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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宗好道术”问题考实

2012-08-15周思成

北方文物 2012年1期
关键词:金史世宗

周思成

引 言

金世宗完颜雍 (1123~1189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之孙,完颜宗辅之子,初封葛王,海陵时两任东京留守,正隆六年(1161年)十月海陵伐宋时称帝于辽阳,改元大定。世宗即位后,外能与宋讲和,保境安民,内能修明政治,劝课农桑,作养人才,故“大定三十年”承海陵凋敝之余能“几致太平”①,史有“小尧舜”之称。建国以来,随着金史研究不断深入,学界对金世宗也出现了正、反两种颇为对立的评价:一种意见承接了传统史家对金世宗的评价,肯定其能安边守境、整饬吏治、发展经济,是一位有作为的封建帝王②。另一种意见则强调世宗心存较深的民族偏见,力图挽救女真民族传统,反对汉化,同时又迷信“旺气”之说,流连金源故地,晚年还与个别释道之流过从甚密,故一些学者乃至“持扬亮抑雍”的立场,认为世宗“堪逊‘小尧舜’”③,或是“逆潮流而动的失败者”④。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对于世宗反对汉化、力求恢复女真民族传统的意图,从文化相对主义角度来看,似不能简单地斥之为落后保守或者倒退,应予以更客观的评价⑤。因此,在否定评价方面,或只有认为世宗“思想腐化”、迷信“旺气”等观点颇有深入探讨的价值,尤其是世宗与佛、道二教的关系,似尚未引起治金史者的关注⑥,其多次召见王处一、丘处机,反倒是治全真道教史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可惜这些道教史研究过多凭信全真道渊源的史料,乃至认为世宗晚年“色欲过节”,未免厚诬古人⑦。事实上,若全面细致地研究相关史料,可发现在金世宗与宗教活动、迷信的关系方面尚多有未发之覆,故为文详加探讨,其中可见一代英主性格与思想之变迁,而金源一代之兴衰沉降或系焉。

一、“金世宗好道术”问题的源起与《金史》之纂修

金世宗“好道术”的提法,最初源于《金史》列传中的史料。有论者指出,被旧史家誉为详核约赡的《金史》135卷的核心,乃是金世宗完颜雍一人:不仅《金史·世宗纪》的实际篇幅远胜其他本纪,且《志》、《表》、《传》中亦处处突出和褒扬金世宗⑧。此种观点是否完全正确虽有待研究,《金史》对于世宗这位封建君主楷模的褒扬仍是一览无余的。尽管如此,在现代史家看来,《金史》“列传”中其实尚存一些有对世宗略含讥刺之意的史料。《金史·敬嗣晖传》言:

世宗颇好道术,谓嗣晖曰:“尚食官毋于禁中杀羊豕,朔望上七日有司毋奏刑名。”⑨

《金史·徒单克宁传》又言:

初,泸沟河决久不能塞,加封安平侯,久之,水复故道。上曰:“鬼神虽不可窥测,即获感应如此。”克宁奏曰:“神之所佑者正也,人事乖,则弗享矣。报应之来皆由人事。”上曰:“卿言是也。”世宗颇信神仙浮图之事,故克宁及之。⑩

这两则史料,一斥其“好道术”,一处明其“颇信神仙浮图之事”,颇值得考证。所谓“道术”乃是儒道两家通用之语,既可言治天下、明性理之道,也可指泛道家辟谷、服食、导引、内丹等神仙方术之伎。此意始自秦汉,沿袭自宋元,如宋宗泽上高宗疏,有“又尝尊崇道教以奉真,亦谓神仙庄老自此途出,卒之诞谩谲怪,污染成风,罔有成就者,是道术果不足以奉真也”之语,即是⑪。《金史·敬嗣晖传》此条记载言禁屠宰、不奏刑名,当为后一义之流衍。然《金史·敬嗣晖传》本条未有系年,从上下文看,应为传主任左宣徽使时事无疑。金代设宣徽院,有左、右宣徽使,职掌“朝会、燕享,凡殿庭礼仪及监知御膳”⑫,嗣晖时任左宣徽使,故能得世宗此语。据本传,嗣晖卒于大定十年(1170年)左右,亦足见世宗之崇信道术并为其晚年事,此当于次一节详证。《徒单克宁传》(按,以下未特殊标明,皆指《金史》中内容)记世宗事较《敬嗣晖传》略详,言世宗“颇信神仙浮图之事”,实与“好道术”相当,然此条当为大定二十六年后之纪事,谓之晚年则可。由于这两条记载较为明确地提出了世宗“好道术”的问题,且时间跨度几涵盖世宗一朝,故本文暂且目之为“基础史料”。兹请先论为何直指世宗与宗教迷信颇有渊源的明确记载,于本纪无而列传中却颇有这一问题。

如前所述,《金史》于《本纪》推崇世宗不遗余力,其史臣论赞中“小尧舜”之语,几成千古盖棺之论。不过,《列传》中对世宗虽亦多正面描述,然于其好游猎巡幸及推崇神仙浮屠之术则颇有及之。可能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有二:或为元修金史所据史料之缺陷,或为元代史臣之笔削。请先论前者。

金朝仿前代亦设有多种修史机构,纂修前代史及起居注、日历、实录等。元修《金史》多据金末张柔所得之《金实录》,又旁采《壬辰杂编》、《中州集》、《归潜志》诸书⑬。其中又有分别,钱大昕以为“贞祐南迁以后事迹,多取元、刘两家,章宗以前,则实录俱在,非出二人之笔”⑭,似为不易之论。由此,则《金史》中的《世宗纪》亦当主要依据《金实录》修成。《世宗实录》进呈于金章宗朝,不过,据王明荪先生考证,《金史·章宗纪》明昌四年(1193年)八月下虽有“国史院进《世宗实录》”之条,然与其他记载多有抵牾,如赵秉文所撰党怀英碑,言明昌六年(1195年)怀英曾预修《世宗实录》,又《章宗纪》言泰和三年(1203年)尚书左丞完颜匡等进《世宗实录》。由此,王先生认为《世宗实录》之进呈年代不定,尚待考证⑮。笔者认为,《世宗实录》诸记载的疑点,或有不止于进呈之年代者。《金史·张万公传》言:

进士李邦乂者上封事,因论世俗侈靡,讥涉先朝,有司议言者罪,上谓宰臣曰:“昔唐张玄素以桀、纣比文皇。今若方我为桀、纣,亦不之罪。至于世宗功德,岂容讥毁。”顾问万公曰:“卿谓何如?”万公曰:“讥斥先朝,固当治罪,然旧无此法。今宜定立,使人知之。”乃命免邦乂罪,惟殿三举。⑯

事实上,作为金世宗着意培养的第二接班人,着力美化世宗朝政治的就是其嫡孙金章宗。《张万公传》此条记载表明,章宗宁许人比己为古之至暴至昏之君,亦不容有人言世宗之非,对世宗朝有不满者,或将以“讥斥先朝”的新定罪条,加以治罪。在这种氛围下,进呈于章宗朝的《世宗实录》,对金世宗是绝不会有丝毫贬刺之语的,甚至那些在后世看来或不利于世宗的记载,恐怕也很少能够藉《实录》保存下来。王明荪先生提出的《世宗实录》进呈年代不定的疑问,可能由此得到部分解释:虽然《世宗实录》首次修成进呈是在明昌四年,然因章宗对一些记载仍有所不惬,故在明昌六年、泰和三年可能又陆续改修了多次。金修诸实录本有所不足,而元修《金史》一仍其弊,论者多指海陵一朝实录而言⑰,殊不知《世宗实录》可能也存在类似的弊病。

囿于史料,对于元代史臣笔削问题的探讨则更多是推测性的。从《世宗本纪》后的“论赞”看,在信奉“天命论”的元史臣眼中,不仅金世宗之立是“天命人心之所归,虽古圣贤之君亦不能辞也”,且他“得君之道”而不能低于“大顺”,乃是群臣“偷安苟禄”之故,对金世宗可谓推崇备至⑱。因而,若如前所论,《世宗实录》本有不全、不实之弊,在修本纪之时,元代史臣恐怕也未必会补充以其他来源的史料,并得出更加客观的评价。然而,《金史》中毕竟存有一些在后世史家看来颇为有损世宗形象的史料,这或因在元代史官看来,雅好巡幸或神仙道术并算不得什么太严重的缺点,虽存之亦无伤“世宗功德”(前引章宗语)。故梁襄《谏北幸文》、路伯达《谏幸上京书》及若敬嗣晖、徒单克宁二传指斥世宗迷信道术浮屠等诸史料,才在列传中保存了下来,这样仿佛也收到了“微而显,志而晦”的客观效果,这也许是元代史臣们所想不到的。当然,也存在另一可能,即修《金史》元代史臣并没有这些自觉,对于本纪与列传所本之史料不过并存其貌而已。

上述问题既明,兹请就基本史料结合其他记载,再论金世宗好道术之详情。

二、《金史》基本史料之辨析

前引《金史·敬嗣晖传》中世宗诏敬嗣晖二事,一为“尚食官毋于禁中杀羊豕”,二为“朔望上七日有司毋奏刑名”,其第二事又见《本纪》大定六年(1166年)十二月甲戌条“诏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之记载,然此处无“好道术”等语,当是所本不同⑲。“上七日”此处则指每月初七,并非仅限于正月。古代本有“七日不行刑”之俗,况上七日不奏刑名,并非始于世宗,而是始于海陵,《金史·海陵本纪》贞元二年(1154年)五月条下载:“己未,诏自今每月上七日不奏刑名,尚食进馔不进肉。”⑳到了世宗朝,则进一步定为每月的朔望和上七日俱不奏刑名;在世宗大定六年之后,月朔还禁止屠宰㉑。然考诸《刑志》,大定十三年(1173年)有“诏立春后、立秋前,及大祭祀,月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未晴,夜未明,休暇并禁屠宰日,皆不听决死刑,惟强盗则不待秋后”的记载。据此,则从世宗大定六年到十三年的七年间,禁决死刑的规定日趋繁琐㉒。另外,由《刑志》记载分列“月朔”及“禁屠宰日”来看,世宗朝的“禁屠宰日”也不仅止于六年规定的“月朔”,而这些“月朔”之外的禁屠宰日,或是因灾异等各种原因临时规定的日子,并非常制,故没有说明具体的月、日。《大金国志》记金之“周岁节假日仪”言:“六斋 (初一、初八、十四、十六、廿三、廿九)、上七、十五并不许杀生。”㉓与《金史》记载略异。然而,可以明确的是,断刑杀、禁屠宰规定的渐趋繁琐,应该是在世宗大定时期开始的。至于《敬嗣晖传》中所言第一事,即“尚食官毋于禁中杀羊豕”,虽在《金史》中找不到相应的记载,也很可能是出于某种迷信和禁忌,不欲近杀生。事实上,世宗不仅不许于禁中杀羊豕,还不许皇宫近旁有前代墓葬。金中都南苑有唐代旧碑,书“贞元十年御史大夫刘怦葬”,世宗见之,即以“苑中不宜有墓”的理由,将之迁出改葬;同样,汉代两燕王的墓葬旧在中都东城外,海陵增修城墙,墓被括在了城内,大定九年(1169年)世宗下诏,“改葬于城外”㉔。

前引《徒单克宁传》所载泸沟河一事也颇能说明问题。河久决而不能塞,加以封赐,不过是中国传统封建王朝的故习;水复故道,可以是因人力等多方面的影响;何况史文言“久之”,可见是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河神”对于所谓的“加封”,并非其应如响,而世宗却印象深刻且为之感叹“鬼神虽不可窥测,即获感应如此!”可见其迷信之深。关于金世宗对其他一些禁忌与迷信的重视,史籍中亦有迹可寻。早在大定九年(1169年),世宗就下令“禁民间称言‘销金’,条理内旧有者,改作‘明金’字”㉕。究其原因,无非是古语“销”通于“消”,“消金”于大金国号有不吉之义,无疑让既濡染汉文化又持狭隘民族立场的世宗倍感不悦,故要改成“明金”,将“大金”“发扬光大”。又《秉德传》记载,完颜秉德的旧宅先后为完颜杲、海陵母徒单太后所居,故前后所历三主,均不得善终,至世宗即位,“恶其不祥,施为佛寺”㉖。由这些记载可见,老臣徒单克宁借天人感应之说微讽世宗,《敬嗣晖传》中讥其“好道术”,绝非过甚之辞。

前文的分析已表明,金世宗的“好道术”或“颇信神仙浮图之事”可谓其来有自,绝非其晚年昏聩所致。然不可否认,世宗的这种迷信心态,随着年岁愈高,渐有变本加厉之势。即以忌杀生一项而言,大定二十年(1180年),世宗即公开对宰臣宣言:“朕年高,不欲屠宰物命。”㉗大定间,世宗曾先后十次到山后的金莲川驻夏围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练习武事㉘。然据梁襄的描述,世宗后期“于合围之际,麋鹿充牣围中,大而壮者,才取数十,以奉宗庙,余皆纵之,不欲多杀”。但另一方面,则是随驾驻夏的“公卿百官卫士,富者车帐仅容,贫者穴居露处,舆台皁隶,不免困踣,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一夫致疾,染及众人……岁岁而行,以一身之乐,岁使百万之人困于役、伤于财、不得其所”㉙。就在大定九年制定“网捕走兽法”时,世宗还标榜自己不会“重禽兽而轻民命”㉚,无怪乎梁襄要暗讥世宗“恩及于禽兽,而未及于随驾众多之臣庶”了。

世宗这种忌讳杀生、欲邀福于冥冥的心态,亦可能转而表现为对臣下的猜忌,兹附论于后。

《刘玑传》言:

(玑)迁同知北京留守事,坐曲法放免奴婢诉良者,左降管州刺史。世宗谓宰臣曰:“玑为人何如?”参知政事程辉曰:“玑执强跋扈,尝追济南府官钱,以至委曲生意而害及平民。”上曰:“朕闻玑在北京,凡奴隶诉良,不问契券真伪,辄放为良,意欲徼福于冥冥,则在己之奴何为不放?”又曰:“玑放朕之家奴,意欲以此邀福,存心若是,不宜再用。”㉛

又《王翛传》言:

世宗谓宰臣曰:“王翛前为外官,闻有刚直名。今闻专务出罪为阴德,事多非理从轻。又巧幸偷安,若果刚直,则当忘身以为国,履正以无偏,何必卖法以徼福耶?”㉜

这两条记载实颇为相似。据本传记载,刘玑、王翛前此言论、行事多有可取者,且其放奴为良与故出人罪或为实情,然其初衷未必皆如世宗所言,是“卖法徼福”。更有可能这仅是世宗单方面的猜忌,其于《刘玑传》之纪事表现得尤为明显,世宗再三怒其“放朕之家奴”不放“己之奴”,其恨恨之情跃然纸上。

金世宗好道术之基础史料已分析如上,兹请再论后期世宗与“本命”信仰及金代全真道之关系,以徵其前后心态演变之迹。

三、金世宗与金代本命年信仰

本命信仰曾是我国北方民间广泛流传的习俗。据学者研究,本命年的含义有三,分别指同人生年干支相同之年,与生年相属相值之年,或又单指生年、属相。因而本命年与干支纪年、十二属相有密切关系。古人对于本命有着多种禁忌,就封建王朝而言,也包括禁杀与皇帝本命相属相同的动物,宋徽宗时就发生过曾有大臣因为当朝皇帝属狗,要下令禁止民间杀狗之事㉝。宋德金先生研究了辽金元以来的本命年习俗,然于金代则仅举《金史·永蹈传》崔温说永蹈“丑年有兵灾,属兔命者来年春当收兵得位”一事。其实,在金元时期,本命年习俗应该在民间与上层社会广泛流传着㉞。《金史·黄久约传》言黄久约母刘氏,“尚书右丞长言之妹,一夕,梦鼠衔明珠,寤而久约生,岁实在子也”㉟。据此,则久约生年地支为子,对应属相为鼠,正是本命习俗的又一史徵。其实,除了前举“完颜永蹈传”之例,尚有与金代皇室有关之本命习俗史料,见于《金史》的《世宗纪》:

(大定二十五年)五月庚寅,平章政事襄、奉御平山等射怀孕兔。上怒,杖平山三十,召襄诫饬之,遂下诏禁射兔。㊱

按《世宗纪》及《习不失传》,世宗生于天辅七年癸卯岁 (张棣《正隆事迹》载世宗生年作乙巳年,施国祁已辩其非㊲),地支“卯”对应之属相为“兔”,故可说世宗属兔命。故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下诏禁射兔”,其用意当与宋徽宗禁杀狗、明武宗禁天下杀猪如出一辙。金世宗信本命,也并不难理解,北方民族中本就流传着以十二生肖纪年的习俗,故中原自汉魏以来十二属相对应生年地支的本命习俗,也可能较容易被女真民族接受。

前辈学者亦曾注意到这一条记载,解释的思路却全然不同。刘肃勇先生《金世宗对金源故地走兽的保护》一文将世宗禁射兔的诏书解释为一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措施。刘先生认为:“上述各项保护走兽的法令,金世宗是坚持贯彻始终的……他的随行下官平章政事完颜襄、奉御平山,在1185年5月,违令射杀一只怀仔的母兔,世宗知之,则立即处以三十大板之罚。”㊳刘先生这一思路虽然无法解释某些问题,但亦自有其根据,因为金世宗确实比较注意保护野兽资源 (主要是出于保护女真渔猎经济以及防止女真人丢弃骑射之长技的目的)。为此,世宗在大定九年(1169年)就颁布了“禁网捕走兽法”,在大定二十五年十月又“禁上京等路大雪及含胎时采捕”,其年十一月,又再度重申“豺未祭兽,不许采捕。冬月,雪尺以上,不许用网及速撒海,恐尽兽类”㊴。这些措施,亦与先秦以来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念契合:《吕氏春秋》即言正月“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繁动”,故应“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无用牝,禁止伐木,无覆巢,无杀孩虫胎夭飞鸟,无麛无卵”㊵。唐代更规定:“凡采捕、畋猎,必以其时。冬、春之交,水虫孕育,捕鱼之器,不施川泽;春、夏之交,陆禽孕育,馁兽之药,不入原野。”㊶因此,完颜襄、平山等射杀怀孕兔,的确触犯了“含胎时采捕”的历朝“四时禁令”。然细绎史文,若将世宗责罚完颜襄、平山等射杀怀孕兔一事与非法采捕野兽的禁令联系起来,似无法解决下述两点疑问:其一,如果杖责完颜襄平山等,果真是因为射杀了怀孕的野兽,那么为何单单下诏禁止射杀兔呢?按正常逻辑,是否应该下诏禁杀含胎兽?《金史》的其他记载对此也是分得比较清楚的。禁杀兔,应当是因为兔在世宗看来有着特殊的意义,是他的本命属相。其二,世宗“禁上京等路大雪及含胎时采捕”诏令的正式颁布是在大定二十五年十月,襄与平山等因杀兔被责却在是年五月。完颜襄战功显赫,历任内外要职,颇有政绩,入为宰执,堪称世宗的重臣,平山奉御,职属近侍,即使禁止大雪及含胎时采捕,恐怕针对的也主要是居住金源故地的女真户,世宗不会因为一项五个月之后才颁布的法令而重责自己的贵幸近臣。恐怕正是因为完颜襄、平山二人既有违于中国传统的四时禁令,射杀怀孕兽,且同时又捕杀了皇帝的本命属相,情节严重,故世宗才动了怒气,予以重罚和严责,并下诏禁止捕杀兔类。然而,新颁布的杀兔禁令,体现的是晚年世宗对于自身本命属相的加意关注,因为作为贵幸近臣的完颜襄和平山当不会明知世宗此先对于本命有强烈的忌讳而故意射杀怀孕兔,无论是偶然还是有意,杀兔事件似乎成了世宗晚年心态的一个重要表征。

还值得注意的是,其后,在泰和元年(1201年)正月,金章宗以时值初春,再下诏重申“禁杀含胎兔,犯者罪之,告者赏之”。此处史言“禁杀含胎兔”而不言“禁杀兔”,则颇耐寻味。兔类是女真民族渔猎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金代前期女真贵族狩猎获兔的记载在《金史》中亦所在多有;同时,兔也是传统祭祀仪式所需的重要之物㊷。在世宗之前的海陵朝,也曾在中都一路的小范围内禁止捕猎“麞兔”㊸,这主要是因为麞兔 (即獐兔)是一种比较稀有的兔种,很可能是用于重要祭祀的牺牲,这一点于宋代史料亦可得到佐证㊹。故正隆六年(1161年),海陵六岁的皇子完颜光英参加狩猎,先获二兔,“居数日,复获麞兔”,即引得“从官皆称贺”了㊺。因此,像世宗大定二十五年那样全面禁止杀兔的禁令,在金朝尚属首次,是否可行尚存疑问。在世宗逝世后数年,章宗再次申明禁令,似是在世宗死后,禁止射杀前君本命属相的诏令已经丧失原有的意义和权威,捕杀兔类亦不再触犯刑条,而章宗此举或许是对此前禁令的一个重大的缓和与修正:杀兔虽已无妨,但初春时的怀孕兔仍然不得猎杀,需专出禁令加以明确,这一方面保存了重要的经济资源,另一方面,或许也表明了章宗对祖父本命属相的某种形式上的尊重。

四、金世宗与金代全真道之关系再考辨

除了对本命属相的留意外,金世宗晚年对于各种形式的宗教也青睐有加。据《金史》记载,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三月,世宗亲自参谒了新落成的香山寺,并当场赐名“大永安寺”,赐予颇丰。同年八、九月间,世宗又频繁巡幸仙洞、香林、净名、上方、中盘、天香、感化诸佛寺。对此,有研究者感慨,世宗其初曾言己“至于佛法,尤所未信”,而前后竟似判若两人㊻。实则若据前文所论世宗与各种传统信仰的关系,此一转变的发生倒并非是突如其来,而是渊源有自。然对于西方之教,世宗言其“尤所未信”,或非违心之语,故大定二十六年的频繁巡幸和参谒,与本命信仰一样,确实意味着世宗晚年心态某种微妙变化。笔者认为,这种变化也许与前一年留守皇太子完颜允恭的突然病逝有关。

于是,晚年丧储的世宗草草结束上京之行后,似乎愈加依赖于宗教而非仅仅是传统民间信仰与禁忌来求得安慰,他不仅频繁参谒佛寺,与名流大德过从甚密,且两次召见了当时方兴未艾的全真教的重要人物王处一和丘处机。王处一和丘处机的赴召,是早期全真道教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治全真道史者多耳熟能详: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王处一被召至京,命居天长观,世宗亲问以卫生、为治之道㊼。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春,丘处机亦应召进京,世宗为建庵于万宁宫西。五月,世宗召见丘处机于长松岛,问以养生之术。秋七月又再度召见。丘处机为“剖天人之理”,并进词五首,“颇惬宸衷,薄暮言归”。次日,世宗即令近侍以金盘承仙桃赐之。八月,丘处机请还山,世宗还以钱十万缗赐之㊼。

对于世宗频繁召见全真道要人的原因,论者多以为是金廷出于政治考虑,需要笼络势力渐大的新道教;同时,世宗晚年“色欲过节”,身体极度虚弱,也希望藉此获取长生之方㊾。这两种分析,前者颇得其实,然后者的主要依据多为全真教一方的记载,值得商榷。言世宗“色欲过节”或“纵欲过度”,主要依据《道藏》中所存《玄风庆会录》及《清和真人北游语录》之记载。这两种史料记载了丘处机回忆被世宗召见时的情形,其一:

昔金国世宗皇帝即位之十年,色欲过节,不胜衰惫,每朝会,二人掖行之。自是博访高道,求保养之方。亦尝请余问修真之道,余如前说;自后身体康强,行步如故,凡在位三十年升遐。㊿

另一言:

俺于大定间入见时,进词毕,承旨求道,俺心许传谷神一章……然必持戒七日而后可,曰:不能。减至五日,又曰:不能。又减至三日,近侍犹以为难,遂止。[51]

其实,丘处机言世宗“色欲过节,不胜衰惫”,连行动居然都需人“掖行之”,而服膺其修真之道后,“身体康强,行步如故”,明显是传教之徒骇人耳目的故伎。杨讷先生已指出,丘处机被世宗征召是大定二十八年,而次年春世宗即驾崩,上述言论难免有欺诳之嫌[52]。赵卫东先生则持相反的观点,然其反驳杨说之诸理由,除诉诸丘处机个人品性一条可暂且不予深考外,其余两条 (一以为《清和真人北游语录》中所言“亦尝请余问修真之道,余如前说”一句应为插入语,今当置于括号内读之;一以为,若丘处机对成吉思汗果有此语,耶律楚材不容不知,既然其《西游录》所列十大“罪状”并无此条,当为实情无疑)则似难成立[53]。其实,欲验丘处机此言是否为欺诳之辞,正应求诸金代史籍。就所引《玄风庆会录》之记载而言,丘处机言“世宗即位之十年”,若非误忆,则为大定十年(1170年)前后,而《金史·世宗纪》大定十年有如下诸条记载:

五月乙卯,如柳河川。

七月壬午,秋猎,戊戌,放围场役夫。

八月己未,至自柳河川。

……

(十月)甲寅,如霸州,冬猎。[54]

大定十一年(1171年)亦大体如是。由此可见,除正常处理政务外,世宗对于沿袭辽朝的“春水秋山”全未荒废,秋冬围猎一如往常,绝不似到了丘处机所言纵欲过度,连朝会宴享都需人搀扶的地步。相反,若丘处机所言为其进京面见之前世宗的情形,则又可见大定二十七年的诸条记载:

(正月)庚戌,如长春宫春水。

(七月)壬子,秋猎。

八月丙戌,次双山子。

(十二月)丁丑,猎于近郊。[55]

上述与大定十年实无太多差异。事实上,金世宗一贯留心射猎讲武,巡幸围猎几乎岁岁不废,可见本自身体康强、精力旺盛,寿考乃超过其储君允恭,其晚年诉诸神道,部分诚然是因年事已高导致身体机能的减弱,但更重要的原因当从他本人的心理中去探寻。何况若世宗在位中期果然耽于声色,以至“不胜衰惫”,行动不便,直海陵王之不若,《世宗实录》或无记载,金代及南宋的其他史料不容不见,金末诸史家不容不知,刘祁亦断不至言其“天资仁厚,善于守成”且“躬自俭约”[56]。至于耶律晋卿在《西游录》中不言丘处机举世宗之事欺诳成吉思汗,一是其已于《录》中再三言及全真之“出神入梦”居然为“彼宗之深谈”、“彼宗之极理”,有“识者闻之,未尝不绝倒”之语,又于十大“不满”其二讥刺丘处机“对上以徽宗梦游神霄之事”[57],此所谓举其大以明其小。况晋卿为契丹世家,虽未必视亡金为寇仇[58],对于残酷镇压契丹民族起义的金世宗恐殊无好感,即或知之,未必肯专为世宗辨诬耳。至于全真教背景更加深厚的《清和真人北游语录》,其作为史料可信程当要更低一些,何况据其记载,丘处机乃要求66岁高龄之老者,持守全真教之戒律,抛开民族和文化上的隔阂不谈,在生理上也绝不简单,故“近侍犹以为难”,并非不合情理,非必与“色欲过节”扯上关系。步入暮年的金世宗不但开始修身养性[59],且频繁召见太一、全真道人士,问以“养生”、“摄生”之道[60],还与玄玉悟禅师诗词唱和,以示精神寄托[61],故希求长寿延年之术或有之,言其“色欲过节”,就未免有厚诬世宗之嫌了。

事实上,因作为最高统治者的金世宗多次召见全真教要人,无论其晤面所谈为何,对于艰难谋求发展的新道教而言,其必以此为传教立说之阶,大肆铺陈渲染,故由此而存留下的诸史料,必得其他史料为证,方可凭信。从另一方面来看,金世宗晚年的迷信思想虽愈加严重,终其之世,金廷在政治上对于民间新兴宗教势力的压制却不曾放松[62]。也可以说,世宗由早年好道术,到晚年对释道二教的亲近,无论是为了政治还是为了养生延寿,主要都还出于比较功利的动机。

五、余 论

金世宗即位之初即可谓“好鬼神,多忌讳”[63],对神仙道术、传统迷信与禁忌颇为在意,晚年则因年事已高,加之暮年丧储,政事亦多拂意,心力交瘁,故更加公开地亲近释道一流,希求修身养性保命延年之道,以上从诸多方面论证了世宗这一心态的演变过程。事实上,还有一些史料或实物也可能与世宗的“好道术”性格有关。例如,金世宗中后期铸造的“大定通宝”钱,有小平、折二等数种。其中,小平钱有一种比较特殊的版式,即背“申”和背“酉”钱,在泉界颇有争议。有学者认为“申”、“酉”乃是纪年,即金代仿南宋淳熙之制,在钱背铸明年份[64]。近年来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单用地支纪年,为泉史所罕见,而在十二地支与五行相配的系统中,申、酉属金,铸在钱币上可能代表金朝国号;同时,钱的背文、面文连读,可作“金国大定”或“大定金国”,加上钱的外方内圆,“乾坤气象里阴阳完整,五行运转”,预示着大金的“吉利祚运”[65]。笔者认为,前说以钱背文之申、酉为纪年者,多引南宋淳熙之例,但淳熙七年后钱币所铸纪年,似以大写“柒”、“捌”等汉字表示,并非地支,故阴阳五行说或有一定合理性,此举和大定九年讳“销金”为“明金”宗旨相似,联系前文分析的世宗迷信性格来看,是完全有可能的。《大金国志》与《三朝北盟汇编》引《金虏图经》均言:“世宗立……有三事令臣下不谏,曰作乐,曰饭僧,曰围场。”[66]似乎也说明,金世宗的朝政,确实存在某些弊端。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迷信、禁忌和宗教可谓古代人生活的“常态”,故我们指出金世宗好神道之说、亲浮屠之教,并不含有道德谴责的意味。事实上,单就金源一代诸帝而言,金宣宗不但笃信“依附天文,假托占卜”的李栋、李天惠之流,还曾召全真师入宫,“问以秘术”[67]。被认为与宗教迷信较为疏远的海陵,曾以两卜得吉,遂封“料石冈神”为“灵应王”[68],又曾夜问鬼神于杨伯雄,“以释永夜倦思”[69]。从历史的大角度看,中国古代以“天之元子”的名义统治天下的皇帝,往往诉诸神道设教,如奇异外表和谶纬,一则自欺,二则欺人,以巩固自己的权威。故汉高祖就被旧史描绘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每醉卧,人“见其上常有龙”[70]。《金史》则言金世宗不但“体貌奇伟,美须髯,长过其腹”,且胸间也有“七子如北斗形”,一日方寝,还“有红光照室,及黄龙见于寝室上”,可见金世宗也未免于此俗[71]。同样,中国历代不信神佛的皇帝实是罕见,只是迷信的程度有别而已,金世宗作为一个濡染华风的女真帝王,自不例外,毋庸苛求。然而,另一方面,在儒家政治伦理的背景下,作为封建王朝权力至高象征的帝王,又需要遵守一定的“君道”[72],而那些可能对正统政治秩序构成威胁的宗教,或被视为异端邪说而遭排挤打压[73],君主若过分亲近这些宗教和迷信,若梁武帝、宋徽宗者,往往容易遭到旧史家的批判,因而也可以被视一种“非常态”。在这一“常态”与“非常态”之间,往往多包含着关于帝王本人性格与心态,乃至一朝一代的风俗、信仰之兴衰沉降等诸多关键,“金世宗好道术”问题自属其中之一,故笔者不惮学识谫陋,略为考证如上。

注:本文写作得到北京师范大学古籍院魏崇武先生与北京大学历史学院张帆先生的帮助指点,谨致谢忱!

注 释:

①[56]〔金〕刘祁:《归潜志》卷第12,中华书局1983年,第136页。

②参见宋德金《二十世纪中国辽金史研究》,《辽金论稿》,湖北教育出版社,第378~379页;又李锡厚等《辽西夏金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9~280页。

③ 崔文印:《<大金国志初探>1987》,《史学研究》1982年第7期,又参见氏著《略论金海陵王完颜亮的评价问题》,《辽金史论集》第一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④朱子方:《金世宗简论》,《东北地方史研究》1990年第2期。近年来史学界对完颜亮的评价肯定的成分有所增加,参见刘肃勇《完颜亮改革及其历史地位》,《北方文物》2011年第2期。

⑤刘浦江:《女真的汉化道路与大金帝国的覆亡》,《国学研究》第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⑥如刘肃勇先生的《金世宗评传》,是国内目前出版的唯一的金世宗传记,其叙金世宗与两三位释道人物的交游也仅用了全书末尾的数行笔墨(《金世宗评传》,三秦出版社1977年,下同,第152~153页)。

⑦详见本文第四节。

⑧朱仲玉:《金史试析》,《文史知识》1984年第4期。

⑨《金史》卷91《敬嗣晖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下同,第2029页。

⑩《金史》卷92《徒单克宁传》,第2050页。

⑪〔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⑫《金史》卷56《百官志二》,第1257页。

⑬⑮王明荪:《金修国史及金史源流》,《书目季刊》1988年6月第22卷第1期。

⑭〔清〕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26“金史”条“钱氏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471页。

⑯《金史》卷95《张万公传》,第2012~2103页。

⑰ 毛汶:《<金史>评议》,《国学论衡》1933年第2期。又见唐兆梅:《<金史>研究》,《古籍整理学刊》1992年第5期。

⑱㊱[55]《金史》卷8《世宗纪下》,第204页。

⑲㉚[54]《金史》卷6《世宗纪上》,第138页;第144页;第147页。

⑳[68]《金史》卷5《海陵纪》。

㉑参见《金史》卷6《世宗纪上》,大定六年四月甲戌朔条,第137页。

㉒《金史》卷45《刑志》,第1017页。

㉓〔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证:《大金国志校证》 (下),中华书局1986年,下同,第501页。

㉔改迁墓葬的这两条史料,崔文印先生论世宗迷信“旺气”之说时业已及之。参见《略论金海陵王完颜亮的评价问题》,《辽金史论集》第一辑。

㉕《金史》卷6《世宗纪上》。按:“销金”一词在宋元时期多指在物品上嵌金线或洒金粉,《金史》中应作“销金”者亦多改作“明金”,当是大定以后所改正及沿用。

㉖《金史》卷137《逆臣·秉德》,第2819页。

㉗《金史》卷7《世宗纪中》,第174页。

㉘刘浦江:《女真的汉化道路与大金帝国的覆亡》,《国学研究》第7卷。

㉙《金史》卷96《梁襄传》,第2136页。

㉛《金史》卷97《刘玑传》,第2158页。

㉜《金史》卷105《王翛传》,第2315页。

㉝宋德金:《说本命年》,《学林漫录》十五集,中华书局2000年。

㉞关于另一个特殊的本命习俗“本命日”在金元以来的变迁,参见张帆:《元朝皇帝的本命日——兼论中国古代“本命日”禁忌的源流》,《元史论丛》第十二辑,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

㉟《金史》卷96《黄久约传》,第2123页。

㊲〔清〕施国祁:《金史详校》卷1,《丛书集成初编》本,上册,第40页。

㊳刘肃勇:《金世宗对金源故地走兽的保护》,《黑河学刊》1987年第1期。

㊴《金史》卷7《世宗纪上》、《金史》卷8《世宗纪下》,第144页、190页。

㊵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上册)卷1《孟春纪》,中国书店1985年,第5页。

㊶〔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7《尚书工部》,中华书局1992年,第225页。

㊷《金史》卷30《礼志三》。

㊸《金史》卷5《海陵纪》,贞元元年(1153年)八月条,“禁中都路捕射麞兔”。

㊹《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7记载,庆历五年(1045年)冬十月,宋仁宗猎于杨邨获獐兔,特意遣使以所获驰荐太庙,可见獐兔的珍贵(《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华书局2004年第2版,第7册,第3804页)。〔宋〕苏轼:《记南兔毫》亦云:“余在北方食麞兔,极美,及来两浙江淮,此物稀少,宜其益珍。每得食,率少味,及微腥,有鱼虾气。聚其皮数十,以易笔于都下。皆云此南兔,不经霜雪,毫漫不可用。乃知此物本不产陂泽间也。”(《苏轼文集》第五册卷70,“题跋”,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

㊺《金史》卷82《海陵诸子传》,第1853页。

㊻[61]刘肃勇:《金世宗评传》,第152页;第153页。

㊼卿希泰主编:《道教史》 (第三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下同;郭旃:《全真道的兴起及其与金王朝的关系》,《世界宗教研究》1983年第3期。

㊼唐代剑:《王喆、丘处机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下同,第163~164页。

㊾参见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第44页;又,赵卫东:《金元全真道史论》,齐鲁书社2010年,下同,第131~136页,唐代剑:《王喆、丘处机评传》,第163~164页。

㊿〔元〕耶律楚材:《玄风庆会录》,见党宝海译注《长春真人西游记》“附录”,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0页。

[51]《清和真人北游语录》卷3《道藏》第33册,第170页。

[52]杨讷:《丘处机“一言止杀”再辩伪》,《中华文史论丛》总第八十五辑。

[53]参见赵卫东:《金元全真道史论》,第六章《丘处机“一言止杀”辨正》。

[57]〔元〕耶律楚材撰,向达校注《西游录》,中华书局2000年,第15页。

[58]刘晓:《耶律楚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59~62页。

[59]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十一月,世宗对侍臣有“凡修身者,喜怒不可太极,怒极则心劳,喜极则气散,得中甚难,是故节其喜怒,以思安身。今宫中一岁未尝责罚人也”之语(见《金史》卷8《世宗纪下》,第202页)。

[60] 赵卫东:《金元全真道史论》,第131~136页。

[62]参见陈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官府之猜疑第九”,《民国丛书》本。

[63]《宋书》言宋明帝刘彧语。

[64]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04页。

[65]林染:《阴阳五行学说和大定通宝》,《陕西金融》1999年第5号;薛玉树:《大定通宝背申酉钱》,《内蒙古金融研究》2003年S2期。

[66]〔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证:《大金国志校证》 (下),第521页。按崔校,“令臣下不谏”,《汇编》所引《图经》作“令臣下谏”,然不论是否令谏,对间接反映出的问题的实质并无影响。

[67]分见《金史》卷104《完颜宇传》、卷119《乌古论镐传》,第2301~2302、2602页。

[69]《金史》卷105《杨伯雄传》,第2318页。

[70]周良霄:《皇帝与皇权》 (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1页。

[71]《金史》卷6《世宗纪上》。这些“龙兴”之前的记载尤其值得玩味的是,对于世宗的奇异外表和谶纬的描述在金朝诸帝中只有太祖阿骨打的“五色云气”勉强可与比肩,至于即位前的金宣宗,则但云其“所至著祥异”而已(《金史》卷14《宣宗上》),其他帝纪大多较平易。这可能与世宗得位的方式较为特殊有一定关系,当然,就本文而言,也不排除世宗本人的心理因素影响这种可能。

[72]参见周良霄:《皇帝与皇权》 (增订本),第三章《道与术——皇帝的道德标准与治术运用》。

[73]赵旭东:《厚风俗与禁异端——读荷兰汉学家高延<中国的教派与宗教骚乱>偶得》,《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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