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省军区系统组织协调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012-08-15陕西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郑好嘉王亚强
■ 陕西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 杨 博 郑好嘉 王亚强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明确,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要在协调驻军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中,发挥好“参谋部”、“指挥部”和“协调部”的作用,做好地方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这就要求省军区系统必须强化职责意识,积极发挥军地之间的桥梁纽带和主导作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协调驻地部队扎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一、强化“主动作为、常态应急”的战备观念,树牢责无旁贷的使命意识。参加抢险救灾行动,是现役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共同的使命任务和责任要求。作为军地联系的桥梁,省军区系统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要树牢责无旁贷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统筹计划、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协调军地各类力量实施救援。平时准备中,要通过牵头召开军地防灾救灾联席会议、组织实地勘察、开展联训联演等活动,不断统一思想,使驻军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深刻认识抢险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军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地位,是各级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必须主动担当、积极行动;深刻认识自然灾害威胁长期存在、现实多元,必须树牢常态准备、随时应急的思想,扎实抓好抢险救灾的计划方案、力量建设、物资器材、训练演练等具体工作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迅速反应、有力处置;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始终是防灾救灾的主体,民兵预备役人员是群众防灾救灾的骨干力量,是省军区系统可以直接掌握和指挥动用的力量,必须作为首先使用的救灾力量建设好、使用好,确保第一时间能够靠上去、起作用。
二、加强“平时挂钩、急时支援”的密切联系,健全高效顺畅的协作机制。抢险救灾行动突发性强、准备时间短促,参与力量多元、指挥协调复杂,必须在平时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系顺畅的协作机制,才能做到灾情发生时第一时间快速行动、灾情变化时及时有效灵活处置、出现次生灾害时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省军区系统要积极推进军地协作交流机制常态化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军地抢险救灾指挥部领导力量,确认联络方式,印发通联手册,完善指挥信息系统,切实建立机构常设、人员落实、手段齐备的指挥实体;要加强与地方地震、气象、水文等防灾减灾业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尽早向部队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应对准备和防灾避险工作;要协调驻军按照平时和急时两类方案统计遂行抢险救灾任务可出动的兵力、装备数质量情况,掌握应急抢险兵力和装备底数,适时在任务地域现地研究抢险救灾兵力使用规模、编组方式和行动程序,以简化指挥流程,增强行动时效;要细化抢险救灾保障责任,以驻军自身为主落实专业应急装备物资和救援器材,以地方政府为主落实抢险所需消耗性物料储备,以省军区系统为主落实保障需求的衔接协调,满足遂行任务所需。
三、完善“军地对接、责任明晰”的应急预案,形成科学管用的行动依据。抢险救灾预案是遂行任务的基本遵循,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检验论证和修订完善,为依案准备、依案指挥、依案用兵、依案行动提供可靠依据。要划分任务区域。依据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抢险救灾总体预案,结合任务实践,明确责任区域、区分力量编组、细化任务分工。要规范应急响应。按照自然灾害危重程度,对应地方应急响应等级,区分明晰省军区系统、驻军单位和地方职能部门需要同步展开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指挥协同。坚持条例要求和现实需求有机结合,进一步研究理顺指挥协同关系。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组织指挥,确保指挥关系顺畅,防止令出多门;由省军区系统组织协调地方专业救援力量、民兵预备役人员和任务部队之间的协同,确保形成抢险救灾合力,防止各行其是;按任务部队建制关系实施内部指挥,确保依险量情用兵和按建制用兵,防止干扰掣肘。
四、探索“属地先用、专业为主”的用兵模式,努力做到各种力量的运用科学合理。抢险救灾行动以抢救灾区人民生命财产为第一要务,对投入兵力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求极高。认真落实好满足遂行任务需求、符合任务部队能力现状的抢险行动兵力预案,是确保先期有效控制灾情和后续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环节。省军区系统要客观分析辖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驻军兵力现状,科学论证任务需求,依据预案组织协调和调遣兵力,按照“属地先用、专业为主”的原则,将抢险救灾力量编组为“首先使用、机动支援、专业抢险”三类使用,努力做到各种力量的运用科学合理。首先使用力量以灾害发生地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酌情投入辖区就近的驻军力量,以便充分发挥属地部署、便于到位,情况熟悉、便于施救的优势;机动支援力量以上级预案明确的驻军力量为主,适时协调其他部队支援;专业抢险力量以驻军和省级民兵预备役专业救援分队为主,按需请示动用国家或战区级应急抢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