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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于系统化的侦查讯问实践教学设计

2012-08-15□王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笔录讯问嫌疑人

□王 彬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论基于系统化的侦查讯问实践教学设计

□王 彬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侦查讯问是公安院校侦查等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作为一项综合技能,它涉及多方面知识的综合运用,有必要从系统化的角度对侦查讯问的实践教学进行整体设计。侦查讯问实践教学应在具体的指导思想下,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设计,其体系的构建可概括为“一二三四五”模式。即一本书、两个环节、三种意识、四种能力、五个步骤。在侦查讯问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强调师生双方的共同参与和投入。

侦查讯问;实践教学;设计;系统化

一、侦查讯问实践教学设计的必要性

侦查讯问是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查清案件事实真相,获取犯罪线索而普遍采取的一种侦查手段。合法、规范、有效地做好侦查讯问,对及时打击刑事犯罪、保护无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侦查讯问成为公安院校侦查等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

对于侦查讯问的教学,公安院校都较重视实践环节,采取诸如录像教学、案例分析、模拟讯问等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训练。但是,侦查讯问作为一项综合技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其涉及对案情的分析、讯问对策的选择与使用、讯问的组织、讯问局面的掌控、讯问笔录的制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障等综合知识的运用,既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办案程序的规定,又要根据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而灵活采用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因而有必要从系统化的角度对侦查讯问的实践教学进行整体设计。特别是对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案例选取、各环节设计与组织、学生指导以及实践考核等细节,需要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以切实保证侦查讯问实践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这项侦查技能。

二、侦查讯问实践教学设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侦查讯问实践教学设计的指导思想是:以满足刑事侦查工作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为依据,以适应侦查讯问工作发展趋势为方向,以培养学生从事侦查讯问工作的职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质为目的,以行动导向和认知主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指导,在借鉴目前教学领域中比较常用的实践教学模式的基础上①,将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和需要培养的能力进行解析,并根据知识和能力的特点、学生达到教学要求的难易程度来设计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形式、内容、采用的方法和学时数,同时确定考核方式,建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各实践教学环节不是割裂开来的单一实验或训练,而是前后呼应,紧密联系,循序渐进,系统化、可操作性的教学体系。通过一系列的系统训练,使学生在行动中学习和总结改进,逐步形成并稳步提高侦查讯问能力。

在侦查讯问实践教学设计过程中,应坚持三个原则②:一是坚持“一体化”原则。即以系统论为指导,综合考虑课程的各个要素并重视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制约。具体来说,就是坚持教学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一体化、教学过程(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教学诊断与评价)一体化和教学媒体组合(文字教材、多媒体课件、音像资料、网络资源等)一体化;二是坚持“双主体——探究式”原则。即既要能够充分发挥学生认知主体的作用,支持学生的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和探究,又要注意在整个实践教学中发挥教师的引导、指导、诱导、辅导和教导等“五主导”的作用;三是坚持注重能力素质培养原则。即要重视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培养,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形成和认知技能的发展,通过基本技能的训练,促进其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辩驳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协作配合能力的提高,培养其客观、公正、文明执法等综合素质。

三、侦查讯问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侦查讯问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可概括为“一二三四五”模式,即一本书、两个环节、三种意识、四种能力、五个步骤。

(一)编好一本实践用书。目前,在全国各公安院校侦查讯问课程使用的教材中多以理论和法律法规条文论述为主,关于案例、笔录、课后阅读材料和实践训练所需材料涉及较少。虽然一些教师将相关文字材料印刷后发给学生或将电子版放到课程网站上供学生下载,但在实际教学中效果并不理想,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教学的开展。因此,侦查讯问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首先要解决“根基”的问题,必须提供给学生一本翔实的、有较大借鉴意义的、有利于其自主学习的、对实践训练起到重要辅助作用的实践指导用书。

这本实践指导用书作为配套教材应主要涵盖以下内容:一是用于使学生对讯问形成感性认识的各类案件的讯问笔录集,如盗窃案件笔录、抢劫案件笔录、诈骗案件笔录、伤害案件笔录、强奸案件笔录、杀人案件笔录等等;二是用于讯问前准备工作训练的案例集,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心理分析练习,拟定讯问策略、方法练习,讯问突破口选择练习,讯问计划制定练习等部分;三是用于笔录制作学习和训练的案例集,如第一次讯问笔录范例、续讯笔录范例、不规范笔录找错例题集、不规范讯问用语找错例题集、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笔录部分操作说明等;四是用于模拟讯问综合训练所需的各种案件材料,如报案登记、询问笔录、勘查笔录、照片、物证、外调情况等;五是用于学生课余自学拓展视野的阅读材料,如国外讯问方法介绍、经典案例、心理测试技术介绍等。

(二)做实两个环节。为使侦查讯问的实践教学真正取得实效,而非流于形式,务必要在两个环节上扎实做好。

一是指导环节。在教学中开展的各种训练,必须要在训练结束后根据学生实际操作情况和文字材料形成情况,及时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中讲解,做到发现问题马上指出,立即解决,不留后患;对个别问题可采取即时指导或同学间互评来进行改进和提高。

二是考核环节。严格考核、科学考核是提高学生重视程度,增强训练效果,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一些简单的训练项目可以通过完成思考题、形成综述材料、撰写小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对于较为复杂的训练项目,则必须根据训练目的和训练内容细化考核项目,权重后予以量化赋分,这样既可以较为客观、公平地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情况进行评价,又能使学生明确课程中哪些是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

(三)树立三种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警校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就应该培养他们形成有利于今后工作的思想意识。对于做好侦查讯问这项工作来说,应着重培养学生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讯问前做好充分准备的意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讯问犯罪嫌疑人是非常复杂的心理与智力较量,事前进行认真细致的准备是取得讯问成功的关键因素③。实践证明,导致讯问失败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就是仓促应战,没有做好扎实的准备。由于侦查部门负责侦查的案件多数属于后知后觉,对案件事实真相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加之犯罪嫌疑人心理处于动态变化,所以一名合格的侦查员必须要在讯问前做好准备。让学生树立讯问前做好充分准备的意识,在训练中的体现就是拟定好讯问计划,明确讯问思路。这其中,还包括对案情的熟悉和理解,对犯罪嫌疑人背景和生活经历的掌握,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分析,讯问采取的策略、方法和步骤等等。

二是讯问中控制局面的意识。侦查讯问过程应是在讯问人员讯问思路主导下进行的互动过程。为了达到讯问目的,讯问人员要善于通过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对犯罪嫌疑人心理施加影响和控制,从而牢牢掌握讯问的主动权。在讯问中,讯问人员应注意观察、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供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讯问策略、讯问方法、所提问题、讯问节奏、讯问情感等进行相应调整,做到有快有慢,有进有退,打拉结合,尽量避免僵局的出现。实践训练中,控制局面意识的培养,可以通过对学生讯问策略、方法的运用,讯问语言的组织和眼神、表情及体态的变化等方面的指导来实现。

三是遵纪守法、文明执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意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快速发展,对司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保障人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在侦查讯问实践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向学生渗透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在讯问策略和方法、讯问语言、讯问程序、笔录制作、嫌疑人权利告知与保障等方面的考核项目中融入考核点,通过规范讯问行为来培养学生这种意识。

(四)培养四种能力。根据侦查讯问课程的教学目标,将讯问工作解析出必须具备的四种能力。

一是客观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实现:其一,讯问前,让学生研究案情,分析犯罪过程和犯罪动机,辅以对犯罪嫌疑人背景和生活经历的调查情况,培养和锻炼学生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的能力;其二,讯问中,指导学生善于观察和捕捉犯罪嫌疑人语言、表情、眼神、动作及供述态度等的变化,进而分析其心理状态和变化。

二是按照法定程序组织讯问的能力。法定程序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学生必须明确掌握讯问主体资格、讯问对象、讯问时间、讯问地点、讯问内容、讯问方法等有关规定,特别是对第一次讯问的具体程序和步骤要通过多次、多形式的练习重点掌握。

三是灵活运用讯问策略和方法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非课堂上一朝一夕之功,既与讯问人员办案的数量和积累的经验有关,又与讯问人员自身是否不断学习、思考和总结有关,因此在训练中对学生不必过于苛求。要通过理念的引导和必要的指导鼓励学生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养成爱动脑、讲方法的好习惯,为今后实际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规范制作笔录的能力。笔录是讯问过程与讯问结果的体现,不论是手工书写的笔录还是通过电脑软件制作的笔录,只要符合法律规范,就是证据材料。在训练中,要重点纠正学生格式上和内容上的错误,严格要求,确保质量,以便在起始阶段就让学生养成规范制作笔录的良好习惯。除了学会规范书写笔录外,还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使用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训练学生利用平台制作笔录,以便与实际工作接轨。

(五)实施五个步骤。侦查讯问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可按照总体上的先后顺序分五个步骤进行。

1.讯问认知训练。在课程初始阶段,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观看实际讯问录像,阅读实践指导书中各类案件的讯问笔录集和拓展材料,辅以思考题、小论文等,让学生对侦查讯问这项工作有一个感性认识,并初步摸索其规律和特点。通过讯问认知训练,避免单纯理论讲授的枯燥,既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又能促进学生对侦查讯问这项侦查手段的总体把握。

2.讯问前准备工作训练。此训练可分为单项训练和综合训练两个阶段进行:单项训练与课堂讲授同步,通过学生完成实践指导书中指定案例的练习,实现“学中练,练中学”,涉及的教学内容有犯罪嫌疑人心理分析、讯问策略和方法的选用、讯问突破口的选择等;综合训练放在相关章节理论教学结束后进行,训练的主要内容是讯问计划的制定,通过实践指导书中指定案例的练习,将前期涉及的各项知识综合考察。

3.笔录制作训练。设定多个模拟场景和案件,让学生先后互换角色充当讯问员和犯罪嫌疑人,相互配合完成笔录的制作。每次训练后,通过教师讲评、学生互评,查找制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训练中,要重点强调和指导笔录格式上出现的问题,避免同一问题反复出现。手工书写笔录达到教学要求后,可组织学生到微机室使用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练习制作笔录,练习中教师要随时进行指导。

4.讯问程序训练。此训练着重练习第一次讯问中涉及的程序,由五个部分组成:表明办案人员身份,问清犯罪嫌疑人身份;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听取其有罪供述和无罪辩解;有针对性地提问;适时结束讯问。讯问程序训练可单独组织,也可结合讯问前准备工作训练和笔录制作训练同时进行。

5.模拟讯问综合训练。该训练是课程结束前组织的具有综合性、全面性、模拟真实办案的系统训练,以侦办案件为主线,全方位地锻炼和考核学生从事侦查讯问工作所涉及的各项技能,进而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全面提高。此训练以2—3次为宜,最后一次可作为实践考核计入课程总成绩。每次训练从准备到实施需2—4日,涉及人员、场地、时间、器材、印刷材料等多方面的准备与协调。可先组织示范性训练,让多数学生观摩,通过教师点评和学生互评,进行问题总结、经验交流,之后再全面铺开。最后一次的实践考核须建立详细的考核标准,且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分工来分别建立考核标准,在训练时,要根据学生现场发挥情况即时考核。

对侦查讯问课程的实践教学进行科学设计和大胆尝试,有利于促进公安学科发展,推动公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公安人才培养质量。但设计毕竟属于理念层面,若想取得预期效果,还需要授课教师(包括指导教师)与学生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投入,这一点在具体实施中必须予以强调。

注释:

①②贾志卿.中等警察职业学校《侦查讯问》课程实践教学模式设计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04,12-14.

③王峥.侦查讯问教学中对学员五个意识的培养[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98-99.

D631

A

1674-3040(2012)01-0102-03

2011-12-10

王彬,吉林警察学院侦查系讲师、高教研究室副主任;研究方向:刑事侦查、犯罪心理、公安教育。

(责任编辑:庄 稼)

编后语:此作系“中国警学期刊方阵”合作交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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