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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小蚕共育发展历程、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2-08-15韩益飞

中国蚕业 2012年1期
关键词:小蚕如东县养蚕

韩益飞

(江苏如东县蚕桑指导站,江苏如东 226400)

小蚕共育是根据小蚕的生理特性,把一定数量的小蚕集中饲养管理,通过采用较好的饲育环境、规范的饲养技术和严格的消毒防病措施,确保小蚕健康发育,为大蚕饲养打好基础;并且,通过小蚕共育,可以节省桑叶、人工、蚕药、燃料等,降低生产成本。由于小蚕共育在养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又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所以小蚕集中共育工作在如东县得到了坚持与发展,现将如东县小蚕共育的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 小蚕共育的发展历程

如东县小蚕集中共育始于1951年,60年来,不仅创造了连续32年未发生因小蚕加温引起人身伤亡事故的记录,也创造了单个共育室连续40年安全无中毒发病事故的记录,共育技术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概括来说,如东县小蚕共育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

1.1 公助民营阶段(1951—1967年)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家蚕良种由国家统一供应,如东县的蚕种也由全县集中统一催青。为改变灶烘、怀焐等千家万户育小蚕的落后状况,自1951年起,由国家资助,如东县用向农户租借并稍加改造整理的房屋作为小蚕共育室,用从各家各户收集来的簸箕作为蚕具,用脸盆、火缸作为加温工具,开始实施小蚕共育。当时,除桑叶和养蚕用具外,其他投入基本上都由国家出资赞助。通过2年的示范,到1953年小蚕共育逐步在全县得到推广,1955年全县以乡为单位基本上都有了小蚕共育室,为农户开展小蚕共育服务。由于房屋是以向农户租借为主,小蚕共育室地点并不是十分固定。

另外,由于当时是利用家前屋后的乔木桑桑叶资源养蚕,农户需根据共育室的统一安排,按养蚕数量,按时向共育室提供一定数量的小蚕用叶。在养蚕方法上采用蚕匾育,每日给桑12 次;20 世纪60年代开始推广小蚕防干纸育和塑料薄膜覆盖育,给桑次数逐步减少到每昼夜4~5 次。

1.2 集体共育阶段(1968—1983年)

1967年如东县引种湖桑16.67 hm2,此后湖桑栽植在全县得到了逐步推广。1970年以后,在全县各地陆续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起了副业场,将栽桑养蚕作为集体副业项目之一予以发展。各生产大队选择素质较好的青年从事栽桑养蚕工作,县社两级利用蚕桑事业改进费经常性地举办蚕桑训练班、共育人员培训班等,对养蚕骨干进行了系统的技术培训,为小蚕共育工作的开展乃至如东县蚕桑生产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与此同时,各副业场陆续建起了标准化的小蚕共育室,一些大型副业场甚至建有2~3个标准化的小蚕共育室,全县建有小蚕共育室800 多座。

这个阶段的标准化小蚕共育室以炕床育为主,全部采用地火龙加温,且共育室都按“三专一远”(即专人、专室、专具和远离大蚕室)的要求建设,全部配备专用蚕具、贮桑室、调桑间、水井、食堂和宿舍,并配备专业的共育人员参加共育,要求24 h 专人值班,桑叶由共育人员直接到桑园选采。因为是集体组织共育,共育人员采用记工分配的方式到年终领取报酬。由于采用炕床育,小蚕饲育不需要覆盖薄膜,每日给桑次数减少为3~4 回。

1.3 商品化饲育阶段(1984年—至今)

1983年下半年,如东县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地将集体的桑园分给农户承包经营,为保证小蚕共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农工部专门出台政策,将小蚕共育室作为唯一的村级集体资产予以保留,实行承包经营,继续为养蚕农户开展小蚕共育服务[1]。此后的一段时间,作为村级集体资产,县、镇、村对小蚕共育室的硬件建设以及设施更新进行了一定的投入。但是,1993年以后,随着全省蚕桑事业改进费收取方法的变化,事业改进费难以足额到位,县、镇、村对小蚕共育室的投入逐渐枯竭,小蚕共育室也不再作为村级集体资产,而逐步成为小蚕共育室承包人所有。

1984—1995年是如东县蚕桑生产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小蚕商品化共育发展的鼎盛时期,原有的生产大队副业场的“三大员”(即场长、技术员和辅导员)甚至包括共育人员纷纷开设自己的共育室。为了防止小蚕共育室无序发展给共育质量带来负面影响,在当时开设小蚕共育室实行许可制,即计划开办小蚕共育室的人员首先要向镇蚕桑技术员提出申请,镇蚕桑技术员根据生产需要,结合技术条件、人员素质、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考虑后,再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共同决定是否允许开设小蚕共育室。如果得到允许,再由县、镇、村各级扶持新建共育室,待设施条件达到标准以后,才能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订种以及小蚕共育服务工作,收费标准按乡(镇)的统一规定执行。到1995年全县共建有共育蚕种规模20盒以上的小蚕共育室1 915 座[2],满足了当时全县小蚕共育工作的需求。

由于已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共育室的职能不再仅仅局限于为农民开展小蚕共育服务。共育室必须参加乡、村组织的专线会(专门针对蚕桑生产与技术方面的会议)和专业培训等活动,并根据各乡、村的整体要求,及时做好订种工作,帮助共育服务范围内的农户搞好测叶订种,及时收缴有关款项;组织共育人员学习养蚕技术,积极推广先进的小蚕饲育技术;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在家蚕分发到户后,指导农户做好蚕室温湿度环境保护、大蚕饲养、蔟中管理和选茧出售等工作,要求每个蚕期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2 次;共育室主和共育人员作为新技术示范户,对蚕桑生产标准化技术和新技术等进行示范应用。此外,共育室主还要负责组织专业消毒队伍和治虫队伍,对共育室范围内的壮蚕室进行统一消毒、桑园进行统一治虫等工作。事实上,农户在养蚕过程中一旦遇到技术问题,总是首先找共育室主咨询和请教。

1985年,原于港乡道士庄村自主创新用叠式蚕台育饲养小蚕,由于其共育密度高,保温性能好,深受共育室主们的欢迎。但是,他们在实践中发现,由于叠式蚕具易造成蚕座闷湿,小蚕易发细菌病,因此在保证叠式蚕具层高的同时,必须增加换气次数与时间。1987年,如东县与原苏州蚕桑专科学校合作,开始在全县推广家蚕全龄一日二回育,通过2年的努力,小蚕一日二回育技术在全县得到了大面积的推广使用。

为提高共育室的容量,这个时期新建和改建的共育室,将炕床育改为炕房育。每20 盒蚕种房屋配备标准:如共育至3 龄分发,普通平面育按15~20 m2配备,叠式蚕具与立体育按7~10 m2进行配备;如共育至4 龄分发,普通平面育按45~50 m2配备,叠式蚕具与立体育按20~30 m2进行配备。所有共育室均设有专用贮桑室,要求1~2 龄采用活水贮桑法贮桑,3 龄采用半地下室贮桑。共育室上有天花板,下有水泥地面,加温用地火龙,前后设有对流窗,并设有相应的调桑室以及水井、消毒池、沤沙池、值班室等设施。

共育室按每人负担饲养5~8 盒蚕种配备共育人员,小蚕共育所需的桑叶和加温燃料由农户筹集,桑叶按盒种7~8 kg 由共育人员直接到桑园选采。初期每日给桑3 次,1985年起推广一日二回育,1988年起试点推广小蚕片叶立体一日一回育,1990年起在全县大面积推广,1992—1993年全县采用小蚕片叶立体共育技术共育蚕种10 万余盒。2010年起开始在全县推广人工饲料共育技术,2010年和2011年全县采用人工饲料共育小蚕共计4 046 盒。

2 小蚕共育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茧丝绸市场行情的变化,如东县的蚕桑生产规模不断萎缩,小蚕共育室数量也不断减少。目前,共育蚕种规模在20 盒以上、且投入使用的小蚕共育室有422座。其中一次性共育蚕种容量超过300 盒的5 座、200~299 盒的12 座、50~199 盒的236 座、20~49盒的169 座。2010年全年采用人工饲料共育小蚕583 盒,占0.73%;小蚕片叶立体育600 盒,占0.75%;平面一日二回育33 600 盒,占42.0%;其余为平面一日三回育,占56.52%。近年来,在蚕桑生产规模萎缩的同时,小蚕共育体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与新的问题。

2.1 共育体系面临的挑战

2.1.1 共育室主年龄结构老化,共育服务后继乏人近20年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二、三产业转移,共育室主的中坚力量仍然以1983年前集体共育时培训的技术骨干为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人年龄逐步增大,据2008年调查,全县蚕农平均年龄55.7 岁,平均养蚕年数达26.5年[3],这部分人在今后的数年内将逐步退出共育服务队伍,而1995年以来新加入的年轻人很少,这对如东县共育体系的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而且,由于小蚕共育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各共育室参加共育的人员需要相对稳定,才能有效地保证小蚕共育的质量;而生产过程中,原有的共育人员常常因为年龄、身体、家庭、报酬等原因而逐渐退出共育工作,造成一些共育室参与小蚕共育的人数不足,即使临时找到替代人员,往往也因为其业务不熟练、操作不到位等,造成小蚕共育质量下降。

2.1.2 养蚕环境恶化,共育事故时有发生 近年来,因为工业污染、农田治虫等因素,导致养蚕环境恶化,小蚕在共育期间发生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一旦发生事故,对共育室主和养蚕农户都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这时就给共育室主造成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同时,分户饲养后一旦出现污染中毒、蚕病发生等事故,共育室作为基层服务环节,在自身经济受损的同时,还增加了服务工作量,因此有不少共育室主萌生退意。

2.1.3 收费标准难以提高,共育投入不足 1993年江苏省蚕桑事业改进费改变收取方法以后,对小蚕共育环节的补助经费无法落实,小蚕共育室的维修与运行全靠自身力量。1993年如东县春蚕鲜茧平均收购价格为22~24 元/kg,这个价格直到2009年都未能突破,小蚕共育收费难有大幅上涨,共育人员工资增幅不大,共育室利益非但没有提高,反而因为补助停止、物价上涨,效益下降。共育室及用具维修与添置受到了影响,特别是中小型共育室在蚕具维修添置方面的投入更是微乎其微。

2.2 小蚕共育新的特点

面对上述新的挑战,当前如东县小蚕共育工作呈现出下列特点。

2.2.1 共育服务市场化 近年来随着一些共育室的关停,打破了原有共育室服务区域范围的限制,再加上共育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出现,使共育服务发生了很大变化,共育室之间的竞争加剧,在收费标准、共育质量、蚕种数量等方面逐步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一些基础设施好、共育室主责任心强、共育质量稳定、服务工作做得好的共育室,逐渐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1992年全县1 695 座小蚕共育室,承担全县8 万盒蚕种的共育任务,单室平均共育规模47 盒[1];目前全县422个小蚕共育室,承担全县3.8 万盒蚕种的共育任务,平均每个共育室的共育规模达到了90 盒。从单个共育室来说,共育规模有所增加,更加趋于合理。在燃料和桑叶方面,也因为服务区域的变化,逐步为货币形式所取代。这也为今后推广人工饲料共育提供了便利条件。

2.2.2 共育设施多元化 一些共育室主根据需要对原有的共育设施进行了更新,如原来共育室都要求配备水井,现在大多为安装自来水所取代;因为共育室靠近自家住房,也不再需要配备值班室和食堂;一些中小型共育室加温补湿已不再使用地火龙,而是改为电器自动加温补湿;有些共育室为了减轻秋季高温对小蚕发育的影响,在共育室装上了空调等设施。

2.2.3 共育技术简效化 由于共育人员紧缺,对简效化共育技术需求迫切。近年来,简效共育技术得到了广泛使用,目前全县422 座共育室中,有298 座使用叠式蚕具共育,使养蚕操作更为简便,另外有8座坚持使用小蚕片叶立体育技术,每日只需给桑1回;并且,全县推广切桑机87 台,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2010年如东县开始试点应用人工饲料共育技术,全年有8 座共育室先后实施人工饲料共育小蚕583 盒,效果良好。2011年全县共有37 座共育室先后参与实施人工饲料共育小蚕3 463 盒,占全县全年实际养蚕总量的4.1%。

3 发展对策

针对如东县小蚕共育的现状和特点,为了巩固小蚕共育阵地,建议采取下列对策。

3.1 推广新型小蚕饲育技术 提高共育效率

在巩固提高现有小蚕共育技术特别是加大一日二回育技术应用比例的同时,利用如东县小蚕商品化共育体系的优势,加快小蚕人工饲料共育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在推广应用过程中,探索与建立小蚕人工饲料的生产供应机制,逐步降低人工饲料的生产与经营成本,使之快速实用化,为将来人工饲料饲育技术向3~4 龄蚕甚至5 龄蚕延伸奠定基础。此外,还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共育室环境控制自动化、1~2 龄饲育饲料化、切桑机械化步伐,努力提高共育效率。

3.2 加大大型共育室的扶持与支持力度 巩固共育服务阵地

选择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热心蚕桑的小蚕共育室主,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技术支持等途径,扶持他们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他们通过规模发展提高效益,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他们在农民中的知名度和信任度。随着乡镇农业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蚕桑服务工作的重点也要发生变化,过去由镇、村为农民开展的一些服务工作要逐步转移到共育室,充分利用好小蚕共育室这个服务阵地,使之建设成为蚕桑生产发展的桥头堡。

3.3 充实服务内容 延伸服务范围

小蚕共育室不仅要为农民提供合格优质的商品化小蚕,还要通过充实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范畴,来为蚕桑生产服务;通过为广大蚕农提供优质服务来壮大自身力量,提高服务效益。以小蚕共育室为主体,加强蚕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在加强蚕桑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同时,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蚕桑品种、人工饲料、蚕药、蚕具、桑园治虫药品等,也可以利用蚕桑机具帮助农民开展消毒防病、桑田治虫、桑树伐条、桑园土壤耕作、桑园套夹种和蚕桑副产品综合利用等服务。此外,在养蚕结束后,组织农民利用蚕室开展蚕室养鸡,特别是冬春季节,共育室可以作为良好的育雏室,大小蚕室都可以作为鸡舍用来养鸡,充分发挥蚕室、蚕具和劳动力的利用效率。

[1]韩益飞.如东县小蚕共育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 蚕桑通报,1993,24(2):53 -54.

[2]韩益飞,徐世清,沈卫德,等.建国以来我国养蚕技术的进步与展望[J].中国蚕业,2001,22(2):4 -7.

[3]韩益飞,陈小进,张小琴,等.如东县蚕桑生产基本状况及蚕病疫情调查[J].江苏蚕业,2009,31(2):9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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