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的诗歌传统与“苏格兰乔叟派诗人”
2012-08-15曹航
曹 航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083)
苏格兰的诗歌传统与“苏格兰乔叟派诗人”
曹 航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083)
苏格兰的诗歌历史虽然源远流长,但真正能代表苏格兰诗歌传统的诗歌风格要迟至13、14世纪才得以萌发,其诗歌传统的确立则在15和16世纪,苏格兰的诗人们在乔叟和李德盖特等同胞诗人们的影响下,创作出了形式多样、内容上独具苏格兰特色的诗歌作品。他们创建的苏格兰诗歌传统特色有两大标志:形式上的乔叟派,内容上旗帜鲜明的苏格兰本土性特征与其形式多样的诗歌表现形式的高度统一。“苏格兰乔叟派诗人”将乔叟的真传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其独具特色的创作,为苏格兰诗歌传统的奠定和开拓作出了重要贡献。
苏格兰乔叟派诗人;乔叟;苏格兰
苏格兰的诗歌历史源远流长。由于受到北欧口头文学和其后风行的拉丁语文学作品的影响,其早期的作品,无论在诗歌的形式,还是内容上,都还不具备鲜明的苏格兰风格。始自13、14世纪,苏格兰地区出现了诗歌形式上风格迥然,内容上反映苏格兰历史风貌、文化习俗和歌颂苏格兰历史人物的苏格兰语的诗歌作品,但这些作品在数量上却仍是极其有限。苏格兰诗歌传统的逐步确立,与15、16世纪“苏格兰乔叟派诗人”(Scottish Chaucerian poets)的出现关系密切。这群苏格兰的乔叟的崇拜者将乔叟视为楷模,他们揣摩和整理乔叟的诗作,模仿并研究他的诗艺,其所写所吟,不仅将乔叟之真传继承了下来,还将他未竟的事业生发开去。他们直接沿用乔叟所创的诗风进行创作。其创作活动,从起始时的一种民间时尚,逐渐转化为一种在英伦大地上持续长达2个多世纪,且极富内涵的文学现象。于是,经过了几代诗人的努力,一种诗歌形式上的“乔叟派”、诗歌内容反映苏格兰人民精神需求的苏格兰诗歌终于面世。
本文拟从“苏格兰诗歌传统雏形的出现”和“‘苏格兰乔叟派诗人’对苏格兰诗歌传统的建立所作之贡献”两个方面,探讨苏格兰诗歌传统与“乔叟派诗人”的文学特点和其自身所具的文学魅力,兼论其对英国文学发展的历史贡献。
一、苏格兰诗歌传统雏形的出现
(一)诗歌表现形式的脱变与突破
虽然真正具有鲜明苏格兰风格的诗人及其作品的大量出现,要等到公元15、16世纪“苏格兰乔叟派诗人”的相继脱颖而出,但远在这些诗人登台亮相之前,苏格兰的诗坛就已经出现了预示这一变化临近的前奏。13世纪初,用盖尔语创作的赞美领主的颂歌和民谣,逐渐开始取代始于7世纪前后,并流行于其后五六个世纪的拉丁语赞美诗。其后,以苏格兰语、英语、盖尔语创作的诗歌渐渐开始风行起来。11世纪后,盛行于苏格兰的上述三种语言所创诗歌的歌颂对象,渐渐地从虚无转向现实,从宗教转向了现世。与此同时,头韵体(alliteration)诗歌曾经一统天下的格局,也开始受到了法语和意大利语诗歌形式的影响,从而分化出灵活而多样的诗歌体裁。苏格兰诗歌在内容题材与表现形式上的脱变与突破,与当时的英伦三岛,乃至欧洲大陆文学发展的轨迹正相契合。于是,一种形式上仿效欧陆诗歌,内容上具有苏格兰特质的诗歌雏形开始破土问世,此间的一个范例,便是一首1286年问世的悼念国王亚历山大三世的八行抒情小诗,诗云:
Sen Alexander our king wes deid, 亚历山大我们的国王逝去了,
That Scotland left in luf and lee, 他曾把苏格兰带入爱与法制,
Away wes sonse of aill and breid, 我们再也没有足够的麦酒和面包,
Of wine and wax,of gamin and glee. 果酒和蜡烛,游戏和欢乐。
The gold wes changit all in leid, 黄金全都变成了黑铅,
The frute falyeit on everilk tree. 果树再也结不出果实。
Christ succour Scotland and remeid, 基督拯救苏格兰并医治,
That stad in perplexitie[1]. 这个国家于危难之中。此诗作者不详,疑为一游吟诗人所作。其创作年代,断为1286年无疑。是年,亚历山大三世意外坠马身亡,苏格兰举国哀悼。这一当时人们口耳相传的诗歌,后被苏格兰著名诗人、《苏格兰最初时期编年史》(Orygynale Cronykil of Scotland)的作者温棠(Andrew Wyntoun,亦 Andrew of Wyntoun,c.1350—c.1423)笔录并集入其著。此诗在苏格兰诗歌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原因,见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此作将域外诗歌艺术的形式,成功地加以归化,由此拓展了苏格兰诗歌的表达形式;这种借鉴性的尝试,为苏格兰诗歌既有的表达形式增添了新的途径。全诗八个诗行中,有四句依然带有早年盛行的头韵体诗歌的特点(luf and lee,wine and wax,gamin and glee,frute falyeit,succour Scotland),但押头韵的数量,与早年的诗歌相比,已见削弱。五者之中,前三者是往昔诗歌中常见的固定搭配,且其在诗歌中的位置,皆用于对句之第二句这一相对次要的语位;再者,后两者在相邻两个诗行的叠加式排列,将诗中的情绪引入了高潮。此外,四步抑扬格(iambic tetrameter)的借用,及其“ABAB”形式的隔行交互押韵,兼具头韵与尾韵的双重音韵效果。上述手法的成功运用,不仅丰富了诗歌形式的新意,也有助于烘托诗人的内在情感:
—' —' —''————'
Christ succour Scotland and remeid
—' —' —' —'
That stad in perplexitie.
诗中韵律、音步和押韵格式上的创新,显而易见受到了早期法语诗歌的影响,兼具13世纪的西西里诗派诗人连蒂尼(Giacomo da Lentini)十四行诗的余风,读来更具抒情特质。将欧洲大陆诗歌艺术上新的表现形式成功地加以归化,以建立符合苏格兰人精神需要的诗歌传统,是后来16世纪“苏格兰乔叟派诗人”的历史功绩。但是,这首预示苏格兰诗歌日后发展方向和趋势的小诗出现的时间,要先于这种趋势的出现达两百年之久,足见其作为先驱的历史地位。这位苏格兰无名诗人的创作,为后继诗人的努力奠定了一个方向,更为日后苏格兰诗歌传统的确立,作出了难能可贵的尝试。
第二,这首短诗内容上的苏格兰本土性特征与其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使其成为苏格兰诗歌艺术发展史上难得一见的珍品。9世纪上半叶苏格兰王国逐渐形成后,它与周边的英格兰、爱尔兰和欧洲大陆的法国和挪威等王国因历史上形成的错综复杂的联盟、王室婚姻,及其造成的各自对领土和政治上的需要而战争不断。期间虽不乏深入人心、且能流传下来的优秀诗歌作品,但16世纪以前的苏格兰的诗歌内容,并不具备语言上和内容上高度统一的苏格兰的文化特质:阿尔巴纳赫(Gillebríghde Albanach,fl.1200—1230)1218年前后根据其亲身经历创作的《进军达米埃塔》(Heading for Damietta)虽以苏格兰语写成,但其主题所展现的,却是第五次十字军东征失败的历史片段;12世纪和13世纪出现的《福格斯传奇》(Roman de Fergus)和《苏麦来之死》(Carmen de morte Sumerledi)分别用古法语和拉丁语写作,前者是带有法国浪漫传奇色彩的亚瑟王故事的翻版,后者再现了1164年格拉斯哥市民在大主教赫伯特的领导下,大败敌军并击毙苏麦来的真实历史。因此,在当时苏格兰诗风走向举棋不定的历史条件下,这首表现苏格兰主题,且在诗歌形式上达到完美的短诗的问世,确是不同寻常。诗中虽因“succour”“remeid”“perplexitie”等外来词的运用而使之带有法诗余韵,然其四步抑扬格造就的新的音韵之美,对传统押头韵手法的继承性创新,以及诗人倾注其中的情感之真,与其崭新的诗歌呈现形式,使它具备了不同寻常的艺术价值。这位无名诗人当年的所为,与日后乔叟借鉴、引用和归化外来诗歌所作的历史贡献,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它的出现,为日后苏格兰诗歌特质的确定和完善,提供了一个范本。
人们在论及英国早期诗歌时,经常会习惯性地沿用西方一个多世纪以前的研究发现,认为头韵体诗歌恰是英国早期诗歌的一个显著特征,从而忽略了这种来自北欧的诗歌特征,不仅是英格兰,而且几乎是所有欧洲早期诗歌的一个普遍特点。同样,将押头韵视作苏格兰诗歌的一个特质,显然缺乏对苏格兰诗歌特有属性的深刻认识。中世纪后期的14至15世纪,苏格兰通行的苏格兰语与当时英格兰通行的中古英语伦敦方言,皆源自古英语(Old English)。古英语就实质而论,乃是日耳曼语的一个分支,因而其铿锵有力的头韵特征,在从它生发开去的上述两种方言中留下了坚固的痕迹,以至于早年用盖尔语和爱尔兰语创作的诗歌作品中,头韵的使用成了一个压倒性的特征。然而,公元13世纪后,苏格兰语的诗歌中出现了尾韵与头韵并存的现象。同时,先前过分注重头韵的现象开始分化。当时苏格兰语诗歌在民族文学继承方面的两个鲜明的新的特点,逐渐开始在诗歌的形式和内容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首先,在诗歌形式方面,是苏格兰语尾韵体诗歌的悄然兴起。在苏格兰,尾韵体原本只存在于拉丁语诗歌之中。这一变化,昭示着一种新的苏格兰语诗歌形式的问世。始自公元7世纪苏格兰诗歌诞生以来,拉丁语诗歌与盖尔语、苏格兰语和英语创作的诗歌在风格上泾渭分明:拉丁语词尾严格的曲折变化,名词丰富的形态变化和相对固定的末尾重音规则,使这类诗歌读来尽显雍容华贵,端庄矜持;而英国的上述两种方言,苏格兰语、盖尔语与英语在语法和用法上彼此接近,且由于它们三者与日耳曼语言的主从关系,其非重读音节的母音常被省略,且重音多落于词根词干之上,因而诗歌读来质朴感人,形象生动。苏格兰诗人们在保留原先读来局促张扬、紧张亢奋的头韵体诗歌的同时,开始琢磨一种节奏相对沉着舒缓,读来婀娜抒情、有条不紊,且不失豪迈气势的新潮的尾韵体诗歌。这两种诗体彼此结合的可能性早就存在,只是由于中世纪前半期森严的等级划分而可望难及。但是到了14世纪前后,这一变化的突然出现,却是一个历史的必然。个中的原因,据多数学者的论述,与11世纪威廉一世率诺曼人征服英国后法语的普及似有关系。而笔者认为,法语的普及,乃至中世纪拉丁文盛行的因素固然重要,但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恐怕还是因为后来乔叟对欧洲大陆的法语诗歌和意大利语诗歌的译介及其创作对苏格兰诗人们产生的直接影响。这一新潮的诗歌体的引入和创建,及由此带来的更为多样化的诗歌表现的内容,极大地丰富了苏格兰诗歌的文学内涵,同时也为真正意义上的苏格兰诗歌形式的诞生奠定了一个基础。
(二)题材上苏格兰民族主义主题的反复出现
再从内容上论,苏格兰诗歌固然不乏有关宫廷生活、歌功颂德、宗教教义、道德规劝、揭露暴政、嬉戏逗乐或男欢女爱等他族诗歌文学中常见的歌咏主题,但在13世纪后期,尤其是从14世纪开始,苏格兰诗歌中反复出现的一个别于其他的一个重要主题,是讴歌人民英勇抵抗外来的侵略。正是这一鲜明的民族主义主题,构成了苏格兰民族诗歌的一个重要特征。14世纪苏格兰最为重要的诗歌作品,是阿伯丁郡副主教约翰·巴伯(John Barbour,c.1320—1395)的长篇叙事诗《布鲁斯》(The Brus,1375)。此作采用八音节偶句,长13,550诗行,歌颂苏格兰第一次独立战争时期(1296—1328)苏格兰王位继承人罗伯特·布鲁斯一世(1274—1329)和苏格兰骑士詹姆斯·道格拉斯(c.1286—1330)亲率苏格兰人以少胜多,大败英格兰入侵者,并最终赢得国家独立的英雄事迹。诗中对1314年英格兰与苏格兰之间的决定性战役班诺克本之战(Battle of Bannockburn)的描写尤为壮观。虽然诗中所述不乏作者丰富想象的发挥,其所呈现的人物和故事发展的情节与历史的真相略有相悖,但诗中所贯穿的,是苏格兰人民不惧强敌、为民族独立奋勇献身的共同感情。作品面世后大受欢迎。此作后来成了日后苏格兰民族颂扬爱国主义以抵御外来侵略势力的民族精神诗歌的基本基调。
苏格兰诗歌中宣扬爱国主义主题的集大成者,是诗人哈利的《华莱士》。公元15世纪,盲人游吟诗人哈利(Blind Hary,亦作Henry the Minstrel,c.1440—1492)怀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以其良好的文学修养和丰富的想象,创作出了《埃尔德斯利的骑士,威廉·华莱士爵士的业绩》(The Acts and Deeds of Sir William Wallace,Knight of Elderslie)①,颂扬距当时172年前苏格兰第一次独立战争期间的民族英雄华莱士(William Wallace,?—1305)率众奋力抗击英格兰入侵者,并在被俘后宁死不屈,被押赴刑场时视死如归,最后英勇就义的故事。这部恢弘巨制的史诗计12,000诗行,共12卷。它在艺术上的成就,超越了苏格兰同类主题的其他诗歌作品,因而,这部诗作曾一度被公认为是后来除《圣经》以外抄本数量占据第二位的作品。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13世纪以前的苏格兰诗歌尚不具备真正意义上旗帜鲜明的苏格兰特质。那时,即便是盎格鲁人使用的低地苏格兰语,抑或是诺森布里亚的英语方言,两者毕竟只是英伦三岛通用的普通方言,其诗歌创作,也并未出现任何与英伦其他方言文学相异的文学特质。然而,就在中世纪即将走向尽头,文艺复兴的曙光即将到来之时,苏格兰的一大批诗人站在了历史的前沿,他们不仅继承了苏格兰文学的优秀传统,还以其丰富的创作实践,将这一传统发扬光大。于是,其作以一种全新的文学形式及其显著的地域特色,共同造就了苏格兰诗歌传统,进而为英国文学的繁荣,作出了一份贡献。
二、“苏格兰乔叟派诗人”对苏格兰诗歌传统的奠定和开拓
15世纪是苏格兰诗人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世纪②,先后有众多的苏格兰诗人受到了乔叟诗歌的启发和影响,创作出了别具一格的苏格兰诗歌文学作品。乔叟(c.1343—1400)对苏格兰诗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传统英语诗歌形式的大胆尝试和拓展。乔叟在模仿、学习和梳理法语诗歌和意大利语诗歌的基础上,将法语诗歌中的八音节双韵体(octosyllabic couplet)成功地移植到了英语。同时,他还将意大利诗歌八行诗节(ottava rima)改造成英语御制七行诗体(rhyme royal),并借鉴性地用于《特洛勒斯与克里塞德》(Troilus and Criseyde)、《众鸟之会》(Parlement of Foules)、《坎特伯雷故事》(The Canterbury Tales)中的4个故事③及一些短诗的创作中,获得了成功,并因此丰富了英诗的表达形式,从而引发了由形式的改进所促成的诗歌内容和诗歌风格的变化。此外,乔叟在英诗形式创新中的最大的贡献,是他奠定了五音步抑扬格双韵体(iambic pentameter couplet)这一极具英语表现力的诗歌形式。这一形式的诞生,为日后英诗的不断成熟与发展,开创了一个传统。除了诗歌形式上的探索创新,乔叟还善于将法语和意大利语诗歌的风格和创作元素化为己用,并致力于将域外的诗歌作品进行本土化的改编。其所作所为,为当时乃至后来的诗人提供了一个先例,也引领了新时代的文学潮流。
14世纪的最后10年至16世纪初,文人学者阅读乔叟,研究乔叟,成了英伦上下的一种时尚;而对无力购买乔诗抄本,或目不识丁的普罗大众,围坐在火炉旁倾听用本土的方言朗诵或口授带有异域色彩的本土故事,亦是一种全新的享受。诗歌受众的不断扩大与普及,激发了诗人们的创作活动。公元15和16世纪,在英伦南方的英格兰,当时曾经风靡其时,各领风骚的“乔叟派诗人”,主要有李德盖特(John Lydgate of Bury,c.1370—c.1451),高尔(John Gower,1330—1408),霍克立夫(Thomas Hoccleve,亦 Occleve,c.1368—1426),阿斯比(George Ashby,c.1390—1475),布拉德修(Henry Bradshaw,c.1450—1513),利普莱(George Ripley,c.1415—1490),诺顿(Thomas Norton,c.1433—c.1513),布肯阿姆(Osbern Bokenam c.1393—c.1463)。几乎是在同一时期,英伦北方的苏格兰诗人也不甘寂寞。他们多自称为“乔叟的继承者”,或被世人尊为“苏格兰乔叟派诗人”而心甘情愿地被纳入了乔叟的门派。当时,这一类苏格兰诗人中的佼佼者,有詹姆斯一世(James I of Scotland,1394—1437),亨利森(Robert Henryson,1430—1506),邓巴(William Dunbar,c.1460—c.1512),道格拉斯 Gavin Douglas(c.1474—1522),肯尼迪(Walter Kennedy,c.1455—c.1518)等。“苏格兰乔叟派诗人”④这一提法的学术性姑且不论,但乔叟对上述诗人的影响之大,却是有目共睹。他们各自为阵的创作活动,及其颇具苏格兰文化特色、兼具当时欧洲大陆文学思潮的诗歌作品,使英伦上下为之一新,更让苏格兰这个原本与诗歌关系不甚紧密的地区,呈现出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史称“苏格兰诗歌的黄金年代”。
在乔叟本人和英格兰“乔叟派诗人”李德盖特和高尔的影响下,苏格兰诗人们争相开始启用乔叟的诗体,抒发其对本民族的文化、历史、传统、风俗的情怀,以及对他们引以自豪的英雄人物的讴歌,其中不乏对乔叟的颂扬之词:
O reverend Chaucere,rose of rethoris all, 哦!令人尊敬的乔叟,诗人中的玫瑰,
As in oure tong ane flour imperiall, 你是我们帝国语言的花朵,
That raise in Britane evir,quho redis rycht, 不列颠古往今来之最,你有特权,
Thou beris of makaris the tryumph riall; 享受无敌王国诗人的称号;
第253—256 诗行[2]
道格拉斯在其所翻译的《埃涅阿斯纪》第一卷的“引言”中亦对乔叟赞美有加,诗中唱道:
Venerabill Chauser,principal poet but peir, 可敬的乔叟,天下无敌的大诗人,
Hevynly trumpat,orlege and reguler, 你是上帝的标准,如沙漏和计时器,
In eloquens balmy cundyt and dyall, 你雄辩之精湛,像水渠,像日晷,
Mylky fontane,cleir strand and roys ryall 生命之泉,犹如神奇的水流,为王国添彩
Of fresch endyte,throu Albion iland braid... 那是你全新的创作,在全英伦三岛……
第339—343 诗行[3]
被认为是由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所作的自传体讽喻长诗《国王之书》(The King’s Quair),也可上溯至大约15世纪初。稍后的罗伯特·亨利森以其三部力作享誉英伦,其中的《伊索道德寓言》(The Morall Fabillis of Esope the Phrygian)、《克里塞德的遗言》(The Testament of Cresseid)是当时的两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诗作,作品中弥漫着乔叟的巨大影响。威廉·邓巴一般被认为是其时代最有成就的诗人,被历来的文学评论界称为“北方的乔叟”。加文·道格拉斯著有风格独特的讽喻诗歌,并全文翻译了《埃涅阿斯纪》,其“前言”写得十分精彩。最后一位“苏格兰乔叟派诗人”大卫·林赛爵士(David Lyndsay)亦被称为苏格兰第一位现代诗人。以下笔者选择其中的两位,就本文的主题,简要论述他们作为“苏格兰乔叟派诗人”的文学成就。
詹姆斯一世是久负盛名的苏格兰大文豪,苏格兰文学最早期的重要作品《国王之书》(The King’s Quair)的作者。虽然时有学者对这部作品作者的归属提出质疑,但至今尚无支撑质疑的确切证据。一般认为,《国王之书》创作于詹姆斯被囚禁的18年(1402—1420)间。这一寓体长诗的出现,预示着苏格兰文学史上一个新的时期的来临。该作采用了乔叟始创的五音步御制七行诗体,韵脚安排为ABABBCC;全诗总长为1,379行,分为197个诗节。詹姆斯一世将这一带有鲜明的乔叟风格的诗歌形式纳为己用,使诗歌的形式为之一新。就形式而论,《国王之书》当属梦境寓体诗。通篇的主题,乃是阐述命运无常,展现爱情之欢愉。这种诗歌形式,乃至这类诗歌的表现主题与14世纪后开始流行于欧洲大陆的法语梦境诗正相契合,詹姆斯一世之所为,也与乔叟生前一度竭力模仿和改造法语梦境诗的努力多有相似。虽然诗歌情节安排的整体性上尚缺乏连贯,且这两个互不相干,且互见冲突的主题的并置,也易使该作读来似有拼凑之嫌,但诗歌的寓意,在当时的苏格兰,确实令人刮目相看。再就诗歌的内容而论,《国王之书》乃转述他人诗作的情节,通篇的意境中,一概弥漫着《玫瑰传奇》和《骑士的故事》气氛,包括细节,也几乎全部出自这部法语作品本身或他人——如乔叟等人——的转述。不过,从语言特色到情节的出处,皆彰示此作更像是在直接模仿乔叟的移译。然而尽管如此,《国王之书》还是得到了苏格兰人乃至英格兰人的高度认可,其文学成就被公认为在乔叟派诗人作品中首屈一指,甚至有人认为,这部作品的整体艺术性,超越了作为其出处的法语和意大利文本的文学成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此作不妨可以视为过往英伦类似情节作品的一个别具一格的另类权威修订本。
与詹姆斯一世一样,罗伯特·亨利森的创作同样继承和发展了乔叟的衣钵。他用一种曾一度成为苏格兰通用语言的苏格兰中部方言进行创作。罗伯特的主要作品,除了《伊索道德寓言》《克里塞德的遗言》,还有另一部《俄尔普斯与欧律狄刻》(Orpheus and Eurydice),及短诗若干首。其中的两部代表之作,是《伊索道德寓言》和《克里塞德的遗言》。
《克里塞德的遗言》是对乔叟《特洛勒斯与克里塞德》的续写:昔日乔叟依照薄伽丘的《被爱情弄倒的人》(Il Filostrato)创作的这则故事,叙述了特洛勒斯因克里塞德的背叛,愤而寻机刺杀情敌迪奥梅德不成,最后在战场上被阿基里斯所杀的悲剧情节。亨利森效仿乔叟的御制七行诗体,动用了616个诗行,共88诗节,将本来已经结束了的故事情节向前进一步展开:情场失意的特洛勒斯重上战场,大败希腊军队,归来的途中遇见了已经失明的克里塞德而不知。此时她已被迪奥梅德抛弃,身患麻风病而沦落街头。当旁人告知她特洛勒斯先前正从她的身边凯旋而归,于是她悲愤不已,悔恨交加,随即撒手归天。亨利森的故事,保留了克里塞德的负心人角色,却让悲剧的承担者,从特洛勒斯转为悲剧的始作俑者克里塞德。虽然诗中不乏“善恶相报”的说教口吻,然字里行间,却无不透露出诗人倾注其中的人文主义关怀和崇尚正义的道德用心。
亨利森的另一首叙事诗《伊索道德寓言》呈现给读者的,是其幽默与庄重并举,寓意深刻,且带有浓重道德说教的特点。这部作品从《伊索寓言》中择取了13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均由“故事”和“教训”两部分构成。诗人采用五音步八行民谣诗体和五音步御制七行诗体交替写作,作品共2,975诗行。在诗歌形式上,亨利森也竭尽所能,以诗行变化的诗节,来辅助衬托和烘托故事的内容及其寓意。作品的开始和结尾的部分分别有四个诗节和三个诗节采用五音步八行民谣诗体,其余皆用乔叟的五音步御制七行诗体。叙述多用第一人称的口吻,颇具权威性和感染力。诗中糅合了多种艺术元素:巴伯质朴的历史观,乔叟幽默的叙事技巧及其出色的现实主义风格,以及诗人所特有的视角及其展现手段,如在人物性格及其心理刻画上的诸多细节性描写,戏剧性的语言等手法的运用,对于日常生活的关注等。上述元素的巧妙运用,在相当程度上掩盖了作品中肆意张扬的想象成分的离奇色彩。他的语言运用收放自如,诗中时时透露出苏格兰人基于其历史和传统的基本文化气息,自然也显示出其个人的生活经历,与其追求精致和崇尚高雅的文学品位。
通过对上述两位诗人及其作品基本特点的分析,不难从中看出:在乔叟逝世后的15和16世纪,苏格兰的诗人们毫不犹豫地接过了乔叟的旗帜。他们以其出色,且各具特色的作品,将乔叟开创的传统代代相传。他们不断地从乔叟的诗作中获取灵感和创作的素材,或直接取用,或蓄意阐发,或旧瓶新酒,或另起炉灶。纵然他们所写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与乔叟当年的范本逐渐相异,但文学传统的不断发展,自然需要后来者对于传统的不断突破,并不断地为之注入新的内涵。虽然“苏格兰乔叟派诗人”从17世纪初开始逐渐地陷入低谷,但上述诗人的努力,造就了苏格兰的诗歌传统,并为后来苏格兰文学的重新崛起,奠定了基础。
结论
作为英伦三岛的一个组成部分,苏格兰与英国的其他几个民族为英国文学传统的创立与不断地发扬光大,作出了各自的突出贡献。就苏格兰而言,中世纪前半期,尤其是在公元12、13世纪以前以拉丁语、盖尔语、英语、抑或苏格兰语写成,并流行其时的口头诗歌作品,多不具备其鲜明的苏格兰特色;即便是民谣,其情节和吟唱方式也多直接来自北欧。公元14世纪后期,由于受乔叟及其同时代深受其影响的英格兰诗人的影响,真正意义上的苏格兰诗人才开始纷纷亮相。他们从邻边的同胞乔叟那里接过了由他创立的文学范式和文学传统,并以其卓有成效的文学实践将其不断发扬光大。此后两百年间,一代一代的诗人们的辛勤创作,开创了苏格兰的文学传统,为苏格兰文学宝库增添了重彩,同时也让苏格兰文学作为英国文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在英国文学历史上占据了一席之地。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当15、16世纪英格兰诗坛一度出现低迷之时,苏格兰诗人们以其不俗表现及其精彩纷呈的作品,不仅填补了当时英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空白,也为英国文学的发展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注释:
①此作亦简称作《华莱士》(The Wallace)。
②1603年,苏格兰詹姆斯六世成为英格兰詹姆斯一世后将宫廷迁至伦敦,此后,苏格兰方言诗歌始现衰退。
③这四个故事分别是《律师的故事》(The Man of Law’s Tale),《女修道的故事》(The Prioress’Tale),《牛津学者的故事》(The Clerk’s Tale),《第二个女尼的故事》(The Second Nun’s Tale)。
④不过,这一站边,只是就其创作风格的总体而言。在点明苏格兰诗人们学习、模仿和紧跟乔叟的同时,可能会因此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诗人的个性特征、苏格兰诗歌的特征、以及其作所蕴含其中的苏格兰文学特质。上述特质,恰是可能掩盖在“苏格兰乔叟派诗人”名下的诗人们的灵魂所在。
[1]Scott T.The Penguin Book of Scottish Verse[M].Harmondsworth(London):Penguin,1970:59.
[2]Laing D.The Poems of William Dunbar:Vol.I[M].Edinburgh:Ballantyne and Co.Paul’s Work,1834:20.
[3]Watt L M.Douglas’s Aeneid [M].New York:AMS Press,1975:68.
The Legacy of Scottish Poetry and the Scottish Chaucerian Poets
CAO Hang
(Law School,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hanghai 200083,China)
While the Scottish literature enjoys a long history,the poetic style that truly represents the Scottish poetic tradition didn’t emerge until the 13thand 14thcentury,and the heritage of its poetic identity was established in the 15thand the 16thcentury,when the Scottish poets,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ir models of Chaucer and Lydgate,composed volumes of poetic works with the following two features that help establish the characteristic feature of what is now known as Scottish poetry,the first being imitating and following strictly the poetic forms established by Chaucer,and the second being a good combination of their variegated forms and their unique local themes.The Scottish Chaucerian poets successfully handed over and brought to a new height the literary tradition established by Chaucer and therefore made a substantial contribu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British literature with their remarkable and outstanding poetic works.
Scottish Chaucerian poets;Chaucer;Scotland
I561.072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2074(2012)04-0031-07
2012-07-01
曹航(1959-),男,上海人,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