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泻心汤加减治疗痞满85例
2012-08-15柯美华浙江省桐庐县中医院桐庐311500
柯美华 浙江省桐庐县中医院 桐庐 311500
痞满为慢性胃炎、食管炎的常见症状,以自觉心下痞塞,胸膈、胃脘胀满,按之濡,压之不痛或微痛为主要症状并有按之柔软,压之不痛,望无胀形的特点。长期以抑酸、促胃肠动力等药物治疗,疗效不理想。2010年4月—2011年9月笔者应用半夏泻心汤加减治疗痞满患者85例,疗效颇佳,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170例按随机数字表分为治疗组85例,男35例,女50例;年龄18~85岁,平均60.5岁;病程1~24周;胃镜检查:慢性萎缩性胃炎29例,慢性浅表性胃炎50例,反流性食管炎6例。对照组85例,男36例,女49例;年龄18~83岁,平均61.2岁;病程1~26周;其中慢性萎缩性胃炎28例,慢性浅表性胃炎50例,反流性食管炎7例。两组性别、年龄、病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中医证候诊断标准 参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002版),根据痞满的主症及辨证特点制定。主症:①胃脘痞满或胃胀;②满闷不舒,餐后尤甚;③按之柔软,压之不痛,望无胀形。次症:①恶心反胃;②反酸;③大便不调;④嗳气。舌脉无特定要求。证型确定标准为:①具备至少两项主症,舌脉基本符合;②具备主症一项和次症至少两项,舌脉基本符合;③以上条件具备任意一条即可。
1.3 病例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符合西医慢性胃炎或反流性食管炎的诊断标准。②符合中医证候诊断标准。③年龄16~85岁,男女均可,知情同意,能服完规定疗程药物。④15天内未服用抑酸剂和其他影响胃肠道功能的药物。排除标准:①有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者。②重度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综合征、甲亢、冠心病所致胸痛者。③合并其他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者。④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 治疗方法
治疗组予半夏泻心汤加减,组方:制半夏10g,黄连3g,党参9g,干姜3g,黄芩6g,炙甘草5g,大枣5枚;热象明显,黄连改为6g;寒象甚者,干姜加至5g;气虚甚,党参用至15g;兼有疼痛者,加白芍12g,炒川楝子8g;舌苔少者,加北沙参15g,麦门冬9g;嗳气明显者,加炙枇杷叶15g,沉香粬9g。水煎取汁150mL,1天2次,早晚饭后1小时服用。对照组给予莫沙必利,1次5mg,1天3次,早中晚餐前30min口服。疗程均为3周。治疗结束后比较两组临床疗效,并记录治疗结束后1个月、3个月复发率。
统计学方法:采用χ2检验。
3 治疗结果
3.1 临床症状积分标准 把痞满等主要症状分为5级,0级:临床无症状;1级:偶尔出现症状,或程度很轻,不影响生活和工作;2级:介于1级和3级之间;3级:症状频繁出现,影响工作和生活;4级:症状严重,患者表现很痛苦。分别计0、1、2、3、4分,计算治疗前后症状总分,得出疗效指数以判定疗效。疗效指数=(治疗前总分-治疗后总分)/治疗前总分×100%[1]。
3.2 疗效标准[2]痊愈: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疗效指数≥95%;②显效:症状、体征明显改善,疗效指数≥70%;③有效:症状、体征均有好转,疗效指数≥30%;④无效:症状、体征均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疗效指数<30%。
3.3 两组疗效比较 治疗组85例中痊愈28例,有效52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94.1%;对照组85例中痊愈6例,有效50例,无效29例,总有效率65.9%,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P<0.05)。
3.4 两组复发率比较 治疗组1个月复发1例,随访3个月复发6例,总复发7例,复发率8.2%;对照组1个月复发10例,随访3个月复发28例,总复发38例,复发率44.7%。两组复发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4 讨论
《诸病源候论·诸痞候》云:“诸痞者,荣卫不和,阴阳隔绝,腑脏痞塞而不宣通,故谓之痞。……其病之候,但腹内气结胀满,闭塞不通”,为痞满病机的较早记载。《伤寒论》云:“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若心下硬痛者,此为结胸也……,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也。”认为外感邪气,循经入里,结于胃肠;或伤寒阶段医早之下;或滥用攻伐而致正虚邪陷,阻碍气机,升降失常均可发生痞满,根据这一病机,选方半夏泻心汤加减治疗。方中以黄连,黄芩之苦寒降泄除其热,以降阳而升阴也。半夏、干姜之辛温开结散其寒。甘草味甘平,大枣味甘温,党参味甘平,益气补其虚。阴阳不交曰痞,上下不通为满,欲通上下,交阴阳,必和其中,所谓中者,脾胃是也,脾不足者,以甘补之,故用党参、甘草、大枣为使,以补脾而和中。中气得和,上下得通,阴阳调和,则痞消矣。
[1]梁孟霞,张立红,宋淼,等.黄桂桑寄生汤治疗痞满证临床观察[J].河北中医,2010,32(7):984-985.
[2]杨桢,梁军,高媛,等.李东垣消痞丸治疗痞满证209例疗效观察[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11,17(1):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