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2012-08-15周石磊王宇红李洋
周石磊,王宇红,李洋
西安市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周石磊,王宇红,李洋
西安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人力资源充足,通讯产业基础雄厚,具备发展数字内容产业的优势。目前,西安市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存在诸多不足,应该进一步明确和普及数字内容产业概念、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西安;数字内容产业;人才;知识产权保护
一、数字内容产业的概念和特征
美国学者戴维·莫谢拉在《权利的浪潮:全球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前景》一书中将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以系统为中心的1964-1981年为第一阶段,以PC为中心的1981-1994年为第二阶段,以网络为中心的1994-2005年为第三阶段,2005年以后为第四阶段,以服务内容为中心。并指出,无形的内容产业将会是未来信息产业的核心[1]。1995年西方七国信息会议首次提出了 “数字内容产业”(Digital Content Industry)的概念。欧盟《信息社会2000计划》于1996年进一步明确了数字内容产业的内涵[2]。《2004台湾数字内容产业白皮书》将数字内容产业界定为“以数字化的形式提供将图像、字符、影像、语音等资料加以整合运用的产品或服务的产业”,并将其分为数字游戏类、计算机动画类、数字学习类、数字影音应用类、移动内容类、网络服务类、内容软件类、数字出版典藏类等八大类[3]。
数字内容产业是以数字化形式为用户提供信息产品或服务的新兴产业,它具有以下特征:
(1)以创新为核心。数字内容产业的内容来源于智力创新。不论是内容上的创新还是形式上的创新,把传统表现形式的各种信息服务转化为数字式都需要劳动者附加大量的智力工作。数字内容产业中的创新频率较其他传统产业中的创新频率有明显的提高。
(2)以高附加值为优势。数字内容产业以信息和智力创新为其核心生产要素,内容产品是“投入产出比”较高的一种商品,其价值中科技与文化附加值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传统产品和服务,市场升值幅度大,获利较高,并且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性和特殊性的需求。因此,数字内容产业是一种高附加价值的产业类型[4]。
(3)以强融合性为特色。数字内容产业的强融合性也是其区别于传统产业的特征之一。一个成功的数字内容产品的产生往往是多学科、多层次技术的融合,仅仅靠一个单独的研发部门完成产品开发是不现实的。数字内容产业能够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衍生出更多的二级市场,催生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比如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就催生出了虚拟装备交易市场。近年来虚拟装备交易市场的交易额迅猛增长,甚至超过了其上游市场网络游戏的市场额度[5]。
二、西安市发展数字内容产业的优势
(一)雄厚的通讯软件产业基础
目前,西安市每百户拥有计算机31.71台,上网计算机用户102.4万户,拥有移动电话数102部/百人,有线电视用户超过70万,城域骨干网出口总带宽达87.5G,宽带数据网络已经覆盖了西安城区90%以上的区域和郊县40%以上的区域。建成的西部数据中心是国内四大电信数据中心之一。完善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为数字出版、网络游戏、网络教育服务、多媒体数字传输等产业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吸引国内外著名数字内容产业制造商、运营商来西安市投资创造了优越的支撑环境。
(二)强大的创新服务平台
西安市着力打造三大产业服务平台,为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提供便利。第一,打造投融资服务平台,包括西安高新区企业融资方案与陕西数字青年创业国际计划。2009年9月,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首期投入500万资金设立陕西青年创业专项资金,引入YBC2009(Youth Business China)模式标准体系,与国际同步打造YBC专业服务。扶持18-35周岁的创业青年,按照创业项目给予资金、导师及创业服务。第二,打造数字内容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包括BIZSERVE平台、游戏软件测试与认证平台、文化产品数字化交易平台、HP图形工作平台和西安动漫游戏研发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三,数字人才服务平台,由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与西安高新人才服务中心共同打造,旨在为数字内容产业提供更多专业人才。
其次,客人的需求信息具有模糊性、多样性、隐蔽性的特点[10],其信息量庞大而又冗杂,一是无法全面覆盖,准确把握重点,二是无法获得快速的解析,缺乏具体模块展示客户需求,对其进行精准定位的针对性的客户服务及营销,而遭受忽略,浪费了客户资源的增值机会。
(三)丰厚的文化底蕴
西安是人类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文化和历史积淀深厚。丰富的文化历史资源是内容创意的源泉,能够为网络游戏、数字影视、动漫设计等内容产业的剧本故事情节构思提供大量的优秀素材。西安的文化遗产极为丰富,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西安市的文物和古遗址及传统文化保护的数字化应用提供了极大的可行性,为文物及传统文化的整合、整理、展示和传播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数字化兵马俑、数字化古城墙、数字化博物馆必将是未来“数字化西安”的特色和亮点工程。
(四)政府的大力支持
西安市为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制定了多项鼓励、扶持政策。第一,播出、发行奖励。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发行的动画片按每分钟奖励1000-3000元。第二,鼓励原创。获国际、国内重大奖项(含提名奖)的原创作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国家文化部或工信部批准、正式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奖励5万元。获国家文化部或工信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款奖励5万元。获优秀作品的原创作品每项作品给予奖励5万元。第三,房租补贴。给予企业在园区内租房补贴。第四,其他补贴。支持企业融资,给予融资企业贷款利息全额补贴,每年每家不超过50万;对参加知名会展活动的企业给予往返交通费用全额资助或活动费用50%的资助;鼓励企业出口,以每出口1美元奖励0.2元人民币的标准资助。此外,为了促进陕西省动漫游戏行业的发展,2009年9月,依托高新区动漫企业成立了全省首家动漫游戏协会。
三、西安发展数字内容产业面临的挑战
(一)政府对数字内容产业的认识问题
在西安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及法规文件中,数字内容产业还缺乏明确的内涵界定及产品服务分类。作为一个庞大的产业集群,我国的数字内容产业还处在发展的初步阶段,产业成型尚未实现,因此不同的政策管理部门对其产业地位的理解也各不相同。经济计划部门和统计部门没有明确界定数字内容产业的概念,尤其是统计部门的行业划分中没有关于数字内容产业地位的解释,这些都将影响到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形态所实现的产业价值。
(二)产业发展起步晚,竞争激烈
(三)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尚未明确
中国的数字内容产业虽然刚刚起步,但近年来发展势头却十分迅猛,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环境已初步形成,各城市先后制定了发展规划和地方产业支持政策,明确了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西安是国内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具有良好基础的城市之一,在网络游戏,信息服务、移动内容等方面有了一定产业规模,但政府尚未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企业缺少对宏观环境的了解,缺乏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多是摸索前进,发展缓慢;另一方面,企业普遍是“单兵作战”,互相之间缺少沟通协作,有的甚至恶性竞争,产业链断裂,难以形成产业集群。
(四)复合型人才匮乏
数字内容产业同时涵盖了科学、文化和商业领域的特点,属于复合型的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复合型人才。数字内容产业的特点决定了它更需要具有创意的研发人员和具有国际视野的业务营销人才。西安市目前在人才培养方面数字内容厂商、学校与培训机构的合作不够,缺乏具有公信力的人才资格认证制度。
四、促进西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产业内涵,制定发展规划
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规模,有关数字内容产业的扶持监管政策还不完善、不成熟。政府层面对数字内容产业内涵的界定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发展整个产业的前提。此外,应当对西安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调研,掌握现有数字内容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研究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模式和区域合理布局,制定西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规划。
(二)建立数字内容产业人才培养机制
积极推动西安地区各大专院校开设动漫设计、游戏软件开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游戏内容创意等数字内容专业和网络游戏运营等相关管理专业,并增设多媒体应用系统与制作、游戏软件编程技术、中外优秀作品赏析等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同时,鼓励社会开办培养各种数字内容开发设计人员的培训机构和职业学校,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机制。引进国外人才资格认定制度,为培养具有较好艺术素质和过硬IT技术的数字艺术人才开发队伍和具有国际化水平运营管理队伍打下坚实基础,解决西安市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人才瓶颈。
(三)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
首先,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政府部门应当降低对行业协会的控制,使行业协会独立发挥其作用。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以独立的身份参加政府决策。其次,定期组织企业交流,为企业提供全面及时的服务信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促进产业集群的作用,对数字内容产业行业协会内部进行细分,如动漫行业协会、数字电影协会等。这样有利于行业协会发挥专业优势,优化区域内行业内资源配置,提供针对性、时效性更强的信息,降低企业管理决策成本,从而形成产业集群。再次,制定西安市数字内容产业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约束会员企业的经营行为,避免行业内部恶性竞争的出现[6]。
(四)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政府层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理顺地方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企业层面,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特点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正确的版权意识,建立高效的版权运营机制。在行业协会层面,发挥作为企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的作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服务,协调会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在社会层面,提高整个西安市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是发展数字内容产业的必由之路。应当通过各种渠道普及知识产权法律常识,提高公众对侵权行为及其危害后果的认识,防范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
[1]戴维·莫谢拉.权利的浪潮:全球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前景[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2]Lily Kong,Chris Gibson,Louisa-May Khoo and Anne-Louise.Knowledges of the Creative Economy:Towards a Relational Geography of Diffusion and Adaptation in Asia[J].Asia Pacific Viewpoint,2006,47(2).
[3]2004台湾数字内容产业白皮书[EB/OL].http://www.digtialcontent.org.tw,2005-12-15.
[4]王春生.把握创意产业的特性促进创意产业发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6(2).
[5]朱晓青.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和发展条件探讨[J].市场经济纵横.2006(3).
[6]贾西津.转型时期的行业协会:角色、功能与管理体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F427
A
1673-1999(2012)03-0094-03
周石磊(1985-),男,西安理工大学(陕西西安710054)思政部法学硕士研究生;王宇红(1971-),女,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李洋(1986-),男,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2011-11-23
西安市软科学项目“基于产业链视角的西安市数字出版产业版权保护机制研究”(HJ1105(5));陕西省软科学项目“陕西省数字内容产业版权保护体系研究”(2009KRM078);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西省数字出版产业版权保护体系研究”(2011C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