门下设的基建财务科,将其转入到财务部门,从而在制度上保障了财务人员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规定,主管财务的领导应直接对基建会计的真实准确性负责。配备专业水准高、讲原则的高素质会计人员。
(三)会计科目合并 在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根据基建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加或减少某些基建会计科目。具体做法如下:在收入类科目内增设“基本建设拨款”项目,用以核算和反映财政资金拨入高校基本建设资金的真实情况。在支出类科目内增设“基本建设支出”科目,用以核算和反映已列入当年基建计划,用国家专项基建资金和单位自筹的建设资金所核算的各项实际支出,还包含从金融部门筹措的资金和资本化利息费用。在资产类科目内增加“在建工程”项目,用来核算和反映高校的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更新工程、重大修理改造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成本。还包括安装设备的价值,并且可根据现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要求增设“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二级科目。在负债类科目内增加“应付工程款”项目。删除“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净资产类增设“基建结余”科目。
(四)财务报表类的合并 一是参考现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基建投资表的格式和编制方法,增加基建投资情况表和基建借款情况表作为补充报表,以便更好地规范高校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信息;二是增加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