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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2012-08-15

财政监督 2012年27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救灾财政

湖北专员办:学习领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培训班精神

近日,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迅速行动,组织该办一处全体成员学习领会2012年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培训班精神,确保学习效果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延伸培训,领会主要精神。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就培训班基本情况以及领导讲话和授课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使大家了解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理论知识,并对十年来中央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成果有了全面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扩充了知识面。

二是围绕座谈内容,进行讨论研究。针对专员办座谈会上提出的关于征管力度、票据管理以及征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相关岗位人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了热烈讨论,为进一步做好非税征管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制定了新要求。

三是结合学习内容,畅谈学习体会。该办要求非税岗位工作人员结合此次培训班主要精神,拟定学习体会和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学习培训效果落到实处。

山西泽州: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要把好“三关”

2012年以来,山西省泽州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监督队伍建设,通过严把“三关”,提高了财政干部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有效加强了财政监督工作。

一是把好人员配备关。对监督科科长岗位进行了公开竞争,并从其他科室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政策性强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队伍中。

二是把好教育培训关。运用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现场练兵等形式组织监督干部进行理论素质和业务知识培训。注重后续教育,不断更新财政监督知识,使财政监督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是把好责任考核关。建立财政监督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按照规范统一的工作程序实施监督检查,规范干部言行举止,严格责任追究,树立了财政监督干部的良好形象。

河南延津:严控“三公”经费不手软

为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加强对 “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河南省延津县认真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县直各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基础上,在2009年压缩后的“三公”经费限额内编制本部门(单位)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确保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构建节约型政府。

各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单列记账,设置明细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实行单独核算,填写《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表》、《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表》,于列支季度的下月7日前报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汇总送县纪委廉自办备案。

“三公”经费实行预决算公开及公示。从2012年起,该县财政局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县政府组成部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各单位于列支季度的下月10日前,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对“三公”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前应经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公示。公示资料要归档管理以便日后查询。

山东莒县:严把“三关” 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发放

2012年8月3日,山东省莒县境内遭受强热带风暴“达维”袭击,造成人员、财产等重大损失。为把各级下达的救灾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该县严把制度、程序、监督三道关,确保救灾资金公平发放。

严把制度关。及时会同监察、民政、审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完善救灾资金财务核算制度,做到拨款及时、快捷、高效。救灾资金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保障重灾户和自救能力较差群众的基本生活,保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严把程序关。救灾资金分配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程序,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督促村级严格按照“两公开一会审”制度实施,严防因救助资金分配不公,引起群众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发生。

严把监督关。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签订《救灾资金使用承诺书》,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所有救灾资金发放使用不出任何问题。同时,抽调监察、民政、审计等部门12名有关人员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县20处乡镇救助工作和救灾资金的分配、落实情况进行全程专项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和截留救灾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山东省莒县财政监督办公室)

福建城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

福建省城厢区财政局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为目标,以资金运行的重点部门为立足点和突破口,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目前,城厢区财政局已基本形成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格局。

一是突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政府采购处于与广大服务相对人直接打交道的第一线,始终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任务重,压力大,风险多,对此,城厢区财政局加强了政府采购的软硬件建设,对采购各环节的资料进行备份,并将采购招投标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政府采购网、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及莆田市投标中心网站公示,实现了从采购计划审批下达,到采购项目文件、合同管理以及付款等整个政府采购流程的“阳光”监督。

二是强化对财政支出的管理。今年城厢区财政局不仅加大财政收入监督力度,而且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着力点落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国出境等“三公”经费,涉及“三农”、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的支出项目,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管三者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的新机制。

三是发挥财政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监管。为及时掌握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构筑物等固定资产占有、使用、出租、出让情况,提高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城厢区财政局认真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动态普查工作,并与监察局联合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资产使用效益提升。

湖北襄城: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财政部门抓住国家加大“三农”投入的机遇,着力加大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积极安排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奖补资金,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今年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119个,财政投资96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投入522万元,区级配套投入442万元。为切实把项目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该区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一是广泛宣传,强化培训。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一事一议”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操作规程,提高乡村干部组织开展“一事一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乡镇电视差转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和相关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尊重民意,科学规划。对拟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对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方案等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形成决议,在公示无异议后提出申请。乡镇对项目可行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区财政局进行审核。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问题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点。项目建设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支持以村内道路硬化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受益面广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要求筹资筹劳的项目;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各项目村一律按照区批复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建设内容,缩减工程量和资金投入数额。因不可抗力因素必须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运作。工程项目全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指定乡镇财政专管员负责项目监管。完善公示制度,制作统一式样的标识牌,将筹资筹劳情况、财政奖补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单位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建立农民监督员制度,从项目村选派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作为农民监督员,代表项目村群众对项目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协调工程施工中与当地农民的利益冲突,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完善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坚持项目建管并重的原则,明确项目管护主体,保证项目建成后发挥长期效益。截至目前,该区财政部门已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资金3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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