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蚕业推广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2012-08-15胡金寿
胡金寿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特产局,浙江开化 324300)
开化县位于钱塘江源头,浙皖赣3省7县交界处,县域面积2236 km2,辖18个乡镇、449个行政村,总人口3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万人,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境内生态环境优越,资源丰富,非常适合蚕业发展,目前蚕桑产业已发展成为开化县的三大农业重点产业之一,在农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由于蚕桑生产者数量庞大,农民居住地分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组织化程度差,蚕业经营存在分散性的特点,蚕业推广缺乏有效的渠道。下面我们试在对开化县蚕业推广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开化县蚕业推广的发展对策。
1 蚕业推广现状
2008年以来,开化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蚕业推广工作,重视推广人才培养,狠抓蚕桑产业发展,通过大力扶持蚕业龙头企业、组织建立专业合作社、与浙江大学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开展产学研合作等,加快蚕业发展。目前,全县有桑园1000 hm2,年发放蚕种1.3万盒、生产优质蚕茧458.45 t,全年总产值1513万元。蚕业已发展成为开化县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开化县蚕业推广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1 政府部门主导的推广服务体系
开化县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蚕业推广服务体系为县、乡(镇)两级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县特产局(茶叶局),乡(镇)级行政主管部门为林业站(所)。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乡(镇)林业站(所)实行双重管理。目前,开化县特产局(茶叶局)、乡(镇)林业站(所)和村蚕桑辅导员,是开化县蚕业推广工作的主要力量。一是推广面基本涵盖了当前蚕业推广的各个方面;二是推广网络比较健全,覆盖了县、乡、村三级,但也存在技术力量不均,县、乡两级集中了大部分蚕桑技术人才,而村一级技术力量相对比较薄弱的问题。
1.2 龙头企业带动的推广服务体系
近年来,开化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较快,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蚕业推广模式也应运而生。这种推广模式是以企业为龙头,组织蚕农共同参与而联结成的一种经济联合体,以“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行,企业为了收购合格的农产品,除了统一提供种苗、农资等生产资料外,还开展生产方面的技术指导。这种推广模式由于企业对农产品收购有明确的承诺,对产品质量也有明确的要求,因而较易被农民接受。如开化县双龙蚕桑专业合作社(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池淮专业合作社在优质蚕茧收购上就采用这种模式,从而在推广方格蔟优质茧生产技术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
1.3 供销系统带动的推广服务体系
开化县的农村供销社主要经营业务是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和收购农副产品,经营网络比较广,各乡(镇)和一些大的行政村都有经营网点,以其为主体的农资推广服务体系是联结农户,将化肥、农药和农副产品收购等经营和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模式。首先,供销社在经营农业生产资料过程中,通过技术推广服务,更有利于农资的销售;农户在购买生产资料时,也易于接受技术服务。其次,和农业龙头企业一样,供销社在收购农产品时,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也要加强技术推广工作。2007年,开化县开展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科技信息合作“四位一体”建设[开化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四位一体”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2007)26号文件],使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农资推广服务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1.4 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的推广服务体系
蚕桑专业合作社是蚕农自愿组织起来的,以增加社员收入、保护社员利益为目的的,在蚕桑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实行资金、技术、信息、生产、供销等互助合作的组织。蚕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互助为主,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对内推广蚕业技术,实行规范化生产管理;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努力实现社员利益的最大化。近年来,开化县的蚕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据开化县统计局年报统计,2010年全县有蚕业专业合作社50多个,合作社社员1.5万余户,几乎涵盖了蚕桑生产的各个方面,许多蚕桑专业合作社还有农业龙头企业加入。
1.5 产学研合作的推广服务体系
2007年以来,开化县与浙江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签订了多项“院地”科技合作协议,在蚕品种和桑品种选育、蚕品种和桑品种改良、蚕业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其中,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与开化县签订的“提高与发展开化县蚕业产业合作协议”在推动开化县蚕业产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建成了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广的农桑14号、强桑1号桑树新品种以及秋丰×平28、秋华×平30等雄蚕品种受到了蚕农的欢迎,已成为当地蚕业生产的当家品种。
2 蚕业推广存在的问题
开化县蚕业推广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2.1 点式的推广方法与面上的农民需求不相适应
在开化山区,由于蚕桑生产者数量庞大,农民居住地分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组织化程度低,蚕业经营存在分散性的特点,蚕业推广缺乏有效的渠道;而且,县、乡、村三级蚕业推广机构中,村一级推广机构非常薄弱。所以,由于蚕业推广机构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决定了这种沟通的形式只能是点式的;但蚕桑生产的高度分散性,又使得技术推广成本提高,因而造成了蚕业推广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2.2 传统推广模式与现代科技推广形式不相适应
近年来,开化县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粮食生产的比重开始下降,茶叶、食用菌、蚕业作为开化县的三大支柱产业迅速发展。在新的形势下,作为蚕桑技术推广的最终接受者的蚕农随着生产与经营行为的改变,他们对科学技术需求的行为也发生了变化,原有的传统的咨询式、教育式等技术推广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科技推广的需求,迫切需求新的蚕桑科技推广形式。
2.3 滞后的推广手段与蚕农生产要求不相适应
开化县特产局(茶叶局)开展技术推广的手段,多局限于举办培训班、咨询会,或者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虽然近几年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媒在蚕业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的推广手段仍然是现场技术指导,传播速度慢、效果差,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蚕农对生产技术的需求。
3 开化县蚕业推广的发展对策
3.1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服务意识
在开化贫困山区,由于蚕农居住地分散,蚕桑经营存在分散性的特点,村级蚕业推广机构在开化县蚕业推广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要加强村级蚕业推广队伍的建设、加大村级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并提高村级推广人员的服务意识,以种养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依托,以蚕桑技术员为主体,以当地农户急需的技术为关键,更好地为蚕农提供各类服务。
3.2 加快模式发展 促进成果转化
除了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蚕桑技术推广体系以外,巩固发展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蚕桑推广组织,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蚕桑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首先,要以蚕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传播技术,提供服务。其次,要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由龙头企业组织农民按照企业要求建立优质原料茧生产基地,企业对基地蚕农有明确的承诺,对蚕茧质量也有明确的要求。第三,龙头企业因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在蚕农应用新品种、新的生产资料时,提供资金扶持。
3.3 运用现代通讯 创新技术服务
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建立以蚕桑技术经济信息服务为主导的信息平台,建设各类蚕桑数据库,建立蚕桑技术信息系统、市场供应信息系统和蚕桑专家咨询系统,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对技术和信息多样化的需求。如:开化县农技110系统、农民信箱和科技信箱等系统。同时,通过蚕桑技术讲座、培训、函授等多种形式,大幅度提高蚕农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而且技术部门在农村开展蚕桑技术培训时,不仅要继续加强生产技术的培训,还要加强土壤肥料、农药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使蚕农在生产实践中自觉提高科学知识应用的能力。
[1]余根龙,胡金寿.关于加快开化县蚕桑产业发展的思考[J].蚕桑通报,2008,39(1):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