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扯淡”之文化现象
2012-08-15冉晓丽
冉晓丽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在 《论扯淡》中说:“在我们的文化里,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有太多的人在扯淡。”[1]这句话道出了当今社会无处不在的文化现象。作为一个专注于澄清概念的分析哲学家,法兰克福试图在《论扯淡》中澄清“扯淡”这一概念,他说:“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对何为扯淡做出概括解释,区分扯淡和不是扯淡有何不同,并以多少有点不同的方式,明白地勾勒出扯淡这个概念的结构。”法兰克福同时指出,我们对于扯淡的态度通常要比撒谎的态度宽容、和善。但是,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开始撰写《论扯淡》时,法兰克福就把这个事实作为一个谜题,或者说一个练习题,留给读者思考。
扯淡是现代性文化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逃脱扯淡话语的存在,经常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参与扯淡。用法兰克福的话说:“扯淡,我们都有份”。扯淡,成为伴随现代性成长的普遍现象,它已经渗入到政治、学术、法律、娱乐、国际关系等一切公共场域。扯淡的不着边际、模棱两可、左右逢源等属相是现代性滋长下人类文化生态的景观[2]。实际上,扯淡早已非常普遍,我们时代的公共讨论在很多方面已经贬值了,因为这些讨论包含着令人沮丧的对于扯淡、意识形态、杜撰以及谎言的焦虑,它不再像数世纪以前那个穿着长袍的圣贤苏格拉底的公共言论。苏格拉底之所以被世人所推崇,是因为他一生致力于寻求真正的智慧,而不是传播一些意见、传闻、信念,或诸如此类缺乏证据或者仅仅是感觉上好的东西。他的言论一直致力于辨明和理解扯淡,这并不是沉溺于更进一步的扯淡,而是为了使我们远离扯淡的诱惑与欺骗。
法国博学者勒内·笛卡尔(Rene Descartes)在其《第一哲学沉思集》第一部中勇敢承认他在当时法国最好的学校里学到的,恰恰都是虚假的。他写道:“童年时候引以为真的东西竟然大多数是假的,而且我那些随之建立在其上的思想观念本质上也是高度可疑的。”笛卡尔的纠错是一个自我规约的过程,他开始拒绝那些缺乏确定性的信息,然后努力构建一个稳定而且可能持久的信念系统。
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认为所有真正的知识,要么是呈数学特征的知识以及类似于“形式”科学的知识(他称之为观念知识),要么是自然科学知识,而且他在《人类理智研究》的结尾处明确指出如何处理那些假称是但实际上并不属于上述两类知识中的任何一类的那些语言:“当我们遍览群书,被各种原则所折服,我们必须做出什么破坏呢?如何我们随手拿起一本书,不管是宗教神学的还是学院式形而上学的,例如,让我们询问,这本书包含任何关于数量或数字的抽象推理了吗?没有。它包含任何关于事实和存在等问题的可检验性推理了吗?没有。那就把它付之一炬把:因为他除了包含诡辩和虚妄之外一无所是。”[3]休谟让我们把那些书付之一炬只是字面的理解——它们有页码、有装订、有封面而且有词语串成句子和段落。但是它们说了一堆废话,没有传达任何有意义的东西。况且,它们的过错还在于呈现的,的确像在言说些什么。休谟认为,最好是烧掉这些假装是书籍的东西和这些扯淡。
而20世纪反扯淡运动的完美典范——无意识维也纳小组(Vienna Circle),这个小组是一个有着科学和教学思维的德国人和奥地利人组成的小群众,他们共同抨击当时当地的文化。在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期间,这个小圈子的成员经常自由地参与智力争论,他们偏爱描述扯淡的词“形而上学”,所以他们在1929年发表宣言——《科学的世界概念》,表达了对形而上学化、理论化的思想不仅在日常生活中日益剧增,在科学界也迅猛增长。然而悲哀的是,1939年之前,这些成员几乎全部移居英国和美国,维也纳小组受到重创。
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把法兰克福视为持续数个世纪的启蒙运功中反对扯淡火炬手的最新接班人。“扯淡”作为一种语言现象,颇似后现代风格的哲学。后现代主义论者认为,真与伪之间的区别并不绝对,如何划分则取决于个人的观念,或个人所处小群体,即“真实”不过是“感知的真”(perceived truth),而不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而假之为假也是由感知得到的(perceived false)。 因此,“真实”(或者虚假)落到了只是信念的一个属性的地步[4]。显然,“扯淡”不是一个正宗语境下的哲学问题,但在哲学上,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可能是一个好的征兆,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对事物的理解朝着一个正确的方向进入到新的陌生的领域。于是,科恩在《深入扯淡》中对法兰克福教授《论扯淡》进行了深入分析,将专业学术性的“扯淡”添加到法兰克福的扯淡概念中。他认为,学术性的扯淡是对意义的漠视,而不是法兰克福的非学术性扯淡是对真相的漠视。科恩认为法兰克福的定义并没有包含所有类型的扯淡,吸引法兰克福关注的解释只是扯淡花丛中的一朵,但是科恩还是充分肯定和赞赏了法兰克福“对于广泛存在但尚未审视的文化现象进行了开创性而且非常智慧的讨论”。
在一个扯淡的世界,人们不参与扯淡有时候就不能参与某些活动,甚至不能完成该做的工作,这种扯淡无处不在地出现在我们的言谈或者行动中。我们通常会在评语中这样写:“该生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能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这样的评价不能说他是错误的,当然也不能说他是准确客观的评价,但是这些“无效的、无害的评价”却能够通过审核者的法眼。扯淡者在评阅中并不关心他陈述的与评阅对象实际做的是否符合,因为他们本来就很漠视事情究竟如何。扯淡者并不关心他所写的内容,因此他并不需要静下来总结某个人在各方面的表现,评阅者知道这是扯淡,但评阅人一般不会看重这些扯淡元素,而审核者也必须在工作中看到这些扯淡元素,并且综合考虑予以肯定(尽管这些东西毫无价值,仅仅是流于形式)。再比如,图书馆的书籍管理应该是有理有序有条理地进行,每个图书管理员都应竭力为每一位读者提供最热心的服务,这既是馆员的职责要求,也是对每个读者的一种承诺。但是,如果读者在查阅相关书籍时遇到麻烦,或者对他们的服务表示不满时,这些所谓的承诺也不会促使他们认真对待你的不满,进而重新对待工作中的疏忽与服务态度,以寻找弥补之道。他们固然不会去做,因为这些承诺只是作为已认真工作与服务读者的证据。或者说,这些承诺向你表明他们已经做了所有你能够合理预期的工作与服务,如果你抱怨,那只能说你必定是一个没有耐心且脾气不好的人。因为图书管理员无需按照对读者的“承诺”一丝不苟地照做。这些扯淡作为一种制度,它的工具性目的已经得到有效的使用。因此,扯淡的工具性效应利用了真相的工具性效果,让目标读者对扯淡予以宽容的态度而非敌视的态度与对抗。这是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扯淡现象。
一般说来,哲学上的无稽之谈并非扯淡,而是与人类生活意义密切相关的“大话”。人们需要大话以便把生活说得具有意义。法兰克福教授发现扯淡是反真相本质,这是很重要的。扯淡确实不仅是反真相的,而且更严重的是,它是反价值的。扯淡会消磨掉人类严肃说出的各种价值,进而解构各种具有价值的事情和生活,这才是扯淡最大的危害。在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上,进行貌似严肃的扯淡是可怕的,因为它不仅会毁掉人的精神,而且会伤害人的情感。更重要的是,它更可能产生错误的价值取向。张爱玲曾说:“当一个人出名到一定程度时,他就有权利来扯淡。”就像一些不负责的“名人”或者“教授”以无聊琐碎甚至弱智的扯淡冒充高尚的精神事业。一些追捧者由于缺乏判断,往往会被这种随意说出、听上去很舒适的言辞所诱惑。而这些扯淡者故意寻求那些有针对性的听众,当听众想要了解却又感到困惑、迷茫时,扯淡便出现了。那些好听的话语的力量太强大了,而这些扯淡除了博得暂时的“满堂喝彩”之外,别无任何深层意义。恰恰是这些无意义的表达存在,通过语言的“误导”与“引诱”,进一步纵容了扯淡现象。威廉.伊恩.米勒(William Lan Miller)在其知名著作《伪装》中提过,欠缺考虑的真话会带来很大的危险。的确,真相并不总是我们谈话的主要目标。日常生活的扯淡更是“漫天飞舞”了。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伴随着新媒体的时代的到来,我们每天都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接受和传播者各种信息,而对于那些吸引人眼球的新闻、八卦、娱乐背后的真相都置之不理,各种各样、幽默诙谐的节目、视频传达着一些心情,于是我们会想,真相有那么重要吗,这些扯淡不是给人们带来了娱乐的价值吗?如果我们一味正经地坚持讲述真相,或许给人们带来不悦。因此,对于可以容忍的扯淡,我们是宽容的。但有的扯淡却是我们不能容忍的,比如学术领域的扯淡。
有些扯淡不能说不够庄重,因为政客、学者们以肃穆的表情没完没了地进行“庄严”、“神圣”的扯淡。学术性扯淡也在试图说服我们某些重要性:理智的运用以及他的言论的地位。科恩对“扯淡”的定义是:扯淡本质即是不可澄清的模糊性。众所周知,当学术“问题”成为言说“话题”,当今学术研究之地成为娱乐场所,人文学界终究会变成新闻媒介的殖民地,人类文明思想的果实也必将枯萎。这种学术性的扯淡因其非明晰性而得到扯淡制造者或者消费的赞誉。不管是科恩的不可澄清的模糊性,还是法兰克福对真相的漠视,都蕴含着一个独特的目的,这个目的就是由语言的误用、误读所带来的,他们想要编造甚至根除他们对任何所言之物的意义或者真相的关心,并与之断裂。正是这种断裂,蕴含着扯淡发展的巅峰,而真相在后现代主义的话语中明显是苍白的,甚至是受到鄙视的。
在当今信息社会,各种扯淡逐渐膨胀,我们看上去生活在一个充满悖论的世界里,我们需要真相,而我们又在不停地制造言语垃圾。幸运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扯淡谈话都是抱怨,我们每个人以及那些最愤世嫉俗的人,凭借着一点关注、一点洞见、一点坚持以及一点运气,孕育着某些希望,希望我们能够减少而且消除生活中扯淡的数量,消除我们每个人身上以及生活中都要应对的扯淡。如果不能消除这些扯淡,至少也要能够克服扯淡。
[1]哈里.G.法兰克福.论扯淡[M].南方朔,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9:15.
[2]余乃忠.现代性话语三相[J].学术界,2010(10).
[3]大卫.休谟.人类理智研究[M].周晓亮,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6.
[4]哈里.G.法兰克福.论真实[M].孙涤,郑荣清,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