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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穿行——品析纳撒尼尔·霍桑小说《红字》中的叙事顺序

2012-08-15

文教资料 2012年17期
关键词:红字霍桑叙事学

张 娜

(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1)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萨莱姆镇的一个名门望族。他的祖辈都是清教徒,有的位居高官,有的尽享荣华。然而霍桑却不以自己的祖先为荣,因为他们或者在迫害异教徒的浪潮中大开杀戒,或者在臭名昭著的巫师审判案中大笔一挥草菅人命。霍桑对祖辈的罪恶耿耿于怀,甚至更改自己的姓氏,把Hathorne改为我们熟知的Hawthorne。他内心中对罪恶的仇视与对人性中善良一面的探索由此可见一斑。霍桑幼年丧父便与母亲一起投奔舅父并开始他长达十年的寄居生活。1821年,在舅父的资助下,霍桑进入大学并于1825年完成正规的大学教育。毕业后的霍桑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起初他以匿名的方式发表了第一篇小说《范肖》,虽然这篇小说的发表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关注,但是霍桑对文学的热情已然按捺不住。后来陆续发表的几篇小说没能给霍桑带来巨大的荣耀,然而他笔耕不辍,厚积薄发。终于,1850年《红字》的发表奠定了霍桑在美国文学史的地位,使他跻身于十九世纪伟大小说家的行列。

霍桑的优秀代表作包括《带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TheHouseoftheSevenGables)、《福谷传奇》(TheBlithedaleRomance)及长篇小说《玉石雕像》(TheMarbleFaun)。霍桑小说创作中的深邃内涵和精湛的写作技巧在这些小说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经过历史的洗礼与沉淀,最让霍桑享有盛誉的作品还是《红字》。小说《红字》一经发表就震惊了整个美国,其大胆的“禁忌”话题,涉及社会领导者的性丑闻,单身母亲的艰辛和对清教教会的抨击都极大限度地刺激了当时人们紧张的神经。继而引来的有忠实的拥护者也有严苛的批判者。小说《红字》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期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国宗教的欺骗本质和道德的虚伪。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的塞勒姆镇,记叙了一个年轻美貌的少妇海丝特传奇般屈辱而又坚强的一生。海丝特出生于英国一个破落的世家,年轻时嫁给了一位上了年纪又身形残疾的学者。他们本居住在荷兰两年后打算移居北美,丈夫让海丝特先动身出发,处理完事情再去与她会合。然而海丝特来到小镇后就再没有了丈夫的消息,无奈她孤身在此地居住了两年,丈夫仍然杳无音信。两年后的监狱门前海丝特竟然成了犯通奸罪的女人,她胸前佩戴的红色大写字母“A”字是耻辱的标记,她怀中紧抱的婴儿俨然是一个活着的“A”字。审问她的是当地的几名显要人物:贝林厄姆总督、老牧师威尔逊和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海丝特面对法律的拷问与宗教的劝导却坚持不肯说出通奸者的姓名,独自被判入狱。她失踪数年的丈夫看到了审判的一幕,于是他改名换姓自称为医生罗杰·齐林沃思。罗杰以医生的身份到狱中探望海丝特,试图得知那个名字。海丝特的守口如瓶更加坚定了罗杰找出孩子生父是谁的决心。禁满出狱的海丝特和孩子珍珠开始了艰辛的生活,她以做针线活为生来独自抚养孩子;在罗杰千方百计地实施他的复仇计划的同时将目标指向丁梅斯代尔并搬去与他同住,从心理上不断折磨他。海丝特试图提醒丁梅斯代尔并要求和他一起离开,然而在一次庄严的集会上,丁梅斯代尔公开忏悔了自己的罪行并袒露出他早已刻在胸膛上的“A”型烙印,随即死去。齐林沃思的复仇计划落空,不久之后也郁郁而终。

古今中外,评论家们对霍桑作品《红字》的学术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有的从象征主义的角度分析,提出小说《红字》惯用象征手法;有的用原型分析,探析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有的研究心理描写,指出霍桑善于剖析人物的内心,如描写人物大量的内心独白,矛盾的思想冲突;还有的从生态女性主义着手,分析作品中的女性人物。而以叙事学理论为支撑,研究《红字》中多样化的叙事技巧和对小说情节的精彩处理,却鲜少为中外读者及评论家所关注。其实叙事学这个批评理论早在18世纪就初见端倪,但正式作为一个理论走出幕后走向大众,却是在1969年由法国文艺理论家托多洛夫在《十日谈语法》中提出。从那时起,叙事学作为一个较为新兴的理论,受到广大评论家追捧。叙事学前后经历了早期结构主义叙事学和后经典主义叙事学两个阶段。叙事学研究一般包含叙事结构和叙事话语两个方面。叙事结构的分析继承了结构主义的遗风,着眼于故事情节的结构、逻辑和句法;而叙事话语则从叙事方式出发,分析其规律和表现方式。研究小说中叙事顺序,旨在分析事件是以怎样的顺序被叙述的又达到了怎样的艺术效果。由于故事时间和叙述时间的不同,作者可以以特别的方式来安排事件的叙述顺序。

《红字》中的叙事顺序以时间先后顺序为主,以多种其他叙事顺序为辅。霍桑通过采用多种叙事顺序,在紧紧抓住读者的兴趣之余更使得作品脉络清晰且妙趣横生。在情节的安排上小说中有一条清晰的时间线索,那就是叙述者以海丝特的生平遭遇为基础为我们梳理出一条主要的脉络,这就好比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一辆列车,沿途站点具已标明,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找好座位静观沿途的风景。首先,时间主线骤然开始于在监狱门外,看到一群小镇居民讨论海丝特这个犯了通奸罪的女人和她胸前佩戴的红色“A”字标记(通奸罪Adultery的首字母)。接着人群涌向市场,镇上的显要人物开始审判海丝特,她分明是一位优雅美丽的女士,怀中却抱着一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女婴;海丝特对孩子父亲的名字守口如瓶,不得不被关在监狱中服刑;刑满释放后海丝特和女儿珍珠住到郊外的小屋以做针线活为生;孩子渐渐长大,显露出热情好动的天性,这让总督和牧师不悦,想剥夺海丝特对女儿的监护权,幸亏丁梅斯代尔牧师出面帮忙;面对罗杰对丁梅斯代尔的暗中报复,海丝特试图提醒他,却不曾想到丁梅斯代尔会在当众忏悔了自己的罪行后死去。最后海丝特带着珍珠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在多年后她坚持让人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下猩红的“A”字。这个时间主线从令人触目惊心的“A”字开始,又到墓碑上猩红的“A”字结束,从起点到终点汇成了一个圆。然而,海丝特为什么会成为小镇居民眼中的通奸犯,她的丈夫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要回答这些问题,叙述者开始带我们在过去、现在与未来中穿行,让我们揣着一份好奇和不解与他继续旅行。

1.外部倒叙和内部倒叙在叙事顺序上的体现

小说中采用了倒叙(analepsis)的叙事技巧。法国著名叙事学家热奈特在他的《叙述话语》中对倒叙下了定义。倒叙是文学作品中对发生在叙事时间之前的事件的叙述,是对较早发生事件的插入与介绍。《红字》中有使用外部倒叙(external analepsis)和内部倒叙(internal analepsis)。外部倒叙是指在小说的叙述开始后插入故事开始前发生的事情;内部倒叙则是对发生于故事开始后但却在之前叙述中未提及的事情的叙述。海丝特站在市场的审判台上,面对地方权贵的审判和人群的轻蔑,承受着铅块一般的压力,此时她不停地回想起以前发生的场景:“她又一次看到了英格兰故乡的村庄,以及父母的家。那是一座残败的灰石房屋,裹罩着贫穷的气氛,但门廊上当挂着一面破烂不堪的盾牌作为古老世家的标志。”[1](11)这里的外部倒叙暂时脱离了时间主线,带我们回到了海丝特的过去来了解他的出身,这对我们如何评价这个主人公的所作所为尤为重要。海丝特生于破落的世家,在慈祥的母亲去世后举止优雅、身材颀长又年轻貌美的她被父亲嫁给了一个衰老、苍白又消瘦的学者。此时海丝特的形象在读者眼中方才鲜活起来,我们可以想象到如此青春美丽、性情热烈的女子是怎样迫于父亲和家庭的压力而嫁给那个让她如今回忆起来却印象模糊的老学者,理性与感性的结合注定要产生矛盾。在我们追求恋爱自由、倡导婚姻幸福的今天,这样的婚姻无疑是为读者们所同情的。

目击了海丝特被示众的除了镇上的居民,还有一位身材畸形、左肩高过右肩的外乡人,在后面的叙述中叙述者把这个外乡人和定居小镇的医生联系起来。“读者也许还记得,在罗杰·齐林沃思这个称呼之下,掩藏着另外一个名字,只不过主人公决计永远不再使用那个名字。在观看海丝特当众受辱的人群中曾出现过一位风尘仆仆、上了年纪的男士,他刚刚走出危机四伏的荒山峻岭,原指望会从这会夫人身上寻觅到家庭的温暖和欢乐,不料却看到她作为罪恶的典型展现在人们面前”[1](65)。这里的叙述又跳到时间主线之前,以内部倒叙的手法追溯到罗杰刚刚到达小镇时的所见所闻。他那时就已决定把自己的名字从人类名册上抹去,放弃以前的关系和世缘就如传言般消失海底,只为了报复。为此他潜心医学,笃信宗教并借由教会的信任在当地受到器重。他耗尽自己毕生的精力,以敏锐的嗅觉审视着小镇的每一个人,一旦找出那个人,定叫他身败名裂。我们看到一个生动的反面人物,他是黑暗的化身,是魔鬼的信使,亦是清教势力的代表;他身材矮小,脸上皱纹纵横,而比他的外貌更加丑陋的还是那颗黑暗的充斥着复仇毒液的心。正是这样成功的反面人物刻画映衬出海丝特的独立、善良、热情与勇敢,她的形象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熠熠发光。

2.外部预叙与内部预叙的叙事手法

预叙(prolepsis)是提前叙述后来发生的事件的一种叙事手法,包括外部预叙(external prolepsis)与内部预叙(internal prolepsis)。外部预叙是将故事结束后发生的事件在小说中提前告知读者,而内部预叙则是在小说中提前叙述稍后发生的故事。小说《红字》中多次体现出霍桑对预叙这一叙事技巧的娴熟使用,大有悄悄向读者透露消息的意味。小说中充满了清教思想的元素,为此霍桑不惜在饱受争议的超长序言“海关”中对这些元素做足铺垫,他在小说中多次提及受到宗教迫害的人和在巫师审判案中被处死的人,这些人在故事发生时尚且健在,却在故事结束数年后惨遭迫害。西宾斯夫人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在小说的第二章“市场”中,叙述者提及“但早期的清教徒性格严酷。也许是一个懒惰的奴仆,或是由父母交官府的忤逆子女……也可能是恶毒的西宾斯老妇人(法庭推事的遗孀)那样的巫婆要走上绞架[1](3)”。而在后面的“游行”一章中再次叙述到西宾斯夫人“她套着三层皱领,罩着绣花胸衣,穿着华丽的丝袍,手里还握着根金头拐杖,打扮得富丽堂皇地跑出来观看游行。当时的巫术之风方兴未艾,而这位老妇人是个著名人物,因为她在所有的活动中都担任主角,后来她为此付出了生命”[1](182)。叙述者在小说中两次预叙了西宾斯夫人被送上绞刑台这一事件,其实在故事即将结束时西宾斯夫人依然健在还与珍珠交谈了几句,历史上的西宾斯夫人也确有其人,她于1655年被审判并在次年被处以绞刑。这里外部预叙的两次使用,是源于作者植根于内心中的对清教迫害的憎恨,他疾恶如仇又不愿罪恶在自己的笔下太过直白,所以才含蓄的提醒我们清教思想对人性进行了扼杀和禁锢。他更愿用自己的笔打开人们禁锢的心扉,感召人性中的真实、善良与美好。

小说中也清晰可见霍桑对内部预叙这一叙事技巧的巧妙运用。《红字》共有24章,“牢门、市场、认出、会面……”每一个章节的标题都清楚地预示着作者将要叙述的内容,简洁明了又吊人胃口。看到标题读者不禁遐想:故事到底怎样往下发展?海丝特给女儿起名为珍珠,取“极其重要”之意,是她的爱情结晶和精神寄托。在抚养和教育女儿的问题上,作者预示了她的一种不可名状的心态“小珍珠穿的可不是什么粗衣劣衫,她的母亲怀着一种病态心理(这一点以后可以了解得更清楚),尽一切可能购买最华贵的布料,发挥最丰富的想象力裁剪和装饰她的衣服,让她穿到公众面前去”[1](39)。作为一个为世人所排挤和嘲弄的单身母亲,海丝特承受着外人难以想象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叙述者想告诉我们,她却没有因为这些而丧失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没有丧失对善与美的追求。她保持着对女儿的“病态”的爱,她倾其所有把女儿打扮成小公主,把真善美的理念传输给她,还不断用劳动所得的微薄收入去接济穷人,要给女儿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后来,珍珠继承了罗杰的遗产并移居欧洲,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些都与海丝特“富养”女儿的精心教育分不开。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镇居民逐渐对海丝特产生了好感。海丝特赢得了大家的尊重,连她终日佩戴着的象征羞辱的红色A字标记,在人们看来不仅不再是“通奸”的标志,而是“能力”、“天使”的代名词,赢得了社会的尊重。主人公海丝特的命运多舛表现出清教思想对人性的迫害和摧残,人性的阴暗面也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无遗。

在创作《红字》的过程中,霍桑在按时间先后顺序叙述这一传统的叙事手法的运用基础上穿插了倒叙和预叙的叙事技巧,丰富了叙事模式;错落了情节安排;体现了清教思想统治下的人性百态;凸显了人物的成长背景和内心活动;散发了叙事的张力与魔力,又怎能不引起读者的喜爱与玩味呢?如果叙事时间是一列开往故事结局的火车,霍桑显然是一位技术高超的司机,他时而带着乘客穿越到过去去了解主人公早年生活的环境,时而又穿梭到未来对后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一探究竟,时而又停下来施展读心术去解读主人公的所思所想。因为每一站都有清晰的标牌指示和耐心的导游,乘客不但不会觉得迷失方向,反而兴趣盎然、乐在其中。而隐匿在“小说创作”这个旅途中鲜活的人物个性与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作者对社会陋习和清教迫害的憎恨和女主人公海丝特对于美好人性的追求就都成了乘客们的沿途感悟了。

《红字》中叙事手法如一列穿行于过去与未来之间的火车,带我们领略时空的变化,拼凑起主人公记忆的片段。霍桑在《红字》中所运用的高超的艺术手法和叙事策略在我们今天看来意义不减当初,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诠释都能发现它的美丽;此外,《红字》的研究对于人们如何在当今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保持正确的社会评价,辩证地看待社会中的黑暗,保持一份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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