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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文化遗产遴选标准初探

2012-08-15苑利顾军

关键词:农耕申报信仰

苑利 顾军

农业文化遗产遴选标准初探

苑利 顾军

在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申报过程中,我们所说的农业文化遗产是特指各种农耕技术、农耕经验、农耕制度、农耕信仰、农业品种均比较健全、比较完备,且这些传统又很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传统农耕文明发祥地或传统农耕文明集散地。在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遴选过程中,我们应重点考察这里是否具有高超的农业生产技术,是否保留有一定数量的传统品种,是否保留有一套严密而高效的农业管理制度,是否保留有传统的农业信仰方式以及与这些信仰息息相关的传统仪式、传统节日等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农业文化遗产通常都是以一定的区域形式申报的,因此还要充分考虑到这里的农耕文化是否与其所处环境和谐相处,并能够巧妙地利用自然以实现农业的丰产丰收和可持续发展。

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属性;入选标准

一、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

农业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能否保护好这笔财富,不仅关涉到中国传统农耕文明能否延续,同时也关系到人类农耕文明能否有效传承。因此,如何保护好这笔遗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近万年农业史、近八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和农业古国来说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由于以活态保护为基本特征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刚刚开始,更多的人尚不清楚究竟什么是农业文化遗产,亟需农业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而随着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展开,特别是中国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展开,及早建立一个科学而具有可操作性的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制度,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农业文化遗产遴选标准,都已迫在眉睫。

那么,什么是农业文化遗产呢?关于农业文化遗产,我们可以有诸多解读。笼统地说,只要和历史上由中国农村人口创造并保存或传承至今的各种农业生产知识与生活知识,都可称之为“农业文化遗产”。如遗址类农业文化遗产、工程类农业文化遗产、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农作物品种类农业文化遗产、景观类农业文化遗产、耕作技术类农业文化遗产、生活民俗类农业文化遗产,以及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品牌类农业文化遗产等等①此分类源于徐旺生、闵庆文先生的农业遗产三分法,但略作改动。详见徐旺生、闵庆文编著《农业文化遗产与“三农”》,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5。。但由于上述分类中的遗址类农业文化遗产、工程类农业文化遗产、文献类农业文化遗产等已经“作古”了的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已经作为“文物”、“珍本图书”受到文物及图书馆等部门的精心保护,所以,“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所要保护的“农业文化遗产”,既不包括历史上确有其实,但现实中已经仅剩遗址或仅存文物的农业文化遗产,也不包括仅存文献或仅存记忆中的农业文化遗产。而是特指那些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各种优秀的农业生产知识和农业生活知识。但由于申报时必须要考虑到日后保护工作的操作性,所以,在申报时,我们所说的农业文化遗产,并不是特指某种独特的农耕技术或农业品种,也不是特指某种独特的农耕制度或农耕信仰,而是特指各种农耕技术、农耕经验、农耕制度、农耕信仰、传统农作物品种均比较健全、比较完备,且这些传统又很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传统农耕文明发祥地或是传统农耕文明集散地。

二、农业文化遗产属性的界定

要想入选作为传统农耕文明发祥地或传统农耕文明集散地的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至少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从传承时段看,这里的农业文化遗产必须是历史上产生的,不足百年者(如大寨),即使再优秀,也不能列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我们之所以将入选时段限制在百年以上,是因为在此之前,以农药、化肥为代表的西方现代农业尚未大举进入我国。同时,这一时期也是我国传统农耕技术臻于成熟的重要时期。只要我们将这一时期(包括之前)产生的农耕文明精华保护起来,中国最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才可能有机会继承下来并传承下去,也只有将这百年之前形成的传统农耕技术作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保护起来,我们才能确保中国农业文化遗产的原生性和纯正性。

第二,从传承形态看,农业遗产项目必须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那些历史上确实存在,但后来农业生产功能已经消失了的所谓“农业文化遗产”——如作为我国著名稻作文明发源地的湖南省道县玉蟾岩遗址、浙江省余姚县的河姆渡遗址,尽管在历史上已经产生,且对我国稻作文明作出过杰出贡献,但由于它并没有以活态形式传承下来,无法从其活态的农业生产中获取传统的农耕技术、农耕经验、农耕制度、农耕信仰甚至是农业品种,因此,无法进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而更多的农区尽管在历史上赫赫有名,在当代也一直发挥着农区功能,但由于这里的传统农具、传统农耕管理制度、与传统农业息息相关的传统信仰及其相关载体——如传统节日、传统仪式、民间文学、表演艺术已经发生改变或者说不再是那么原汁原味,甚至连当地的传统农业品种也被人为改良,无法从这里获取更多的可靠的历史信息与技术信息,因此也就失去了作为农业文化遗产最不该失去的历史认识价值与借鉴价值,自然也就无法进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可见,是否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是我们判断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一个重要尺度。为确保农业文化遗产的原生性,在选择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我们应更多地关注那些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且传统农耕文明非常发达的偏远地区,特别是那些地处偏远的保持着耕作传统的少数民族地区。

第三,从传承品质上看,农业文化遗产必须是各种传统农耕技术、农耕经验、农耕制度、农耕信仰以及农作物品种比较健全、比较集中、比较完备的农耕文明发祥地或农业文明集散地。为确保遗产的社会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申报时,要求申报者必须将某遗产与某一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挂钩,以此证明该遗产的唯一性。那么,作为农业文化遗产,我们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确保申报项目的唯一性?这恐怕是每位申报组织者都在思考的问题。为确保农业文化遗产的唯一性,申报时,有必要将申报项目与某一具体的农业产区挂钩。如申报稻田养鱼技术时,就要明确指出所申报的稻田养鱼技术到底隶属哪个地区、哪个乡镇,因为稻田养鱼技术在我国南方地区广泛流行,许多地方都有。如不加以地域上的限定,就会有许多地方的稻田养鱼技术搭乘顺风车成为所谓的“农业文化遗产”,从而破坏了遗产申报的严肃性。另外,作为一个刚刚发展起来的现代化国家,我们的人力、物力、财力毕竟十分有限,客观上也不可能将所有地区的稻田养鱼技术统统保护起来。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深入调查,找出最具代表性的地区,并将它们作为该技术的杰出代表保护起来。

第四,从传承理念看,这些农业文化遗产必须符合低碳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人们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农耕生产方式。这里面既有符合可持续发展精神的农耕技术——如传统的轮种套种技术,施用绿肥技术,生物防虫技术,防旱防涝技术,农林、农牧、农渔复合技术等等。也有以向大自然索取为唯一目的的传统耕种方式——如刀耕火种,特别是近百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到来而出现的农药化肥施用技术。这些所谓的“技术”对农业用地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有些地方由于农药化肥的大量投入已经导致大量农田无法永续利用。而今天我们所倡导的以“活态”保护为基本特征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目的就是想在农业已经出现严重问题的今天,通过向传统学习,从传统农业中汲取营养,以解决当代农业发展的不可持续问题。

三、农业文化遗产入选标准的界定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选项目中,遴选出一个好的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呢?《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准入标准又应该如何设定呢?本人不揣浅陋,提出如下指标,供同仁参考。

第一,遴选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首先要看它是否具有高超的传统农业生产技术,且这些技术是否蕴含有低碳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理念。传统农业生产技术是农业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人类农耕文化的高度结晶。是否保留并继续使用着这些高技术含量、且符合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将成为考核农业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一个重要指标。考虑到对农业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的需要,在评估这些农业生产技术时,还应充分考虑到这些传统农业生产技术与当地传统农业生产工具(如水车、水碓等)的关系,以及这些农业生产工具是否还在继续使用。如果这些农耕技术及其与之相关的农业生产工具在历史上确实使用而现在已经不再使用,则这些地区无权申报农业文化遗产。如果这些地方因为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已经导致土壤板结、硬化、酸碱度失衡、有毒物质严重超标,已经失去自我修复能力,则这些地区也无权申报农业文化遗产。

第二,遴选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要看它是否还保留有诸多传统农作物品种。传统农作物品种是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积累起来的传统农耕技术的最高结晶。近年来,为追求农业的丰产丰收,杂交技术、转基因技术已是相当普及。以杂交技术、转基因技术为标志的现代农业的出现,确实因高产给人类解决温饱问题带来希望,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现代技术所带来的农作物品种单一化问题,也给人类社会粮食生产带来巨大的、潜藏的危机。单一品种的大面积种植不但为各种病虫害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同时,客观上也影响到了我们对农作物品种在口味上的多重选择。更为严重的是,伴随着农作物品种的单一化趋势,客观上还会影响到人类农耕文化的多样性和全球物种的多样性,从而给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以及自然界物种的多样性带来灾难性的破坏。为生存,我们固然需要高产作物,但这必须以人类的文化安全以及自然界的物种安全为前提。在过去的近百年中,由于人类的贪欲和对大自然的巧取豪夺,自然界中的物种正在以10倍于物种自然消亡的速度迅速消亡,家畜品种的消失更是迅速得惊人。据2007年9月3日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一份报告称:在过去的6年中,几乎每个月都有一个家畜或家禽的品种从地球上消失。报告称,地球上原有牛、羊、猪、马、鸡、鸭等家畜家禽品种多达7 600多种,但截至目前,已有11%的品种灭绝,16%的品种濒临灭绝。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便是人类对产量的过分追求。这样一来,种植者、饲养者在生产过程中只能选择那些高产品种,而舍弃那些品质高但产量并不高的当地低产品种。这种情况如果继续持续下去,人类所面临的将是全球农作物品种、家畜品种乃至全球物种的灭顶之灾。我们并不反对高产农作物、高产家畜品种的普及,因为中国毕竟还处于解决温饱问题的时期,但作为一名学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在推进高产农作物品种以及高产家畜品种大普及的同时,有意识地保护好祖先历经千百年才培育出来的各种各样的传统农作物品种和牲畜品种,为日后农作物品种、牲畜品种的更新保留下更多种源,为日后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物种基础。而农业文化遗产地就应该承担起这份历史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凡是那些传统农业品种、传统家畜品种已经消失的农区,无权申报农业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遴选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要看它是否具有严密而高效的传统农业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当代农业发展过程中是否还能有效运行。农业文化遗产并非仅仅是传统农业生产技术与传统农作物品种的总和。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往往需要高度发达的农业生产管理制度作支撑。从历史上看,这些农耕制度在调节人际关系,稳定生产秩序,有效利用各种农业生产资源方面,确实发挥过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些自然环境恶劣——如水资源等十分匮乏的地区,传统农业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是用水制度)便显得尤为重要。这些传统的农耕制度的保存,特别是持续而有效地利用,对传统农耕社会生产方式的传承与维系都会大有裨益,理应成为我们遴选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指标。而那些历史上曾有过这种传统农耕管理制度,但现在业已消失的地区,在申报农业文化遗产时肯定会受到一定影响。

第四,遴选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还要看它是否保留有传统农耕信仰,是否还保留着与之相关的传统仪式、传统节日、民间文学、表演艺术等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且这些信仰是否仍然有效地支配着当地民众的生产和生活。历史上,许多农业生产都与信仰息息相关。如果没有了相关信仰与禁忌,传统农业生产就很难获得可持续传承。如信仰一旦缺失,与信仰息息相关的、一年数次的传统仪式与节日,就很难得到延续。要知道,这些传统节日与仪式每一次都在以某种强化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强调着人际关系的重要,强调着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强调着顺应天时的重要。①居住在红河边上的哈尼族深信布谷鸟能带来春天,所以在每年布谷鸟到来的时候,人们都会按照祖先们沿袭下来的传统,选一个属羊的日子,大摆筵席,祭拜布谷鸟。之后,再选出一个好日子,在五更时分时,由一家之主将三丛秧苗插在自家的田地里,以此象征春播的开始,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开秧门”。什么时候春种,什么时候秋收,完全是由布谷鸟的到来决定的。而与传统农耕信仰、传统农耕文化息息相关的民间文学、表演艺术,则从另一方面,反复强调着传统信仰的重要。为什么传统农耕社会会如此强调传统信仰的重要?——这是因为在古人看来,人是最难管理的动物。在“人管人”这种政治管理模式失效的情况下,人们就会创造出一个万民敬仰的神灵,并让这位至高无上的神灵来管理这个世界。这种管理模式尽管不乏“愚民”的一面,但也确实充满了远古先民的智慧。它可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从而实现对传统农耕生产实施制度化管理,从而大大节省了农耕生产的管理成本。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与农耕信仰、农耕知识息息相关,同时也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它们在传承农业生产知识,解释作物品种来源,减轻劳动强度,协调劳动节奏,沟通人际关系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理应成为评选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标准②云南哈尼族过尝新节时,首先要用新米饭祭祖,喂狗。这是因为在很早以前,世间所有的作物都在一次大洪水中被冲走。水退后,一只小鸟发现了一穗稻谷,正要啄食时,被一只神犬夺回,从此人们才又重新找回谷种。所以,每逢哈尼人吃新谷时,都要先喂狗。另一则传说则说,是天神之女俄玛偷偷将稻谷种送给人间的。父神知道后大怒,并将她变成一只狗发配人间。哈尼人不忘旧恩,年年祭祀神犬俄玛。。而那些因外来信仰的入侵而使原有信仰发生改变,相应传统已经被迫中断或遭受严重破坏的地区,在申报农业文化遗产时,显然都会因传统农耕信仰以及与之相关的传统仪式、传统节日、民间文学、表演艺术的缺失而大打折扣。

第五,遴选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还要看这里的农耕文化是否能与其所处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并能够巧妙地利用自然,从而使当地的农业获得可持续发展。从经验看,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自然景观通常都是非常出色的。这与当地民众世世代代的修缮与治理有关。但也有些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自然环境并不优秀,对于这样一些地区,我们所看重的,更多的还是当地人是如何通过品种改良,农耕技术创新,农业生产制度建立,去很好地适应或是克服这里恶劣的自然环境并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Study on the Selection Criteria of Agro-cultural Heritage

Yuan Li Gu Jun

In the census reporting process of agro-cultural heritage,the definition of the term“agro-cultural heritage”is specifically refer as various farming techniques,farming experience,farming systems,farming beliefs,birthplace or distributing center of traditional farming culture with character of complete and perfect crop varieties consistent with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ncept.Therefore,we should focus on examine whether it has superb production technology or retains certain number of traditional varieties,a set of strict and efficient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faith as well as traditional ceremony,traditional festivals,like farming civilization,which could be closed linked with these beliefs.Agro-cultural heritage usually is declared according to the form of certain areas,hence we need to fully consider whether the local agro-cultural culture could fit for local environment in harmony and also could be used to promote the harves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gro-cultural heritage;Concept;Character;Selection criteria

2012-07-05

苑 利,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邮编:100029;

顾 军,北京联合大学历史系教授,邮编:100191。

(责任编辑:常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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