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糯康受审看中国刑事司法全球化
2012-08-15秦平
从糯康受审看中国刑事司法全球化
9月21日,经过两天的审理,“10·5”中国船员湄公河遇害案一审庭审结束,主犯糯康当庭悔罪,请求中国政府从宽处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备受关注的中国船员湄公河遇害案的侦办与审理堪称完美,创造了中国司法史上的多个第一,是中国国际司法合作的经典之作。
随着国际交往与合作的增多,特别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跨国犯罪已成为困扰着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的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联手打击跨国犯罪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但是由于各国的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国际司法合作在现实中面临着重重困难,特别是中国,这方面的经验尤显不足。此案的成功审理为中国的国际司法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彰显了中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与决心。
糯康的落网只是国际司法合作成功的第一步,此后案件的审理也同样是国际司法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体现现代司法理念,彰显中国法律的公平公正,案件的审理要比侦办面临更多的难题,也需要更多更完善的法律规范。首先是证据,因为案件发生在泰国境内,泰国警方掌握着大量的证据,要移交证据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泰双方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今年8月23日,泰方将有关证据移交中国。其次是证人,要实现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证人出庭作证是必不可少的,为保证境外证人出庭作证,中国司法机关专门制定了《境外证人出庭作证规则》,这一规则让中国的法庭第一次迎来了出庭作证的外国警务人员。为了保障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中国司法机关还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在刑事被告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法庭为其指定律师;为了解决语言沟通的问题,为刑事被告人安排翻译等。
对于此案的审理,各方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此案的成功审理“体现了我国的司法主权,体现了我国的司法尊严,体现了中国司法地位的提高”。之所以人们会给予此案如此高的评价,因为人们从中看到了未来中国国际司法合作的路径与方向。
【秦平《法制日报》2012-9-25】
栏目主持:叶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