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政府首先是“廉价政府”
2012-08-15赵志疆
赵志疆
廉洁政府首先是“廉价政府”
赵志疆
近日,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温家宝表示,要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的购置和使用。
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使用公款和利用机关影响购置、搜罗奇花异石和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此类现象屡见不鲜,虽然饱受诟病,但似乎很少上升到反腐倡廉的高度。温家宝总理将这些纳入今年反腐六大工作之列,显得别有深意。
公款浪费以及由此衍生的职务侵占,被人习惯性称为“不落腰包的腐败”,正因为“不落腰包”,因此很容易被公众忽视、容忍和谅解。然而,这种行为不仅使公共财产和公众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更为重要的是,如此奢靡之风显然与当前大力倡导的节约型社会背道而驰——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就必须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政府不仅是政府自身良好形象的体现,更会对社会起到积极的示范意义,从而引领社会风气,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进程。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必先是一个“廉价政府”。任何浪费都因人而产生,浪费者所掌握的公共资源越多,其所造成的浪费就可能越大。杜绝奢靡浪费,建设节约型政府,首先需要从约束公权力着手。在逐步完善相关监督和问责机制之后,不仅政府部门内部的浪费可以得到遏制,对于其他各行各业所存在的浪费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节约型政府的另一重意义在于,将有利于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公款浪费、豪华办公室等“显性浪费”相比,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复或越位所造成的“隐性浪费”同样不容忽视,管理体制性的节俭是最大的节俭。建立廉价的节约型政府,必然意味着从“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型,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大力推进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从而缔造“廉价政府”的制度保障。
当前政府转型的目标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意味着政府与公民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公民依法缴纳税收。从这种角度来看,政府节约与否不仅体现出对资源的态度,更是直接反映出对待纳税人的尊重与否。建设节约型政府,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能耗,而且体现出对纳税人的税金以及蕴涵于其中的劳动价值的尊重。立足反腐倡廉的高度,杜绝细微之处的跑冒滴漏,其积极意义并不仅限于单纯的厉行节约,更是体现出了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由此打造的节约型政府,在有效降低公共服务成本的同时,还将有助于不断提升其自身的服务质量。在追求服务成本最小化的同时,实现公共服务最大化,这本身就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实际操作中,反腐败不仅需要统筹兼顾、“大处着眼”,同时也离不开防微杜渐、“小处着手”,如此才能构筑起强大的反腐制度体系,真正实现温家宝总理所说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