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的危害、检测方法及监管对策
2012-08-15高志存崔惠娟段平波胡永萍袁雪波
高志存,崔惠娟,段平波,胡永萍,袁雪波
(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蒙自 661100)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瘦肉精”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影响着国内外贸易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已经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虽说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饲料加工企业和养殖户还在秘密推广使用“瘦肉精”,如何杜绝滥用“瘦肉精”,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1 “瘦肉精”及其危害
1.1 “瘦肉精”的发现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脂胺公司研究人员意外发现,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瘦肉精”时,能够改善动物物质的代谢途径,加强脂肪分解,促进蛋白质合成,还可以使其生长速度增快,瘦肉率增加9% ~16%[1]。所以它曾作为饲料添加剂在世界各地推广使用。在80年代后期,被引进我国。
1.2 “瘦肉精”的性状
“瘦肉精”的化学名称为盐酸克伦特罗,是苯乙醇胺类衍生物,其制剂常用盐酸盐,呈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苦,溶于水和乙醇,微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醚,化学结构和药理性质与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类似,可选择性地作用于α-受体,引起交感神经兴奋,又称β-兴奋剂[2]。具有良好的平喘作用,临床用于治疗哮喘。试验证明,盐酸克伦特罗在体内吸收快,其半衰期长,消除缓慢,主要分布于肝脏、肾、肺和肌肉,且在肝脏中的残留是肌肉中的200倍。
1.3 “瘦肉精”的作用机理
“瘦肉精”能选择性的作用于猪β-肾上腺素受体,激活腺苷酸环化酶,使环磷腺苷增加,当使用剂量是治疗剂量的5~10倍,且使用时间较长的情况下,能够加强脂肪分解,促进蛋白质合成,实现营养再分配,提高胴体瘦肉率[1]。
1.4 “瘦肉精”的检测
“瘦肉精”有多种,农业部文件涉及有约14种,常见有3种,分别是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农业部文件规定不得在饲料、饮水中添加,通过检验肉中是否含有来确定。但受检测方法限制,并不是只要有就可检验出来,不同方法,检测精度不同,如用检测卡精度为3ng/mL,即亿分之三,用试剂盒可达到 0.5ng/mL,液质联动仪为0.02ng/mL。现在一般都是使用尿检,很少使用肉检,但是最准确的是检验肝和肾脏。
1.5 “瘦肉精”的危害
饲喂“瘦肉精”初期,动物会在短期内出现血压升高、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呼吸加剧、体温上升、心脏和肾脏负担加重,采食下降,动作失调,神经紧张不安,全身震颤等症状[3]。
人食用含“瘦肉精”残留的肉品和内脏,在15min至6h就可以出现中毒症状,通常表现为: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呕吐、四肢乏力,手指、手臂肌肉震颤甚至不能站立,有时伴腹痛,原有心律失常、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更易发生心动过速、室性早搏[3]。
2 “瘦肉精”猪的检测方法
2.1 感官检验法
宰前检疫:如有皮毛异常光亮,呼吸急促,后臀部外型异常饱满且突出,四肢严重颤抖或卧地不起的,基本上可初步判定[4]。
宰后检验:有“瘦肉精”残留的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后臀部肌肉饱满突出,脂肪层非常薄;在胴体两侧腹股沟脂肪层内毛细血管分布密集,甚至呈充血状态,可怀疑有“瘦肉精”残留[5]。
2.2 化学分析法
主要包括酸碱度法和分光光度计法。
(1)酸碱度法:正常新鲜肉多呈中性或弱碱性,宰后1h pH 值为6.2 ~6.3,自然条件下冷却 6h 以上为 5.6 ~6.0;而有“瘦肉精”残留的猪肉其pH值明显小于该范围[6]。
(2)分光光度计法:因“瘦肉精”溶于水,所以可以直接用水提取,且其可以显芳香第一胺类及氯化物的鉴别反应,因此,可以用分光光度计法来进行检测,结果可在243nm与296nm波长处得到最大吸收峰[6,7]。此法不需昂贵设备,操作简单。但是灵敏度低、有杂质干扰、重现性差。
2.3 酶联免疫法(EL ISA)
EL ISA的基本原理是基于抗原和抗体的特异性反应与酶的高效催化作用的有机结合,即通过化学方法将酶与抗盐酸克伦特罗抗体结合形成酶标记物,之后将其与盐酸克伦特罗反应形成酶标记复合物,再将此复合物与酶的底物作用,通过底物显示的颜色变化和深浅来判定样品中盐酸克伦特罗的含量。目前,国内外均开发研制出检测“瘦肉精”残留的EL ISA试剂盒[7]。该法操作简便、准确、快速、灵敏度高、特异性强,适用于大批量样品的检测,是目前常用的检测方法之一。
2.4 胶体金快速检测试纸条
该技术运用抗原抗体的特异性反应、胶体金技术和层析技术进行快速定性检测。目前,国内外均有商品化的检测“瘦肉精”残留的胶体金快速检测试纸条[8]。该法操作简便、快速,适用于批量普检筛选、宰前检疫等现场检测。但是有假阳性发生。
2.5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HPLC适合测定热不稳定和强极性的β-激动剂及其代谢产物,而且,HPLC可以与柱前提取、纯化及柱后荧光衍生化反应和质谱(MS)等系统联用,容易实现分析过程的自动化。目前,我国已将HPLC法作为检测“瘦肉精”残留的半确证性方法[8]。该法检测精确度较高,具较高特异性。但是设备昂贵、操作繁琐、耗时长。
2.6 气相色谱-质谱法(CG-MS)
GC-MS法的优点是把色谱高效快速的分离效果和质谱高灵敏度的定性分析有机结合起来,能在多种残留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对某种特定的残留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且具有更高的检测限。该法与HPLC法相比,其灵敏度更高,假阳性率更低[7,8]。因此,我国将GC-MS法定为检测“瘦肉精”的确证性方法。
2.7 毛细管区带电泳法(CE)
CE法适用于那些难以用液相色谱法分离的离子化样品的分离与分析,其分离效率可达几百万理论塔板数[9]。该法灵活性大,操作简便,所需样品量极少,且准确度、精确度均已符合生物样品中残留物的检测标准。但是需复杂仪器,检测耗时长。
综上所述,在现有的“瘦肉精”检测方法中,酶联免疫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等,检测费用昂贵,检测程序繁琐,耗时长。胶体金快速检测试纸条,适合大批量初筛,将成为今后检测“瘦肉精”残留方法的宠儿,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开发。
3 “瘦肉精”的监管对策
3.1 政府要加大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经费的投入,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瘦肉精”的添加是在生猪饲养环节,所以监管任务主要要依靠基层。但是,大部分基层监管部门处于缺乏专业人员、缺乏相关检测设备以及缺乏检测资金的窘境,不能有效监管。因此,增加基层监管部门的人力和经费投入是势在必行的,特别是要加强对快速检测设备的投入,确保能及时快速筛选,提高工作效率[10]。
3.2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相关责任
一方面要对屠宰加工企业、规模养殖场、种畜禽场落实相关检疫监管人员,并明确检疫监管人员的责任,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细化,并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与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签订“检疫监管责任书”,与动物产品经营单位签订“动物产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3.3 加强兽药、饲料等的监管,强化监测
兽药、饲料是养殖业的主要投入品,直接影响着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应加强源头管理,严禁“瘦肉精”等掺入饲料以及违法使用违禁药品。
3.4 建立健全的举报监督制度
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瘦肉精”的危害,并动员全社会对“瘦肉精”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隐患进行监督。
4 小结
“瘦肉精”问题由来已久,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任重而道远,只有政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管机制,才能保障畜产品安全。
[1]王安如,陈丽仙,宋维平,等.瘦肉精的“前世今生”及解决方式探索[J].兽医导刊,2011(4):4-6.
[2]栗艳.“瘦肉精”的危害及防治[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1,27(4):175.
[3]周莲娟.瘦肉精对健康的危害及其食品安全监管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14(6):431-433.
[4]孙凌志,陈庆勋.瘦肉精猪肉的简易检验法[J].河南畜牧兽医,2002,23(2):8.
[5]张玮.瘦肉精在肉类食品中的残留问题及检测[J].肉类研究,2010(4):32-34.
[6]裴艳涛,孙继国,林密,等.动物性产品中“瘦肉精”残留的检测方法研究进展[J].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2004,21(1):24-29.
[7]吴兆良.猪肉瘦肉精检测方法的比较与运用[J].肉类工业,2009(7):44-45.
[8]杨新刚.猪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检测方法比较[J].当代畜牧,2006(7):45-46.
[9]黄克群,马艳玲,李冬雪,等.关于“瘦肉精”介绍及监管措施[J].中国动物检疫,2011,28(9):21-22.
[10]李丹.瘦肉精屡禁不止的原因和对策[J].养殖与饲料,2009(9):62-63.