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执法主体素质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2012-08-15陈泽重
□陈泽重
(杭州市公安局,浙江 杭州 310015)
提升执法主体素质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陈泽重
(杭州市公安局,浙江 杭州 310015)
民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在社会和公众对公安执法工作要求愈来愈高的今天,必须从端正执法理念、强化实战培训、完善执法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外部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群众期盼入手,切实提升民警执法素质。
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主体素质;杭州交警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公平正义,事关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杭州交警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促进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整体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2011年4月,公安部交管局在杭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杭州经验”,并要求杭州交警加快步伐、全面深化,进一步当好全国交警系统的 “领头羊”,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笔者理解,要切实当好“领头羊”,在已有实践和成绩的基础上,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必须牢牢抓住“人”,即执法主体素质提升这一关键点。本文结合杭州交警实际,撇开其他因素不谈,仅对此作一些肤浅思考,以期抛砖引玉。
一、执法主体有着良好的素质积淀是杭州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
2009年以来,杭州交警按照公安部“三项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积极探索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营房设置功能化、执勤执法流程化、制度规范标准化、执法监督动态化、警务工作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回顾两年多的实践历程,笔者认为,杭州交警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并成为全国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关键还在于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队伍素质的累积和提升。如果说推试点、抓硬件、定制度、建标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外在基础,那么以素质带动、促进民警执法理念、本领、气质和习惯的日益提升,则是杭州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本质所在和内在动力。
(一)坚持抓思想强素质,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正确的执法理念是执法工作的行动基础和价值取向。近年来,杭州交警始终把加强执法思想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作为抓警队素质建设的核心工程,先后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讲究执法艺术、力求执法效果”四句话活动、“争当五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数字型、阳光型)交警,推进‘三项建设’,争创最满意警队”活动,特别是以打造“敬业、专业、公正、廉洁、奉献”的现代杭州交警队伍为抓手,组织开展了警察职业观、价值观大教育、大讨论活动,不断引导广大民警深入思考和认识“权从何来、为谁执法、靠谁执法”等问题,不断增强广大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执法管理于服务之中,逐步实现从管理人到服务人、从被动执法到主动执法的理念转变。2011年以来,交警支队又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了“读好书、明心智、强素质、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队伍创建活动,促使“严格公正规范、文明理性平和”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民警执法的全过程。
(二)坚持抓人才强素质,用扎实的能力保障执法规范。杭州交警坚持长期以来形成的民警教育培训机制,常年不断地抓规划、抓训练、抓养成。一方面,坚持眼睛向内,积极予以政策给力,制定了《交警支队人力资源五年规划(2008-2012年)》,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素质需求进行全面规划。另一方面,坚持眼睛向外,想方设法融合社会资源,通过巧借“五力”,不断优化和拓展民警综合素质建设的平台和渠道。一是借武警学院之力,增强实战素质。从2006年开始,交警支队与武警杭州指挥学院合作建立了民警训练基地,期间既加强法律要点的培训,更注重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特别是把增强广大民警“大公安”理念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能力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了执勤交警处置治安警情言行规范、执勤交警现场执法“五必查”工作规范、群体性事件及公共危机应对等内容。二是借培训机构之力,增强管理素质。从2007年开始,交警支队每年依托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通过聘请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美国强生公司等大型机构的资深培训师,对依法行政等执法技能进行解读,并组织受训学员到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参观考察,实地感受科学规范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三是借高等院校之力,增强复合素质。交警支队与同济大学合办了软件工程(智能交通方向)硕士学历课程班,有32名民警成为首批学员,搭建起了学习深造的良好平台。四是借业务部门之力,增强专业素质。交警支队依托业务部门的专业力量,每年组织文秘、宣传、法制、事故、政工等岗位民警,实行针对性、专题性的培训,为其作用发挥提供支撑。五是借警营文化之力,增强内涵素质。交警支队以“学文化、用文化、种文化、赛文化、送文化”为载体,构建多元化的文化平台。特别是从2006年开始每年开展“警察之家”系列文体活动,并专门建立了信号配时、法律、机动车假牌假证查缉等8个兴趣小组,使民警的智慧、才能得到充分挖掘。此借“五力”培养人才的模式获得了杭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培养创新奖”。此外,交警支队从2008年开始连续3年进行了“民警姓名命名工作法”评选活动,共有19位富有创新创造精神的民警获此殊荣,由于来源于实战,这些“草根经验”迅速在基层得到推广运用。
(三)坚持抓约束强素质,用良好的习惯促成执法规范。严密而有效的约束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为此,杭州交警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加强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奖惩双“五条规定”、“民警和协(工)勤人员文明出行五条规定”。尤其是针对执法过错、工作失职等突出问题,从2009年开始,制订出台了既深刻警醒,又简明扼要、容易操作的加强民警执勤执法监督管理的“五条铁规”,对如工作消极应付、执勤时见违不管超过10分钟的,将参加离岗培训,等等,将行为和后果逐一对应起来。实施以来已有17名民警因违反“五条铁规”受到通报和处理,真正使执法规范和执行力度有了根本性转变。与此同时,杭州交警十分重视依托网络媒介的作用,从2008年开始,通过在杭州最火的19楼网站上建立警民互动交流平台,敞开言路,充分开展对执勤执法和民警队伍的监督管理。截至2011年8月底,该平台累计浏览量已达到1979.62万余人次,共收到网友发帖27.15万余条,发帖回复网友留言1.75万余条,成为推动执法日益规范的有效互通渠道。《人民日报》也专门以《杭州:上“19楼”,与交警对话》为题进行报道,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综合素质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尽管杭州交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同样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功能区改造完成后,如何实现硬软件顺利对接,确保规范高效运作;又如执法制度、执法标准建立后,如何使其真正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从民警个体来说,执法基础不牢固、执法业务不专业、执法技能不全面、执法质量不精细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在笔录制作、现场勘察、信息核查等常见、常用、常做环节上仍时有问题发生。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要紧紧抓住执法主体这一核心,突破执法素质这一瓶颈,这既是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实效的必需之举,也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端正执法理念为牵引点。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面对当前社会发展大势,我们必须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宽广的视野审视自己,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带着感情、良知和责任去执法,使每位民警都在思想深处坚守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仰与追求。一是坚持“依法执法”理念。法律是执法行为的依据。维护法律的权威,是民警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因此,必须以正确全面理解法律为前提,不断探求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和法律精神,切实做好依法规范执法。二是坚持“以民为本”理念。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服务和服从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要结合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和“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纪律作风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民警的宗旨观念和民本意识教育,真正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服务。三是坚持“公平正义”理念。孟建柱部长指出:“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是否满意,第一就是看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为此,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广大民警自觉维护公平正义,把公平用权、公正执法、公道处事的理念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四是坚持“法、理、情统一”理念。简单生硬的执法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相反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因此,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法、理、情于一体,设身处地地考虑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做到讲清法理、讲通情理、讲明事理,努力实现“执法如山”与“执法如水”的有机统一。
(二)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强化实战培训为锤炼点。一是要注重培训的反复和强化。比如对前期制定的民警“上岗前四必查”、“上岗后四必巡”、“执勤时六必须六不准”、“执勤后四必做”等《每日必须》和《工作职责》,必须进行反复强化培训,以此加深理解和记忆,使民警形成不折不扣执行的习惯。二是要注重培训的质量和效益。比如在教材上,要坚持“问题、情境为本”,编制具有交警执勤特点的培训教材,特别是要根据不同执法场景,做好《交警执勤执法宝典》、《执法艺术和肢体语言》视频教材的制作,达到真实、客观、直观、形象、生动、易学的效果。在教学上,要突出案例、模拟教学,通过全警轮授、上台讲课、以教促学的方式,引导广大民警在工作中学习、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在教官上,要把加强教官队伍能力建设更好地放在提高教学现场感、真实感上,为广大民警研究真实个案提供条件。三是要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践性。要分层次、分岗位、分类别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队伍中既拥有大量能办案、会执法的“技工”,也要有一批会破解执法办案难题的专业人才。要坚持在实践中学,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通过办案过程的反复磨练,真正将执法知识转化为执法能力和素质。四是要注重培训的日常化和长效性。以深化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和学法积分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的执法培训。要实行从严、定期的考试考核制度,推动民警自学自练。
(三)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完善执法体系为助推点。标准化是现代管理科学的产物,包括制定标准和实施标准两个方面,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洋快餐有几万家分店,但根本不愁缺少熟练操作的厨师和员工,为什么?还是在于它拥有标准。比如,一个汉堡包要多少面粉,配多少发酵粉,在多高的温度下发酵多久等,都是统一的、固定的。这样任何一个员工只要掌握操作规范就能胜任工作。在执法领域也同样需要标准化运作,一个好的执法管理体系,既能够规范执法行为,引领执法活动,而且民警在严格实施的同时,也带动了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的提升。前阶段,杭州交警已基本构建起了涵盖执法标准、执法源头、执法安全、执法制度、执法形象、执法勤务的执法管理“杭标”体系,下一步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使其更加有益于执法效率、效果和素质的提升。具体来说,一是把握好“操作性”。标准的操作性直接决定了执行力。杭州交警这几年已积累了不少执法制度,对此要抓紧进行梳理、整合,使之更加统一化、简约化,提炼出高效、实用、必备的内容和环节。二是把握好“问题性”。即完善制度、标准要跟着问题走,针对共性、普遍性的问题(比如非现场执法输入错误),出台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执法细则和执法标准。三是把握好“源头性”。当前不少执法问题都是在初始环节出现了纰漏或瑕疵(比如该固定的、该取得的证据没有及时固定采集),继而对整个案件造成“硬伤”。因此,要把执法前端环节作为执法制度完善、修订的重点,在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抓好素质提升。四是把握好“应用性”。目前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已基本到位,要把重心从“建设”及时转移到“应用”上,严格落实功能区各项使用规范,以硬件的约束促进执法素质的提升。
(四)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健全激励机制为调动点。一是通过考评调动。要根据公安部最近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机制的意见》,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落实案件主办人、兼职或专职法制员、领导干部等层级执法责任制。要更加注重对信访、舆论披露、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等案件的日常考评,并采取更多的“飞行检查”、网上抽查等形式,使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实时考评与随机考评、网上考评与案卷考评等有机结合起来。二是通过文化调动。要进一步发挥警队文化的锻造力、影响力,努力为基层创新创优、增强素质创造条件。要制定鼓励民警参加更高等级执法能力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激励措施,不断营造民警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典型调动。要结合创先争优窗口和示范岗、十佳交警、标兵能手等评选活动,继续选树一批“喊得响、叫得亮”的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并把大力推广宣传典型做法经验与警衔晋升、干部竞聘、非领导职务晋升等各类待遇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民警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主动性。
(五)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加强外部监督为倒逼点。外部监督是执法主体素质提升的有力武器。要进一步推行“阳光执法”工程,不断落实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公开化、透明化。要“跳出交警看交管”,全方位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用足用好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重点案(事)件回访、窗口满意度评价等手段,并适时委托社会民调组织开展对交警执法满意度的调查,以此建立健全广泛的群众评价机制,形成促进民警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态度、执法素质改进的倒逼机制。
(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眼点。同样的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裁量,不同的执法方式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执法效果。在当前执法环境错综复杂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度广度明显加大的情况下,民警行为稍有不慎就会被放大甚至恶意炒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舆论炒作的热点,特别是交警作为一支天天在执勤、时时在执法的队伍,情况更为复杂。为此,在提升执法主体素质过程中要更加自觉地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尤其要把讲究执法艺术作为素质要求的重要一环,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坚持“态度温和、举止得体;头脑清醒、反应敏捷;讲究策略、妥善处置”,使人民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
(七)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增长点。公安交通管理与社会密切相关、与民生密切相连,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乃至整个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紧密结合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理念、机制、手段和举措。当前要围绕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学驾和证照办理,以窗口建设为重点,不断在规范服务增“准度”、便捷服务增“广度”、创新服务增“效度”、艺术服务增“和度”、阳光服务增“信度”、持续服务增“恒度”等六个方面做文章,并大力推行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电话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以优良的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项目,深化服务内涵。
(八)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必须以解决群众期盼为根本点。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对于时时刻刻与群众打交道的交警来讲,必须坚持民意主导,以解决群众期盼作为提升执法主体素质的根本落脚点。一方面,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学会用群众的语言与群众沟通,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另一方面,要坚持制度化、常态化地开展好“问计于民”大走访、“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活动,并积极探索互联网、手机、微博、QQ群等警民联系新平台,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最大限度地关注民生、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采纳民意,以此增强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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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2)01-0033-04
2011-10-25
陈泽重,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执法规范化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蒋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