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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俗之我见

2012-08-15储福金

扬子江评论 2012年6期
关键词:共通纯文学通俗

● 储福金

那次去韩国,我曾做过一次讲演,题目是《追寻与自我》,讲后,有韩国评论家的提问与评点。那位评论家便问了我一个问题:从网上看到你的作品在报纸上连载,那便是大众文学,你还谈什么独特与自我?

韩国的评论家厉害,我到韩国就感受到了,韩国作家与中国作家大聚会,几乎没有评论家出席,我问为什么?回答说是评论家鼓吹作家的时期在韩国早就过了,现在的评论家都是批评作家的,也就坐不到一块了。

大众文学即通俗文学。国内许多名家的作品都曾连载过,似乎不能以此为标准,但作品的雅俗问题还是值得思考的。

这个问题在别的国家,也许也有争议,但什么是通俗文学,什么是纯文学,整体划分还是清楚的。比如在美国,福克纳是纯文学的,谢尔顿是通俗文学的,这似乎没有异议。而在我们国家,却没有清楚的分野,也没有清楚的代表作,我们许多的文学理论和批评,对此都是含糊的,往往是混成一谈,所以怎么也谈不清。

什么是通俗文学,什么是纯文学?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很简单的,偏偏和所有简单的问题一样,一旦复杂起来,一旦被流行所混淆,便玄乎了,便在云里雾里了。给这个问题简单下一个定义,比较难,肯定会有异议的。也许世界上所有的问题要下定义都是不容易的,因为事物本身是相对的,不可能简单地涵定。那么,从具体的作品来谈也许比较清楚些,我们先界定那些比较清楚的,再来分析那些含糊不清的。

首先应该确认一下:通俗文学也是文学一种,是具有文学性的。我们许多的地摊上的东西,只有色情和暴力文字,并无文学性,那些东西不应该归入通俗文学。往往我们因为耻于那类文字,以为那类东西就是通俗文学,而认为自己的作品归入通俗文学便感到是降了格,于是耻于与通俗文学相连。

还是举一种作品来分析吧,台湾琼瑶的作品是通俗文学,这也许是没有什么争议的。说她写的是通俗文学,因为她的作品在外延上,为广大读者接受流行;而作品的内涵,那形象、语言、思想、故事情节乃至情感表现都是类型化的,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乃是共通的。我们习惯说她的作品是通俗的言情小说,我们认定琼瑶的作品是共通的,因共通而通俗。

在不贬低通俗文学的前提下,我们现在可以来谈一谈什么是通俗文学了。言情的,武侠的,科幻的,侦探的,我们还可以举出不少来。其实我们的许多社会问题的作品都是通俗的。我们过去许多流传很广很红的文学作品,不少也都是通俗文学。因为它们创作的题材,创作的手法,创作的思想,都是共通的。它们往往都提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也就是大众关心的问题,用大众化的形象,以大众式的手法,运用大众化的语言,而在一个时间内会有一批作品以共通的形式如潮一般地出现,因共通而流行。我们当然应该把它们归结为通俗文学。

美国谢尔顿的作品也反映了美国的社会现实,并且有着一定的社会深度,但他的作品因为共通性而只能是通俗文学。用严肃的态度去创作的作品不管是纯的还是俗的,都是好的。

当然也不只是社会问题的作品是通俗文学。我们的文学通常在一个时期,会出现一种潮流,一时一潮,这类潮流文学并不完全是社会问题作品,也会有其它的内容和其它的形式,但在一个时期出现的一类文学,它们是一类的形式,也是一类的形象,一类的题材,一类的语言,一类的叙述调子,也在同一类的读者群里流行,那么这些类型化的作品,不管是西化的还是古旧的,不管是颓废的还是沉重的,由于共通也就形成了通俗,那些也是通俗文学。

回头来看,我们的作品确实主要是通俗的。我还是要说,通俗是社会文化的需要,通俗没有什么不好。我们自己认为在搞纯文学,其实写的是通俗文学。缺乏自省,随时随潮,于是写出的作品也就成了一般化的东西,只有偶尔运气好,成了一时一潮的代表,也就领上三、五年的风骚。因为那类作品只是合着一时读者的爱好,读者时尚审美的需要一变,作品也就与时共去,成了昨日黄花。反不如真正好的通俗文学,有着长久的共通性,有着较普遍的人性,不管在时空上都不会变味。关键还是我们总把通俗的文学划为不好的,生怕别人认为自己的作品是通俗文学,于是纯不纯俗不俗,成为一时一潮所扭曲的东西,自然是不长久的。

相对通俗文学来说,纯文学在艺术上与通俗文学的共通性不同的根本表现就是其独特性,表现着作家个人对社会、对世界、对整个人生独特的体验,独特的感悟,独特的思想,并用独特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如果允许简单分类的话,那么独特性与共通性便是纯与俗的不同标准。

当然任何简单分类都有其边缘的不确定处。一时一潮的作品几乎都是通俗作品,因为作品是互相影响和互相模仿的,然而模仿西方文学的作品,形式上很容易给人有纯文学的感觉,但作为形式的创造和与之适应的形象、思想,已经为人们所接受,单纯的模仿,与之相共通,适应一类读者的口味,并在一时所流行,也就是通俗。当然也不在于描写的是社会的还是个人,只要是模仿而共通,便缺乏了真正的个性,也就没有了独特性。

作家在创作的起始,都有一个模仿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必需的,作家最容易在模仿中得到欣赏,特别是在中国文坛的一时一潮中,模仿几乎是成名和走红的必需,大家互相影响和互相模仿。这一点从通俗文学角度去看,是合乎一定道理的,因为这一类的作品正合了读者的时尚审美需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模仿便是通俗。

深入一点谈,所有的作品都不可避免地受影响,它的形式不可能完全由作家构想出来,作家总会在一定的时代特征的影响下创作,但那并不等于作家一定要有意为之地去模仿,对于纯文学的创作来说,形式和手法并非最根本的,根本在于如何通过形式的手法来真正表现出个性的独特来,也就是说作品的根本是具有创造性。

“我想要拍一张柔道摔的照片,然后我绕着整个健身房试了各种角度和场地。我发现要找到一个令我满意的背景很困难,最后我选择了让Dylan和Carys在格斗笼里进行拍摄。”

有时候,常见形式并不等于模仿,比如说京戏的生旦净丑末,面具是不变的,大师梅兰芳也是一般旦角的妆式,人们并不在意化妆的程式化,而感受的是他的戏曲韵味的个性创造。常见的形式和手法仅仅化成了一种表现手段,人们已经不会就此去肯定或者否定它,也就是说人们不再注意它,而是透过常用的形式去注意内在,发现作家个性的创造和表现出新的独特。而有些看上去独特的形式,还没有到常见普及的形式,只要一借用,很容易让人有模仿的感觉,因为人们阅读的时候首先注意到的是形式的“新”,形式感占据了人们的阅读注意力,那么模仿的感觉也就出现了。当然我并不认为特别的形式不能用,但作者要让人没有模仿的感觉,需要从形式到内容都要有合乎个性的脱胎换骨的超越和创造,这就有所冒险了。如果没有个性内在的创造力,而又不愿意因模仿而通俗的话,还不如用常用的手法。因为真正的纯文学作品,并不在什么形式上,根本是一切表现都由个性内在所化而具有独特。当然,常用的形式再加共通的内容思想便更让人觉得模仿而低俗。

一个时期中,我们文坛充满模仿之作,仿苏联文学,仿西方文学,仿艾特玛托夫,仿博尔赫斯,仿塞林格,仿黑色幽默,仿张爱玲,仿张恨水,仿卡夫卡,仿《金瓶梅》,仿杜拉斯,仿契佛等等,仿大大小小的古今中外作家和作品。当然,仿制并没错,在中国经历了一段文学空白以后,一个模仿的过程是必然的,一时一潮仿出一批作品来,也丰富了中国文学,使通俗文学得到了最大的发展。

也许可以这样说,通俗是外向的,作家创作时根本的着重点是在外在读者的需要上,以此来适应读者的外在需要。而纯文学是内向的,它时时叩问的是作家本人内在的表现需要,合于内便一人一面,合于外自然便千人一面。当然这也只是简单划分,不是绝对的。纯文学要表现得好,要成为大家,也必须融外于内,尽量融更宽的社会、历史、政治、宗教,包括科学的一切外在于内,透过个性的感悟内化为自身表现出来,也就是吸收和消化所表现。而通俗文学也应该出大家,出大作品,在模仿中能够表现出新意来,能表现出对社会、对世界、对整个人类的宏大气势来。在考虑外在读者口味时,也要叩问内心,在满足外在需要的同时尽可能地表现出自己的内在来使作品具有真实感和深度感。

艺术本身就在于独特,后现代作品在西方的出现,本身就是对现有艺术的创造。就此认为艺术不需要独特与深度,那么艺术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谁胡写一通仿造一通都可以称自己是在搞文学艺术。而从本质上来看,这也是因混淆了通俗文学和纯文学引来的结果。确实,社会文化发展到今天,越来越多的通俗文化进入每个家庭,特别是影视,大有吞没纯文学的架势,于是便生出纯艺术纯文学的消亡论。这是合着我们文坛现状出现的理论,也是合着一时一潮流行文学需要出现的理论,有什么样的存在当然会出现什么样的理论。就曾有文学创作只是一种码字的说法,认为创作就那么一回事,不要有神圣感。同时出现了许多消解种种艺术标准的低调。当然,这和我们社会的商业性发展是相适应的,整个浮燥的形态。和创作的类型模仿一样,理论家也以模仿达到通俗,模仿来的西方语言,形成一类近乎炒作的流行评论,可以否认所有文学规律的调子。这种理论有时也举个性的旗号,所点集的作品也是模仿出来的“个性”,是类型的“个性”,并非是真正独特的个性。在这样的理论引导下,许多作家的才华都表现在流行中、模仿中,不必努力个性的独特。反正只要有影响,只要红,便会有纯文学的评价。这样就形成了看上去是多元的,但缺乏大作的现状。

当然,评论的炒作和策划,在某种程度上,在使作品的通俗流行上是有用的。应该说,上述的许多论调如果能清楚地划入通俗文学的评论上,便也合理也都有用。通俗文学当然可以是一时一潮的,当然可以是千人一面的,当然可以大众口味为标准的,当然需要通俗文学的评论家。但文学艺术永远需要发展和提高,需要个人对文学的贡献,需要真正纯文学的大作品。也应该有理论家关注纯文学,眼光转到发现真正有个性、独特性的作品上。进行纯文学的分析也许是很累的,因为每一个独特个性的创作都是不同的,纯文学理论家便需要更丰富的学识和有质量的思想,也更需要有事业感。

艺术的发展永远需要具有独特的创造性的作品来体现,认为怎么也都行的论调其实是想拉着文学不再发展,让现存的得到最大的承认,但这是没用的。

文学的发展过程,便有雅俗的轮回。最早的时候,诗从民间进入了纯文学,从《诗经》开始,诗表达着作家个人对人生和自然的独特感悟。当然也有流行诗产生,如许多的宫廷诗,我认为那也应该属于通俗一类。诗一直被认为是纯文学,原来词也是作为通俗类,原有词牌谱着曲填上词便作唱曲流行,那词多为歌坊弹唱的流行小曲,应该说从南唐后主开始,把个人对人生的喟叹融进了词中,词便超越了歌坊的流行形式,注入了个性的创造,个人的情感,个人的表现,便步入了纯文学的殿堂,宋词中,不管是苏东坡的词,不管是柳永的词,都表现了个性文学的独特性。下面是元曲,曲本来指的是流行的戏曲形式,幕表戏是一定的唱词随机而唱的。到了马致远,到了王实甫,曲也已融入了作家对人生的看法,融入了作家独特的艺术表现,元曲也就纳入了纯文学。同样,小说原来从传奇开始,流行在街坊说书中,当然是被划入通俗的范围。到明清小说,到《金瓶梅》,再发展到《红楼梦》,作品中完全融入了作家对人生的个人的理解,表现了独特的个性创造,特别是《红楼梦》,完全带有曹雪芹对人生的独特感叹。毫无异议它和那些唐诗、宋词、元曲的代表作一样,是真正的纯文学。还列入通俗文库,只是沿用了旧时对小说的习惯看法,当然是不合理的。同样,现在流行的影视,能由几个作者聊聊侃侃便弄了出来,自然只能属通俗艺术。在香港,便是称之为娱乐圈。只有从剧本到拍摄都融入了作者独特的个性的表现,才能进入真正的纯文学纯艺术。

然而任何的划分都有它的不确定性,都有边缘的问题。雅俗的指向是读者,这就有一个读者文化素质的问题。中国人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就是《红楼梦》只有通过电视才能为普遍接受,而真正看完并喜欢《红楼梦》书的读者并不多。边缘往往会造成模糊。雅俗共赏只是作品流传的结果,而不是作家所考虑的,特别是纯文学的创作,一旦过分考虑外在的俗赏雅赏,作品并不是从内心里流出来的,便变得不雅不俗了。也许到了人们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后,到了读者普遍欣赏独特而摈弃共通作品的要求时,才会有雅俗共赏的局面。而在某一种边缘上,往往由大作家和大作品达到两极相通。这里我想说到金庸,在感情上我甚至不愿将他划入通俗文学,我很喜欢也很迷恋他的作品。在他的作品中,通俗的武侠形式已经融入了他对人生具有高度的认识,融中国古代文化和外国文化于一体,还有了独特表现,他已经走到了边缘上,具有了相通之处。但像金庸这样的作家是很少的,对于真正的边缘文学,就更需要理论去分析,到底多少是独特的,多少是流俗的,多少看到是俗而有独特于内,多少看到独特其实依然是俗。边缘便有分析的必要,正是作品的大家性所在,也是理论大有可为之处。

然而可悲的是我们许多的作品都是纯不纯俗不俗的,作家不甘心划入俗,又不甘心没有普遍的影响。其实好的通俗文学现在有人看,将来未必没有人看,而不纯不俗的作品现在没人看,将来也未必有人看。问题还是我们从理论到创作上都没有划清雅俗问题,使我们不能从通俗和纯的两个方面去努力。适合于搞模仿与仿效的可以认真研究读者心理,争取成为通俗文学大家。而从事纯文学的作者,也应该努力成为纯文学的大家。当然,这便需要不计较经济上、社会影响上以及各类外在利益,因为除了得诺贝尔奖的作者外,各个国家的纯文学作家必然是清苦的,个性的创造和独特的表现往往很难为时尚所融合,为大众所接受。然而不管是通俗文学还是纯文学,都应该出大作家大作品,这样中国的文学才能有超越,才能真正立足世界文学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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