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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逻辑结构和基本特征

2012-08-15周新桥朱益上

关键词:三农城乡农民

周新桥,朱益上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三农”思想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使之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弄清这一科学体系的逻辑结构和基本特征,对于深入研究党的“三农”政策,解决好新时期“三农”问题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石

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有其最基本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前提。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也是如此,它的理论根基由以下四个基础理论构成:

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不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且为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前提。从2004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连续颁布了九个涉及“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以科学发展观为其理论基础,也都是为了在“三农”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以说,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就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决定着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本质内容,还决定着它的主题和主要内容。

关于“两个趋向”的论断和新阶段论。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1]264这“两个趋向”的论断反映了许多国家工农、城乡关系演变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这“两个趋向”也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主要依靠农业提供的积累,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率先推行和农业大发展,广大农民以大量的农产品和资金、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支撑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到2004年,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的8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1.8%,已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正如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2]2007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新阶段的特点作了进一步的概括。“两个趋向”的论断和新阶段论,不仅决定着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还决定着新阶段农村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中之重”论。胡锦涛在2003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3]112“重中之重”论不但回答了新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且确立了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为打破“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城乡二元体制,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又一个理论基础。

“三农弱质论”。农业是社会效益高而比较效益较低的弱质产业,它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都是其它产业无法比拟的,因此,许多国家对农业实行不同程度的保护政策。目前我国农业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阶段,农业弱质性特点更明显。我国农村是落后地区,很难吸纳外部生产要素的持续投入,也难以防范农村内部生产要素外流。我国农民是弱势群体,他们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农”弱质性特点使得单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农业农村难以发展起来,农民也难以富起来。因此,胡锦涛指出,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上述四个基础理论相互联系,构成了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石。正是有了这一深厚的理论基础,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才超越了党的三代领导人的“三农”思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理论高度,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

二、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本质内容

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石决定着它的本质内容,就是要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本质内容不仅体现在通过新一轮农村改革来改变长期以来损害农民权益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确立城乡居民之间平等的社会权益和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和民主政治权,还体现在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按照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村容整洁”的总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本质内容,是由它的理论基石决定的。先从 科学发展观来看,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发展的成果由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共享。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如果不把农民的家园建设好,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就难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特征,在于实现了价值原则与科学原则的统一,把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统一起来了。这一根本特征告诉我们:在党的“三农”工作中,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仅关系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能否实现的重大政治问题,还关系到能否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这不仅仅是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也是一个客观必然性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对农民的利益和权利重视不够,没有使之真正成为党的“三农”思想的本质内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再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来看,经过建国以来50多年的发展,我国在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阶段。这为保障农民各项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现实可能性。长期以来,我国农民的利益和权利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工业化处于初期阶段,客观上要求农业为工业提供资金、农村为城市服务。十六大以来,我国工业在总体上走出了初始阶段,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为我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和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最后,从“三农”弱质性特点来看,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生产要素往往从经济效益较低的农业向效益较高的二、三产业流动,从落后的农村向发达的城市流动,在市场交易中,分散的势单力薄的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三农”弱质性特点决定着,在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的利益和权利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就是要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本质内容直接决定着它的主要内容,并通过其主要内容得以实现。

三、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主要内容

如果说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是一座宏伟的高楼大厦,那么可以说这座大厦不但有坚实的根基,有实现好、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的功能,而且有一个庞大的基本框架。这个基本框架是由10个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

1.深化农村改革论。该理论主要明确了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方针。

2.关于确保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理论。该理论主要回答了在我国人口众多和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粮食和其它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的问题。

3.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理论。该理论在许多方面丰富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

4.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论。该理论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要求各级政府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大对农村水利、道路、电网、沼气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

5.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理论。该理论针对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措施和政策。

6.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理论。该理论针对农村社会事业落后的现状要求各级政府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规定“国家财政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4]提出了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任务、措施和政策。

7.关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理论。该理论要求把农村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关于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理论。该理论比较系统地回答了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的问题。

9.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理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拓展农业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10.关于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理论。上述十个理论是围绕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展开的,构成了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基本框架。

四、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基本特征

从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逻辑结构中不难看出,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具有4个鲜明特征:

1.严密的逻辑性和系统性。这首先体现在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完整性和严密的逻辑结构上。从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纵向逻辑结构来看,它是由理论基石、本质内容和主要内容三个层次构成的有机整体。这三个层次是从抽象到具体的关系、从逻辑起点到逻辑发展再到逻辑终点的关系,前一层次是后一层次的逻辑前提,对后一层次有着普遍指导意义,后一层次是前一层次的逻辑发展和具体化。再从横向逻辑结构来看,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围绕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提出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理论观点、方法和任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在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基础、目的归宿、基本动力、主要任务、外部条件和政治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系统性作为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一个基本特征,还体现在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解决“三农”问题方法上非常注重改革的综合性、配套性和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

2.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不是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而且在理论基础之上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新农村提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形成了一整套的实践方案和行动纲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先从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纵向逻辑结构来看,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主要加答了“是什么”的问题,属于科学理论层次。尽管如此,这两个层次的内容仍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包含着实践性的因素。第三个层次主要回答了“怎么办”的问题,即如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新农村的问题,这些问题属于方针政策和行动纲领的问题,是科学理论向实践转化的问题。再从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主题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主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现实的实践问题,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3.鲜明的时代性和创新性。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丰富和发展了党的“三农”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创新性。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使党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二是根据新阶段的特点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方针和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要求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支撑。三是把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在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根本上改变了以“重农之力、轻农之利”为特点的传统重农思想。四是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并加快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使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布局由“三位一体”扩展到“四位一体”。

4.浓厚的“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性。胡锦涛“三农”思想体系的本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就是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各种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这个本质内容和价值取向植根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理论基石之中,体现于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理论体系之中。

[1]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8-10-20(A1).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7-02-25(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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