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中的双语教学初探
2012-08-15李姗王晨
李 姗 王 晨
(1.西华师范大学,四川 南充 637000 2.成都中医药大学)
双语教学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在高校本科教育领域体现了全球一体化的内在要求。经济一体化和文化多元主义都要求各国高校在自然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开展国际化教育。如果说这种双语教学被理解为精英教育,那么国际移民和民族融合进程则使双语教学大众化。在加入WTO之后,中国融入全球化潮流的步伐日益加快,高校双语教学的必要性逐渐加强。在这种社会背景之,我国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政策来引导和激励高校双语教学的发展。教育部的宏观政策引导就说明了这种发展趋势。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各高校应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教学,特别是金融、法律等专业以及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力争三年内开出5%—10%的双语课,并引进原版教材和提高师资水平。
一、双语教学概念界定
对于双语教学,英国《朗曼应用语言学词典》的定义是:“能在学校里使用第二语言或外语进行各门学科的教学”(The Llse of the second or a foreign language in school for theteaching of content Subjects)。在我国,一些学者结合我国的双语教学实践,给出了双语教学的定义,如我国双语教学主要是指在学校中全部或部分地采用外语(英语)传授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并非语言学科的教学。又如双语教学就是将母语以外的另一种语言直接应用于语言学科以外的其它各种学科的教学,使第二语言的学习与各学科知识的获取同步进行等等。这些定义尽管表述方式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即均认为双语教学就是使用非母语进行部分或全部非语言学科的教学。从我国高校双语教学近5年的实践来看,笔者认为双语教学应界定为:使用汉英两种语言作为教学手段,讲授非语言类专业课程,以帮助学生获取专业知识并同时提高英语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其最低标准是在教学的某些过程至少以两种语言作为媒介。因此,笔者认为,法学教育中的双语教学是指用一门外语(主要是英语)作为法律课程主要用语进行学科教学,即使用两种(或者更多)教学媒体语来讲授法学课程内容。
二、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现状
双语教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改革措施,推广开展是大势所趋。双语教学的理论定位和实践定位都是相当高的,双语教学对学校、师资、课程、教材和学生都有极高的要求。在缺乏英语语言环境的中国、在双语教学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实际问题,特别是在我国法学双语教学领域存在诸多难题。
1.法学专业双语教学师资状况
我国双语教学还处于实验阶段。建国以后,师范院校从未设立双语师资专业,现有的双语教师基本上没有接受过专门的、系统的双语培训,他们从事双语教学大多出于自愿的性质。法学专业双语教师承担双重任务,其教学重点首先是学科内容,其次是外语。作为双语教师,他们不仅必须精通学科内容,而且必须是一个双语使用者。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要求教师既是合格的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师,又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同时应该具有专业英语教育背景。在课堂上能够用流利清晰的英语和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然而就我国当前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师资来看,能够完全胜任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要求的教师数量很少。特别是很多普通院校的法律系教师全部或大多数为“本土化”的师资,开展双语教学可以说困难重重。
2.法学专业双语教学学生状况
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虽然要求的英语水平不太高,有中等水平就可以了,但是,因为通用英语没有固定的方向,而社会生活涉及面很广,在一个缺乏英语语言背景的国家,使用英语的几率本来就低,让学生理解常用的英语词汇就已经非常困难,更何况那些特定专业领域里使用的专门术语了。大多数学生虽然愿意接受法学专业双语教学,但是由于学生接受情况参差不齐,总体接受能力差,导致课堂交流少,课堂气氛呆板,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3.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教材状况
双语教学的主要目标仍然是掌握法学专业学科的基础知识,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习得英语是双语教学的辅助目标。目标的重点在于培养学习者在法律环境中英语语言运用的能力及交际能力,教材的选择是由教学目标决定的。目前,在法学专业双语教学中,有的学校选用英语原版教材,有的选用我国已经出版的法律英语教材。在这些教材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单从学习英语的角度讲,使用原版英文教材确实能够帮助学生学到地道的英语,但是,原版教材(即便是比较简明的原版教材)也是有相当难度的。在已经出版的法律英语教材中,也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多数教材在编排思路上针对性不强,重点不够突出;其次,有些教材内容还存在偏差,法律英语教材涉及外国法律的多而涉及中国法律的少,而法律双语教学中忽略和不重视中国法律显然是不合适的;再次,还有一些教材材料没有功能区别,将听、说、读、写、译各项功能综合在一本教材里完成,效率不高。
4.法学专业双语教学使用语言状况
目前,在法学专业双语教学中,有的学校片面强调使用英语或尽可能多地使用英语。多数教师交叉使用英汉两种语言;本来是英语专业的教师,在运用英语语言的过程中又出现汉语,就会觉得不适应;本来是法学专业的教师,在教学中又要使用英语,也会觉得不适应。语言的学习是个自然而漫长的过程,而母语对语言学习者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要想在学习新的语言的过程中完全不受母语思维的影响是很不容易,因此,法学专业双语教学中的汉英夹杂的现象目前相当普遍。
三、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改革和探索
我国在法学教育的探索中,曾吸取国外的法学教育经验,成功地推出了法律硕士这一专业。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国家教委采取了先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的法学院开办法律硕士试点,然后再在其他学校推广的措施,有效杜绝了办学的盲目性和一哄而上现象保证了教学的质量。专业双语教学在我国刚刚起步,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妨借鉴法律硕士专业开办的现成经验,采取逐步实施、分批试点的方式进行。笔者建议,在法学双语教学方面,教育部可指定有条件的法学院开办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示范点,加强校际间的合作,交流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经验,从制度上保证法学双语教学的有序发展。
1.培养和引进双语教学人才
一是培训转岗教师。高校可以把英语基础扎实的学科教师培养成双语教师。对这些转岗教师的培训应着重在两个方面:一是口语表达能力。可选择外语中基础较好的专业课教师,对他们进行培训、预讲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选派教师出国留学,在学习本学科最新知识的同时,提高英语水平,为回国进行双语教学打下基础。二是双语教学培训。双语教学是采用英语传授学科知识的教学,它既不同于外语学科的教学,也不同于以母语为教学语言的学科教学。双语教学有其特殊的教学理论与教学技能,双语师资应该具备专门的素养。
二是高等师范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可以在高等师范院校中安排双语教学班,开设以双语教学师资为培养目标的专业,将专业外语及双语教材教法纳入必修课程。这类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要体现出双语特色要加大外语类科目在总课时中的比例。
三是引进双语教师。引进对象应为本专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他们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可以很好地胜任双语教学工作,因材施教着力打造外语氛围。
2.强化对学生英语能力的培养。
一是树立有效的大学英语教学是基础,双话教学不能替代大学基础英语学习的观念。双语教学要与大学英语课程相辅相成,以相关课程为重点,做好专业英语、大学英语教学和双语教学衔接语工作。
二是提高学生听说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为搞好双语教学,大学基础英语教学应在听力方面多下功夫。首先教师在课堂上要用英语讲课,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听力环境。另外,学校可以通过校园环境的精心设计和各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来优化英语学习环境,让学生一走进校门就感到语言环境,处处营造有利于学生学习外语的氛围,逐步让英语成为校内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际的手段。学校还可以定期组织学生收看英语影视节目和收听英语广播;组织英语故事会、朗诵会、演讲比赛、英语文艺演出、英语文化节等项活动,强化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
三是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学校应加大英文图书资料和校园网络英文资料的供给力度,使学生能够接触到大量的系统的课外阅读资料,不断培养和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兴趣。此外,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应想方设法引导学生利用图书馆及网络资源搜索外文信息,鼓励学生了解国外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
3.使用合适的原版教材
在教材、教辅用书的选用上要尽量引用国外的原版英文教材,这样利用“原汁原味”的教材才能使双语教学的终极目标“知识目标”得以实现。原版教材、教辅书具有出版周期短、知识更新快、内容丰富、叙述严谨规范、实用性强等优势,同时具有印刷精美、配套光盘、彩色图片、多媒体支持(网上进行水平测试、下载相关阅读资料)等特点。原版教材在实用性、知识拓展性上具有很大的优势,但在知识深度上远不如中文教材,所以在引进原版教材的同时,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原版教材进行改编,针对国内的教学规范和教学大纲,选取适合我国教学的章节并对关键知识进行汉语注释,组织成双语教材,以适应我国目前双语教学的需要。
[1]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2001-08-28
[2] 王斌华.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3] 应秋飞.浅析我国的双语教学[J].求实,2003(6):276-277
[3] 吕良环.双语教学探析[J].全球教育展望,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