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中英语语法教学的探索——显性与隐性语法教学
2012-08-15山东省莱芜市第一中学吕玲
山东省莱芜市第一中学 吕玲
对高中英语语法教学的探索
——显性与隐性语法教学
山东省莱芜市第一中学 吕玲
关于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法教学,国内外学者争论颇多,很多人为此做了大量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使人们对英语语法教学不断有新的认识,近年来争论的焦点落在显性与隐性语法教学优劣的比较上,本文综述了近几年来这方面的发展,并结合我国的情况作了讨论。
显性 隐性 语法教学
一、显性与隐性语法教学的界定
显性教学是指“以正式的陈述来学习语法规则”,隐性教学则指“通过接触英语,学习者理解语法和句法”(Winitz,1996: 32);Ellis(1994: 642)指出显性教学是“给学习者语法规则,然后加以练习”,隐性教学则指“学习者从所给的例子中归纳出语法规则”。
我们举个例子来实际看一下具体的区别:以名词从句为例。在显性语法教学条件下,教师先告诉学生“整个从句所起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的是名词从句”,然后再给学生举一下例子:He told me that the match had been cancelled.告诉学生句中 “that the match had been cancelled”是一个从句也起到了名词的作用因而是名词从句,再让学生做一些相关的练习;在隐性语法教学条件下,给学生提供一些包含名词从句的例子,首先要求学生试图明白句子的意思,如果学生明白了句子的意思,即使说不出语法规则,也说明它能理解名词从句的意义,然后可以再给一些含有较长名词短语的句子让学生比较异同,两种教学法各有优缺点,让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的研究。
二、相关的研究结果
在早期的研究中,Scherer and Wertheimer(1964)比较了“语法-翻译教学法”和“听说法”,结果显示:用“语法-翻译教学法”的学生在读、写方面成绩较高;而“视听法”在听、说方面成绩较高。也就是说,每种教学法的结果正是反映了这种教学法所强调的内容。
后来Smith(1970)作了更大范围的研究,称作“宾西法尼亚计划”(Pennsylvania Project),该项研究比较了三种方法:(1)“传统法”(语法-翻译法);(2)“功能-技巧法类”(本质上是 “视听法”);(3)“功能技巧法类加语法”(functional skills plus grammar)这三种方法的成绩没有明显的差异,只是“传统组”在两项阅读测试中优于另外两组;两年后,“传统组”在语法测试中仍超越了另外两组,但在口语模仿测试中表现明显较差,三组在其他测试中没有发现明显差异。
Norris和 Ortega(2001:202)对 1980年到 1998年已知的教学效果研究做了总结性调查,发现显性教学要优于隐性教学。John Burgess和Sian Etherington(2002)研究了英国EAP(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教师对语法教学的态度,研究结果显示,多数教师认识到交际课堂中语法教学的重要性,并且认为学生对显性(explicit grammar instruction)语法教学的期望更高。
三、从各个教学法流派来看两种语法教学
19世纪以前,拉丁语教学在西方国家中处于主要地位,分析语法是拉丁语教学的两大特点之一,其主要作用是训练学生的心智、提高人文素质。因其教学的主要过程是分析语法、进行翻译,故被称为“语法翻译教学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19 世纪开始,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语言教学日益受到重视,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因不能培养实用型人才而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19世纪五、六十年代,陆续出现了一些新的外语教学流派:1)19世纪八十年代的 “直接法”(The Direct Method),强调归纳性地(inductively)教语法;2)20 世纪三十年代至六十年代的 “口语法”(The Oral Approach),后期被称为 “情境法”(Situational Language Teaching),强调口语是语言的基础、注重语法的准确性、语法结构应结合句子进行讲解;3)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听说法”(Audiolingualism),主张听说领先、语法是语言的中心成分、语法结构的学习是通过词和句子结构的练习获得的;4)20世纪六十年代的“交际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CLT), 主张目的语的语法系统最好是通过交际来学习。
Krashen 和 Terrel(1983)的《自然法》(The Natural Approach)出版于1983年,吸引了广泛的兴趣,“自然法”强调意义和词汇的重要性,
从这些教学法流派来看,早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是完全的显性语法教学,“听说法”时代也是侧重于显性语法教学的,“口语法”、“情境法”、“交际法”都是侧重于隐性语法教学,而比较新的“自然法”则十分强调隐性语法教学的重要性,而从总的趋势上来看是向着隐性语法教学的方向演变的。但这些都是国外的研究成果,美国的研究是针对在美国的英语环境中教英语的,英国的研究是针对在英联邦国家的英语教学的,在像中国这样的非英语国家教语法,这些理论都不能生搬硬套,那么我们应从中吸取哪些有用的东西呢?让我们来好好思考一下。
四、讨论
大量的研究已经表明通过隐性、归纳的方式获得的语法知识对潜意识、直觉地使用语言有帮助,因此对实际交际的需要有帮助,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更认识到交际的能力培养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性,Benjamin Franklin有一句名言:“告诉我,我忘了;教给我,我记住了;让我投入的,我学会了。”(Tell me and I forget,teach me and I remember,involve me and I learn)。从这一点上说,隐性语法教学的确比显性语法教学有优势,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外语学习中母语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两种语言语法相同之处易学,相似之处易混淆,不同之处难学,对一个学习者来说不可能自己将两种语法的不同和目的语的语法特征全部找出来再去学习,碰到不理解之处就会很困惑,这时如果有老师指导则会事半功倍,而且这样学来的东西也不系统、太零散。
五、结束语
一种新的教学理论的提出是对旧教学理论弊端的修改和新教学实践的归纳总结和范畴化,每种教学理论都有它的可取之处,和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各理论之间的的界线是不明确的,强调一种教学法,并不是说全部抛弃其他,我们利用显性和隐性语法教学各自的优点。语法教学的问题目前国外争论还很大,仍在摸索,我国由于师资条件和语言环境的制约,更应该实事求是,做到有步骤和有计划地开展,不能一哄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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