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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 有力 有效——第三次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眸

2012-08-15本刊编辑部

财政监督 2012年7期
关键词:小金库领导小组长效机制

■本刊编辑部

有序 有力 有效
——第三次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眸

■本刊编辑部

2009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综合来看,此次专项治理成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大批“小金库”问题,形成了良好的治理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国纳入治理范围的111.99万个单位共发现 “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纠正违规资金235.23亿元 (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纠正),责任追究 10429人,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39.64万个,“小金库”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二是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掌握了“小金库”存在和发生的规律特点,为“小金库”治理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做法,有力地推动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强调,“小金库”的有效治理,不仅净化了社会风气,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与支持,而且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回顾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较之前都有明显拓展,各项举措有效地推进了“小金库”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多途径,广宣传,积极调动社会力量

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是“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措施。为此,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努力汇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治理“小金库”。“小金库”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指出,“小金库”专项治理过程中坚持将舆论宣传贯穿于工作始终,通过答记者问、专题文章、开辟专栏、开设网站、曝光案件等方式,以及开展防治“小金库”知识有奖竞答、有奖征文、新闻报道纵深行等活动,深度宣传治理工作重大意义、政策规定、步骤措施、治理成效、工作经验、防治对策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公众信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同时,在制定相关治理政策和实施方案过程中,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细致的调研,保证了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获得更多“小金库”问题线索,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印发了《“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或网址和举报通讯地址,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小金库”治理,鼓励“内部人”和知情者举报;并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办理工作,确保举报事项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举报政策,细化操作规程,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治理工作。

此外,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了社会监督。一些地区和部门建立了单位财务内部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有的运用信息手段为强化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制度执行力。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分步治理效果明显

为保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分类指导、分布推进、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和求取实效等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及整体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立足于源头治理腐败,系统地研究安排防治“小金库”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系统推进、纵深发展的工作态势。

从横向来看,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遵循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原则,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中央成立了14个成员单位、8个牵头部门的中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要求,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23个中央部门和24个省(区、市)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为“小金库”专项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从纵向来看,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注重讲究章法,实施分阶段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拓展,保证了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在治理对象上,2009年集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注重积累治理工作经验;2010年扩展到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同时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治理 “回头看”;2011年巩固治理工作成果,重点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在治理策略上,围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扎实推进。通过采取“五查五看”、“回头看”和“摸底排查”等多项措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震慑效应

随着“小金库”形式的多样化、复杂化,其隐蔽性日益增强,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完成治理任务,需要多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治理,才能取得成效。在2009年治理工作之初,中央就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参加的中央治理 “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联合出击 ,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有效保证了治理效果,充分发挥了“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震慑效应。

针对容易滋生“小金库”的薄弱环节,中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或完善了78项制度。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单位教育收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制度办法。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强化了内部监督;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研究起草和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 防治“小金库”的若干规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账户规范日常监管的通知》、《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发文明确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中央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指导意见。

为落实整改效果,提高震慑效应,中央纪委监察部和中央组织部督促各地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人员责任追究到位。为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多次带队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调研和检查工作。民政部、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针对领域内治理工作,先后开展了131次督导调研工作。各地区结合实际,把治理工作与其他专项工作及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切实提高了治理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通报指出,三年来,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2426人,组织处理4043人,党纪政纪处分30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02人,有效地发挥了震慑作用。

深入调查,及时总结,努力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在采取大力检查整顿“小金库”措施的同时,此次专项治理还坚持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议,及时总结治理经验,着力构建“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为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曾数次赴吉林、黑龙江、广东等地进行调研,并深入到县(市)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有关“小金库”治理工作汇报,为继续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促进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中央治理办会同有关部门编辑出版有关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课题汇编、征文选编和案例剖析、检查方法等四本资料,既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借鉴,又为防治“小金库”教育培训提供教材。各地区各部门也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认识。有的地区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培训;还有的地区把防治“小金库”业务培训纳入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防治 “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根本任务。在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中央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在认真梳理分析“小金库”问题的同时,组织长效机制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指导意见,明确长效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督促指导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中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监管行业特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陆续制定或完善了80余个制度和办法。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构建防治 “小金库”长效机制征文活动,汇集群众智慧,群策群力,收集了大量治理“小金库”的宝贵建议,为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经过三年的持续治理,“小金库”易发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为防止大规模专项治理之后出现“小金库”死灰复燃的情况,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答记者问时指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防治“小金库”的体制机制问题。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着力堵塞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漏洞。加强财政预算、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方面管理。加大打击假发票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增强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加快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把严守财经纪律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之中,建立和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着力推动“小金库”治理的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对“小金库”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

编者按:2012年1月17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就三年来“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治理“小金库”热点问题进行了回答。回顾三年专项治理之路,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全面梳理此次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治理经验,本期特推出“‘小金库’专项治理回眸”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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