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金融发展探究
2012-08-15沈璐
沈 璐
(贵州财经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4)
1 引言
物流金融(Logistics Finance)广义上是指随物流产业产生的,在物流产业的运营过程中,开发、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对物流各环节的资金运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和调剂,从而实现物流价值链增值的金融活动,包括物流业务中涉及到的各项储蓄存款、银行贷款、信托、投资、租赁、保险、贴现、抵押、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等,还包括金融机构为物流产业办理的其他中间型业务。狭义上是指在物流业务各环节,物流企业利用金融工具如信贷、汇票等为价值链中的制造商、供应商、销售商以及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例如融资、汇款、信息查询等,在这些业务办理过程中必须有金融机构的参与,并且价值链各环节的主体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及银行均能受益,从而使得整个物流业的货币资金流转顺畅,物流业务快速有效运作。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对物流金融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我国的物流金融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该领域的研究仍十分有限。因此,本文从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及需求分析出发,对我国的物流金融发展进行了研究。
2 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及需求分析
2.1 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
物流金融发展最初为物流融资业务。关于金融和物流的结合最早可以追溯至公元前2400年,至今已有几千年,在物流金融较发达的国家已经建立了全面的物流金融规范体系等。然而我国的物流金融起步较晚,业务制度仍不健全。目前,对于国内的很多企业以及金融机构而言,对物流金融的概念仍未完全掌握,还处于崭新的业务模式,未来将会面临诸多业务和操作等方面的挑战。简单而言,可以这样理解物流金融:即物流公司基于原有业务之上,通过与金融机构联合,合理运用金融工具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物流金融包括三个主体: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
2.2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需求分析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迅猛发展,我国经济也取得了平稳、快速发展。从2003年至今我国的GDP年平均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0%~14.2%的高增长水平,世界制造中心逐渐向我国迁移。此外,我国近些年的出口贸易总额逐年增长,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07年的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1 738亿美元,历史上首次超出了2万亿元,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23.5%。其中贸易进口总额为9 558亿美元,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20.8%;贸易出口总额为12 180亿美元,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25.7%。在2008年的美国次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在2008年的11月份出现了大幅度连续性下降,但是在2009年3月份开始迅速回暖。据我国2009年底海关数据显示,单在12月份进出口贸易总额就高达2 430.2亿美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长32.7%。其中贸易进口总额为1 122.9亿美元,创造了月度贸易进口历史新高,与上年相比同比增长55.9%;贸易出口总额为1 307.3亿美元,与上年相比同比增长17.7%。
据统计,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速度连续六年都在20%以上,贸易规模较之前增长了近两番。现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铜精矿、铁矿石和大豆的进口国家,原油的进口总额居世界第二位。贸易的增长带动物流业发展,然而物流业的发展需要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流转的坚强后盾。与此同时,我国其他行业的经济发展也需要物流金融做保障。近年来,国外很多大型跨国公司把制造中心迁入中国,而国内的大型企业也将采购业务扩展至全球范围,使得我国的对外贸易更加广泛。据发改委《2010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中的数据显示:我国2010年的物流总额高达125.4万亿元,从价格角度分析,同比增长15%,2010年的物流费用总额为7.1万亿元,同比增长16.7%。由此可以看出,在未来的几年内,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将迎来更大的物流金融需求。
3 我国发展物流金融的意义
3.1 物流金融对金融机构发展的意义
第一,我国物流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很大,相对于其他行业的金融业务而言,物流金融具有高收益的优势,能够促进金融机构业务量的平稳提升。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物流金融市场在未来几年的发展中,其市场规模可超万亿元,届时物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将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庞大的业务量和可观的综合收益。第二,物流金融存在业务结构复杂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特点,而这恰恰能够发挥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尖端技术人才、现代化科技和管理水平,使得营业成本大大降低,从而获取更大利润空间。第三,参照国际大型银行的发展历史,我国金融机构要想早日实现与国际接轨,应以物流金融业务为基础开展国际化经营活动。在发展中可以充分借鉴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巴黎银行、渣打银行等大型跨国银行的先进经验。
3.2 物流金融对物流企业发展的意义
物流金融可以为物流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同时也能够增加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发展,行业内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再加上国外大型跨国物流企业的介入,对我国物流业更是带来了巨大挑战。目前,物流业单纯的依靠仓储、运输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竞争需求,必须开拓创新,发展新的业务空间。此时,就需要物流金融对物流企业给予鼎力支撑,实现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展物流服务领域,积极维护企业与客户关系,取得客户信任,争取更多市场份额。此外,可以为客户提供金融信息增值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为企业创造新的利润空间,增加企业收益。物流金融使得企业业务形式由单一的仓储运输提升至提供附加值业务范围,从而大大提升企业在客户心中的地位,有利于增加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3 物流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
物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为基础。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不少中小型物流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面临倒闭的风险。因此,确保资金有效运转是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金融融资具有传统性,采购类和制造类企业例如钢铁、冶金、能源、汽车等行业的规模型企业融资较为容易,而中小企业一直受金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融资较为困难。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为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解决了我国75%人口就业。中小企业每年的出口贸易额大约为我国总出口贸易额的60%左右,缴纳税额占全国总税收的40%,而获得的银行融资额为45.9%。尤其是那些规模很小的企业,由于经营资金需求量少,财务信息提供不全面,信用额度低,用款时间短等原因融资更为困难。因此,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信贷条件较高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的处境,应积极发展物流融资业务,以改善我国中小物流企业的融资环境。
4 我国物流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1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我国的物流金融受国家政策以及金融机构采取分业经营方式的影响在融资主体上较为单一。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融资主体以商业银行为主。从担保种类上看,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间较早,该业务已经趋于成熟,且选择范围较大。订单融资的起步较晚,现仍处于探索时期。存货质押融资在这些年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仍存在质押品种选择面窄的局限性。我国商业银行基于流动风险、价格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四方面,对物流企业提出了资金用途广泛、变现容易、价格稳定、波动范围小、不易变质、产权明确等要求。因此,在质押融资初期,从事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工业原料、农业产品等行业变现能力较强,价格波动不大的品种多为金融企业质押存货的选择对象。此后,随着物流金融业的发展,逐渐扩展至汽车、家电、食品等多个品种。
4.2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缺乏完善的制度环境
现阶段,我国判定业务纠纷的法律依据多数情况下是参照《担保法》和《合同法》中的部分法律条款,2007年国家又出台了《物权法》,该法律对于物权属性做了明确规定,但是物权登记制度尚未健全,未形成规范性、公开性的物权备案系统。因此,在处理业务纠纷时,多种不可预见因素并存,执法成本高、效率低现象严重,一旦债务人出现违约将会给债权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例如,很多债权纠纷均系债务人对其财权有意隐瞒或者干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执行处于停顿状态,给债务人造成经济损失,陷入无奈境地。
4.3 我国金融物流业务的控制方式仍需完善
从保管方式角度看,我国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较为成熟,银行在该业务的操作上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的保管管理系统;而订单融资业务由于起步较晚,在科学性、规范性和标准化的订单保管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主要是针对于流通性较强的企业,在存货保管形式上大都以统一仓储为主。从监控方式角度看,我国银行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多数采用经验式监控,未能很好地发挥物流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优势,因此资金支持力度有限。而在订单融资业务中,受到信息化水平和专业水平的限制,不能对所有订单的资金流量和物流进行实时监控,因此,无法确保“专款专用”。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方面,随着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了解程度加深,实际探索与实践程度加大,相应的监控形式也由开始的静态监控,逐渐发展为多形式动态监控,如置换仓单式质押、滚动式质押(循环质押)、保证金或信用证置换仓单式质押等。从风险控制角度看,我国银行严重缺少科学的方法对商业金融业务的风险程度进行判定,大都是依赖于以往经验制定出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质押率和平仓率,因此不能有效地对物流金融过程中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担保风险和操作风险做出预警,风险控制能力较差。
5 促进我国物流金融发展的对策措施
5.1 发展多元化的物流金融业务主体
为了进一步拓展物流金融业务,促进其市场发展,首先应发展多元化的物流融资主体。可发展银行以外的基金、保险公司和专业信贷企业为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办理融资业务,同时委托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对采取质押的货物以及借款企业进行资产和信用评估,即发展物流企业联合金融机构或专业金融类企业发展物流融资业务,从而进一步增加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对于我国金融机构的操作规范性以及风险控制科学性方面,随着物流金融业务担保种类的不断增加,应尽快对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订单融资业务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全面完善,使得存货种类范围逐步扩大,融资对象也向供应链各环节主体扩展,从而形成物流供应链的融资体系。
5.2 完善物流金融业务的各项制度环境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严重制约了物流金融的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构建具有较强衔接性的法律架构,彻底改变传统形式下的僵化分类标准,对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权归属做出更为清晰的判定标准,同时要建立规范性的担保物权登记制度,形成公开性的担保物权备案系统。从而有助于债权人能够在提供贷款业务之前清楚的对质押、担保物品的实际价值以及收回债务的优先权进行有效判断。完善物流金融业务的各项制度环境,确保该业务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能通过法律得到规范化,对债务人行为给予一定的法律约束,从而确保物流金融业务各环节的良性债权关系,防止恶性、欺骗行为产生。并对出现债务纠纷业务提供明确且严格的法律依据,有效的降低债权人的债务风险,使其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促进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
5.3 完善物流金额业务各项控制方式
从保管方式角度分析,我国银行应按照不同类别、不同账龄和不同风险对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进行区别保管。对于订单融资业务,应根据与订单相关联的物流业务量以及资金流采取封闭式的保管方式,以降低借款企业的行业道德风险。对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应改变以往传统模式下统一仓储的形式(即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质押货物统一安排仓储形式,通常用于流通企业),逐步发展为就地仓储形式(即借款企业可以将质押货物存储于自己的仓库里,并且可以根据合约条款、交换仓单、付款等特殊情况下对质押货物进行生产,可扩展至生产企业),也可以根据借款企业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存储形式。从监控方式角度分析,银行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应该根据物流行业特点、借款单位还款能力以及交易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分析,以可行性应收账款为融资担保,并制定出有效的债务追索方式和追索责任,动态监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对于订单融资业务,银行应提高其信息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对订单企业的物流业务以及资金流采用封闭式管理监控,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应由过去的单一的静态冻结式质押方式,逐步发展为满足客户需求的多形式动态监控方式。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应加强科学的物流金融业务风险判定方法,有效地对物流金融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担保风险和操作风险做出预警,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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