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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综述

2012-08-15段红云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公民

段红云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教务处,云南 昆明 650111)

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综述

段红云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教务处,云南 昆明 65011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现实条件,同时,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已成为学界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当前,中国公民社会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界定、基本特征、价值评估、路径选择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中国公民社会;基本特征;价值评估;路径选择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对“公民社会”的讨论和研究开始在中国逐渐兴起。本文拟就近年来学者们对于中国公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做一简单回顾、理性梳理和扼要评析,以期把握它的研究动向、运演理路和发展趋势。

一、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界定

公民社会的概念最初产生于西方,学界对其概念的界定出现过二份法和三分法的分歧,两分法下的“公民社会”是指除国家外的其他领域,三分法下的“公民社会”则将国家和市场都排除在外①。当下,中国学者大多倾向于用三分法来界定公民社会。有学者指出,政府体制改革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三者关系动态变化的博弈过程,博弈的结果是建立一种稳定的“新三元结构”,这已为我国的政治实践所证明②。中国学界普遍认为,中国公民社会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步成长起来的,公民社会的发展仍处于成长阶段,发育尚不成熟③。和许多领域一样,对公民社会定义的研究难以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观点,而且很少有学者将定义的外延限定在中国语境内。

1、教军章认为:公民社会思想可谓由来已久,其最初意指与自然状态相对峙的政治社会或国家,强调人类摆脱自然状态而进入自我管理时代的情形;而后,它逐渐成为与政治社会(国家)相对峙的一种实体性社会领域的专项表述概念。后来,一些学者(如柯亨、阿拉托等)又将公民社会与国家(政治社会)、市场(经济社会)相对峙,强调其文化韵味与一般社会生活的意义,凸显的是自由、自觉、民主和秩序的文化价值和生活状态④。

2、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权威学者希尔斯曾经这样给公民社会下定义:“一个公民社会就是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行为体现公民精神的社会。”希尔斯把公民精神作为公民社会的定性要素来看待,认为不是由于有了结社自由的法律就有了公民社会,也不是由于有了多少社团就有了公民社会,决定社会性质的是个人、社团、国家相互之间处理另一方关系的特定价值,也就是公民精神。公民精神是社会的集体自我意识,是公民社会运转的主宰⑤。

3、俞可平认为:按照社会三分法的逻辑,我们可以把公民社会当作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组成要素是各种非政府和非企业的公民组织,包括公民的维权组织、各种行业协会、民间的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同仁团体、互助组织、兴趣组织和公民的某种自发组合等等。它既不属于政府系统(第一部门),又不属于市场系统(第二部门),而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⑥。

4、王名认为:公民社会一词与社会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之间关系极为密切。从本质上说,公民社会不过是对社会组织发展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变化的另外一种诠释。如果我们不是拘泥于中文的“社会”所包含的宏观政治蕴意的话,那么完全可以把CivilSociety 回归到“公民社团”、“民间社团”、“民间组织”等范畴上,这一词汇其实和社会组织一词也就谈不上什么本质的区别了。这种由社会组织的充分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状态,称之为公民社会⑦。

5、俞睿指出:公民社会最基本的内涵是:非政治性的、不受国家任意干预的民间团体或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其实质是反对“国家主义”对社会其他领域的侵吞与渗透,是对国家干预活动的一种应对,强调人的自由与自治⑧。

6、包国宪、潘旭强调:“公民社会”的定义很多,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但是其核心含义均在于强调社会对政府权力和市场霸权的制衡,最主要的内容是公民的自治及其自治组织⑨。

二、中国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

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和西方公民社会有着明显的区别,使得中国学界逐渐摆脱了积极的价值预设与合理的“国家—社会”分析范式,开始对中国公民社会的特征进行了实证性的研究。不同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归纳出中国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

1、施雪华认为:公民社会一般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相对独立和自治于国家和政府;二是它必须是以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规则来调节内部和外部关系的组织系统;三是它是一个以合法组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系统⑩。

2、伍俊斌从双重性的分析视角,归纳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六大特征。中国公民社会不仅具备公民社会的一般特征,而且,由于其生成与发展的特殊历史传统、现实国情和未来趋势,表现出不同于西方公民社会的特点。在现阶段突出体现在其两重性上:即自发性与人为性并存;民间性与官方性并存;自主性与依赖性并存;宏观鼓励与微观约束并存;制度剩余与制度匮乏并存;制度空间小于现实需求⑪。

3、何成锋认为:中国公民社会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绝大多数是自愿成立的;二是绝大多数自筹经费;三是绝大多数实行自我管理;四是青年在公民社会中是最活跃的群体⑫。

4、俞可平认为:中国公民社会已经形成,具有自己的明显特征:第一,中国的公民社会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官民双重性。第二,中国公民社会具有特殊的制度环境。第三,正在形成之中的中国民间组织具有某些过渡性特征。第四,中国的民间组织还极不规范。第五,中国的民间组织发展很不平衡,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方面差距也很大⑬。

有的学者认为,公民社会基本特征主要有:以经济生活为主体,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自主社会领域,目的是实现个人物质利益、满足人的交往需要,契约是市民社会的运作形式。有的学者则把经济和权利多元化、独立的个人、契约社会、高度自治看成是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有的学者归纳,学界对其基本特征形成共识的主要有:私人领域、志愿性社团、公共领域、社会运动。除此之外,还包括与结构性要素互为表里、相互支持的基本价值或原则,它们构成公民社会的文化特征。有的学者总结,公民社会的本质特征是,社会自主的组织体及其活动的合法存在⑭。

三、发展中国公民社会的路径选择

不论是基于两分法还是三分法,学界对于中国公民社会的价值评估总的还是呈现出了积极态势。不管强调中国公民社会对民主政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还是指出中国公民社会发育尚不成熟,总的说来,中国公民社会的出路问题应该是学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公民社会的路径选择,中国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1、政府主导的公民社会建设。黄显忠、何音认为,我们要秉着公共治理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实行党和国家主导的治理模式;特别是在社会和民众幼小且不成熟的情况下,在国际社会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党和国家强而有力的领导尤为重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可以说是合乎我国国情的具有创造性的公共治理基本结构⑮。孙发锋从政府回应的视角指出,随着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政府愈来愈重视对公民社会政策参与的回应性,政府回应公民社会主要采取“建言——回应”模式、“引导——回应”模式、“维权——回应”模式等三种模式。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有时需要保持一定的政策自主性,敢于并善于教育群众、克服群众的不正确意见⑯。

2、公民社会的抗争取向。西方部分学者将国家与社会放在冲突层面上理解,特别是在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体系内,主张通过“公民社会对抗国家”来推动民主化进程,认为正是作为正式权力体系,即国家对应物的公民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才确保着国家的强制和压迫性最小化,并保障着政治自由,改善着人的生活⑰。对于公民社会的抗争意义,普特南认为,公民社会推动民主的可持续发展。他以意大利为例来证明,由于存在活跃的公民社会,意大利北部民主政治发达;由于缺乏活跃的公民社会,意大利南部充斥着前现代的庇护制结构和家庭主义,政治发展相对滞后⑱。

3、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张勤认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就是对当代各种社会问题的适当反应,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推进社会政治的稳定,公民社会的培育与发展有利于中国社会长期的政治稳定和可持续发展⑲。俞睿从治理、善治的角度提出路径选择,认为治理、善治所秉承的社会建设和管理理念,就是自主和自治,它的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公民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的关系和纽带,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⑳。江华基于对温州商会的研究指出: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健全仍然需要国家来推动。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必须有所作为,只有当民间组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时,才会推动国家进一步赋权于民间组织,以提升其行为的合法性。这样,国家与社会以及社会组织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关系才成为可能㉑。

4、精英主导的发展道路。王名从精英主导的视角,提出了中国公民社会三条可能的发展道路假设,即:第一,政治精英主导的威权诱导型的公民社会发展道路。第二,知识精英主导的民主倡导型的公民社会发展道路。第三,经济精英主导的财富推进型的公民社会发展道路。在现阶段,或许我们无法断定其中哪一条道路会成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的现实道路,但可以肯定的是,社会组织在实践中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之势。无论政治精英,还是知识精英或经济精英,都在积极参与并推动着社会组织向前发展㉒。

5、公民个体的精神塑造。刘翠霞、顾理辉引入“公民行动者”的分析范畴,提出公民社会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空间或组织形态,它还涉及到形成这种结构形态的文化传统,它既强调个体的自由及权利,亦重视公民责任和参与的美德,因而,公民精神才是公民社会运转的主宰(希尔斯语)。也只有具备了“理解并参与公共事务、创造并服务于公共利益、支持(其他)个体完成公民分内之事、从而自觉地维系公民身份、并确保公民所属政治共同体之发展与凝聚”的公民意识,公民社会的形成才有可能。公民行动者既是具有自由、平等、宽容、参与精神的公民,同时又是在实践中显现的行动者,只有让公民行动起来,公民社会才能真正运转起来㉓。李琦认为,个体的相互认同以及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公共生活中的重要因素,缺乏彼此承认和公民参与的社会不可能成为一个被广泛认同的公民社会。必须承认,当代中国正处于由前现代向现代性社会的过渡阶段,一种承认性、包容性的公民社会的实现,在当代中国还是有待争取与实现的目标。惟有承认公民的自由平等,尊重公民的表达言说,实现公民的社会认同,进而发掘民情、集纳民智、促进民主、维护民权、改善民生,“公民社会”才不会成为虚妄的海市蜃楼㉔。

6、网络公民社会的先行发展。刘学民提出,在现实公民社会尚未发育成熟的情况下,不妨可以凸显和重视网络公民社会作用的发挥,增加一个网络公民社会先行发展的路径选择。鉴于网络公民社会的崛起,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又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们需要通过规范网络结社,倡导自律,打击非法网络结社,积极探索网络监督的制度化等措施来加强对网络公民社会的引导和监管㉕。

四、当前研究的评价与展望

近几年来国内外学界关于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可谓资料详实,研究深入,视角宽广,为我们下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同时,值得引起我们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的是:将公民社会与社会组织混为一谈,经常造成概念混用的情况;偏重于对西方公民社会经典理论的借鉴和引用,与中国国情水土不服;主要从组织角度来研究公民社会建设,对公民精神的关注较少;过多地研究理论问题,但案例研究不足,实证性不强。

为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研究,实现研究向整体性、系统化、立体化方向过渡和转变,结合学界研究之现状。笔者认为,如下几个问题亟需突破:一是虽然在大多情况下,公民社会与社会组织几乎是同一概念,但毕竟它们之间还有一些细微差别,需要分析清楚、界定明确。二是西方公民社会经典理论的借鉴和引用固然重要,但需要结合中国国情,特别是需要从细小之处入手,加强实证研究和案例探讨,逐步体现中国化元素。三是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不仅需要从社会组织的角度来展开论证,还需要进一步关注公民个体的行动呼唤、意识觉醒和精神塑造。

①庞金友:《当代公民社会与民主化关系的新解读》,《文史哲》2004年第5期。

②⑨包国宪、潘旭:《“新三元结构”与公民社会发展——从政府体制改革的视角分析》,《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6期。

③⑩施雪华:《大力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实现中国反腐败战略的大转移》,《社会科学》,2009年第7期。

④教军章:《公民社会发展中的公民性格与公共利益关系解析》,《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⑤高丙中:《中国的公民社会发展状态——基于“公民性”的评价》,《探索与争鸣》,2008年第2期。

⑥⑬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

⑦㉒王名:《走向公民社会——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及趋势》,《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3期。

⑧⑰⑳俞睿:《社会力量的培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⑪伍俊斌:《论中国公民社会的两重性》,《学术界》,2009 年第4期。

⑫何成锋:《公共治理、公民社会、宪政制度——推进共青团组织发展的三大引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⑭王尚银:《中国区域性公民社会新探——以温州模式为例》,《新视野》,2007 年 5 期。

⑮黄显中、何音:《公共治理的基本结构:模型的建构与应用》,《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⑯孙发锋:《政府回应:发挥中国公民社会政策影响力的关键环节》,《广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⑱高奇琦:《公民社会与民主巩固:东亚政治实践对西方经典理论的检验》,《晋阳学刊》,2009年第2期。

⑲张勤:《论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稳定》,《新视野》,2007年第5期。

㉑江华:《民间组织的选择性培育与中国公民社会建构——基于温州商会的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1期。

㉓刘翠霞、顾理辉:《“行动者”的缺席: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理路的反思》,《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6期。

㉔李琦:《公民社会理论视角下的认同问题探究——从黑格尔到哈贝马斯》,《思想战线》,2008年第2期。

㉕刘学民:《网络公民社会的崛起——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4期。

责任编辑:陈文兴

D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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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2)04-0133-04

2012-04-15

段红云(1980- ),男,云南大理人,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教务处主任科员。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与干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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