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定“因数明理”的三种方式——数学在象数易学中的作用初探
2012-08-15庹永
庹永
一、蔡元定“因数明理”的三种方式
宋代象数易学可分为象学派和数学派。象学派认为象在数先,有把象作为本体的倾向,代表人物有周敦颐、朱震等。数学派认为数在象先,有把数作为本体的倾向,代表人物有刘牧、邵雍等。数学派把“数”作为表征天地万物之理的符号,这个“数”不能等同于数学科学中的数字,但又确实和数字有关,其中也包含一些简单的数学运算。那么,数学(指数学科学)在数学派的理论中到底起到怎样的作用?
我们以蔡元定的象数学为例考察这个问题。蔡元定(1135-1198),字季通,学者称西山先生,福建建阳人,被誉为“朱门领袖”、“闽学干城”。他曾参与朱熹《易学启蒙》的写作,著有《律吕新书》探讨乐律问题,著有《皇极经世指要》阐发邵雍先天学。蔡元定是邵雍学说的主要继承者之一,他特别重视数的作用,并且有意模仿《周易》构建一个“数”的系统。《西山公集》引《鹤林玉露》说:“濂溪、明道、伊川、横渠之讲道盛矣,因数明理,复有一邵康节出焉;晦庵、南轩、东莱、象山之讲道盛矣,因数明理,复有一蔡西山出焉。”[1]695将蔡元定与邵雍并列,认为二人学术的特色与贡献都在于“因数明理”,即以“数”为主要的工具来阐发“理”。从数学科学的角度看,蔡元定“因数明理”有三种方式:设计模型、赋予哲理和类比关联。
(一)设计模型:为明理的需要而设计数学模型
邵雍在《皇极经世》中经常采用一种四乘四的数学模型。以对圣人地位的说明为例,《皇极经世·观物内篇》说:“士士之民一之一,士农之民一之十,士工之民一之百,士商之民一之千。农士之民十之一,农农之民十之十,农工之民十之百,农商之民十之千。工士之民百之一,工农之民百之十,工工之民百之百,工商之民百之千。商士之民千之一,商农之民千之十,商工之民千之百,商商之民千之千。”这就是将士、农、工、商四者进行排列组合,从而将民划分为十六种,同时将一、十、百、千也排列组合,与前者对应。士士之民一之一就表明这类人层次是最高的,士中之士即是圣人,这个模型很好地展现了对人的等级划分。蔡元定很看重这个模型,他评价说:“是故元会运世、春夏秋冬、生长收藏各相因而为十六,皇帝王伯、易书诗春秋、道德功力亦各相因而为十六,十六者四象相因之数也。凡天地之变化、万物之感应、古今之因革损益皆不出乎十六,十六而天地之道毕矣。”[1]635把这个模型神圣化了,认为它可以穷尽天地万物的道理。
从今天的角度看,虽然这个模型很好地表达了作者的某种观念,但其中的数学运算并不表示相关事物的任何内在规律性,数学在其中只起到了外在编号和排序的作用。这个模型几乎可以用在任何的事物上,反过来,用三乘三或者五成五等其他模型也可以表达同样的观念。邵雍之所以选择了四乘四,只不过是对应四季、四民、四象这样的传统说法。关键在于,这里不是通过数学运算推演出某个结果,而是先认定了某种观念,然后设计一个数学模型去匹配,去表达这个观念。
既然是观念在先,数学在后,蔡元定在运用数学的时候就不可避免有很强的主观性。有时为了满足已经设定好的数学模型,当其中的某一项在现实世界中有真实数据时,蔡元定会舍弃真实数据,而采用一个他认为完美的约数。比如在阐述邵雍的元会运世学说时,蔡元定将一元比作一年,元会运世之间的换算比率,正对应年月日时之间的换算比率。1元12会、1会30运、1运12世对应于 1年 12月、1月 30日、1日12辰。按照这个运算比率,1元有360运,1年有360天,1元有129600年,1年有129600时辰,蔡元定认为这都是自然规律的数学表现。但实际上当时已经知道360并不是一年的准确天数。当有人对此提出疑问:“气盈于三百六十六,朔虚于三百五十四,今经世之数概以三百六十为率,何也?”蔡元定回答:“所以藏诸用也,消息盈虚之法在其间矣。 ”[1]640何为“藏诸用”?邵雍《皇极经世·观物外篇》中谈到过这个问题:“显诸仁者,天地生万物之功,则人可得而见也。所以造万物,则人不可得而见,是藏诸用也。……显诸仁也,其度数之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藏诸用也。 ”[2]523-524所谓“显诸仁”的,就是可以看到的现象,比如天地万物的存在与运动、日月运行、四季更替,也就是“然”;所谓“藏诸用”的,就是不可观察的现象背后的东西,也就是“所以然”。具体到上面的例子,历法中的354天、366天,都是实际科学观测的结果,是表面现象,而360这个数字是表面看不见的,是隐藏在现象本后的更根本的原理。
可以看出来,蔡元定已经发现了数学中的简洁美,他认为万物背后的原理如果用数学来表达,肯定是具有美感的,所以把一年的天数简化为360。只是这样的操作主观性太强,依然是摆弄数字,以满足既定的设想。这样主观构想出来的天地运行原理根本不能运用到实际的历法当中,数学在这里根本没有起到表达真实规律的作用。
(二)赋予哲理:赋予某种数学现象以哲理,或者给予某种数学现象以哲学解释
蔡元定著有一部乐律学著作《律吕新书》,论及从黄钟生十一律的时候,用到了九进制:“黄钟九寸,以三分为损益,故以三历十二辰得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其寸分厘毫丝之法皆用九数,故九丝为毫,九毫为厘,九厘为分,九分为寸,为黄钟。”[1]660此处所述的是三分损益法生十一律计算之前的准备工作。三分损益法,如果以黄钟的长度9寸作为计算的起始值,那么其他十一律的长度会出现不少无限小数,影响精确度。从黄钟生出十一律,2/3与4/3间隔相乘11次,最后的分母就是311。“三历十二辰”即从30=1到311=177147。所以,如果预设黄钟的长度为311,那么运算到最后311和311相除的结果是1,就避免了小数的出现。于是把黄钟的数值设定为311即177147,称为“黄钟之实”。但这个大数只是为了运算方便,它并不表示具体的长度,用它运算出的其他十一律的数值也是如此,这些数值还需要除以“寸分厘毫丝之法”才能得出长度值。“法”的具体数值《律吕新书》中有载,这里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分厘毫丝之法皆用九数,故九丝为毫,九毫为厘,九厘为分,九分为寸”,就是说三分损益法各单位之间的换算采用的是九进制,即1寸=9分,1分=9厘,1厘=9毫,1毫=9丝。这样运算会带来一个结果,就是其运算结果的数值是以九进制形式表示的。这有一个好处,因为刚才设定的那些大数都是3的n次方,采用九进制运算,其结果就不会出现无限小数。若采用十进制运算,因为1/3=0.333…,运算结果中就会出现无限小数。所以,这里九进制的采用是为了运算的方便和结果的精确性,完全是一个数学计算上的技术问题,这一点蔡元定在《律吕新书·律吕辩证》中也有说明:“黄钟九寸以三损益,数不出九,苟不盈分者十之则其奇零无时而能尽……夫自丝以下虽非目力之所能分,然既有其数,而或一算之差,则法于此而遂变,不以约十为九之法分之则有终不可得而齐者。”[1]675采用九进制算法,其目的就是为了数值的精确。
虽然九进制的采用只是计算上的技术问题,蔡元定还是对其做出了哲学的解释,当有人问:“径围之分以十为法,而相生之分厘毫丝以九为法,何也?”蔡元定回答说:“以十为法者,天地之全数也,以九为法者,因三分损益而立也。全数者即十而取九,相生者约十而为九,即十而取九者体之所以立,约十而为九者用之所以行,体者所以定中声,用者所以生十一律也。”[1]660“以十为法”即采用十进制,是因为十是天地之全数,“以九为法”即采用九进制,是因为三分损益法计算的需要,二者之间是体用关系。十进制是体之所以立,九进制是用之所以行。以体定中声,即黄钟的尺寸是用十进制表示的,以用生十一律,即生十一律时采用的是九进制运算。这是用易学中的“天地之数”概念以及传统哲学中的“体用”范畴来解释乐律计算中出现的纯数学现象。虽然蔡元定明确说明这是技术问题,其目的是为了计算的方便和计算结果的精确性,但仍然对此给予了哲学解释。“设计模型”是观念在先,数学配合,“赋予哲理”是数学现象在先,哲理配合。
(三)类比关联:指当两种理论中出现了同样的数字时,就可以据此将二者联系起来,并对此现象做出哲学解释
当有人问:“日辰之数由天五地六错综而生,律吕之数由黄钟九寸损益而生,二者不同,至数之成则日有六甲、辰有五子为六十日,律吕有六律五声为六十调,若合符节,何也?”就是说历法中有六甲五子,律吕中有六吕五声,二者在数字上类似。日辰之数在易学看来是天地之数交错形成的,而律吕之数是由单个黄钟通过三分损益法得出来的,方法不同,但结果都是60。这二者之间看起来好像有什么联系,到底怎么回事呢?但蔡元定回答说:“夫理必有对待,数之自然者也。以天五地六合阴与阳言之,则六甲五子究于六十,其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以黄钟九寸纪阳不纪阴言之,则六律五声究于六十,亦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盖一阳之中又自有阴阳也,非知天地之化育者不能与于此。”[1]667蔡元定认为这个不是巧合,这是阴阳运行规律的体现,二者之所以若合符节,就是因为二者都遵循阴阳运行的规律。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如果两个系统出现了类似的运算结果,当然有理由对二者的关系进行研究,这种思路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蔡元定不只是猜测二者之间有联系,而是直接肯定两种理论之间必然有联系,并找来现成的阴阳理论给予解释。所以,数学在这里也没有起到探索万物规律的作用,而只是一个类比联想的中介符号。
二、两点发现
其一,数学在蔡元定象数学中只是被作为一种表达“理”的象征性工具,从“设计模型”这一方式就可以看出来。蔡元定之所以选择“数”作为表达“理”的工具,表明他已经看到数学可以表达事物的规律。但在这种方式中,数学所反映的不是事物之间真实的数量关系,而只是被作为一种象征符号。这种思路,《系辞》已有,《系辞》说“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当”就是象征,朱熹曾明确指出这一点:“二篇之策当万物之数者,不是万物尽于此数,只是取象自一而万,以万数来当万物之数耳。”[1]633所谓的万物之数不是真实万物的数量,而只不过是一种模拟和象征。
其二,数学混合在易学哲学当中,尚未独立出来。通过“赋予哲理”这一方式可以看出,在蔡元定的思考方式中,科学思维与哲学思维是混同的,他不能接受在哲学上找不到依据的纯粹科学现象,或者说,他不会仅仅去描述纯粹科学或技术的现象而不追问背后的根据。这是一种事实与价值合一的整体性思维。整体性思维在今天很有价值,有助于提醒人们对科学进行价值引导。但需要指出的是,蔡元定并不是从技术出发,深入反思其价值依据,他只是拿一些现成的理论去搭配要解释的现象,采用的只是简单的联想、类比思维。在“类比关联”这一方式中,蔡元定所运用的也只是简单的类比思维。要形成数学科学,没有严密的逻辑思维是不可能的。
[1]蔡元定.西山公集[C].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346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
[2]邵雍.皇极经世书[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