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土地政策的政治诠释
2012-08-15赖宏
赖 宏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江西 井冈山 343600)
苏维埃运动时期的土地政策问题,不是单纯的土地问题。农民对于土地的迫切要求,已经发展到谁不解决土地问题,就让土地问题解决谁的严峻局面。围绕土地政策而展开的是农民问题、土地问题、中国革命、中国社会转型、国家政权与社会现代化等相互联系,涉及中国政局的重大问题。
一、苏维埃土地政策的演变
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运动时期的土地政策有一个复杂、曲折的演变过程。土地政策随党的政治策略变化而变化,并在政治方略上最终形成了土地革命路线。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甚至一直到党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主要精力放在领导城市工人运动上,农民的地位,只是被定位于“自然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1]P124之上,农民的土地问题实际上并未提上议事日程。随着对农民革命积极性认识的深化,党内开始有“在新的条件下正确地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就是复兴革命运动的希望所在”[2]P24的认识。虽然如此,1927年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运动时,只是把“耕地农有”作为理念在宣传,还没有提出可行的土地政策。
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提出,“必须要在平均享用地权的原则之下,澈底将土地再行分配,方能使土地问题解决,欲实现此步骤必须土地国有。”[3]P66但是,这个政策并没有贯彻。
中国共产党在开创、建设各块根据地后,开始推行了一些新的土地政策,并出现了从国有政策到私有政策的变化。
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在海陆丰根据地开始得到较为普遍的实现。“没收豪绅地主的一切土地,土地给耕种的农民等等,在八月间海陆丰第二次暴动时,已宣布得很普遍了。”而且,“县苏维埃政府发出土地使用证给一切得地的农民。”[4]P22
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明确规定,没收豪绅地主的土地,“即当实现土地国有”[5]P353。六大的土地政策“一个原则的更正”就在于“土地斗争的主要方式,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而不是没收一切土地”。[4]P89(由于交通不通畅,新的政策并没有及时传到各根据地。所以,1928年12月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通过的《井冈山土地法》还提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6]P211的政策。)但在土地权属问题上还是坚持土地国有政策,“共产党认为土地国有,乃消灭国内最后的封建遗迹的最坚决最澈底的办法。”[5]P353
毛泽东和朱德1929年1月率红四军主力出击赣南、闽西;4月,红四军前委在赣南颁布的《兴国土地法》体现了六大土地政策上的原则性转变。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毛泽东曾经将此称之为“一个原则的改正”,是苏维埃土地政策上的根本性转变,这使土地政策的打击对象更加精准,那就是地主阶级。“因为农民根本是受封建剥削,其他一切剥削都是附着在封建剥削上的”,在农村“不提打倒地方的口号,简直是笑话”[4]P178。
这时的土地政策,虽然分配给了农民,但在归属权上是国有的。1929年9月中共中央在给湖南省委的指示信中明确提出,“我们的根本政纲乃是土地国有”[4]P140。1930年2月通过的《土地法》也是规定土地归苏维埃所有。
1930年8月,中共中央在给长江局的一个文件中,对于土地政策的解释开始发生变化。其中两条比较突出,一是土地归苏维埃并不一定就是土地国有,“假使将土地归农民苏维埃公有解释成为是土地国有,这是错误的”[4]P303;二是土地权属问题可与革命阶段、农民觉悟相联系,目前未必造成土地国有,等到建立全国苏维埃政权时,“自然宣布土地国有”[4]P303。
1930年10月,在湘鄂西根据地通过的《土地革命法令中》,开始出现“不禁止雇佣耕种,不禁止买卖”[4]P351的条款。
1931年2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发布通告,土地政策出现新变化,实行土地私有。中革军委总政治部要求苏维埃各级政府发布布告,告之民众所分得的土地,“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4]P389
1931年3月,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布告中,也提到了新的土地政策。“省苏维埃已经宣布了土地归农民,土地一经分定,土地使用权、所有权通通归农民”。[4]P394
至此,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时期的土地政策,实现了从国有到私有的转变。在分配方法上,也形成了以人口和劳动力综合分配,“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做法,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苏维埃土地政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苏维埃的政治策略的一部分,土地政策从土地公有到土地私有的变化,是随着政治环境的不同而变化的。苏维埃土地政策的演变,都是围绕政治目标而展开,即围绕动员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参与到消除封建剥削制度中去而展开。“只有实行土地革命与土地政纲,才能彻底肃清封建势力”,“这个真理已经在我们中央苏维埃区与全国各地方苏维埃区所证实”。[4]P836
二、苏维埃土地政策的特征
苏维埃土地政策,从土地公有到土地私有政策的转换,这是苏维埃政府为满足农民对于土地的迫切需要而进行的政策性转变。这种政策转变,不能从当下关于土地权属的基本要素来评判,而是应该置于当时的客观环境与条件来观察。当时苏维埃的土地政策,并不是从地权私有标准出发,地权的稳定性、自由处分权、排他性等并未放到突出位置,土地政策的安排,更多的是出于政治动员和武装斗争环境的需要。因此,苏维埃时期的土地政策有它鲜明的特征,甚至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一是鲜明的阶级性。是否能够分得土地,要看阶级成分,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阶级成分的附着物,土地的有无和多寡随阶级成分而动。在苏维埃时期公布的土地法规和政策中,都明白地宣示,什么成分的人可以分配土地、原有土地是否要重新分配等。土地政策的实施,要打击的对象主要是地主阶级,要破除的就是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因此,获得土地的主体是农民阶级,其他阶级即使是工人、学生等非剥削阶级(阶层),一开始也无法得到土地。1930年的《苏维埃土地法》规定,“乡村中工、商、学各业能够生活的,不分田”[7]P656,只有生计无着落的,才“得酌量在可能条件下分配之”[7]P657。当年的赣东北苏区的土地法,主张给地主、豪绅“分得一部分坏的土地”,这个土地法被定性为“实在是缺乏阶级性的”。[8]P237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也明确提出,“被没收的旧土地所有者,不得有任何分配土地的权限”。[8]P777
二是不确定性。“平均分配”、“按人口分配”、“按劳动力分配”、“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都是土地分配的具体政策,但在执行中存在着差异性,特别是不同时期执行不同政策,使得土地分配次数异常频繁,导致农民对于土地及其依附物归属的不确定性预期增加。“今年三月,没收一切,按生产力分。五月第三次,没收一切按劳动力平分,但不是彻底平,由肥田多的拿些肥的出去,瘦田多的拿些瘦的出去”[9]P264-265。几个月内数次分配土地,就是赣西南当时土地分配政策不确定性的一个缩影。对此,农民群众颇有看法:“分来分去,到底分到那[哪]年那[哪]月止?我不要了!”[4]P559
出于“左”的政策需要所开展的中央苏区查田运动,本身就是农民对土地权属不确定、不完整性的具体体现,查田的本质在于查成分,而查田运动的结果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土地权属的不确定性。因为,土地政策的不确定性,与土地政策的阶级性密切相关,甚至也可以说,是土地政策的阶级性直接导致土地政策的不稳定性。因为阶级性是个政治标准,政治标准划分阶级所依靠的不是数量工具,内容上缺乏确定明晰的指向性,基于阶级性的土地权属天然就难以落实。苏维埃政策之下,是否拥有土地和土地的多少肥瘦,与阶级出身这个政治要素紧密相关,即土地问题依附于政治身份,身份变动,土地权属随之生变。如中央苏区查田运动中,对阶级成分的随意、反复界定,就使一些分得土地的群体在地权归属上陷入了得与失的轮回。
三是依附性。苏维埃土地政策落实的程度,依附于党和苏维埃政权在当时是否处于强势政治地位,依附于一定的武装力量对该区域的掌控。苏维埃土地政策动摇了原有乡村社会权力基础和社会结构,而原有权势阶层并不会自动退出,苏维埃的力量与原有乡村势力的博弈,在土地政策问题上有鲜明的体现。在党的力量占据强势的地方,苏维埃土地政策的执行比较彻底,而在党的力量比较弱的地方,原有乡村势力得以膨胀,苏维埃土地政策在落实上就大打折扣。更为严重的是,当原有乡村势力摇身一变,以革命面目出现并在乡村事务中发挥作用时,这种情况会更加复杂。
四是强制性。一方面,土地资源的获得是以强制手段为后盾的。苏维埃时期土地政策,是以武装斗争手段,以其所建立的苏维埃政权为后盾对土地资源进行占有和再分配的。这种方式所带来的结果,使土地政策的实施和调整带有相当程度的强制性。当农民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土地后,土地既是解决饥饿和生存问题的重要资源,而能分到土地本身又被看成是一种政治身分、地位的象征。
另一方面,土地资源的分布状况,也必然诱发强制性的政策。地主富农占有大量土地的方式,与苏维埃语境下群众的愿望是互相冲突的,土地革命的目标,显然将使剥夺地主、富农土地成为强制性政策。
三、苏维埃土地政策的政治功能
苏维埃土地政策的实施,对传统体制是深刻地触动。苏维埃土地政策作为我们革命理论的一部分,在苏维埃运动中显现出了众多的政治功能。
(一)苏维埃土地政策解构了传统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经济基础。
土地之于农民是最重要的资源,土地之于乡村社会是最大最丰富的资源。而且,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传统乡村社会流动性差的特征,更加强化了农民对于土地的依恋。所以,自古以来,均分田地就是对农民最有吸引力的口号。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没有正确地领导农民解决土地问题而失败。但广泛存在的农会等革命组织,对传统农村区域中的族权和绅权结构形成了有力冲击,农民组织作为一种新的政治力量对族权和绅权构成的传统社会进行了否定,这为以后苏维埃运动在农村的展开打下了基础,也为苏维埃政权这种新式的政治权力结构植入农村社会提供了土壤。虽然,支撑传统社会框架体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被打碎,乡村社会形态也没有打破,但传统社会的权力结构已然受到巨大冲击。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亮出“打土豪分田地”政策,祭出“耕者有其田”的法宝,使农民很快成为反体制的骨干力量,积极响应和参与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中。苏维埃的土地政策使共产党赢得了农民,而以农民作为主体力量,共产党赢得了政权。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是在彻底解构传统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民族国家政权。
(二)苏维埃土地政策建构了中国共产党革命年代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
苏维埃土地政策对动员群众参军参战,建设和保卫苏维埃政权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没有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实施,就没有苏维埃运动的深入开展,也没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的建立。毛泽东曾说,真正的铜墙铁壁是群众,但为什么群众能够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铜墙铁壁呢?答案就在对群众利益诉求的满足上。“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打造铜墙铁壁没有什么其他诀巧,关键就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我们是这样做了么,广大群众就必定拥护我们,把革命当作他们的生命,把革命当作他们无上光荣的旗帜。”[10]P138-139正是苏维埃的土地政策满足了群众的利益诉求,从而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支持,使占人口最大多数的群体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忠实的支持者,成为党在战争年代最广泛和深厚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苏维埃土地政策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目标相呼应。
从中国近现代史发展进程看,中国的现代化属于外生力量推动型。鸦片战争以降,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处于主权不独立、人民受欺凌的惨况之下。民族解放、国家主权独立的图强要求,是这种刺激在全体国民心理上的必然反映。大家认识到,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以及北洋军阀军政的软弱,在国家落后挨打的问题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先建立一个强势的政权,再推动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被认为是基本前提。
什么学说、思想能够实现这个目标?在众多思想相互激荡的风云际会中,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走向历史前台。中国共产党在经过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破裂后,把实行苏维埃政策、建立工农专政的苏维埃政府被提上议事日程。在这里,通过强势政权推动现代化进程,已经具体化为通过土地革命、武装斗争、根据地建设三位一体的策略建立苏维埃政权。中国的苏维埃运动是中国共产党人改造中国的一个现实选择,这个策略是置于改变整个国家、民族面貌的前提下进行的。苏维埃运动被看作是国家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步骤。
然而,中国是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度,所有中国背景下的问题一旦展开,首先绕不过去的就是农民。农民占多数决定了无论是建立强势政权、还是推进现代化进程,都离不开他们的支持,而要凝聚他们的力量,就必须率先满足农民利益。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就是土地,苏维埃运动的核心政策——土地政策,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抉择。
革命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化国家,而土地政策是动员民众参于这个现代化历史进程的手段,也是让民众在这个历史进程中逐步觉醒的途径。在这里,土地革命已经成为中国革命的主要内容,而中国革命又不仅仅是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苏维埃的土地政策的内容就不仅是土地归谁和如何分配的问题,土地政策已经成为凝聚复兴国家的民族的力量,它本身还承载了“打倒封建势力”、“打倒帝国主义”、“满足农民土地要求,解放广大贫苦农民群众”[4]P396的翻身解放内涵,也承载着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内涵。
(四)苏维埃的土地政策宣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取向。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城市,而它独立领导中国革命后,驰骋建功的疆场,却是广大农村。中国共产党成功所依托的主要力量,就是用土地政策动员起来的广大农民。可以说,没有成功的土地政策,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成功。
早在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其领导的农民运动中就已经发现,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虽然从本源意义上看是为了生存,但其行为必然将导向推翻整个旧制度。这种行动一旦发动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10]P13。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顺应农民的要求,实行了满足农民要求的土地政策。一方面,这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需要,使他们成为革命的拥护者;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通过与农民的同盟关系,成为始终代表农民群众利益的政党,也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取向。
政治取向问题,说到底就是处理不同利益关系问题。近现代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主题,就是是否真心实意地维护最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民主革命,打破封建剥削和外国势力压迫,维护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而苏维埃土地政策有效变革了封建土地关系,动摇了封建土地制度,使农民获得了土地。因此,苏维埃土地政策鲜明地体现中国共产党代表、维护、实现人民利益的根本政治取向。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2]胡乔木.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1.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4]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文献选编 (一九二七——一九三七)[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
[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6]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Z].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
[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9]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