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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书法教学及相关问题研究

2012-08-15李松朋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书法教学内容作业

李松朋

(长江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8100)

□学科教学研究

中小学书法教学及相关问题研究

李松朋

(长江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8100)

当前书法教育所面临的社会形势十分严峻。中小学书法教育层面存在着师资缺乏、环境制约、投入不足、研究缺失等问题,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中小学书法教学的改进措施有: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确保内容的科学性、保护学习的积极性以及方法的实用性及作业的有效性。

青少年;书法教育;教学建议

2011年教育部连续下发了两个有关书法教育的文件,一个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 “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 【2011】4号);一个是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 (教基二 【2011】4号)。如果说第一个文件中仅仅是对中小学书法教育有所期待的话,那么第二个文件已经是明确提出了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的计划与要求。但是,在当前推行中小学书法教育在社会层面及教育层面都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 中小学书法教学的社会境遇

书法教学面临着严峻的社会现实。从钢笔的使用到电脑的普及,从打印、印刷、喷绘等现代展示手段的流行到QQ、电子邮箱、论坛、博客、微博等交流工具的风靡,对人们来说,书写已经相当奢侈,更不要说书法了。当今国人的书写水平现状是:小学阶段基本没有书法教育,在习字之初就没有好的引导,书写水平普遍不高;中学生开始接触电脑,书写机会逐步减少;大学生、成年人已经处在被现代媒介所包围的书写真空状态,提笔忘字成了当下人们无法回避的 “家常便饭”。

作为母语的汉语言,是具有丰富文字意蕴与多变视觉形象的统一体。现在电脑的拼音输入已经把汉字架空,学校教育又异常重视知识教育与外语教育,学生对汉字反而越来越生疏了。书法正逐渐从大众视野中消失,仅成为少数书法爱好者的个人爱好与追求。

二 中小学书法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一)合格中小学书法师资的缺乏

在本、专科教育层次只有少数一两家师范院校开设有书法教育的本、专科专业,大多数高校开设的书法教育本、专科都没有开设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相关课程,专业师资显然不能满足社会的巨大人才缺口;现在的师范学校、高师院校对学生的三笔字要求普遍松弛,同时又有大量非师范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使现有教师队伍写字水平逐渐降低;即使有少数写字稍好的教师,也多处在爱好阶段,对书法缺乏全面的认识与体验,更缺乏相应中小学书法教学的方法与经验。对最有可能担任书法教学任务的语文、美术教师而言,也是如此。中小学对艺术师资在编制设立、人才引进方面的限制,也制约了中小学书法师资问题的解决。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环境的制约

在当前的考试制度下,中小学书法教育只能在师生的升学欲望与教管部门、社会提倡 “减负”的博弈中维持发展。中小学的书法教育极有可能会遇到比 “豆芽科”更糟的处境:要么变为语文课的课外作业,要么成为课外活动的辅导内容,要么变成寒暑假的补习内容……

(三)当前艺术教育的机制及投入的限制

当前艺术教育特别是书法教育基本属于学校校管的校本课程,一个学校仅有一位书法教师,缺少同行交流与研讨氛围;同时学校对艺术教育的投入多限于橱窗、墙报的展示,而对相关的教室、教具配备,教学资料的购置,整体学校书法学习氛围的营造都相当不足;与此同时,小学艺术教育师资往往在职称评定、薪级提升等方面与其他文化课不能享受平等待遇;艺术课程特别是书法课程,课时少,课外辅导多,组织参加外部活动多,奖惩与实际贡献不对等;另外,现有的评价与考核机制使学校的艺术教育,特别是中小学的艺术教育成了个别老师的私办培训班教育等等。

(四)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的缺失

见诸报刊书法教育板块的文章中,涉及到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多集中在对临摹的探讨上,真正从教学、从学生特点的角度去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文章很难见到。书法教育的课程开发、不同层次书法教育培养体系的探索、不同类型书法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等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还留有旧社会书法承传的影子;从当代教育科学的发展来看,以心理学为代表的学科发展正在对当代教育产生深刻的影响,而我国当下的书法教育研究还主要局限在传统的模式之内;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教育环境的巨大改变,正促使教育主体——学生对书法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我们还很少有人敢真正面对这种挑战。

三 中小学书法教学的建议

(一)教要利于学:突出学生的主体性

我们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更强调学生在教学、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因为青少年在许多方面都处在变化之中,不同层次的学生的差异是明显的。中小学书法教学只有照顾到了学生的这种主体差异,我们的书法教学才能真正从传统的书法承传框架中走出来,从而具有现代特征。

但是要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书法教学,使教学为学习服务,并非仅是观念接受的问题,还必须对整个书法教学的各个环节、要素进行全面的调整。书法教学在书法教育中的主导功能将转变为服务功能,服务于学生的书法学习。那么,我们首先就要关注学习主体——学生,了解他们的心理特点与认知能力,了解他们的个性优势和艺术潜能,并以此为基础设计教学内容,调整教学方法,改变授课模式,逐渐激发学习主体的能动性,真正实现教师与学生的深层互动,真正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为了适应教学的这种转变,对书法教师的要求也要随之提高。书法教师再也不是只会写两下 “颜柳欧赵”就可以指点一二了,而必须不断去研究学生、研究书法、研究教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书法素养与教学能力,这样才能真正胜任中小学书法教学的教学任务。

(二)讲要切于理:确保内容的科学性

中小学书法教学的内容主要是书法技法与书法欣赏,除此之外还涉及书法史、书论等理论知识。学生书法技能的培养、审美能力的提高、德育的渗透等教育目的的实现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教学内容的讲授。然而这些教学内容并不是没有区别,可以随意不分年龄、不分内容、不分形式来教授的。因为这些教学内容也是有层次、有区别的,更重要的是我们面对的学生是正处在生理和心理急剧变化时期的青少年。这里我们必须考虑到书法教学内容的科学性。

书法教学内容的 “科学性”主要包含这样几层意思: (1)教学内容没有错误,不曲解技法和理论,符合书法史的真实面貌,有定论的才讲:因为青少年没有多少专业的辨别力。(2)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与认知状况确定相适应的教学内容。 (3)在教学内容的讲授中要选择适应学生特点、易于接受、理解、掌握的教学内容表达形式,比如书法欣赏中多媒体的直观运用,书法史、书论讲授中借助故事的表达形式等。

一般来讲,中小学的书法教学内容不应太多,以精简为主,每节课教学内容应明确,相对独立,并以此为中心设计教学过程。

但是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对同一教学内容的接受能力又是不同的,我们要照顾到这种现实差异。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手眼协调水平和对小肌肉的控制能力也在迅速提高”[1]。但是在八、九岁之前,儿童的这种能力都是不成熟的;同时儿童的有意注意与无意注意能力也处在未成熟阶段,所以这个时候书法教学的内容就要适应学生的这个特点:字帖要适当的放大些,选字要简单些,首先关注学生的执笔姿势、书写姿势和对书写工具的基本运用能力的培养,重点要求书法技法的正确性,适当放松对临帖准确的要求,同时又可以利用描红、双钩、单钩等方式帮助学生达到临帖的准确,并训练其协调能力和注意能力。

进入11-15岁以后,学生的注意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基本接近成人的水平;思维能力逐步进入 “以逻辑抽象思维为主,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全面提高的阶段”[2],观察能力显著增强,“收集信息逐渐更具有计划性和系统性”[3]。这时的书法教学就可以逐步加强对临帖准确性的要求,指导学生对不同的碑帖、技法进行精细比较,以求更深的理解,更准确的把握技法要谛;同时也可以适当将书法欣赏、书法史从直观、故事型的教学中走出来,适当增加专业知识、补充美学常识、认识基本范畴、学习主要书论,指导学生开展自学,学会思考,培养书法能力。

前一阶段主要是学前时期,后一阶段主要是进入初中以后,中间就是这两者的过渡时期,兼具两者的特点。书法教学内容也应该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能体现这种差异与特点。

(三)鼓励大于批评: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中小学书法教育,将实现从教育的功利目的(升学、特长、熏陶)到教育本质目标 (人的艺术化)的转化。而当下中小学书法教育主要是适应了家长对孩子的成才需求,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一旦书法教育被纳入学校教育,成为整个教育系统的一部分,每个学生都要接受的时候,学校也将成为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实施机构和场所。如何让课堂吸引学生,如何让教学惠及学生,如何让学生在学习中获得肯定的进步,如何保持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如何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能动性,将是中小学书法教育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中小学学生的兴趣不同于成年人的兴趣,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更需要他人 (家长或老师)的及时肯定,才能发觉并保持。

因为 “大概在4或5岁 (甚至更早),儿童已经建立起早期重要的自尊感了……”[4]自尊是青少年对自我的评价与肯定,而且这种自尊感更多体现在对学生对自身行为结果的评价上,特别是学习效果。如果教师可以在教育中给予更多的鼓励与肯定,就能 “激发学生的自信心,确立一定的成就感,往往会使学生在微小的进步中积蓄前进的动力,在小小的成功之后渴望更大的成就”[5]。特别是对于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而言,他们 “学习的自觉性和依赖性、主动性和被动性并存”[6],更需要这种及时的肯定与鼓励。甚至有的时候,同时面对学生的优点和缺点,我们即使只肯定其优点,也能促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意识到缺点并克服它;更多的时候是大力表扬优点之后附带指出缺点,最好还能给学生一个缺点改正之后的憧憬。

(四)对象决定方法:追求手段、方法的适用性

既然我们在前面已经肯定了学生在书法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那么如何让教学为主体服务,怎么使教学手段、方法适合于主体的心理特点与认知规律,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就是我们在此要讨论的问题。

儿童最初的主要学习途径之一就是观察,儿童藉此获得许多基本能力。而且 “4到7岁的儿童主要是用具体形象来思维的”[7],照顾到学生的这个特点,书法教学就要以直观教学为主,更加强调教师示范的重要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的观察能力、手眼协调能力、思维能力都在不断的提高,这时的书法教学就可以逐渐增加理解部分,提高对技法运用的要求,帮助学生自主学习。

同时在具体的书法教育过程中,根据中小学学生知识接受能力,还要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主要教学内容要精讲多练,所举例子要出于实践,不能臆测;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要在练习之前就指出来;多复习巩固;对问题、技法的讲解要用生活语言,尽量形象,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多启发,不唱独角戏,让学生参与教学;辅导要有针对性;重视学生的意见和反应,并及时调整教学;适当利用学生之间的 “同伴竞争”,使用心理暗示;及时的成果展示 (书法习作展等);教学形式要创新,手段要多样,方法要适合学生特点。只有这样不断积累经验,研究教学和学生,才能探索出真正适合于特定青少年群体的有价值的书法教学思路和教学成果。

(五)作业配合讲授:把握作业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书法教育在中小学阶段在某种程度上主要是一种技能教育,即主要培养学生基本的书法技能。而书法技能的掌握有赖于反复的练习与强化,况且真正的书法教学时间是相对较少的,大量的练习是以作业的形式让学生在课下完成的。书法作业是完整的书法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发挥书法作业的作用,更好地配合课堂教学达到教学目标,也是一个书法教学中的重要课题。

首先,作业的安排必须要与课堂讲授相配合。对于较小年龄的学生应以复习巩固为主,最好不要出现没有学过的内容;而对于较高年龄段的学生来说,已经有了一定的学习、类比、把握能力,就可以让课堂教学与作业互为补充。作业一部分是课堂讲过的,另外还有一部分可以是课堂上没有讲过的,或是课堂教学的运用与扩展,或是类似规律的运用,甚至主要以能力的扩展为主要的训练目标。作业量要适当,对于小学生应以精练为主;中学生也应适当控制量,作业太多反而无益,成了负担,还会削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其次,对作业效果的反馈要及时、明了。学生的作业要在下次上课之前批改完成并反馈给学生,要让学生对自己的书写效果有清楚的认识:哪些地方写得好,哪些地方不到位要及时指出,最好给出范字。这样学生通过作业才能真正知道自己的学习效果和今后的学习目标。

最后,对作业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分类并及时解决。对于作业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要及时讲解、纠正。对于个别作业中反映的特殊问题,应认真对待:分析问题的类型,产生的原因,并给出解释,帮其改正,并要及时关注其改正的实际效果。这种特殊的问题,最好不要和普遍问题一起来讲,这样容易使个别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而应该在课堂练习时顺便指出并纠正,而且要附以对其他方面的适当褒扬。

[1][3][4][美]David R.Shaffer.发展心理学:儿童与青少年[M].邹泓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

[2][5][6][7]黄煜峰,雷 雳.初中生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

G623.75

A

1674-3652(2012)04-0080-04

2012-02-19

李松朋,男,河南襄城人,主要从事书法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小 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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