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语言的特性谈诗的可译与不可译
2012-08-15魏菱
魏 菱
(河池学院 外语系,广西 宜州 546300)
文学翻译不等同于普通形式的语际翻译,在追求翻译效果时,同样是有信达雅的需求。其中体现在重要的层面上是表现出其翻译过程中的等值以及对于诗歌翻译的可译与不可译的选择上。文学的表达内涵上追求多样化,所以,不同的研究方式对其效果以及具体操作均会展现出特有的观点,进而寻求解决方式的一致性划分是其中研究的重点。
一、语言的文化内涵
语言具备着文化的底蕴,也是因此缘故,文学的翻译是以语言为载体进行分析的。与此同时在分析具体细节的同时,需要考虑翻译的内涵和形式。文学是文化的组成内容,语言是文学的表达方式,同时也是文化的载体。需要考虑三方面因素:首先是原创作,然后是翻译的过程,之后是阅读翻译后著作的过程。也是因为这样的境况,才让文学展现出同一性的魅力。不同类型的文学可能会有形式的限制,但是其不等同于语言上的差异化表现。所以,体现在很多方面。在分析过程中,既要了解其中可能会引发迥异的情况,另一方面需要分析在其中需要了解的细节,可以换一个角度分析,这就是文学的灵魂,文学的内涵。文学是艺术的表达,而艺术的内涵体现在多元化形式的交融,其中包括语言学的运用,不同的语言代表着不同的文化内涵。在操作过程中,有些语言的形式可以直译,有些内容需要通过艺术的手法实现。我相信这样的区分是合理的,尽管在实践上这两个平面从不能清楚地分开。文学把语言当作媒介,可是这媒介是分为两层的,一是语言的潜在内容——我们的经验的直觉记录;一是某种语言的特殊构造——特殊的记录经验的方式。同时也强调,虽然如此,文学作品还是翻译了的,有时候还译得怪不错。[1]
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语言的出现绝对是人类历史进程中意义深远的进化模式。可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同时大大缩短发展生产力的过程。当语言转变为文字后,人类文明便成为先进可知的历史。因为从一个类的角度分析,人具有共性,这就决定着语言也存在着共性的体现,其也是语言可译的前提和契机。但是由于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社会以及不同的民族,又造成语言具备差异化的表现。
这种现象表现很多方面,其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体现在其对等方式的体现,也是现代语言学中研究的等值性。语言的表达是通过思维的作用,最后得到的信息化表述的模式,也是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体现出共性的表现。譬如意识的形成是以客观事物或者客观规律的构造而达成的,是反映客观本质的途径。进而经过思维产生出不同的表达方式的体现,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思维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程度,初级阶段是分析其中的规律性现象,而高级阶段是思维进行升华之后的系统化理论分析结果。语言具有地域性差异,也具备着不同民族、文化的迥异风格。但是客观事物是具备着共性,这也是语言能够成为不同民族交流的基础和前提。而对于文学而言,其语言的运用和表达已经不是简单的对客观事物进行描写,而是有思维异构的成分,这也恰恰表现出文学的魅力以及包罗万象的能力。语言的差异化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是长期作用积累形成的固话结果。[2]所以研究文学是需要综合性的了解才能够达到理想的效果。而其中的等值性概念则是研究中的重点,能够将其语言的意境更好的表达出来。而文学的翻译不仅仅是要将原著的内容“客观”的进行直译,等够在等值性的效果下体现出原作中的内涵的底蕴,是最需要考虑和分析的,其也正好体现出“等值性”概念的意义和内涵。
语言表现出不同的风格,是具有时代的必然性。语言学的研究是社会科学的范畴,但是当初语言和文字的出现和构造,更是自然选择的一种理性方式。不同的语言,其构造方式、句型表达以及其他的很多方面均会出现相应的不同。那么这种差异化的表现从语言最初出现时已经呈现出不同风格。思维、想法、观念等均是通过语言传达的,它不是思想的内涵,而是其外延的拓展,同时对于思想也会起到某种程度上的进化。而同一个事物,用不同的语言直译,将会产生不同的解释和意境,有时其中也会包含着民族文化的差异性。或者同一个事物,具有明显的感性色彩,在不同的语言中其表达的含义却会具备着完全相反的概念。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分析,有时也是为了表达不一样的丰富内涵,而会出现不一样的解释,这些方面均是不可能通过直译的形式展现出来的,也就是语言翻译存在着不可译性。[3]
文化和语言存在着唯物主义辩证统一的哲学性,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推动文化发展的根本保障。语言和民族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可以针对此现象进行“同化”和“异化”的分析,寻找共同点和差异性,进而作为文学翻译中可译性和不可译性参考的重要前提。
二、语言的形式内涵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分析,语言涵盖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所以语言的用法分为很多的种类,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化,语言可以看作是文化的载体或者工具。它表达的内涵有两个层次:首先是对客观事物的描述,或者根据客观事物对人的反应而产生的想法表达。其次是将思想升华之后的语言表达。所以不同的场合语言的作用效果是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化表现的,应用于文学创作时,语言变成一门表达思想的艺术形式。“只有放弃原语言形式才能更好地表达意义”,不仅要进行形式上的探讨,也要分析其实际的内容表达。所以在文学体现力和手段的展示过程中,尤其是诗歌的文学体裁,更要注重其原则性和内涵的分析。
西方的文化起源于古希腊文明,古希腊的诗歌对后世西方的诗歌有着深远的影响,被誉为“精致的讲话”。内容与内涵相并重的方式。对此学者乔纳森·卡勒认为,“诗居于文学经验的中心,因为它最明确地强调了文学的特殊性,强调了与用以表达个人对世界的经验感受的普通话语之间的区别,诗的特殊性使之与一般的言语相区别,诗的文字记录虽属语言交流的范畴,然而,诗的特殊性已经改变了这一语言交流的范畴”。[3]诗歌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和音乐艺术的旋律相媲美。“诗的形式规则诸如诗行断句、节奏、韵律等程式”。韦勒克·沃伦在研究文学的过程中,强调“声音模式在小说中就不如在某些抒情诗中那么重要,抒情诗有时就因此难以翻译出来”。[4]
诗歌是一种文学载体,而诗歌也是最早的文学模式,因为其节奏感和音律性很强。它的最初发展是通过语言的交流或者是语言交流的书面表达形式。不同民族对诗歌的研究具备着共性的特点,这是因为语言存在着人类学意义上的同性化趋势,在翻译过程中非常有必要将这种旋律的概念体现出来。而诗歌的发展,既有流行趋势的引导,又具备着文化的传承性。所以在此基础上需要考量诸多的因素。从诗歌的题材、格式、内容、字数等很多方面入手分析进行研究。同时诗歌的创作用途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口读,它的意境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够更好的展示出来。而不同的语言其造字的方式不同,读音不同,所以对于诗歌翻译的口译方式也不同。譬如押韵,可能原作朗朗上口,但是翻译之后就会出现相应的状况,值得思考,这也是研究文章可译与不可译的差异化内涵的真正原因。
三、可译与不可译之间的联系
可译与不可译这两个元素存在着差异化的体现,呈现出两极化趋势,因此它的研究极具代表性。因为选择不同的方式将会带来不一样的效果,而文学的表达和效果的差异化体现紧密相连。所以针对这种现象,很有必要分析其中的规律性。而这种联系自然体现在翻译方式和手法的处理上,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面对一本外国文学著作,如何能够更有意境的将其翻译,其也是艺术性表达的方式,体现在很多方面的内涵之中。文化审美、语义语音、内涵境界、外观效果等等,这些因素的综合性作用及构成其诗歌翻译过程中手法的体现和交流的模式。
目前我国文学翻译界推崇尤金·奈达的“等值”论,已经被视为国际的标准。他倡导:“一种语言所能表达的事情,必然能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达”,同时也认为:“但如果表达的形式是所表达的意思的一个组成部分,情况就不同了”。其中“各种语言中的双关语、诗的格律、离合特征和头韵等这些具有个性的语言现象是难以不折不扣地翻译出来的”,所以要寻找不同语言之间的共性,作为翻译沟通的桥梁。[4]
翻译工作的理论原则和实际效果存在着“不等值”的状态,而诗歌的翻译过程中,应该注意到它的差异化体现。所以在进行诗歌翻译时,要避免直译的情况出现。以追求文学意境以及诗歌内涵作为诗歌翻译的基础性指导原则,提出“有限翻译”的概念。同时需要特别把握其中的核心要素,做到二者协调相融的状态。
换一个角度思考,在进行可译性与不可译性的分析时,其决定的原则体现在诗歌的内在需要。国内学者认为:“诗歌的一些意蕴要素如情感、意象、情景、人物、事件是可译的,诗歌意蕴的可阐释性就是诗歌的可译性”。国外的学者普遍认为翻译过程中需要更注重意境的传达。伯顿·拉夫尔指出:“翻译受语言的制约,因此,不可译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可争辩的。”
语言具备差异化的内涵,这是其发展过程中历史演变的结果。包括在语言学的分析以及相应的文学的探讨。从某种程度上研究,完全等价翻译,首先不现实,其次效果差,进而综合性价比低。故此,可以得出结论,在诗歌的翻译过程中没有必要完整翻译,但是务必在翻译的过程中具备其内质神韵。
研究诗歌的不可译性的核心内容体现在如学者拉夫尔的观点:“如果文学作品的译者尤其是诗歌翻译家没有达到美学的要求,那他其他方面的成就也就变得毫无价值了”。其检验的方式是通过实践的环节达成的。
四、结论
通过上述的研究,关于诗歌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的分析,不仅是文学手法的表现,更是文化内涵的体现。拉夫尔认为,“如果文学作品的译者,尤其是诗歌翻译家没有达到美学的要求,那他其他方面的成就也就变得毫无价值了”。[4]具有大众化魅力的文学才是真正的艺术。
[1]伍小君.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批判与反思[J].外语学刊,2009,(4).
[2]梁满玲,高宇婷.论原文文本中心论在文学翻译中的局限性[J].科教文汇(下旬刊),2009,(3).
[3]司显柱.谈谈文学语言与文学翻译[J].英语知识,2010,(7).
[4]王德春.论翻译学和翻译的实质[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