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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构建与“三思三创”语境匹配的中心城区公安工作格局

2012-08-15朱振甫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海曙区城区公安机关

朱振甫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浙江宁波 31500)

刍议构建与“三思三创”语境匹配的中心城区公安工作格局

朱振甫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浙江宁波 31500)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作为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深刻领会“三思三创”的内涵实质,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主动解放思想,明区位、找定位;主动争先创优,强实力、争地位,努力为海曙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此,要争做走在前列的“实践者”;民意警务的“先行者”;管理创新的“突破者”;优秀团队的“塑造者”。

“三思三创”;中心城区;公安工作;宁波市海曙区

2011年2月,宁波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简称“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思三创”活动的核心是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目标是一流的思维理念、一流的意志品质、一流的工作水平、一流的发展质量,目的是引导广大干部深入思考推进科学发展的宁波之路,积极思量在全国乃至国际发展坐标中的宁波之位,认真思索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宁波之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宁波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快、更稳、更好;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创业创新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照标杆找差距,振奋精神干事业,改进作风破难题,在落实“六个加快”战略部署中作表率、创一流。笔者认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以下简称海曙分局)作为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深刻领会“三思三创”的内涵实质,主动解放思想,明区位、找定位;必须主动争先创优,强实力、争地位,努力为海曙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构建与“三思三创”语境匹配的中心城区公安工作格局,谈一些思考。

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地区,包括规划建设用地和近郊地区,中心城区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层次。笔者认为,中心城区应当是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外环线以内地区作为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总体上应以现代商务为主体功能,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在功能定位上可以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和多元化。无论是从中心城区的含义还是功能定位,海曙区都应当是宁波这座城市实际意义上的中心城区。因此,海曙公安机关应当致力于构建与“三思三创”语境匹配的中心城区公安工作格局。

一、海曙区中心城区区域特征的具体表现及其社会治安总体状况

(一)海曙区中心城区区域特征的具体表现。1.地理位置。海曙区位于宁波市区的中心,东临奉化江,北濒余姚江,西南与鄞州区接壤。宁波代表性地块“三江口”即座落于此,全区面积29.4平方公里,下辖8个街道、74个居民委员会,全市重大交通枢纽站均座落于海曙区或其周边,重要交通线路也由此辐射四面八方。2.行政地位。海曙区是宁波市委、市政府及众多要害部门行政办公所在地,是全市政治中心;截至2010年底,全区9层以上已建或在建商务楼宇达到113幢,商务楼宇面积总量达386.7万平方米,绝大多数知名企业、各类市级媒体总部及中央、省级媒体宁波联络点均设于海曙区。3.历史沿革。海曙区以821年(唐长庆元年)始建、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重建的海曙楼而名区,821年以后历为州、路、府治和鄞县县治。宁波“书藏古今”宣传口号代表地——国内现存规模最大私家藏书楼天一阁及唐代天封塔、咸通塔和明朝城隍庙等古迹均在该区内。4.产业结构。海曙区致力于构建现代都市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引导产业高端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传统商贸流通业发达,重点区块快速发展,2010年实现商贸、旅游、餐饮企业销售总额达22.90亿元。

(二)近年来海曙区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近年来,海曙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以“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为主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理念,确保了海曙区作为全市中心城区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涉稳类事件未有发生,隐蔽战线对敌斗争、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虚拟社会管控及大型活动安保和警卫工作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党的十七大、北京奥运会、建国60周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安保工作任务。2.打击效能明显提升。各类刑事案件打击水平不断提升,2007年以来全部命案和五类案件破案率分别为97.7%和100%,始终保持了对涉黑、涉恶、涉枪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同时,累计追回经济类案件赃款赃物价值达5.5亿元,缴获各类毒品1万余克,建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一站式服务”模式。3.犯罪空间强力挤压。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应用”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专业巡控体系建设,群众反响强烈的盗窃电动车、拎包扒窃以及“两抢”案件大幅下降,社区警务、行业场所管控等公安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校园、重点单位及金融安防工作有序推进。

二、“三思三创”语境下海曙中心城区公安机关面临的新要求

(一)“三思三创”语境下海曙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拉高标杆、奋力赶超。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海曙公安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两抢”、盗窃电动车案件明显下降,由分局民警自主设计研发的“社区警务e超市”更是获得公安部基层技术革新一等奖,但相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海曙中心城区的区域定位,我们在思维理念、意志品质、工作水平及发展质量等诸多方面还体现出不匹配。因此,只有找准标杆、提振精神,自我加压奋力起跳,才能不断地超越自我、赶超先进,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中走在前列。

(二)“三思三创”语境下海曙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直面矛盾、创新突破。随着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和管理工作的相对薄弱,全局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占到70%以上。由于区位环境的特殊性,海曙往往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矛盾、制造事端、扩大影响的首选地;作为全市行政中心,市政府上访批次和人次始终在高位运行,而随着一些重点工程逐步进入关键时期,因拆迁矛盾、劳资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隐患有增无减;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也开始大量涌现。只有坚决克服畏难怕事、退缩回避、被动应付等消极思想,敢于直面矛盾,不断挖掘应对、处置、化解矛盾的方法,才能在破难攻坚中创新突破。

(三)“三思三创”语境下海曙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苦练本领、勇于实践。2007年至2011年,海曙区报警受理数及刑事案件发案数始终在高位运行,尤其是盗窃电动车、扒窃拎包、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呈高发态势,占到刑事发案总量的90%以上。同时,复杂区域、场所行业以及市场、公园、车站等在海曙区数量众多且相对集中,人流量密集,治安管控量大面广,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具有易反复、社会关注度高、易被炒作引发热点问题等特点。因此,我们唯有将学习实践能力摆在更重要位置去提升,努力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阔眼界、科学实践,才能最大程度提升解决公安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三思三创”语境下海曙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改进作风、振奋精神。近年来,在外部复杂环境和内部工作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少数民警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态有所蔓延,更有甚者违纪违法、颓废变质。民警升迁机会有限、外部影响诱惑广泛、能力素质不一等原因也影响着海曙公安队伍的整体精神状态。我们唯有全面治理、杜绝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及苗头,培育实干的精神、品质和作风,才能全面激发公安队伍的活力与激情。

(五)“三思三创”语境下海曙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民意为先、亲民为民。从我们自行组织的多次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结果看,均呈现出满意度大大高于安全感的“倒置”现象,且安全感平均值在90%左右徘徊,虽然这和测评小区多为治安复杂小区有关,但也反映出虽然我们的宏观治安方向正确,但对微观治安的了解、掌握和系统性研究不够,尤其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关注不够,回应不够及时,打防不够有力。而在确保群众满意度方面,也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强、群众工作能力薄弱;执法规范性不够,接处警、办理案件、调处纠纷等方面“瑕疵”不断;管理科学性不高,服务不够热情,对“人性化”尺度把握不准;宣传广泛性不足,导致群众对公安工作了解不够、理解不深等问题。我们唯有坚持民意导向,对群众诉求做到第一时间回应、解决和反馈,才能更大程度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三、构建与“三思三创”语境相匹配的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工作新格局的几点思考

(一)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争做走在前列的“实践者”。“力争走在前列”包括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区域定位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走在前列的勇气和底气;二是虽然要达成目标难度不小,但难度与价值成正比,难度越大则奋斗价值越大;三是80分的成绩可以通过20%的努力取得,但要取得剩下的20分,就必须再付出80%的努力。具体来说,就是找准中心城区公安工作坐标,在与兄弟县市区相比的横向坐标上,要有争前列的勇气,在与自己过去比的纵向坐标上,要有上水平的魄力。

2011年,我们将区位相似的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作为学习赶超的省内标杆,把全市公安第一序列作为自身定位的市内坐标,在争“先”进“位”的实践中逐步让实干、实效、实绩观融于警心。

1.在工作推动上实行“量化”手段。要真正走在前列,就不能停留于喊口号,而是要通过“量化”手段去促成目标的达成。2011年,海曙分局建立了重点警务工作进度月点评制度,明确各考核项责任领导,并在获取全市各地横向数据的基础上,对工作绩效进行精细化分析,各单位工作排名、项目进度、业绩好坏一目了然,同时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弱项及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破案、打防控工作重点项目、情报信息及七类人员动态管控等专项竞赛,从而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短板”,第一时间“固强补弱”,分局全年打防控综合考评进入全市前三,并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局。除了在推进打防控工作中实行量化手段外,海曙分局在推进“清网行动”、“打防盗抢犯罪”、“民意警务集中行动”等其他重点工作时也专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对需要达成的工作目标甚至具体举措均进行“量化”规定,从而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均能够落到实处,并在全局营造了不甘处于落后、奋力比拼赶超的竞争氛围。

2.在工作摆布上着眼“沙堆”效应。“沙堆”理论认为,“大要案”与“多发性案件”之间具有共生关系,要使案件总体结构的“沙堆”降低,就必须从量大面广的底部“小案”着手。实践中,海曙分局在制定《关于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就明确,要平衡好大案要案与群众高度关注的“小案”之间的关系,严打盗窃电动车、扒窃拎包、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并采取了落实警情回访、强化初侦初查、力争快侦快破、加强基础管控、严密治安巡控及全警联动协作等多项工作措施。2011年,全区入室盗窃、扒窃案件破案数同比分别上升93%和21.6%。另外,始终保持对“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的“零容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综合运用排、打、整、管等多种工作手段,并不断完善预警分析、明查暗访等工作机制,2011年全局“黄赌毒”刑事案件破获数和犯罪嫌疑人移诉数同比分别上升36.8%和111.8%。

3.在工作效能上凸显“高地”效果。中心城区公安机关的区域地位决定了其有义务将辖区打造成违法分子“不愿意来、没胆量来、来必被抓”的“高地”。实践中,立足公安机关打击职能,按照“先行一步,走在前列”的要求,建立打击盗抢犯罪专业中队及专业化信息研判中队,全力提升打击效能,强化对违法犯罪的震慑作用;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巡逻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调整专业巡控体系,做大做强巡特警队伍,建立“巡特警专业巡控、派出所属地巡控、社区民警防范巡控”三级巡控体系,进一步增加辖区巡控警力“点数”,拓展巡控工作覆盖面,并通过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区巡控警力的可视化指挥调度;深化社区民警专职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防范,由社区民警负责落实辖区发案情况书面分析研判、安全防范信息更新、群防群治及技防设施升级等各项工作,全力扎紧社区防范“篱笆”。

(二)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争做民意警务的“先行者”。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曾指出,要注重民意导向,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作为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的根本依据。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也均对民意警务理念作出了深刻阐述。海曙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应保持更高的政治敏感性,争做民意警务的“先行者”、“探索者”和“领航者”。

1.确保民意“直通”。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对民意要做到第一时间获取、反应和整改。一方面要向群众提供常态化的反映诉求平台,专门搭建的“警民恳谈”、开门评警、门户网站、“海曙社区警务信息网”等形式各样的平台;2011年专门建立了局领导、调研员及科队长联系治安复杂社区制度,联系领导定期到选定的19个治安复杂社区“亮牌设摊”,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同时还每月一次对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展开电话测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民意“直通”的相关机制,即将民意“原材料”加工成有借鉴意义的有效信息。如建立分局、派出所、警务室三级“民意档案库”,将民意与治安形势分析捆绑进行分层、分类专题研判,对事由明晰的微观民意,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梳理交办、限期整改答复,而对深层次、机制性的意见建议,则提交分局党委作为警务决策的重要参考。

2.抢占民意“阵地”。作为中心城区公安机关,一定要具备抢占民意“阵地”的意识,努力将民意“阵地”转化为开展日常警务工作的形象展区、误解事件发生时的澄清平台以及负面行为被曝光后的缓冲地带。如立足与传统、新兴媒体的全面合作,对于全局范围内所取得的各类警务工作成果,切实增强正面宣传的力度及覆盖面,全面展示海曙公安的良好形象;注重严格把控涉警舆情走向,建立由40名民警组成的警务网评兼职队伍,在新浪、东方论坛等各级主流网络媒体上开设官方微博、博客,通过与群众的“键对键”沟通,对一些歪曲、误解事实真相的涉警网络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澄清、释疑、解惑;注重与群众的感情培养,量化并落实社区民警走访社区家庭工作,将走访情况在信息平台上作详细记录,定期将重大警务部署、辖区治安情况、安全防范提醒送入群众家中。

3.杜绝民意“短板”。有时候也许曝光一条负面信息就会使大量工作成效及感情积累“功亏一篑”。因此,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多做得民心的事,少做伤民情的事,不做增民怨的事”,杜绝民意“短板”。如高频开展“反盗抢、打团伙”、“打四黑除四害”、出租房屋整治、校园安保等大规模专项集中行动,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力来让群众看到公安机关的主动作为;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优化内部管理,全面规范110接处警及窗口服务单位管理服务标准,推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座椅、一颗诚心”的“四个一”服务方式,让群众充分享受高质服务的愉悦;建立办案部门信息定期通报制,确保110接报警、投诉及刑事类警情回访率达到100%,使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警情处置、案件侦办、赃物追缴等信息。

(三)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争做管理创新的“突破者”。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中心城区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理应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先行先试、争先作为。

1.解决打击效能不高的问题。海曙区每年未破的盗抢案件达几千起,同时引发纠纷、信访、道德缺失等其他社会负面效应。因此,必须将“盗抢必打、赃物必追”置于与“命案必破、黑恶必除”同等重要的位置,努力实现创新突破。一方面,要建立打击专业队伍。在建立打防盗抢犯罪专业中队和专业化信息研判中队基础上,配齐配强派出所专业打击队伍,构建运作派出所“2+1+1”专业打击队伍模式,“2”即明确两个探组分别负责入室及街面侵财犯罪案件侦查,两个“1”分别为视频侦查及情报(便衣)工作组。另一方面,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根据盗抢信息研判成果,以盗抢案件高发部位和重点时段为重点,开展蹲点式、机动式、围捕式的便衣抓捕行动,完善“猫鼠”同步机制;实行盗抢犯罪各部门、多警种同步上案,对现发案件,要充分依托扁平化指挥体系,迅速部署警力对案发地周边展开合围式搜捕,完善快侦快破机制;梳理筛选盗抢嫌疑人员,对盗抢案件高发、高危人群聚居重点区域及流动人口、重点人员易藏身落脚的重点行业场所,经常性组织开展点穴式、合围式清查,完善高频挤压机制;强化易销赃行业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经营物品信息登记率达到100%,对盗抢案件损失物品及时展开布控工作,完善基础管控机制。

2.解决基础管控不力的问题。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进一步改进手段、巩固基础,更好地为公安工作实战服务。如由海曙分局基层民警首创、自行研发设计的“城乡社区警务e超市”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应用并被作为数字海曙共享平台的重要支撑,采集的数据使“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基础管控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强化落地管控、动态积分预警等重点人员管控机制基础上,应按“由人查组织、由组织查人”的针对重点人社会活动轨迹展开稳控工作的新思路,创建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指导、保安联动、场所联防、行业自治”的行业场所管理模式,成立海曙区娱乐业综治联合会,按区域划分组建保安联动队,并对金银珠宝、典当调剂行业相关人防、技防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3.解决资源整合不够的问题。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资源集中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更好地发挥应急职能。加速推进新型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挂牌成立联合指挥中心,以依托海曙党政信息网建立的应急处突联勤联动平台为载体,指挥调度全区45家应急处突三级联勤联动成员单位,根据不同警情实行分级处置模式。更好地履行防范职责。由社区民警牵头,充分整合物业保安、中介机构、和谐促进员等社会力量,加强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收集,指导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强化小区封闭式管理改造,继续推进物业创星级、创建无刑案小区等工作,并加大奖惩力度。更好地进行矛盾化解。高效运作情报信息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及不安定因素排查机制,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融入海曙社区“网格化”管理单元,充分发挥专兼职调解员、“十加十”和谐促进服务团及和谐促进员作用,全面落实滚动跟进、实时反馈及化解处置等工作措施,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四)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争做优秀团队的“塑造者”。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曾指出,没有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公安工作、高效能的社会管理。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应当争做优秀团队的“塑造者”,通过切实有效的举措全面提高民警素质,激发队伍活力,规范执法执勤,真正匹配“三思三创”对公安队伍的建设要求。

1.健全以实绩为导向的竞争机制。坚持把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公安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由上至下构建以实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和竞争机制。在应对上级目标管理考核中注重实绩。深入贯彻上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及打防控工作考评办法,在坚持对派出所实施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明确各业务大队考核指标,主动拉高工作标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定期点评总结。在构建分局绩效考评体系中注重实绩。归类整合考核内容,针对单位人数、辖区治安特点等实际情况,对相关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设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针对不同业务“块”进行分类评优,并将年底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体评优比例挂钩。在优化民警个人考核机制中注重实绩。对民警个人考核实行“一人一档”制度,将日常作风纪律、工作总量、立功受奖等现实表现均转换为积分进行精细记录,同时实行考核程序、考核指标条件、优秀等次名额、量化测评及考核结果“五公开”,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培训、职务调整、辞退的重要依据。

2.营造以文化为依托的警营氛围。牢固树立“警察文化也是警力”的理念。注重警营精神文化建设,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三思三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忠诚、奉献、卓越”的宁波公安精神进一步细化,大力培育核心价值的凝聚力。注重警营团队文化建设,搭建警官俱乐部、网评员队伍等沟通交往平台,常态化组织户外拓展、合唱演出等团体性活动,让广大民警跳出“小团队”、融入“大集体”。注重警营品牌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具有海曙公安特色的文化品牌,进一步扩大“海之卫(海曙之卫士)”、被盗电动车查缉能手丁勇、外语专家沈盛彪等品牌、典型的影响力。注重警营制度文化建设,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制度,结合健全工作责任制度,不断增强警察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和达成目标的成就感。注重警营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廉政思想的传播力、廉政措施的持久性和廉政文化子体系的扩散性,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预防监控机制。

3.落实以制度为保障的管理机制。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必须不断夯实塑造优秀团队的机制基础。在“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上落实制度保障。“从严治警”方面,全面实施竞争上岗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和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制度加科技”纪检监督工作机制。“从优待警”方面,以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为依托,完善工会会员困难家庭互助保障基金,建立健全民警维权工作机制,高度关注民警身心健康。在规范执法过程中落实制度保障。严格将办案人、兼职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法制科、局领导、检察机关层层把关的法律监督体系落到实处,积极建立完善与功能区域划分相对接的勤务运行机制,制定出台有关办案区管理、领导坐堂值班等具体配套制度,落实民警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并实现重要执法场所声像监督系统的全覆盖。在组织教育训练中落实制度保障。把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坚持“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实战训练班制度,同时辅以领导挂钩指导、业务部门具体帮扶等办法;选送优秀民警参加上级和外单位培训,专门出台人才培育和奖励计划,如研究制定分局《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在职取得法律硕士资格的民警实施奖励的规定》,不断提升民警的知识层次和能力素质,为中心城区公安工作夯实人才基础。

D631

A

1674-3040(2012)01-0076-05

2011-12-26

朱振甫,中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局长,本刊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理论研究基地首席研究员。

(责任编辑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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